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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将从职业院校中校企合作发展入手,得出现代学徒制是职业院校深入改革的必然结果,提出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策略,为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职业院校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
一、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中的现状
第一,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中发展的前景。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转型时期,我国正努力从制造业大国到制造业强国转变,经济转型期的到来,使得我国的职业教育倍受重视,使得校企合作模式培养的人才更能受到社会的考验,这就需要校企合作的深度培养模式得到改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教育出一批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第二,利益共赢与文化共生是校企合作的关键。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两大主体,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那么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利益共赢机制。从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开展以来,校企合作都是围绕如何进行利益分配,但其利益分配机制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深层次的问题。利益分配机制仅仅是其中的表面现象,而文化的共生才是解决其发展的重大本质问题。改变职业教育的文化,不仅仅使得校企合作的开展成为全民的责任,而且使全民意识到职业教育的意义。
第三,校企合作发展阶段——校热企冷、企热校冷。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期的需要,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很多企业想要和学校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然而职业院校却没有给出积极的回应。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的问题上,双方考虑到的问题不同,利益机制不同,所进行的校企合作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校企合作中存在学校热企业冷、学校冷企业热等问题,这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常见现象,针对这种现象的产生,可以尝试着让学校和企业都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使校企深度合作。近年我国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校企深度合作——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可行性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开展已有了一段时间,深度校企合作的模式很多,有工读交替、产学研、“订单式”合作等,这些模式的开展使得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果显著,然而也暴露了众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校企深度合作的过程性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考虑到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优越性,我国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二、在职业教育中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策略
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可以缓解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困境,促使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用人需求和生产发展,更有利于深化校企合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因此,在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更是职业教育内在规律的体现。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现代学徒制的发展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政府层面。首先,政府应成立相应的行业指导委员会用来负责行业的就业信息、教材编写等,尤其是学徒制的发展问题。其次,政府应组建专门的职业教育委员会,让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处理职业院校学徒制中出现的校企合作的利益问题、学徒问题、师资问题等。再次,政府应建立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的相关利益分配问题、师资问题等。最后,政府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发展现代学徒制,对发展现代学徒制的职业院校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支持。
第二,企业层面。解决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鼓励企业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建设中来,需要一定的法律作为保障。实现的方式是,在保障学徒工作场所学习时间的基础上, 使学徒在学习的同时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随着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在培训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利益会不断增加。相比招聘熟练技术工人,培训学徒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回报,从经济投资的角度来说,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更优的投资方案。
现代学徒制强调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重视行业与产业部门对现代学徒制发挥规范、指导、监督、考核等作用。学徒的“合法”身份是企业的(准)员工,重视企业与学徒之间的“雇佣”与“培训”关系,工作现场是学徒学习的主要场所,“不能被其他各种形式的真实企业之外的实训所取代”。学徒培训重视能力目标,强调知识在工作场所的应用和基于实践经验的高度自主化的工作过程知识的积累。而我国的校企合作强调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建立起行业与产业部门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机制。学生的“合法”身份是学校的学生, 重视学校与学生的“教育”与“学习”关系。工作场所学习的基本做法是“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场所学习主要是一种形式化的存在,尚未建立起相关的质量监控机制。尽管我国的校企合作也非常重视学生的能力目标,但在以学校教育为主、企业顶岗学习质量无法有效监控的情况下,职业教育对这些能力的培养几乎“无计可施”,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教育主要是针对学会认知,较少针对学会做事”。所以,现代学徒制完成深入校企合作的任务。
第三,职业院校层面。职业院校是现代学徒制参与的重要组织机构。作为重要的参与者,笔者认为职业院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现代学徒制。首先,职业院校应尽快调整办学理念,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发展适宜自己的办学模式,发展职业院校本土化的现代学徒制。其次,职业院校需要尽快树立现代化的办学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新自己的教育思维。总之职业院校要逐渐树立品牌意识,在结合国家的特色学徒制发展的同时,发展本校的现代学徒制。
参考文献:
[1]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
[2]张启富.我国高职教育试行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2012,(11):55-58
关键词: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
一、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中的现状
第一,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中发展的前景。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转型时期,我国正努力从制造业大国到制造业强国转变,经济转型期的到来,使得我国的职业教育倍受重视,使得校企合作模式培养的人才更能受到社会的考验,这就需要校企合作的深度培养模式得到改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教育出一批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第二,利益共赢与文化共生是校企合作的关键。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两大主体,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那么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利益共赢机制。从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开展以来,校企合作都是围绕如何进行利益分配,但其利益分配机制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深层次的问题。利益分配机制仅仅是其中的表面现象,而文化的共生才是解决其发展的重大本质问题。改变职业教育的文化,不仅仅使得校企合作的开展成为全民的责任,而且使全民意识到职业教育的意义。
第三,校企合作发展阶段——校热企冷、企热校冷。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转型期的需要,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很多企业想要和学校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然而职业院校却没有给出积极的回应。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的问题上,双方考虑到的问题不同,利益机制不同,所进行的校企合作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校企合作中存在学校热企业冷、学校冷企业热等问题,这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常见现象,针对这种现象的产生,可以尝试着让学校和企业都积极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使校企深度合作。近年我国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校企深度合作——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可行性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开展已有了一段时间,深度校企合作的模式很多,有工读交替、产学研、“订单式”合作等,这些模式的开展使得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果显著,然而也暴露了众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校企深度合作的过程性问题。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考虑到西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优越性,我国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二、在职业教育中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策略
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可以缓解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困境,促使职业教育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用人需求和生产发展,更有利于深化校企合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因此,在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既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更是职业教育内在规律的体现。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现代学徒制的发展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政府层面。首先,政府应成立相应的行业指导委员会用来负责行业的就业信息、教材编写等,尤其是学徒制的发展问题。其次,政府应组建专门的职业教育委员会,让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处理职业院校学徒制中出现的校企合作的利益问题、学徒问题、师资问题等。再次,政府应建立一整套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职业教育的相关利益分配问题、师资问题等。最后,政府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发展现代学徒制,对发展现代学徒制的职业院校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支持。
第二,企业层面。解决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鼓励企业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建设中来,需要一定的法律作为保障。实现的方式是,在保障学徒工作场所学习时间的基础上, 使学徒在学习的同时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随着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在培训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利益会不断增加。相比招聘熟练技术工人,培训学徒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回报,从经济投资的角度来说,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更优的投资方案。
现代学徒制强调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重视行业与产业部门对现代学徒制发挥规范、指导、监督、考核等作用。学徒的“合法”身份是企业的(准)员工,重视企业与学徒之间的“雇佣”与“培训”关系,工作现场是学徒学习的主要场所,“不能被其他各种形式的真实企业之外的实训所取代”。学徒培训重视能力目标,强调知识在工作场所的应用和基于实践经验的高度自主化的工作过程知识的积累。而我国的校企合作强调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建立起行业与产业部门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机制。学生的“合法”身份是学校的学生, 重视学校与学生的“教育”与“学习”关系。工作场所学习的基本做法是“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场所学习主要是一种形式化的存在,尚未建立起相关的质量监控机制。尽管我国的校企合作也非常重视学生的能力目标,但在以学校教育为主、企业顶岗学习质量无法有效监控的情况下,职业教育对这些能力的培养几乎“无计可施”,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教育主要是针对学会认知,较少针对学会做事”。所以,现代学徒制完成深入校企合作的任务。
第三,职业院校层面。职业院校是现代学徒制参与的重要组织机构。作为重要的参与者,笔者认为职业院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现代学徒制。首先,职业院校应尽快调整办学理念,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发展适宜自己的办学模式,发展职业院校本土化的现代学徒制。其次,职业院校需要尽快树立现代化的办学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更新自己的教育思维。总之职业院校要逐渐树立品牌意识,在结合国家的特色学徒制发展的同时,发展本校的现代学徒制。
参考文献:
[1]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
[2]张启富.我国高职教育试行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J].职业技术教育,2012,(1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