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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作用,在促进解决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源头性突出问题上下工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求,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2011年12月2日至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主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预防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代表80余人,中纪委、中政委、国资委的有关领导同志,中央党校、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教授学者,广发银行、旭飞集团企业负责人等。
宋寒松厅长在大会开幕式上作了讲话。他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围绕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所作的重点工作,揭示了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工作的着力点。会上,宋寒松厅长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即: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着力点;加大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中介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社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拓展预防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途径;加强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工作机制。这十条措施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也是明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还对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条措施”进行了系统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作用,在促进解决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源头性突出问题上下工夫。
之后,现场就“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措施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重点领域社会管理问题”四个专题予以研讨。与会代表在专题发言中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密切联系,如何发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小组作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构建,全面运用检察建议、年度综合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犯罪分析、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等预防方法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换届选举、涉农、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将主题发言、点评研讨、自由讨论结合在一起,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会议形式新颖、气氛热烈。
研讨会得到了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的充分肯定。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主任于柯超同志在分组主题发言中介绍了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给予充分肯定。中政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张思剑处长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表示赞赏。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阮国平同志作大会发言,对检察机关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表示高度赞扬。中央党校、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有关专家学者与会并作相关主题发言,中央党校林喆教授介绍了国内外廉政建设最新进展,开阔了与会代表视野。全国政协委员、旭飞集团董事长黄少良代表企业界人士发言,提出了加快反腐败立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非公经济领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九条建议。
本次,研讨会得到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积极响应。会前共收到相关主题论文180多篇,经筛选后,择138篇编辑为《“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论文集》。与会代表对宋寒松厅长讲话及发布的“十条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一致认为“十条措施”紧扣大局、切合实际,思路明确、重点突出,表示一定要按照高检院部署,抓紧贯彻落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成为诱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绊脚石。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针对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措施,推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十条措施充分考虑了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它是近年来预防工作经验措施的全面总结,直接针对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诱发职务犯罪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缺陷和漏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十条措施对此给予了重点关注。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任务,又是预防部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重要途径。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体格局之中是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
根据已经出台的《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主题鲜明的警示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力争到2013年年底实现省、市两级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平台基本覆盖,2015年年底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完成警示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平台建设。
此外,发生在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为此,十条措施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大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力度。检察机关将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加强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促进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积极探索在非公领域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十条措施的一个亮点。
非公领域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并且这些领域的腐败往往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亟须加强管理。检察机关将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中介组织暗中参股、收取费用,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或干预执业,相互勾结、行贿受贿以及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情况,积极提出推动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理顺关系、切断利益联系,完善扶持中介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及行业自律机制的防治对策。
此次研讨会受到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各大新闻单位記者悉数参会。新华社12月3日发布《高检院发布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的通稿,对会议相关情况予以详细报道,各大媒体纷纷转载。《人民日报》等各大报刊,新华网等各类网络媒体,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等各类电视节目都对会议情况予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6日,《高检院发布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的消息在网络上就被转载1.9万余次,网络跟帖多为肯定性回复,对检察机关“十条措施”充分肯定并寄予希望。
(此次研讨会论文集的部分优秀论文选登见本期《绿波廊·理论》栏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求,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2011年12月2日至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主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预防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优秀论文作者代表80余人,中纪委、中政委、国资委的有关领导同志,中央党校、湖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教授学者,广发银行、旭飞集团企业负责人等。
宋寒松厅长在大会开幕式上作了讲话。他介绍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围绕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所作的重点工作,揭示了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工作的着力点。会上,宋寒松厅长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即: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着力点;加大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中介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社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拓展预防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途径;加强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工作机制。这十条措施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也是明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
会议还对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条措施”进行了系统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作用,在促进解决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源头性突出问题上下工夫。
之后,现场就“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措施问题”、“预防职务犯罪与重点领域社会管理问题”四个专题予以研讨。与会代表在专题发言中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密切联系,如何发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小组作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构建,全面运用检察建议、年度综合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犯罪分析、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等预防方法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换届选举、涉农、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将主题发言、点评研讨、自由讨论结合在一起,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会议形式新颖、气氛热烈。
研讨会得到了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的充分肯定。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主任于柯超同志在分组主题发言中介绍了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给予充分肯定。中政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张思剑处长在会上介绍了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表示赞赏。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阮国平同志作大会发言,对检察机关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表示高度赞扬。中央党校、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有关专家学者与会并作相关主题发言,中央党校林喆教授介绍了国内外廉政建设最新进展,开阔了与会代表视野。全国政协委员、旭飞集团董事长黄少良代表企业界人士发言,提出了加快反腐败立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非公经济领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九条建议。
本次,研讨会得到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积极响应。会前共收到相关主题论文180多篇,经筛选后,择138篇编辑为《“预防职务犯罪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讨会论文集》。与会代表对宋寒松厅长讲话及发布的“十条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一致认为“十条措施”紧扣大局、切合实际,思路明确、重点突出,表示一定要按照高检院部署,抓紧贯彻落实,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成为诱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绊脚石。预防职务犯罪,必须针对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措施,推动社会管理体系完善,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十条措施充分考虑了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它是近年来预防工作经验措施的全面总结,直接针对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诱发职务犯罪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缺陷和漏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十条措施对此给予了重点关注。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任务,又是预防部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重要途径。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体格局之中是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
根据已经出台的《关于“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主题鲜明的警示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力争到2013年年底实现省、市两级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平台基本覆盖,2015年年底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完成警示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平台建设。
此外,发生在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为此,十条措施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大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力度。检察机关将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加强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促进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积极探索在非公领域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十条措施的一个亮点。
非公领域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并且这些领域的腐败往往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亟须加强管理。检察机关将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中介组织暗中参股、收取费用,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或干预执业,相互勾结、行贿受贿以及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情况,积极提出推动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理顺关系、切断利益联系,完善扶持中介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及行业自律机制的防治对策。
此次研讨会受到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各大新闻单位記者悉数参会。新华社12月3日发布《高检院发布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的通稿,对会议相关情况予以详细报道,各大媒体纷纷转载。《人民日报》等各大报刊,新华网等各类网络媒体,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等各类电视节目都对会议情况予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6日,《高检院发布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的消息在网络上就被转载1.9万余次,网络跟帖多为肯定性回复,对检察机关“十条措施”充分肯定并寄予希望。
(此次研讨会论文集的部分优秀论文选登见本期《绿波廊·理论》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