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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食品的安全性正严重地影响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因此,全面提高我国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已成为提高企业形象和对广大消费者认真负责的必然选择。
食品 质量 安全 管理
一、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1、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食品安全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两个方面,现在后一个含义的突出和前一个含义的弱化,反映了我国在基本解决食物量的安全的同时,食物质的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其他国家一样,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是给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的最主要的因素。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惟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以假充真,滥用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严重地打击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形象和声誉受到了损害。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对食品谈之色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生存的最基本的要求,食品质量安全没有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没有保证,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策略
1、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总督查”作用,加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综合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脱节,密切配合无缝隙”,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转。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监管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管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年初,区政府与各监管部门、各街道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了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有效遏制和震撼违法犯罪分子违规违法行为,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
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为什么要制定和修订这些标准?因为这些标准过时了。所谓“过时”,就是说过去它们是合适的、正确的,但已经不符合现在的需要了。现在的需要不仅体现为国际市场的需要,也体现为国内市场的需要。我们更应当从国内市场的角度来理解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原有的标准可能适应于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内市场,而不适合于已经达到小康正在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的国内市场。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是要把我们的产品质量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一个符合全面迈向小康市场并符合市场需要的新的台阶。
我国的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目前这样的阶段,在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时,必须严格遵守现代产品质量安全的两大原则,一是安全性原则,只要可能对人身和健康造成危害的,就必定要用相应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指标来加以控制;二是环保性原则,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以尽可能苛刻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指标来减轻产品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这两大原则实际上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以顾客满意为最高标准的现代质量观。
3、加强行业性质量管理工作。
在侧重行政执法手段同解决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标准贯彻和行业性质量整顿等工作。质检部门一方面要认真研究落实行业质量职能向质量技监部门转化的具体措施;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现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实施意见;要完善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新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对行业协会的职能要求也应做到规定。对食品等重点产品要采取特殊措施,加强行业性整顿和后处理工作,并且建立责任制度进行考核。
4、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会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监测系统建设,严格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为开展相关食品风险评估、预警发布和信息通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
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从重从快处罚,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失职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生产者、销售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素质。只有提高全民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 质量 安全 管理
一、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1、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食品安全包括食物量的安全和食物质的安全两个方面,现在后一个含义的突出和前一个含义的弱化,反映了我国在基本解决食物量的安全的同时,食物质的安全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其他国家一样,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是给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构成威胁的最主要的因素。特别是近年来,一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惟利是图,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按标准生产,偷工减料,以假充真,滥用添加剂,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严重地打击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家形象和声誉受到了损害。在一段时间里,人们对食品谈之色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生存的最基本的要求,食品质量安全没有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没有保证,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策略
1、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总督查”作用,加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综合协调、调度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脱节,密切配合无缝隙”,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转。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监管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管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工作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年初,区政府与各监管部门、各街道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把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
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了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健全行刑衔接制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有效遏制和震撼违法犯罪分子违规违法行为,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
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出口产品除符合国际标准外,还要符合进口国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
为什么要制定和修订这些标准?因为这些标准过时了。所谓“过时”,就是说过去它们是合适的、正确的,但已经不符合现在的需要了。现在的需要不仅体现为国际市场的需要,也体现为国内市场的需要。我们更应当从国内市场的角度来理解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原有的标准可能适应于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内市场,而不适合于已经达到小康正在向全面小康目标迈进的国内市场。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是要把我们的产品质量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一个符合全面迈向小康市场并符合市场需要的新的台阶。
我国的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目前这样的阶段,在制定和修订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时,必须严格遵守现代产品质量安全的两大原则,一是安全性原则,只要可能对人身和健康造成危害的,就必定要用相应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指标来加以控制;二是环保性原则,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以尽可能苛刻的技术标准或技术指标来减轻产品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这两大原则实际上就是体现了以人为本、以顾客满意为最高标准的现代质量观。
3、加强行业性质量管理工作。
在侧重行政执法手段同解决质量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标准贯彻和行业性质量整顿等工作。质检部门一方面要认真研究落实行业质量职能向质量技监部门转化的具体措施;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现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和实施意见;要完善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新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对行业协会的职能要求也应做到规定。对食品等重点产品要采取特殊措施,加强行业性整顿和后处理工作,并且建立责任制度进行考核。
4、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会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监测系统建设,严格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质量,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为开展相关食品风险评估、预警发布和信息通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
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从重从快处罚,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失职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生产者、销售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素质。只有提高全民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