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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5月1日,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对旅游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旅游业的发展前景,简要介绍了“营改增”对旅游企业的计税规定,通过案例对比了不同税制下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分析了对不同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旅游企业;会计;税负
一、营改增背景
2016年3月5号,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政策,并且从5月1号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范围。执行了2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二、营业税下的税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增值税下的税负
营改增后,继续对旅游收入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主要变化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扣除的项目多了一项“签证费”;二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按年应税销售额的不同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三是税率的变化,由单一的5%的营业税税率变成6%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承接上例,若该旅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均取得了有效凭证,水电费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可计提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6830.19-9400 =17430.19元
2.主要涉税会计分录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3 169.8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830.19
(2)支付水电费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600
贷:银行存款 22 600
(3)购买一批扩音设备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扩音设备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3.案例分析
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由营业税之前的5%上升到缴纳增值税后的6%,但从改革后计税原理上看,“签证费”允许从应税销售额中扣除,本案中使得销项税额相应减少了1471.70元,取得有效凭证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使整体税额下降了30.3%,实际税负由之前的5%降低到3.9%,给该企业减轻了负担。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本案中购入设备产生6800元的进项税额大大减少了应纳税额,降低了实际税负。而旅游企业主要以提供服務为主,不可能每期都大量采购设备、交通工具等,故而企业的实际税负是否一定低于营改增前的还有待辨析,不排除其理论上交税减少但实际上税负增加的尴尬。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
承接上例,若该旅游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均取得了有效凭证。
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主要涉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6 194.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3 805.83
3.案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率由营业税之前的5%下降到缴纳增值税后的3%,“签证费”允许从年应税销售额中扣除,本案中使得销项税额减少了757.28元,整体税额下降了44.8%,实际税负由之前的5%降低到3%,给小规模旅游企业大大减轻了负担,有助于促进其成长壮大。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旅游企业如果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仅从税率由5%下降至3%这一点来看,税负下降的空间是非常大的。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从5%上升到6%,鉴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税负较营改增前来讲还是下降的,但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比,降低税负的程度大小除了要看企业具体业务外,更关键地还在于取得有效凭证,这也是多数旅游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在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得不到有效凭证,比如火车票分发到游客手中,往往难以收回。
参考文献:
[1]官波,刘春花.旅行社“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税务研究,2016,(1).
作者简介:王伟伟(1986—),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山东省青州市,职称:助教,学位:学士。
关键词:营改增;旅游企业;会计;税负
一、营改增背景
2016年3月5号,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全面推行“营改增”的政策,并且从5月1号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范围。执行了2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二、营业税下的税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增值税下的税负
营改增后,继续对旅游收入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主要变化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扣除的项目多了一项“签证费”;二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按年应税销售额的不同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三是税率的变化,由单一的5%的营业税税率变成6%的增值税税率或3%的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承接上例,若该旅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均取得了有效凭证,水电费均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可计提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6830.19-9400 =17430.19元
2.主要涉税会计分录
(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3 169.8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830.19
(2)支付水电费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600
贷:银行存款 22 600
(3)购买一批扩音设备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扩音设备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3.案例分析
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由营业税之前的5%上升到缴纳增值税后的6%,但从改革后计税原理上看,“签证费”允许从应税销售额中扣除,本案中使得销项税额相应减少了1471.70元,取得有效凭证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使整体税额下降了30.3%,实际税负由之前的5%降低到3.9%,给该企业减轻了负担。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本案中购入设备产生6800元的进项税额大大减少了应纳税额,降低了实际税负。而旅游企业主要以提供服務为主,不可能每期都大量采购设备、交通工具等,故而企业的实际税负是否一定低于营改增前的还有待辨析,不排除其理论上交税减少但实际上税负增加的尴尬。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
承接上例,若该旅游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支出均取得了有效凭证。
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主要涉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6 194.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3 805.83
3.案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率由营业税之前的5%下降到缴纳增值税后的3%,“签证费”允许从年应税销售额中扣除,本案中使得销项税额减少了757.28元,整体税额下降了44.8%,实际税负由之前的5%降低到3%,给小规模旅游企业大大减轻了负担,有助于促进其成长壮大。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旅游企业如果选择为小规模纳税人,仅从税率由5%下降至3%这一点来看,税负下降的空间是非常大的。而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虽然税率从5%上升到6%,鉴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税负较营改增前来讲还是下降的,但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比,降低税负的程度大小除了要看企业具体业务外,更关键地还在于取得有效凭证,这也是多数旅游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在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得不到有效凭证,比如火车票分发到游客手中,往往难以收回。
参考文献:
[1]官波,刘春花.旅行社“营改增”的影响预测及对策[J].税务研究,2016,(1).
作者简介:王伟伟(1986—),性别:男,民族汉,籍贯:山东省青州市,职称:助教,学位: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