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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作家本人写就的文学回忆录或自传体小说有了大的变化,有的已经不再拘泥于自身的文学实录,而是将自己嵌入文学之中,在打破纪实与虚构的界限中展示自己对生活与文学的理解。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奈保尔的《抵达之谜》就是一种“半自传体小说”,它在描写英国威尔特郡乡村生活及景色中穿插了作者本人的写作历程和心灵感受,既像散文又像小说。刘醒龙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黄冈秘卷》中也有他自己以及他爷爷和父亲的影子,但它显然不是“半自传体小说”,因为里面虚构的成分占比很大,如果以此去探寻他的文学生活和文学见解,那就太不靠谱了。作为研究刘醒龙的材料,《刘醒龙文学回忆录》才是正本。
初见刘醒龙,见他留着板寸头,腰板挺得笔直,总以为他是军人出身,其实他出身于一个乡村干部的家庭,年轻时当过工人,是从阀门厂车工怀着文学理想奔向文学道路的。在许多评论家眼中,他从来就是一个“正面强攻”的作家,从他获得第一届鲁迅文学奖的《挑担茶叶上北京》到闻名遐迩的《凤凰琴》与《分享艰难》,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天行者》,他几乎是一根筋地戳在现实的土壤中,如正在农田里挥汗如雨的农夫一样埋首写作。他在文学回忆录里说,获奖对他来说正如过年,而平常的写作就是过日子。大人望种田,小孩盼过年。他是文学成年人了,写作自然就是平常的过日子。正如他在与报社合作写长江探源的报道当“新闻民工”一样,平常的写作不过是文学耕耘者应有的担当。
而在刘醒龙那里,作家与农夫的最大区别在于:作家写作要靠脑和手,但更重要的是依从自己内心的需要去写作,要依靠灵魂与血肉去写作。重视灵魂品格,遵从血脉风骨,就构成了刘醒龙独特的写作个性和独有的文学观。
一九九二年刘醒龙写作中篇小说《凤凰琴》时,是被乡村教师在艰苦环境中的坚持所感动,是被那些乡村教师的品格所感动;十一年后,他写作《天行者》,注重的依然是乡村教育的主题,是心灵的再次被震动与感动。他是要为二十世纪后半叶在中国大地上默默苦行的民间英雄书写悲壮的赞歌,是要向那些灵魂高尚与品格高贵的人致敬。
刘醒龙崇尚人伦的高贵,骨子里有一种楚人的傲骨,独立不迁,不随众流。在他的小说《分享艰难》引起争议时,在有人将他视为“现实主义冲击波”的领军人物时,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也保持着独立的写作姿态。他认为别人的话永远是别人的话,他的写作过去、现在与将来都不会与其他人搅在一起,把他的写作划归某一流派的做法,只能是抹杀了作家的个性。这挺有点像流行歌曲《没那么简单》里唱的“别人说的话,随便听一听,自己做决定”,真的是没那么简单!这就是楚人的性格了吧。正如我的博士导师王元化先生一样,他也是楚人,王老师总是强调他在学术写作上从来就是“单干户”。
这血脉风骨或许就来自刘醒龙的爷爷,爷爷教他做人要贤良方正;或许也来自他父亲,从不抱怨环境,做人就做一条硬汉;或许还来自他的家乡黄冈,在那里从来就没有出过一种背叛。“唯有故乡才能给我们以未来”,《刘醒龙文学回忆录》中的第二章就这样将刘醒龙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心灵告白联系了起来。唯其如此,我理解了他为什么是一个特别能吃苦、玩命般写作而又是独特的“这一个”的海明威式的写作者。
刘醒龙在回忆录中提到的一个细节给我极深的印象,那是二0一八年刘醒龙与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的一次会面,他们聊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说自己当车工的体验。加工不锈钢时,那飞起的铁屑一旦落到皮肉上扯都扯不下来。刘醒龙对此还有更深一层的体会是,由于加工时铁屑带有几百度的高温,那些落入领口沾到皮肉上的铁屑不仅扯不下来,还会同时冒出一股烤肉香。这车工的经历就是他了不起的青春,锻造了他近乎不锈钢一样坚韧的神经。这血与肉的工作就带入他的文学生活转化为血与肉的写作。我理解,那就是文学要有疼痛感和温度,不痛不痒的文学何尝不是多余呢!
从早年的不断退稿与迈入县文化馆的两次折腾,再到调入武汉市当专业作家,刘醒龙走过了一段艰辛的文学路程。他认为,过早地发表作品,过早地成名,对作家来说并不是好事。只有不断摸索,不断前进,才能不断自我提升。当他回首这段路途时,他已经平静如水。生活对作家的磨难真说不清楚是幸福还是酸楚,古语中说的“江山不幸诗人幸”,真还有些道理罢。
围绕着刘醒龙的乡村写作,评论家有不同的看法。刘醒龙在乡村出生并度过少年阶段,小时候他随着父亲工作的变动不断辗转,记忆最深的是他和姐姐分别坐在箩筐里被叔叔挑着翻山越岭到父亲的工作队去。他听从爷爷的吩咐上山打过柴,还被一些烂人半路上讹诈过他的柴火。对此他还抱怨过为什么其他干部子弟就不去打柴,而他偏偏要受此等辛苦。但他毕竟又是一个乡村干部子弟,他的全部情感来自乡村,但生活却未必全是,尤其在他步入青年时期当上工人之后,城市的背景却成为他反观乡村的他者视角,他已经跳出乡村写乡村,并且将乡村与城市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天行者》如是,《黄冈秘卷》如是,《蟠虺》则更是深入到城市的骨髓之中。於可训认为,刘醒龙的每一部表现乡村生活的小说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城市背景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或许正是刘醒龙许多小说中的“我”的化身。
也正是这种视角,刘醒龙才会花六年的时间去写作一百万字的《圣天门口》,他想在潜藏的历史深处去言说充满文化深意的乡村史诗,去探索人伦的高贵与心灵的圣洁。这便不是一个乡村孩子的游戏和视角了,而是一个有着城市文化素养的作家在做灵魂的拷问和精神的探索。自然,他的这种探索有些越出他以前的规矩了,也许生不逢时,也许人们突然不太适应他了,总之,他看重的这个大部头与第七届茅盾文学奖擦肩而过了。
但这绝非坏事。一九九七年他经历过大连空难死里逃生的重大人生考验,自一九九九年始,他决意摆脱文学惯性,從中篇写作全心全意转入长篇写作,六年时间他磨出了三卷本的《圣天门口》。在被《圣天门口》绊了下脚之后,他又花三年时间写出了《天行者》,并且在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中摘取了桂冠。
刘醒龙就是一个歇不住脚的文学长途跋涉者,在《天行者》获奖之后,他又写出了长篇小说《蟠虺》《黄冈秘卷》和长篇散文《上上长江》。他认为,文学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比赛,比的不是谁跑得快,而是看谁跑得更远。在文学长跑的途中,作家将一部作品写完了,也就等于竖起来一个里程碑,成为那个阶段的标志物。而里程碑的意义在于告诉作家,他在文学路上走了多远了,如果停下来不动了,就不会再有里程碑出现了。如今,《刘醒龙文学回忆录》就是他回顾自己用文字创造的一座座里程碑,看看它过去的意义以及所显示出来的新的意味。不过,这又是他文学创造的另一类里程碑了。
刘醒龙看起来还真年轻,除了身体棒,游水能游一千米,心态也年轻,他的文学长跑还在进行时,我们就等着看吧,里程碑在他的笔下会延伸得更远。
初见刘醒龙,见他留着板寸头,腰板挺得笔直,总以为他是军人出身,其实他出身于一个乡村干部的家庭,年轻时当过工人,是从阀门厂车工怀着文学理想奔向文学道路的。在许多评论家眼中,他从来就是一个“正面强攻”的作家,从他获得第一届鲁迅文学奖的《挑担茶叶上北京》到闻名遐迩的《凤凰琴》与《分享艰难》,再到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天行者》,他几乎是一根筋地戳在现实的土壤中,如正在农田里挥汗如雨的农夫一样埋首写作。他在文学回忆录里说,获奖对他来说正如过年,而平常的写作就是过日子。大人望种田,小孩盼过年。他是文学成年人了,写作自然就是平常的过日子。正如他在与报社合作写长江探源的报道当“新闻民工”一样,平常的写作不过是文学耕耘者应有的担当。
而在刘醒龙那里,作家与农夫的最大区别在于:作家写作要靠脑和手,但更重要的是依从自己内心的需要去写作,要依靠灵魂与血肉去写作。重视灵魂品格,遵从血脉风骨,就构成了刘醒龙独特的写作个性和独有的文学观。
一九九二年刘醒龙写作中篇小说《凤凰琴》时,是被乡村教师在艰苦环境中的坚持所感动,是被那些乡村教师的品格所感动;十一年后,他写作《天行者》,注重的依然是乡村教育的主题,是心灵的再次被震动与感动。他是要为二十世纪后半叶在中国大地上默默苦行的民间英雄书写悲壮的赞歌,是要向那些灵魂高尚与品格高贵的人致敬。
刘醒龙崇尚人伦的高贵,骨子里有一种楚人的傲骨,独立不迁,不随众流。在他的小说《分享艰难》引起争议时,在有人将他视为“现实主义冲击波”的领军人物时,他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也保持着独立的写作姿态。他认为别人的话永远是别人的话,他的写作过去、现在与将来都不会与其他人搅在一起,把他的写作划归某一流派的做法,只能是抹杀了作家的个性。这挺有点像流行歌曲《没那么简单》里唱的“别人说的话,随便听一听,自己做决定”,真的是没那么简单!这就是楚人的性格了吧。正如我的博士导师王元化先生一样,他也是楚人,王老师总是强调他在学术写作上从来就是“单干户”。
这血脉风骨或许就来自刘醒龙的爷爷,爷爷教他做人要贤良方正;或许也来自他父亲,从不抱怨环境,做人就做一条硬汉;或许还来自他的家乡黄冈,在那里从来就没有出过一种背叛。“唯有故乡才能给我们以未来”,《刘醒龙文学回忆录》中的第二章就这样将刘醒龙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心灵告白联系了起来。唯其如此,我理解了他为什么是一个特别能吃苦、玩命般写作而又是独特的“这一个”的海明威式的写作者。
刘醒龙在回忆录中提到的一个细节给我极深的印象,那是二0一八年刘醒龙与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的一次会面,他们聊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说自己当车工的体验。加工不锈钢时,那飞起的铁屑一旦落到皮肉上扯都扯不下来。刘醒龙对此还有更深一层的体会是,由于加工时铁屑带有几百度的高温,那些落入领口沾到皮肉上的铁屑不仅扯不下来,还会同时冒出一股烤肉香。这车工的经历就是他了不起的青春,锻造了他近乎不锈钢一样坚韧的神经。这血与肉的工作就带入他的文学生活转化为血与肉的写作。我理解,那就是文学要有疼痛感和温度,不痛不痒的文学何尝不是多余呢!
从早年的不断退稿与迈入县文化馆的两次折腾,再到调入武汉市当专业作家,刘醒龙走过了一段艰辛的文学路程。他认为,过早地发表作品,过早地成名,对作家来说并不是好事。只有不断摸索,不断前进,才能不断自我提升。当他回首这段路途时,他已经平静如水。生活对作家的磨难真说不清楚是幸福还是酸楚,古语中说的“江山不幸诗人幸”,真还有些道理罢。
围绕着刘醒龙的乡村写作,评论家有不同的看法。刘醒龙在乡村出生并度过少年阶段,小时候他随着父亲工作的变动不断辗转,记忆最深的是他和姐姐分别坐在箩筐里被叔叔挑着翻山越岭到父亲的工作队去。他听从爷爷的吩咐上山打过柴,还被一些烂人半路上讹诈过他的柴火。对此他还抱怨过为什么其他干部子弟就不去打柴,而他偏偏要受此等辛苦。但他毕竟又是一个乡村干部子弟,他的全部情感来自乡村,但生活却未必全是,尤其在他步入青年时期当上工人之后,城市的背景却成为他反观乡村的他者视角,他已经跳出乡村写乡村,并且将乡村与城市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天行者》如是,《黄冈秘卷》如是,《蟠虺》则更是深入到城市的骨髓之中。於可训认为,刘醒龙的每一部表现乡村生活的小说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城市背景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或许正是刘醒龙许多小说中的“我”的化身。
也正是这种视角,刘醒龙才会花六年的时间去写作一百万字的《圣天门口》,他想在潜藏的历史深处去言说充满文化深意的乡村史诗,去探索人伦的高贵与心灵的圣洁。这便不是一个乡村孩子的游戏和视角了,而是一个有着城市文化素养的作家在做灵魂的拷问和精神的探索。自然,他的这种探索有些越出他以前的规矩了,也许生不逢时,也许人们突然不太适应他了,总之,他看重的这个大部头与第七届茅盾文学奖擦肩而过了。
但这绝非坏事。一九九七年他经历过大连空难死里逃生的重大人生考验,自一九九九年始,他决意摆脱文学惯性,從中篇写作全心全意转入长篇写作,六年时间他磨出了三卷本的《圣天门口》。在被《圣天门口》绊了下脚之后,他又花三年时间写出了《天行者》,并且在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中摘取了桂冠。
刘醒龙就是一个歇不住脚的文学长途跋涉者,在《天行者》获奖之后,他又写出了长篇小说《蟠虺》《黄冈秘卷》和长篇散文《上上长江》。他认为,文学就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长跑比赛,比的不是谁跑得快,而是看谁跑得更远。在文学长跑的途中,作家将一部作品写完了,也就等于竖起来一个里程碑,成为那个阶段的标志物。而里程碑的意义在于告诉作家,他在文学路上走了多远了,如果停下来不动了,就不会再有里程碑出现了。如今,《刘醒龙文学回忆录》就是他回顾自己用文字创造的一座座里程碑,看看它过去的意义以及所显示出来的新的意味。不过,这又是他文学创造的另一类里程碑了。
刘醒龙看起来还真年轻,除了身体棒,游水能游一千米,心态也年轻,他的文学长跑还在进行时,我们就等着看吧,里程碑在他的笔下会延伸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