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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征途中,红军以党的民族政策作为武器,教育团结了广大少数民族人民,使之与红军一道战胜一切艰难险阻,胜利地实现了战略大转移。为以后,尤其是建国后制定和贯彻民族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进一步作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都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红军长征民族政策教育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在我国整个革命事业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运用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始终把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制订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并已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应当采取不同于汉族地区的政策。但在我党的革命实践中,真正大量接触中国民族问题是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红军长征途中。
1934年至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一、二、四方面军先后从中央根据地、川陕革命根据地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出发,开始了举世闻名的红军长征。其间,红军转战十几个省,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和行程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杂居地区。经过了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青海、甘肃等省的苗、瑶、侗、壮、土家、布依、回、藏、彝等十三个少数民族地区。据有关统计,红一军团长征走了371天,其中经过少数民族地区132天,约占三分之一;红二方面军长征走了18460里,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就走了5660里,约占三分之一;红四方面军长征经历了19个月,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经过的时间竟达15个月之久,约占四分之三。长征期间,红军的主要任务是军事方面的,即粉碎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实现战略转移,尽快奔赴抗日前线。但是,蒋介石为消灭红军,不仅调集湘、黔、川、滇各省军阀的几十万反革命武装对我红军层层布防,围追堵截,而且,还企图拉拢少数民族上层,利用少数民族群众以武力阻挡红军前进。那时,少数民族的武装,主要控制在上层人士手里,一些“土司头人的反动武装经常躲避在树林里打冷枪,袭击红军”,在彝族和藏族地区红军都有伤亡。另一方面,红军当时面临严重的粮食困难,粮食也掌握在少数民族上层和寺院里。这就给党和红军提出了一个十分复杂而紧迫的新问题。
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必须争取少数民族的支持,以便顺利通过。为此,除发布一系列有关军事方面的文件外,党中央和红军政治部等部门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民族政策方面的文件。如红一方面军在1934年11月,在刚进入苗瑶族地区时,红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工作中的原则指示》和《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十三条)。1934年12月24日,在黔东南地区,红军总政治部又发出《关于注意与瑶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这期间红军总政治部还发出了《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35年春,进入彝族地区,4月14日,总政治部在《红星》报上刊登了题为《注意争取夷(彝)民的工作》的文章。4月29日,中央军委发布《我军速渡金沙江在川西建立苏区的指示》。5月22日,《红星》报又刊登了题为《努力实现总政治部提出的四大号召》的文章。5月,朱德以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的名义发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1935年5月底6月初,红一方面军进入藏族地区,党中央于6月发布了《告康藏西番民众书一一进行西藏民族革命运动的斗争纲领(草案)》。9月,红军进入回族地区,红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回民地区守则》。1935年12月,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936年5月,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红四方面军在1935年5月发表《告川西北藏彝民族书》。6月,红四方面军成立的西北特区委员会作出《关于党在番人中的工作决议》。1936年3月,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5月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又制定了《党对番民的策略路线的提纲》。1934年5月,红三军建立了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7月在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关于苗族问题决议》。1936年3月,红二、六军团在云贵交界的盘县富源,发布了《对苗族的标语口号》。1936年7月,二、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后,通过青海班马地区期间,曾发布过《共产党、红军对番人主张》的文告等许多文件。
在党的全部历史上,红军长征期间,在短短的时间内是党发布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文件数量最多的时期,内容极为丰富。党在红军长征途中,按照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根据沿途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条文,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解决具体问题中逐步走向成熟的时期,也是红军宣传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卓有成效的时期。
归纳起来,我党在红军长征途中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强调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强调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党通过指示、训令、通令、布告以及标语口号,向各族人民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第二,主张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压迫,主张各民族共同反对国民党军阀统治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对大汉族主义,主张消除民族间的隔阂;第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第四,争取团结少数民族和宗教上层人士,与少数民族首领、民族代表人物及宗教上层人士建立统一战线关系。第五,主张民族自治,帮助各民族建立革命政权和革命武装。
我党在长征中的民族政策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严格的纪律性、高度的灵活性。这一时期,我党不仅宣传和实践了党的民族政策,同时也在民族地区播下了革命的种子,吸收和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红军在长征中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我党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尝试。这些政策的实施,其影响是深远的,它扩大了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争取了少数民族群众对红军的支持,保证了红军顺利的通过少数民族地区,胜利地完成了战略转移的任务。可以说,红军长征的胜利,也是我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同时,也为以后,尤其是建国后制定和贯彻民族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进一步作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都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红军长征民族政策教育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在我国整个革命事业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运用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始终把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制订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并已注意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应当采取不同于汉族地区的政策。但在我党的革命实践中,真正大量接触中国民族问题是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的红军长征途中。
1934年至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一、二、四方面军先后从中央根据地、川陕革命根据地和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出发,开始了举世闻名的红军长征。其间,红军转战十几个省,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和行程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杂居地区。经过了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青海、甘肃等省的苗、瑶、侗、壮、土家、布依、回、藏、彝等十三个少数民族地区。据有关统计,红一军团长征走了371天,其中经过少数民族地区132天,约占三分之一;红二方面军长征走了18460里,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就走了5660里,约占三分之一;红四方面军长征经历了19个月,其中在少数民族地区经过的时间竟达15个月之久,约占四分之三。长征期间,红军的主要任务是军事方面的,即粉碎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实现战略转移,尽快奔赴抗日前线。但是,蒋介石为消灭红军,不仅调集湘、黔、川、滇各省军阀的几十万反革命武装对我红军层层布防,围追堵截,而且,还企图拉拢少数民族上层,利用少数民族群众以武力阻挡红军前进。那时,少数民族的武装,主要控制在上层人士手里,一些“土司头人的反动武装经常躲避在树林里打冷枪,袭击红军”,在彝族和藏族地区红军都有伤亡。另一方面,红军当时面临严重的粮食困难,粮食也掌握在少数民族上层和寺院里。这就给党和红军提出了一个十分复杂而紧迫的新问题。
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必须争取少数民族的支持,以便顺利通过。为此,除发布一系列有关军事方面的文件外,党中央和红军政治部等部门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民族政策方面的文件。如红一方面军在1934年11月,在刚进入苗瑶族地区时,红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瑶苗民族工作中的原则指示》和《关于对苗、瑶民的口号》(十三条)。1934年12月24日,在黔东南地区,红军总政治部又发出《关于注意与瑶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这期间红军总政治部还发出了《关于争取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35年春,进入彝族地区,4月14日,总政治部在《红星》报上刊登了题为《注意争取夷(彝)民的工作》的文章。4月29日,中央军委发布《我军速渡金沙江在川西建立苏区的指示》。5月22日,《红星》报又刊登了题为《努力实现总政治部提出的四大号召》的文章。5月,朱德以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的名义发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1935年5月底6月初,红一方面军进入藏族地区,党中央于6月发布了《告康藏西番民众书一一进行西藏民族革命运动的斗争纲领(草案)》。9月,红军进入回族地区,红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回民地区守则》。1935年12月,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936年5月,发表《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红四方面军在1935年5月发表《告川西北藏彝民族书》。6月,红四方面军成立的西北特区委员会作出《关于党在番人中的工作决议》。1936年3月,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5月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又制定了《党对番民的策略路线的提纲》。1934年5月,红三军建立了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7月在黔东特区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关于苗族问题决议》。1936年3月,红二、六军团在云贵交界的盘县富源,发布了《对苗族的标语口号》。1936年7月,二、四方面军在甘孜会师后,通过青海班马地区期间,曾发布过《共产党、红军对番人主张》的文告等许多文件。
在党的全部历史上,红军长征期间,在短短的时间内是党发布涉及有关民族政策文件数量最多的时期,内容极为丰富。党在红军长征途中,按照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根据沿途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条文,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解决具体问题中逐步走向成熟的时期,也是红军宣传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卓有成效的时期。
归纳起来,我党在红军长征途中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强调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强调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党通过指示、训令、通令、布告以及标语口号,向各族人民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第二,主张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压迫,主张各民族共同反对国民党军阀统治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对大汉族主义,主张消除民族间的隔阂;第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第四,争取团结少数民族和宗教上层人士,与少数民族首领、民族代表人物及宗教上层人士建立统一战线关系。第五,主张民族自治,帮助各民族建立革命政权和革命武装。
我党在长征中的民族政策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严格的纪律性、高度的灵活性。这一时期,我党不仅宣传和实践了党的民族政策,同时也在民族地区播下了革命的种子,吸收和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红军在长征中实行的少数民族政策,实际上是我党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尝试。这些政策的实施,其影响是深远的,它扩大了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争取了少数民族群众对红军的支持,保证了红军顺利的通过少数民族地区,胜利地完成了战略转移的任务。可以说,红军长征的胜利,也是我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同时,也为以后,尤其是建国后制定和贯彻民族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进一步作好新时期的民族工作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