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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今,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各种新的消费现象不断出现,非理性消费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透过几种典型的过度消费行为,初步探讨在法律上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关键词】炫耀性消费;超前消费;浪费型消费;消费者社会责任
鉴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我国《消法》对消费者给予了倾斜性保护,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消费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直线提高,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的一些过度消费行为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这使我们在呼吁立法者应当给与消费者更多权利的同时,也不得不开始关注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问题。
一、几种常见的过度消费行为
(一)炫耀性消费
人类有社交和被尊重的需要,但在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一些消费者将其异化为炫耀性消费,消费不再是为了获得物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达到显示身份等级的目的。如奢侈品消费,近些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额迅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群。在攀比心理的作用下,炫耀性消费很容易进入恶性循环,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同时也扭曲了人们的消费人格,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超前消费
超前消费是指脱离自己收入水平和能力,将今后的收入提前到现在支出的盲目消费行为,其实质在于盲目消费的不合理性。如我国居民住宅的超前消费,在国人“一步到位”的住宅超前消费观念的影响下,不少居民盲目追求大面积、高档次住宅,所购房屋已远远超过自己目前的需求和能力。而对房屋的过分装修和包装更加剧了这一现象。据统计我国居民住宅的装修费用已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0%。住宅的超前消费无疑会造成土地资源、材料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相背离,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国策。
(三)浪费型消费
浪费型消费是指在消费过程中伴随着较大浪费的消费模式。而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这种消费模式最为常见,据统计,中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人一年的口粮,而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显示,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近10%,这种消费模式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不但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也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二、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消费在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在扩大消费需求的国策和顾客是上帝的企业经营理念影响下,消费者的上帝意识不断膨胀,认为只要有经济能力就可以购买他们想要的任何产品,这种自由消费观使人们忽视了消费行为中的生态效应。在资源匮乏,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倡导有责任的消费是必要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我们在消费领域进行理性消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都知道环境在恶化,资源在锐减,但是,大多数人并不能在实际消费中做到真正的节约与环保,对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也只是听说或者知道大概而已,并且持一种无所谓或者差不多就行的态度,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为消费者确定具体的责任,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两个方面,而要实现可持续消费,就要求消费者在满足个人需求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担负起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过程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破坏。
(三)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的需要
理性消费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按照追求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消费的模式。坚持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观念,是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而目前的消费趨势出现攀比消费、无计划消费和享乐消费的倾向。面对这样的状况有必要进一步确定消费者社会责任,构建更加健康、生态的消费环境。
三、以法律形式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具体建议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为了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了消费者自身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有必要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给予正确引导,而通过法律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无疑是实现这种引导的有效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消费新情况不断涌现,要想在立法上建立一套完备的消费者社会责任体系,其难度是非常大的。笔者一下仅从限制过度消费角度初步论述消费者社会责任问题。
(一)政府应征收合理的奢侈品税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整体的经济状况仍不富裕,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的今天,部分群体大肆炫耀奢侈品,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同时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在立法上赋予政府合理征收奢侈品税的权力,以此来抑制这种炫耀性消费行为,同时将该笔税收转移支付给其他低收入群体,这不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同时也平衡了各阶层利益。
(二)鼓励梯度消费
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应遵循消费正义原则,在消费时应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考虑,不能为了个人的享乐而不顾及自然的承受能力。如超前消费模式,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更是对亟待解决居住问题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侵害。个人的消费是自由的,但作为社会的主体我们也同样负有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在资源有限、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选择梯度消费模式无疑是一种对社会和自然负责的选择。但基于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和经济水平,以及考虑到住宅对中国人的特别意义,这种义务还只能是一种道德义务,但笔者认为随着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迫切,它必将有着法律化的趋势。
(三)对严重的浪费现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加以约束
要抑制舌尖上的浪费,应首先从公款消费开刀,对于公款性消费,应当规定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标准。同时对于一般消费者的巨款型消费也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税。目前我国的水、电、粮浪费十分严重,未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在立法上建立处罚措施。如对十分恶劣的浪费现象可以处以罚款,并由有关单位协助监督施行。
【关键词】炫耀性消费;超前消费;浪费型消费;消费者社会责任
鉴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我国《消法》对消费者给予了倾斜性保护,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消费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直线提高,但与此同时,消费者的一些过度消费行为也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这使我们在呼吁立法者应当给与消费者更多权利的同时,也不得不开始关注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问题。
一、几种常见的过度消费行为
(一)炫耀性消费
人类有社交和被尊重的需要,但在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一些消费者将其异化为炫耀性消费,消费不再是为了获得物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达到显示身份等级的目的。如奢侈品消费,近些年中国奢侈品消费额迅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费群。在攀比心理的作用下,炫耀性消费很容易进入恶性循环,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同时也扭曲了人们的消费人格,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超前消费
超前消费是指脱离自己收入水平和能力,将今后的收入提前到现在支出的盲目消费行为,其实质在于盲目消费的不合理性。如我国居民住宅的超前消费,在国人“一步到位”的住宅超前消费观念的影响下,不少居民盲目追求大面积、高档次住宅,所购房屋已远远超过自己目前的需求和能力。而对房屋的过分装修和包装更加剧了这一现象。据统计我国居民住宅的装修费用已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0%。住宅的超前消费无疑会造成土地资源、材料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相背离,也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国策。
(三)浪费型消费
浪费型消费是指在消费过程中伴随着较大浪费的消费模式。而在中国人的餐桌上这种消费模式最为常见,据统计,中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人一年的口粮,而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显示,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近10%,这种消费模式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不但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也对资源和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二、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消费在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中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在扩大消费需求的国策和顾客是上帝的企业经营理念影响下,消费者的上帝意识不断膨胀,认为只要有经济能力就可以购买他们想要的任何产品,这种自由消费观使人们忽视了消费行为中的生态效应。在资源匮乏,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倡导有责任的消费是必要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我们在消费领域进行理性消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们都知道环境在恶化,资源在锐减,但是,大多数人并不能在实际消费中做到真正的节约与环保,对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也只是听说或者知道大概而已,并且持一种无所谓或者差不多就行的态度,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为消费者确定具体的责任,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两个方面,而要实现可持续消费,就要求消费者在满足个人需求的同时,要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担负起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过程对资源、环境和生态的破坏。
(三)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的需要
理性消费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按照追求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消费的模式。坚持适度消费、理性消费观念,是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而目前的消费趨势出现攀比消费、无计划消费和享乐消费的倾向。面对这样的状况有必要进一步确定消费者社会责任,构建更加健康、生态的消费环境。
三、以法律形式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具体建议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为了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了消费者自身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有必要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给予正确引导,而通过法律确认消费者社会责任无疑是实现这种引导的有效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消费新情况不断涌现,要想在立法上建立一套完备的消费者社会责任体系,其难度是非常大的。笔者一下仅从限制过度消费角度初步论述消费者社会责任问题。
(一)政府应征收合理的奢侈品税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整体的经济状况仍不富裕,贫富差距日益加大的今天,部分群体大肆炫耀奢侈品,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同时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在立法上赋予政府合理征收奢侈品税的权力,以此来抑制这种炫耀性消费行为,同时将该笔税收转移支付给其他低收入群体,这不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同时也平衡了各阶层利益。
(二)鼓励梯度消费
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应遵循消费正义原则,在消费时应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结合起来考虑,不能为了个人的享乐而不顾及自然的承受能力。如超前消费模式,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更是对亟待解决居住问题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侵害。个人的消费是自由的,但作为社会的主体我们也同样负有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在资源有限、环境不断恶化的今天,选择梯度消费模式无疑是一种对社会和自然负责的选择。但基于我国目前的法制环境和经济水平,以及考虑到住宅对中国人的特别意义,这种义务还只能是一种道德义务,但笔者认为随着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迫切,它必将有着法律化的趋势。
(三)对严重的浪费现象可以考虑通过法律加以约束
要抑制舌尖上的浪费,应首先从公款消费开刀,对于公款性消费,应当规定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标准。同时对于一般消费者的巨款型消费也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税。目前我国的水、电、粮浪费十分严重,未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在立法上建立处罚措施。如对十分恶劣的浪费现象可以处以罚款,并由有关单位协助监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