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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和港澳的区域合作不能停留在市场机会、促进港澳经济发展等层面,要深入发掘CEPA的潜力,特别是关注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协调性问题,从长期协调发展和大局观的高度来看待和进行深入的金融合作和协调。
内地与港澳间的金融合作的深化
CEPA实施三年多来,内地与港澳在金融合作方面也有较大的发展,一些港资银行陆续进入了内地开展业务,但总体而言,两岸金融合作仍不够深入和细致,有关合作细则也未见出台,CEPA的潜力远未充分发掘。事实上,内地与港澳间的金融合作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值得深入开展:
金融业务合作与创新
在金融支付、汇兑结算和投融资等方面,两岸三地金融机构早就有一定的合作,CEPA推出后,香港众多的、国际化的金融工具、金融品种将逐步推广进入内地,各方的金融业务合作将更为广泛和深化,合作前景极为可观。最近内地和香港金融机构已经联手推出可在港消费的人民币信用卡业务,香港一些金融机构已将部分金融业务如数据处理中心、票证中心等,转移到成本相对较低的广东,而且,大量的金融业务创新也将不断出现。
金融机构的拓展与整合
新安排大大降低了香港和澳门的金融企业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和条件,放松了香港、澳门证券从业人员和居民在内地执业限制,支持香港金融中介在内地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支持内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其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以及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这不但为内地与港澳金融机构的双向拓展提供了方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将引起港澳以及内地金融业的重新整合,港澳金融机构自身的并购重组以及参与内地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活动将大大增加,进而改善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规模、效率和竞争力。
金融技术与信息以及人才的共享
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信息量庞大,没有四通八达的全球性网络,就难以开展国际间的金融交易,就难以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和规避金融风险。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国际一流的电讯网络、金融市场软硬件设施和系统,拥有大量优秀的金融专业人才,金融品种丰富齐全,在金融技术与信息以及人才等方面享有一定优势,内地则在设施建设、技术发展、信息人才交流等相关方面潜存着巨大商机,双方可以通过优势与市场资源的互补实现互惠互利。
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融合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的金融市场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而内地的金融市场还存在规模小、层次性较单一、结构不完善和市场分割明显等问题,今后内地在金融市场建设尤其是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可以充分借鉴香港的经验。并且,内地和港澳的金融市场将加速融合,这不仅只是表现在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方面,而更多是在投资和融资行为的自由化方面,即港澳居民和机构可以来内地金融市场进行投融资,同时内地居民和机构也可以便利地到香港、澳门去投融资。目前讨论中的QDII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2003年7月,中央政府对CEPA作了重大调整,香港将拥有其他金融中心无法替代的优势,大量投资者和资金、企业以及机构将为得到便利而安全的人民币金融服务而来香港,使香港作为全国以及亚太区重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强化。同时,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也将为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基础。
新形势呼唤金融协调
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的金融关系目前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多种货币、多种货币制度、多个金融管理当局的金融关系。在此背景下,必须考虑中国整个大区域经济金融的长期协调发展,提高整个区域内的金融效率,而不能偏颇于其中某个区域的发展而忽略其他。这种金融协调的必要性至少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合作的基础和前提
目前内地与港澳之间金融合作的基础有待夯实。第一,由于不同金融管理当局之间政策目标与取向也不同,而且金融制度尤其是货币制度、法律法规等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的规定对跨区域的金融行为进行规范,这将给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金融融合和合作带来障碍。第二,现有行政区划造成的地方金融相互分割的状况不利于区域金融合作。第三,我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所存在的A股与B股之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分、B股、H股等等分割,这种市场分割状况不利于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金融竞争的需要
在CEPA背景下,内地金融机构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与挑战,其中商业银行将首当其冲;而且,内地与港澳金融机构遵循的竞争规则有所差异,竞争中难免出现一些争端,需要通过金融协调尤其是制度协调来解决。并且,值得注意的是,CEPA实施后,在中国整个区域内各个区域的众多金融市场之间将面临更为紧张的竞争关系,光股票市场(主板市场)就有三个:香港、上海、深圳,新安排鼓励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香港也在考虑发行人民币股票的问题,今后三个市场的竞争将更激烈。
金融风险的挑战
金融合作比贸易合作的影响更为深远而复杂,既有可能带来金融的繁荣和发展,也可能伴随着更大的金融风险和危机。CEPA实施后,国际金融风险有可能通过香港扩散过来,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震荡将远远大于过去。并且,由于香港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内地人民币利率仍受管制,两地出现利差时,套利行为必然随之而来,加上人民币业务逐步在香港开展,人民币流入香港的速度加快,近年来人民币已经开始逐步升值,在此背景下,大规模套汇和套利行为可能出现,影响整个区域的金融稳定。
金融政策有效性的实现
在两岸三地经济金融融合的过程中,制定金融政策时将不得不考虑漏出效应的问题。如果加速流动,漏出效应以及在港人民币信贷业务的开展将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因此,新形势下内地与港澳之间的金融合作,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市场机会、促进香港和澳门经济复兴和发展等层次上,而是必须注重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的长期协调发展,以区域内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共同繁荣为目标,以大局观、从协调的角度来看待两岸三地的金融合作问题。
金融协调视角下的金融合作
金融协调理论指出,从层次性看,金融协调的层次有金融内部协调、金融与经济的协调以及金融与社会的协调三个层次。
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主要是金融内部协调,在宏观方面包括总量协调、结构协调、区域协调、内外协调、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间的协调等问题;在微观方面包括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协调、资产结构、银企关系、收益与风险等问题。
金融协调的机制可以分为市场机制协调、计划和行政制度协调以及网络协调三种。市场机制协调主要指经济运行主体根据市场的价格信息,依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在相互竞争的市场中形成的一种协调。计划和行政制度协调指协调体内部的各层组织机构的协调和政府计划手段的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依靠行政权威来实施。网络协调则是指经济网络组织理论所强调的介于市场和企业或政府之间的中间力量的协调。它是既不依靠市场机制力量,也不依靠行政权威力量的经济主体间形成的其他特殊关系和制度安排。在进行协调时可能会同时采用多种机制,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方面的主导协调机制不同。
新形势下内地与港澳之间金融协调与合作的内容很多,但是有几个方面目前而言相对更为重要,值得关注。
金融宏观调控
内地、港澳在金融宏观调控的主体、目标和工具、环境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内地的金融宏观调控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行政协调是主要的协调机制,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是主要的调控工具;而港澳的金融宏观调控由各自的金融管理局主导,协调机制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如香港实行外汇平准基金制度,而其利率已经市场化,并且,区域间货币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差异也很大。
在目前的政治框架安排下,人民银行、香港和澳门的金融管理局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彼此平行的多个金融管理当局的金融关系,各自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随着相互之间的经济金融融合,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政策对港澳的溢出效应将越来越大,反过来,港澳对内地金融政策的回馈效应也越来越大,所以人民银行在制定金融政策时不但要考虑其在内地的影响,还要考虑在港澳的溢出效应以及回馈效应。同时,对跨区域的金融行为进行联合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当务之急。
在目前的背景下,难以建立内地、港澳间统一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但是建立金融管理局之间的紧密联系与合作如信息交换机制、定期磋商机制乃至政策配合机制、金融风险防范与应急机制以及反洗钱机制却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极为必要的。
从长远看,内地、港澳间需要建立统一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但可能要等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实现国际化以及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之后。
国内几个大城市的金融定位问题
目前,香港已是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内地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也在打造金融中心品牌。在CEPA背景下,应该在中国整个大区域内统筹考虑,合理布局,以利于整体金融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北京是中国货币政策、金融宏观调控管理以及国内大商业银行中心。作为首都,有着政策上和宏观调控方面无可比拟的优势,占全国存贷业务60%左右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以及中信、光大、民生、华夏等新兴商业银行总行均在北京,聚散着大量资金。北京的“金融街”已经树立了全国金融中心的形象。
第二,上海有证券交易所、全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申银万国等大券商总部、汇丰等国际知名银行的中国总部落户,在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国际银行业务等方面占有优势,“陆家嘴”金融中心已为世人瞩目。从长远看上海将是远东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
第三,香港已经是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回归后它也是中国境内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外汇方面、股票市场和银行借贷等方面香港已居全球前列,而人民币的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等业务的办理以及随之而来的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办和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形成,使香港成为美元、港元和人民币等重要货币的聚散地,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得到巩固和加强。按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长任志刚的话说,香港应该成为新思维、新视野的“双音速”国际金融中心。
从长远来看,深圳毗邻香港,两者可以结合起来,互补互促,在华南建立以深圳—香港为核心区域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指出的是,大城市的金融定位问题须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各个城市积极配合才能解决。
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
从整体看,我国金融市场的分割十分明显,仅就股票市场而言,就存在三个主板市场(上海、深圳和香港)。香港已经有创业板市场,而深圳也在考虑建设创业板市场,还存在着A股、B股和H股等区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分割也十分明显。市场分割不但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和内部竞争导致的内耗问题,也影响着各个市场的总体规模与国际竞争力。在强调金融市场的统一性和多层次性时,需要将香港和澳门纳入视野,整体考虑,重新进行市场分工定位,使中国金融市场整体协调发展。例如,全国的股票市场调整方面,可以考虑将深圳与上海主板市场合并,加强上海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深圳集中精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在深港金融融合的背景下,将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与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合并,从而扩大对外影响,共同繁荣。
金融创新
CEPA实施后,内地和港澳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探讨,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合作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近期银监局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更为金融衍生工具在内地的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不过,金融衍生商品创新是双刃剑,一方面对于增加投资和避险工具促进市场繁荣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如利用不当也有可能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不但内地和港澳的金融管理当局在金融创新的核准和运行监控方面要加强协调合作,同时还要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行业组织进行协调。
金融业的发展
CEPA降低了香港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人才进入内地的门槛,鼓励香港金融中介在内地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鼓励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因此对于两岸三地金融业的整合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市场化背景下,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包括资本、人才和业务等层次)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发展战略确定,由市场自行协调。不过,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需要加强内地与港澳间金融行业学术性组织、自律性组织的联系,建立跨区域的行业组织以及协调制度,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信息互换、人员互访制度、争端磋商制度等等,加强行业内部协调,促进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黄建欢广州金鹅企业集团
何问陶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编辑:黄良阳
内地与港澳间的金融合作的深化
CEPA实施三年多来,内地与港澳在金融合作方面也有较大的发展,一些港资银行陆续进入了内地开展业务,但总体而言,两岸金融合作仍不够深入和细致,有关合作细则也未见出台,CEPA的潜力远未充分发掘。事实上,内地与港澳间的金融合作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值得深入开展:
金融业务合作与创新
在金融支付、汇兑结算和投融资等方面,两岸三地金融机构早就有一定的合作,CEPA推出后,香港众多的、国际化的金融工具、金融品种将逐步推广进入内地,各方的金融业务合作将更为广泛和深化,合作前景极为可观。最近内地和香港金融机构已经联手推出可在港消费的人民币信用卡业务,香港一些金融机构已将部分金融业务如数据处理中心、票证中心等,转移到成本相对较低的广东,而且,大量的金融业务创新也将不断出现。
金融机构的拓展与整合
新安排大大降低了香港和澳门的金融企业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和条件,放松了香港、澳门证券从业人员和居民在内地执业限制,支持香港金融中介在内地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同时支持内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其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以及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这不但为内地与港澳金融机构的双向拓展提供了方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将引起港澳以及内地金融业的重新整合,港澳金融机构自身的并购重组以及参与内地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活动将大大增加,进而改善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规模、效率和竞争力。
金融技术与信息以及人才的共享
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信息量庞大,没有四通八达的全球性网络,就难以开展国际间的金融交易,就难以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和规避金融风险。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国际一流的电讯网络、金融市场软硬件设施和系统,拥有大量优秀的金融专业人才,金融品种丰富齐全,在金融技术与信息以及人才等方面享有一定优势,内地则在设施建设、技术发展、信息人才交流等相关方面潜存着巨大商机,双方可以通过优势与市场资源的互补实现互惠互利。
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融合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的金融市场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而内地的金融市场还存在规模小、层次性较单一、结构不完善和市场分割明显等问题,今后内地在金融市场建设尤其是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可以充分借鉴香港的经验。并且,内地和港澳的金融市场将加速融合,这不仅只是表现在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方面,而更多是在投资和融资行为的自由化方面,即港澳居民和机构可以来内地金融市场进行投融资,同时内地居民和机构也可以便利地到香港、澳门去投融资。目前讨论中的QDII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2003年7月,中央政府对CEPA作了重大调整,香港将拥有其他金融中心无法替代的优势,大量投资者和资金、企业以及机构将为得到便利而安全的人民币金融服务而来香港,使香港作为全国以及亚太区重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强化。同时,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的出现也将为人民币的国际化以及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基础。
新形势呼唤金融协调
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的金融关系目前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多种货币、多种货币制度、多个金融管理当局的金融关系。在此背景下,必须考虑中国整个大区域经济金融的长期协调发展,提高整个区域内的金融效率,而不能偏颇于其中某个区域的发展而忽略其他。这种金融协调的必要性至少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合作的基础和前提
目前内地与港澳之间金融合作的基础有待夯实。第一,由于不同金融管理当局之间政策目标与取向也不同,而且金融制度尤其是货币制度、法律法规等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的规定对跨区域的金融行为进行规范,这将给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金融融合和合作带来障碍。第二,现有行政区划造成的地方金融相互分割的状况不利于区域金融合作。第三,我国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所存在的A股与B股之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之分、B股、H股等等分割,这种市场分割状况不利于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金融竞争的需要
在CEPA背景下,内地金融机构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与挑战,其中商业银行将首当其冲;而且,内地与港澳金融机构遵循的竞争规则有所差异,竞争中难免出现一些争端,需要通过金融协调尤其是制度协调来解决。并且,值得注意的是,CEPA实施后,在中国整个区域内各个区域的众多金融市场之间将面临更为紧张的竞争关系,光股票市场(主板市场)就有三个:香港、上海、深圳,新安排鼓励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香港也在考虑发行人民币股票的问题,今后三个市场的竞争将更激烈。
金融风险的挑战
金融合作比贸易合作的影响更为深远而复杂,既有可能带来金融的繁荣和发展,也可能伴随着更大的金融风险和危机。CEPA实施后,国际金融风险有可能通过香港扩散过来,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震荡将远远大于过去。并且,由于香港已经实现利率市场化,内地人民币利率仍受管制,两地出现利差时,套利行为必然随之而来,加上人民币业务逐步在香港开展,人民币流入香港的速度加快,近年来人民币已经开始逐步升值,在此背景下,大规模套汇和套利行为可能出现,影响整个区域的金融稳定。
金融政策有效性的实现
在两岸三地经济金融融合的过程中,制定金融政策时将不得不考虑漏出效应的问题。如果加速流动,漏出效应以及在港人民币信贷业务的开展将会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因此,新形势下内地与港澳之间的金融合作,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市场机会、促进香港和澳门经济复兴和发展等层次上,而是必须注重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的长期协调发展,以区域内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共同繁荣为目标,以大局观、从协调的角度来看待两岸三地的金融合作问题。
金融协调视角下的金融合作
金融协调理论指出,从层次性看,金融协调的层次有金融内部协调、金融与经济的协调以及金融与社会的协调三个层次。
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主要是金融内部协调,在宏观方面包括总量协调、结构协调、区域协调、内外协调、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间的协调等问题;在微观方面包括证券业与银行业的协调、资产结构、银企关系、收益与风险等问题。
金融协调的机制可以分为市场机制协调、计划和行政制度协调以及网络协调三种。市场机制协调主要指经济运行主体根据市场的价格信息,依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在相互竞争的市场中形成的一种协调。计划和行政制度协调指协调体内部的各层组织机构的协调和政府计划手段的协调,这种协调主要依靠行政权威来实施。网络协调则是指经济网络组织理论所强调的介于市场和企业或政府之间的中间力量的协调。它是既不依靠市场机制力量,也不依靠行政权威力量的经济主体间形成的其他特殊关系和制度安排。在进行协调时可能会同时采用多种机制,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方面的主导协调机制不同。
新形势下内地与港澳之间金融协调与合作的内容很多,但是有几个方面目前而言相对更为重要,值得关注。
金融宏观调控
内地、港澳在金融宏观调控的主体、目标和工具、环境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内地的金融宏观调控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行政协调是主要的协调机制,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是主要的调控工具;而港澳的金融宏观调控由各自的金融管理局主导,协调机制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如香港实行外汇平准基金制度,而其利率已经市场化,并且,区域间货币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差异也很大。
在目前的政治框架安排下,人民银行、香港和澳门的金融管理局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主权国家内彼此平行的多个金融管理当局的金融关系,各自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随着相互之间的经济金融融合,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政策对港澳的溢出效应将越来越大,反过来,港澳对内地金融政策的回馈效应也越来越大,所以人民银行在制定金融政策时不但要考虑其在内地的影响,还要考虑在港澳的溢出效应以及回馈效应。同时,对跨区域的金融行为进行联合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当务之急。
在目前的背景下,难以建立内地、港澳间统一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但是建立金融管理局之间的紧密联系与合作如信息交换机制、定期磋商机制乃至政策配合机制、金融风险防范与应急机制以及反洗钱机制却是完全可能的,也是极为必要的。
从长远看,内地、港澳间需要建立统一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但可能要等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实现国际化以及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之后。
国内几个大城市的金融定位问题
目前,香港已是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内地的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大城市也在打造金融中心品牌。在CEPA背景下,应该在中国整个大区域内统筹考虑,合理布局,以利于整体金融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北京是中国货币政策、金融宏观调控管理以及国内大商业银行中心。作为首都,有着政策上和宏观调控方面无可比拟的优势,占全国存贷业务60%左右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以及中信、光大、民生、华夏等新兴商业银行总行均在北京,聚散着大量资金。北京的“金融街”已经树立了全国金融中心的形象。
第二,上海有证券交易所、全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申银万国等大券商总部、汇丰等国际知名银行的中国总部落户,在资本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国际银行业务等方面占有优势,“陆家嘴”金融中心已为世人瞩目。从长远看上海将是远东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
第三,香港已经是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回归后它也是中国境内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外汇方面、股票市场和银行借贷等方面香港已居全球前列,而人民币的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等业务的办理以及随之而来的支付结算业务的开办和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形成,使香港成为美元、港元和人民币等重要货币的聚散地,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得到巩固和加强。按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长任志刚的话说,香港应该成为新思维、新视野的“双音速”国际金融中心。
从长远来看,深圳毗邻香港,两者可以结合起来,互补互促,在华南建立以深圳—香港为核心区域的国际金融中心。需要指出的是,大城市的金融定位问题须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各个城市积极配合才能解决。
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
从整体看,我国金融市场的分割十分明显,仅就股票市场而言,就存在三个主板市场(上海、深圳和香港)。香港已经有创业板市场,而深圳也在考虑建设创业板市场,还存在着A股、B股和H股等区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分割也十分明显。市场分割不但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和内部竞争导致的内耗问题,也影响着各个市场的总体规模与国际竞争力。在强调金融市场的统一性和多层次性时,需要将香港和澳门纳入视野,整体考虑,重新进行市场分工定位,使中国金融市场整体协调发展。例如,全国的股票市场调整方面,可以考虑将深圳与上海主板市场合并,加强上海股票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深圳集中精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在深港金融融合的背景下,将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与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合并,从而扩大对外影响,共同繁荣。
金融创新
CEPA实施后,内地和港澳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探讨,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合作有着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近期银监局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更为金融衍生工具在内地的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不过,金融衍生商品创新是双刃剑,一方面对于增加投资和避险工具促进市场繁荣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如利用不当也有可能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不但内地和港澳的金融管理当局在金融创新的核准和运行监控方面要加强协调合作,同时还要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行业组织进行协调。
金融业的发展
CEPA降低了香港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人才进入内地的门槛,鼓励香港金融中介在内地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鼓励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因此对于两岸三地金融业的整合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市场化背景下,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包括资本、人才和业务等层次)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发展战略确定,由市场自行协调。不过,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需要加强内地与港澳间金融行业学术性组织、自律性组织的联系,建立跨区域的行业组织以及协调制度,采取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如信息互换、人员互访制度、争端磋商制度等等,加强行业内部协调,促进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黄建欢广州金鹅企业集团
何问陶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编辑:黄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