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欢乐,终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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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诗人,他的诗之所以受到众人的喜爱,这与他独特的诗歌艺术,即“始于欢乐,终于智慧”密不可分。本文通过文本细读的方法,从“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视角,对他的三首来自不同时期、不同诗集的诗歌进行解读,从而进一步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体会他的这种诗歌艺术,更好地发挥文学作品的审美作用和教育作用。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自然 诗歌 美丽 智慧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2)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诗人之一,享有极高的声誉和社会地位,因其诗歌多以新英格兰乡村为背景,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诱人的田园情趣,而被誉为“新英格兰诗人”。虽然他大学没有毕业,却先后被哈佛等44所大学聘为教授或客座诗人,并四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1950年,在他75岁生日时,美国参议院通过决议向他祝寿,尊称他为“美国民族诗人”,1961年,在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典礼上,他应邀朗诵了他的爱国主义诗作《彻底奉献》。
  弗罗斯特的诗歌何以能在美国文坛独领风骚数十年,并受到如此广泛的喜爱,笔者认为,这与其诗歌的独特的艺术风格不无关系。作为“新英格兰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多半以新英格兰地区为背景,运用当地普通人的语言,描写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乡间泥土气息。他的许多诗歌都反映了他与自然的对话、默契和贴近,他的诗歌语言清新、质朴、近乎口语化。他说:“我坚信口语化是任何一首好诗的根,正如我坚信民族性是所有思想和艺术的根一样。”在他那貌似简单的语言外表下往往隐藏着深邃的哲理,使人读完深受启迪,所以他的诗被誉为“始于欢乐,终于智慧”。他一生创作了许多著名的诗篇:《雪夜在林边停留》、《修墙》、《没有选择的路》等。以简单的语言表达深刻的含义,是其诗歌最大的艺术特色,正如黄宗英所说:
  “作为一名自然诗人,弗罗斯特在大自然中找到许多意象和象征,并将自己的诗学理论建立在爱默生和梭罗的超验主义哲学思想之上:大自然是一本书,人们可以解读。因此他的自然诗在其貌似简单的外衣下每每蕴含着深邃的人生哲理”。
  本文将通过文本细读的方法,从“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视角,对弗罗斯特的三首来自不同时期、不同诗集的诗歌——《在阔叶林中》、《春潭》和《雪夜在林边停留》进行解读,从而进一步了解这位伟大的诗人,体会他独特的诗歌艺术。
  
  二 “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诗歌艺术解读
  
  1 《少年的心愿》中的“在阔叶林中”
  《少年的心愿》(A Boy's Will)出版于1913年,书中收入的诗歌多是诗人在美国时所作,诗集中那些充满了新英格兰意象的诗篇,受到了读者的一致好评。在书中,诗人以平和、宁静、风趣的语言为读者展开一幅幅和谐快乐的自然景色,而在这些充满了新英格兰意象的诗篇后边,却蕴含着深刻的哲思,以诗集中的“在阔叶林中”为例,该诗以描述落叶这一普通的自然现象开始,揭示了四季轮回的自然规律,继而阐述了诗人对人生的思考。
  片片相同的枯叶一层复一层!
  它们向下飘落从头顶的浓阴,
  为大地披上了一件褪色的金衣,
  就像皮革制就那样完全合身。
  枯叶、浓阴、金衣、皮革,诗人以平实的语言将落叶描绘的充满了诗情画意,使人浮想联翩,枯叶纷纷飘落的这个自然现象在诗人勾勒的意境中仿佛也变得具有某种神奇的意蕴,落叶像安琪儿一样飘落在大地,又像织女一样为大地织了件合身的五彩神衣,而大地在落叶的装扮下变得美丽。读者在诗人诗意的笔触中感受着大自然的魅力,但接着诗人笔锋一转写道:
  在新叶又攀上那些枝桠之前,
  在绿叶又遮蔽那些树干之前,
  枯叶得飘落,
  飘过土中籽实,
  枯叶得飘落,
  落进腐朽黑暗。
  腐叶定将被花籽的萌芽顶穿,
  腐叶定将被埋在花的根下面。
  秋风吹落树叶,春风又将吹绿树叶,生命就是在这种交替中延续着,在这里,诗人从对落叶这一现象的观察和描述中转入了对于眼前事物或现象的思考,让人体会到叶生叶落,完全是一种自然规律。但在全诗的最后,诗人写道:
  虽然这事发生在另一个世界,
  但我知人类世界也如此这般。
  至此,作者才体现出他简单中见深邃的才华,即诗人是想借落叶这一自然现象告诉人们,腐朽过时的东西总会被新生事物取代,不管需要多长的时间,也不论这个过程多么艰难,新生事物一定会显示出自己旺盛的生命力并取得最后的胜利。因为这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这个规律是历史改变不了的。所以,人类社会是曲折前进的,只要做的事情符合历史规律,不管有多么艰难,就要坚持到底,而且一定能看到胜利的曙光,一切违背规律的事情最终总要归于失败,所以不要试图做出任何无果而终的举动。诗人并不是单纯地描述风景,而是使用以小见大的手法,赋予了他的诗歌更广泛的意义和极强的生命力。
   2 《小河西流》中的“春潭”
  弗罗斯特热爱森林,对森林四季变化观察入微。他的诗歌常常以乡间常见的景物为题材,或写景或抒情,但他并未沉湎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而是将其变形,使其成为可以用象征手法表达人生真谛及充满神秘色彩的世界。他企图在新英格兰这一地区内寻觅现代美国业已以失去的鲜明色调、激情和纯真,使他的近原始的故乡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在他的第五本诗集《小河西流》(West-Running Brook, 1928)中,诗人就是从自然对人类影响方面来探讨和表现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如诗歌“春潭”,诗人通过对树林中春潭的描写,表达了他的哲学思考。
  春潭虽掩蔽在浓密的树林,
  却依然能映出无暇的蓝天,
  像潭边野花一样瑟瑟颤栗,
  也会像野花一样很快枯干,
  可潭水不是汇进溪流江河,
  而将渗入根络换葱茏一片。
  
  把潭水汲入其新蕾的树木
  夏日将郁郁葱葱莽莽芊芊,
  但是在它们竭潭枯花之前,
  不妨先让它们多思考两遍:
  这如花的春水和似水的花
  都是皑皑白雪消融在昨天。
  春潭、浓密的森林让人体会到了喧嚣中那份让人向往的宁静无暇的蓝天,以及能映出蓝天的清澈的流水,让人在到处污染的今天,仿佛进入到世外桃源。潭边的野花被描述的生动有趣。不过,诗人并不是单纯地让读者欣赏自然的美景,而是笔锋一转,让读者对眼前的景物进行思考,潭水虽不能进入让人向往的溪流江河,但是它并不自暴自弃,它将渗透土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换取夏日的郁郁葱葱。诗人以此警告世人,不可能人人都能实现一生的最高目标,但只要量力而行,总能发挥自己的作用,给人类留下美好的回忆。在诗的结尾,诗人以其朴素的语言道出蕴藏于诗中的哲学思想,即诗人想借雪融化成水渗入树根,滋润树木茁壮成长这个事件表达大自然物质不灭、循环转化的自然规律以及事物彼此不能孤立存在的辩证关系。通过对大自然景物的赞颂,诗人感叹了大自然顽强的生命力,面对大自然中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的神秘力量,暗示了人类的卑微和渺小。尽管诗歌只有两节,每节六行只用一句话写成,但笔触轻灵、寓意深刻、不失为一首出色的诗歌。
  3 《新罕布什尔》中的“雪夜在林边停留”
  《雪夜停林边》最早出现在1923年出版的《新罕布什尔》(New Hampshire)中, 是弗罗斯特最著名的诗篇。弗罗斯特本人非常欣赏这首诗,称之为“自己最喜欢的诗歌,”并在1923年的一封信中提到,《雪夜停林边》“是一首值得记忆的诗歌”,他甚至乐于经常在公众面前朗诵它。而在该诗通俗易懂的语言、美丽而寂静的画面下面,深藏着令人神往的神秘与困惑,堪称美国文学史上最具有引申意义的诗歌之一,是“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典范。
  小马轻轻抖摇颈上的缰铃,
  仿佛是想问主人是否弄错。
  林中万籁俱寂,了无回声,
  只有柔风轻拂,雪花飘落。
  诗人描绘了一处只有诗人和他的小马的画境,可以想象,轻轻飘落的雪花,微微吹动的寒风以及清脆悦耳的马铃声是多么美妙的景象。而弗罗斯特的深邃就在于此,他并不就此止笔,作为一名杰出的诗人,弗罗斯特熟知自然诗歌的传统,自然在他的诗歌里,就像解说者和调停者一样,为人的行动提供了参考,代表的是一种清醒的完美状态,于是他继续写道:
  这树林真美,迷蒙而幽深,
  但我还有很多诺言要履行,
  安歇前还须走漫长的路程,
  安歇前还须走漫长的路程,
  通过象征手法,诗人揭示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在诗的结尾,弗罗斯特意识到美的东西可以使人心旷神怡,而残酷的现实生活还在等待着,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背负着很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只顾享受,应该先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完成自己的工作,才能享受生活。诗的寓意也因此更加深邃,并且在读者心中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和感应,让读者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三 结语
  
  除了以上分析的这几首诗歌,其实弗罗斯特有很多耳熟能详的名篇也体现了其“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诗歌艺术技巧。如《金子般的光阴永不停留》先描述了大自然中的新绿和初绽的新芽,让人体验到大自然的美丽以及带给人们的喜悦,接着写到,“嫩芽长成绿叶,清晨变成白昼,金子般的光阴永不停留”。其实是想告诉我们,美好的东西总会逝去,抓住现在,好好体验生活,以免留下人生的遗憾。无韵体诗《白桦树》更是表达了诗人对诗歌的“始于欢乐,终于智慧”的看法,晴朗的冬日,压满了冰条的白桦树在风中摇摆。诗人设想某个顽皮的农家孩子把它们摇晃、攀援。从这个快乐的景象诗人转向自己的内心世界:现实世界充满了艰辛,真想沿着白桦树“爬向”天国,暂时忘却尘世的烦恼,直到这棵树载不动他,将树梢点向地,把他放下来。这首诗巧妙地表达了人们想逃避现实却又必须面对现实的处境。《未选之路》中金色的树林,铺满落叶的小树都让人能够远离喧嚣的尘世,暂享自然的平静这种难得的快乐,可作者并没有忘记在感受快乐的同时用质朴的语言告诉人们,人生面临着一些抉择,一旦决定,便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当然,弗罗斯特的《花园里的流萤》、《红朱兰》、《春日祈祷》、《蓝背鸟的留言——写给一个孩子》等诗篇都是以描写大自然中的景物开始,先给人愉悦的享受,然后却以阐述深刻的人生哲理结尾。
  弗罗斯特曾说,“诗从得意处开始,挟着冲动的倾向,沿着第一行确定了方向,碰到了一连串幸运的事情,结束时对人生作一番澄清,未必是重大的澄清,而是于一瞬间对混乱的抑制……一路写下去诗情悠然,写到最后一行,发现结句正等在那里,既明智,又悲哀……”
  总之,在长达70年之久的创作生涯中,弗罗斯特用清新、淳朴、近乎口语却又富于哲理的诗句描绘了新英格兰乡村的风土人情。所以,读弗罗斯特的诗不但能够体会到各种各样的美,而且还可以获得无穷无尽的欢乐,正如美国前总统肯尼迪说的那样:“他的逝世使我们都失去了一笔财富。然而,他已经为他的祖国留下了一部永垂不朽的诗篇,全体美国人民将永远理解这些诗篇并从中获得无穷无尽的欢乐。”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诗最终能引发人对生活的思考。
  
   参考文献:
   [1] 程爱民:《20世纪美国文学论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
   [2] 高月荣:《借景抒情 感悟人生——罗伯特·弗罗斯特哲理诗意蕴新探》,《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3] 黄宗英:《简单的深邃——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创作艺术管窥》,《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4] 刘保安:《论弗罗斯特的自然诗》,《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5] 郭可云:《分离的主体 失落的灵魂——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自然与社会的辩证法》,《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6] 罗伯特·弗罗斯特,曹明伦译:《弗罗斯特集》(上),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
   [7] 李公昭:《20世纪美国文学导论》,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
   [8] 方杰:《美国的文学》(下卷),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年。
  
   作者简介:张长辉,男,1977—,河南滑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翻译理论的研究,工作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外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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