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3年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牌匾悄然挂上了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原国家经贸委的北门。作为国务院的特设机构,国资委诞生伊始,其一举一动就为各方瞩目。
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之严重,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如何才能避免国有资产被吞噬?如何才能堵住国资流失的黑洞?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国资委的诞生无疑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国有资产流失有五大“井喷”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总量有了大幅增长,截至2002年底,国有资产总额已达118230亿元。然而,国有资产增长的同时,其流失也十分惊人。
目前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之严重,可以从下列事实略见一斑:
2000年国家审计署对129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国有资产流失229亿元人民币;
2001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1个支局及部分分支机构隐瞒收入13.17亿元,用于滥发钱物的金额高达6.39亿元;
200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局洪湖分局某副局长与他人相互勾结,涉嫌骗取、私分国债资金206万元;
2003年,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出粤海铁路公司高层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达657万余元。
审计发现,私分国有资产,尤其是集体私分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且大有上升趋势。这诚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说:“一股疯狂变卖国有资产的交易行动正在地方传染和奔走。”国有资产的流失,每天都在发生,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并且正日渐汹涌!
国有资产流失就像是动脉出血,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酿成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细究其产生的原因,有五大情形不得不提。
——企业破产使国有资产打了水漂。据权威部门统计,自1998年施行《破产法》起至2002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5657件,已审结27004件,结案数额5353亿元。在已审结的破产企业当中,绝大部分都占用大量国有资产,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动机是逃避债务,“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王欣教授说,近年来,通过破产来逃废银行等债务的现象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是因为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未能清偿的余债可免除清偿责任,加上我国对破产企业的违法清算、抽逃资产、欺诈债权人等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手段,造成了很多企业的破产都掺杂着逃避债务的倾向。使得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流失了5000多亿元。
——决策失误和浪费使国有资产蒸发。在现实生活中,浪费现象远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浪费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这其中,决策性浪费占了大头。仅有据可查的,全国就有上千亿的投资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浪费。如我国的彩电生产线利用率只有45%;汽车生产线开工率不到58%;冰箱、洗衣机生产线利用率只有40%;全国有铝型材生产厂家230多家,从国外引进的挤压机150多台(套),设备利用率只有20%。
每次的市场过热,都给企业带来不少决策性浪费。2003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披露了几个投资失误事件:国家投资近30亿元建设的福建长乐国际机场,由于建设规模过度超前,目前旅客量和货邮量只达到设计规模的1/3左右,航站楼和机场生活区大量闲置,运营5年累计亏损已达11亿元;川东天然气氯碱工程,损失13亿元之巨;总投资超过13亿元的中原制药厂,建成试产时才发现技术上还存在重大漏洞,现在已背上了30多亿元的债务;投资近20亿元的中州铝厂濒临破产……
——资产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由于设备未能充分开发利用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达360多亿元!闲置性浪费最常见的状况就是项目盲目上马,先进设备睡大觉。在古都南京,某机械厂赫赫有名,当时有关部门对空调、冰箱的压缩机市场前景看好,于是为其提供了1.12亿元的资金,从美国和意大利进口压缩机生产线,但由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生产线一直“趴”着未曾动过,直到企业瘫痪。另据国家土地资源部估算,通过各种渠道流失的土地资产每年价值可达200~300亿元,无形的损失则更大。
——企业改制致使国企资产大出血。近年来,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普遍推广,无疑,这种新体制为我国国企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了活力。但由于一些企业操作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安徽省某县违规低价拍卖一家资产上亿元的国有煤矿企业就是一个典型。皖北矿业公司是该县最大的企业之一,拥有三大矿井。2000年11月,县委决定“加快矿业集团下属的三个煤矿民营化步伐”,“以6000万元底价出售三个煤矿”。然而,这么大的国有资产的转让,竟然没有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改制方案也不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而完全由县里领导直接指挥和操作。
目前售卖国有资产的规模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被地方政府挂上“草标”匆匆出售的国有企业比比皆是。对此,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曾表示奇怪:各地推出大规模的国资重组计划时,其中大部分城市的国资监管机构都尚未挂牌。也就是说,“管家”尚未挂印,监管机构尚无踪影,在既无规矩,又无裁判的情况下,各地就这么卖开了。李毅中透露,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前,国资委对全国23个省,包括16个中心城市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地方都是采用全部转让的方式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现在全国的一些县级城市有的已将国有企业全部卖光了,地市一级中也有60%~83%将国有企业一卖了之。
——中介机构恶意低估导致国有资产大缩水。有的改制企业负责人、买方和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人员相互串通,恶意低估企业资产,使国有企业被低价折股或被原企业领导人和其他买家低价控股和购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重庆市职务犯罪侦查局指导处处长刘昕向新华社记者讲述了当地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一起国有资产流失案:“一家价值5000万元的国有企业在改制时,被评估公司低估成400万元,后来又推出优惠政策,以200万元整体出售。原来的企业负责人在新企业中占80%的股份。后来查明,这是当地两个政府部门的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一起,借改制之机制造了这起侵吞国有资产案。从交易额可以看出,这名企业负责人事实上一夜之间就成为千万富翁。”广州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李正希讲述的一则案例更令人瞠目:番禺市一家合资企业中方股权欲转让,请一家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会计公司评估,结论是净资产2.3亿元。李正希看了评估报告觉得有问题,认为应该值4.5亿元,建议拿到产权市场上公开出售。外方只好承认是“技术性错误”,当场提出不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最后以4.5亿元卖掉了中方股权。如果不是有关人士责任心强,两亿多元的国有资产可能就白白地“合法”流失了。
在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过程中,购地者与腐败官员和土地评估机构互相串通,故意压低土地价格,牟取暴利。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开发商与评估机构勾结,故意高估房地产价格,空手套白狼,骗取巨额贷款。一些精于此道的“高手”几个回合就成为巨富。
国有资产的流失还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流失上。国有资产不经评估就与外商独资企业合资合作,最易流失的是国有无形资产。即使在合资、合作改制过程中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国有企业,很多企业也只是单单对有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对于如商标、专利、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有的马马虎虎,有的干脆不评估,从而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刻不容缓
时下,有人把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称为“冰棍现象”,其寓意是国有资产流失既无人过问,更无人负责,就像“冰棍”一样融化得只剩下了一支木杆。那么,该如何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笔者以为,第一,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建立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制度。国有資产之所以像“冰棍”一样化掉而无人问津、无人对此负责,就是因为法律还没能形成“在谁手里化掉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冤虽有头,债却无主”,这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所在。相关部门应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规范,对不具有评估资格的予以取缔;对评估不实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取消其评估资格。同时,应明确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责任,严格管理、从严治企,实行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者的民事、刑事责任。应建立、完善对改制清算资产、拍卖的监督、评价制度,保障此类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此类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应构筑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立体防线。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职工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之后,必须提交职代会表决。二是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应建立稽查特派员制度,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那些管理者与经营者借“企业改制”之名,行吞噬国资之实的行径,一经查实,坚决打击。四要多侧面、多层次地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党组织、职代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制约,堵死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等管理上的漏洞,把那些贪图私利的管理者们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吞食国有财产的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真正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企领导和政府官员决策监督与约束机制,真正确立“谁拍板、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让各路国资蛀虫无从藏身。
第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其管理职能,明确其权限、管理责任;明确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纠正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混乱,事实上无人管理的状态。要明确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要清晰,使用要有偿,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收益全部纳入主体预算,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划给集体企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分集中,搞暗箱操作。
第四,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严惩贱卖国有资产的行为,必须用法规来界定什么是贱卖或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利用企业改制等时机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对企业改制中出现的蛀虫要严厉查处,施以重典。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会遭遇比较大的障碍,触及少数人的神经和既得利益,但是,对国有资产的流失,决不能因此不了了之。
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发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当务之急是规范改制的过程。人们注意到,目前有关部门和相关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十个主要环节和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过去相比,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而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规定了具体的惩处措施。现在要做的是尽快落到实处,因为再好的制度,不落实也是白纸一张。
相关链接一
侵占国有资产较典型的几种手法
贱卖国资 疯狂鲸吞
为了解决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实行MBO(管理层收购)计划,虽然国家对此还没有相关的规章出台,但收购已遍地开花。MBO本来是个不错的方法,然而,一些地方却把收购视为将国有及公众财富转为私有的合法通道。在已经实施MBO的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转让价格低于账面净资产的现象,并且收购者对收购资金的来源大都讳莫如深,大量的转让均是不透明操作,没有公开竞价。从现已实施的管理层收购案例看,不少公司有贱卖国有股之嫌。
贱卖国有资产的事件,近年来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成为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在此类案件中,有的以恶意“拍卖”为手段,疯狂占有国有资产;有的以“公司脱钩”为幌子,将国有企业变为私人资产,大量国资白白流入私人腰包。
贪官携公款外逃 演绎“最后的疯狂”
2002年8月,新华社发布了一条惊人消息:据不完全统计,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在逃。携款外逃的公款总额达50多亿元之巨!这情况显示,国内金融部门堪称公款外逃事件的头号重灾区。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又一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集体私分 国资“蒸发”
近年来,国有企业干部在改革中“暴富”大有上升趋势,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国资流失与国企干部受益有一定程度的联系。2003年7月15日,《广州日报》报道了广州羊城集团鲸吞国有资产的内幕。2002年3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广州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及该集团下属公司领导干部群体性腐败的案件。经查实,全案涉及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等20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4300多万元。此类集体私分案件,正日趋增加,大量国资因此而流失。(闵一宗)
相关链接二
李荣融:2004年将从五方面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和出资企业各项合法权益。抓紧修改授权经营、重要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年薪制、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等法规和规章,并尽快实施。配合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本运营,健全监督体制,完善企业选人用人与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对现行的200多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
二是完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抓紧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04年要在中央企业普遍实行负责人年薪制。建立出资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机制,改变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状况。要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方案框架,从2005年起开始试点。
三是继续探索按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途径和做法,加大中央企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2004年将按法律程序适时修改《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及时公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
五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之严重,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如何才能避免国有资产被吞噬?如何才能堵住国资流失的黑洞?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国资委的诞生无疑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国有资产流失有五大“井喷”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总量有了大幅增长,截至2002年底,国有资产总额已达118230亿元。然而,国有资产增长的同时,其流失也十分惊人。
目前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之严重,可以从下列事实略见一斑:
2000年国家审计署对129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国有资产流失229亿元人民币;
2001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21个支局及部分分支机构隐瞒收入13.17亿元,用于滥发钱物的金额高达6.39亿元;
200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局洪湖分局某副局长与他人相互勾结,涉嫌骗取、私分国债资金206万元;
2003年,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出粤海铁路公司高层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流失达657万余元。
审计发现,私分国有资产,尤其是集体私分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且大有上升趋势。这诚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说:“一股疯狂变卖国有资产的交易行动正在地方传染和奔走。”国有资产的流失,每天都在发生,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并且正日渐汹涌!
国有资产流失就像是动脉出血,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又酿成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细究其产生的原因,有五大情形不得不提。
——企业破产使国有资产打了水漂。据权威部门统计,自1998年施行《破产法》起至2002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5657件,已审结27004件,结案数额5353亿元。在已审结的破产企业当中,绝大部分都占用大量国有资产,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动机是逃避债务,“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新《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王欣教授说,近年来,通过破产来逃废银行等债务的现象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是因为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未能清偿的余债可免除清偿责任,加上我国对破产企业的违法清算、抽逃资产、欺诈债权人等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手段,造成了很多企业的破产都掺杂着逃避债务的倾向。使得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流失了5000多亿元。
——决策失误和浪费使国有资产蒸发。在现实生活中,浪费现象远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浪费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这其中,决策性浪费占了大头。仅有据可查的,全国就有上千亿的投资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浪费。如我国的彩电生产线利用率只有45%;汽车生产线开工率不到58%;冰箱、洗衣机生产线利用率只有40%;全国有铝型材生产厂家230多家,从国外引进的挤压机150多台(套),设备利用率只有20%。
每次的市场过热,都给企业带来不少决策性浪费。2003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披露了几个投资失误事件:国家投资近30亿元建设的福建长乐国际机场,由于建设规模过度超前,目前旅客量和货邮量只达到设计规模的1/3左右,航站楼和机场生活区大量闲置,运营5年累计亏损已达11亿元;川东天然气氯碱工程,损失13亿元之巨;总投资超过13亿元的中原制药厂,建成试产时才发现技术上还存在重大漏洞,现在已背上了30多亿元的债务;投资近20亿元的中州铝厂濒临破产……
——资产闲置造成国有资产浪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由于设备未能充分开发利用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达360多亿元!闲置性浪费最常见的状况就是项目盲目上马,先进设备睡大觉。在古都南京,某机械厂赫赫有名,当时有关部门对空调、冰箱的压缩机市场前景看好,于是为其提供了1.12亿元的资金,从美国和意大利进口压缩机生产线,但由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生产线一直“趴”着未曾动过,直到企业瘫痪。另据国家土地资源部估算,通过各种渠道流失的土地资产每年价值可达200~300亿元,无形的损失则更大。
——企业改制致使国企资产大出血。近年来,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普遍推广,无疑,这种新体制为我国国企走出困境、重振雄风注入了活力。但由于一些企业操作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安徽省某县违规低价拍卖一家资产上亿元的国有煤矿企业就是一个典型。皖北矿业公司是该县最大的企业之一,拥有三大矿井。2000年11月,县委决定“加快矿业集团下属的三个煤矿民营化步伐”,“以6000万元底价出售三个煤矿”。然而,这么大的国有资产的转让,竟然没有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改制方案也不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而完全由县里领导直接指挥和操作。
目前售卖国有资产的规模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被地方政府挂上“草标”匆匆出售的国有企业比比皆是。对此,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曾表示奇怪:各地推出大规模的国资重组计划时,其中大部分城市的国资监管机构都尚未挂牌。也就是说,“管家”尚未挂印,监管机构尚无踪影,在既无规矩,又无裁判的情况下,各地就这么卖开了。李毅中透露,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前,国资委对全国23个省,包括16个中心城市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地方都是采用全部转让的方式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现在全国的一些县级城市有的已将国有企业全部卖光了,地市一级中也有60%~83%将国有企业一卖了之。
——中介机构恶意低估导致国有资产大缩水。有的改制企业负责人、买方和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人员相互串通,恶意低估企业资产,使国有企业被低价折股或被原企业领导人和其他买家低价控股和购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重庆市职务犯罪侦查局指导处处长刘昕向新华社记者讲述了当地国企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一起国有资产流失案:“一家价值5000万元的国有企业在改制时,被评估公司低估成400万元,后来又推出优惠政策,以200万元整体出售。原来的企业负责人在新企业中占80%的股份。后来查明,这是当地两个政府部门的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一起,借改制之机制造了这起侵吞国有资产案。从交易额可以看出,这名企业负责人事实上一夜之间就成为千万富翁。”广州市产权交易所总经理李正希讲述的一则案例更令人瞠目:番禺市一家合资企业中方股权欲转让,请一家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会计公司评估,结论是净资产2.3亿元。李正希看了评估报告觉得有问题,认为应该值4.5亿元,建议拿到产权市场上公开出售。外方只好承认是“技术性错误”,当场提出不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最后以4.5亿元卖掉了中方股权。如果不是有关人士责任心强,两亿多元的国有资产可能就白白地“合法”流失了。
在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过程中,购地者与腐败官员和土地评估机构互相串通,故意压低土地价格,牟取暴利。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开发商与评估机构勾结,故意高估房地产价格,空手套白狼,骗取巨额贷款。一些精于此道的“高手”几个回合就成为巨富。
国有资产的流失还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流失上。国有资产不经评估就与外商独资企业合资合作,最易流失的是国有无形资产。即使在合资、合作改制过程中进行过资产评估的国有企业,很多企业也只是单单对有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对于如商标、专利、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有的马马虎虎,有的干脆不评估,从而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刻不容缓
时下,有人把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称为“冰棍现象”,其寓意是国有资产流失既无人过问,更无人负责,就像“冰棍”一样融化得只剩下了一支木杆。那么,该如何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笔者以为,第一,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建立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追究制度。国有資产之所以像“冰棍”一样化掉而无人问津、无人对此负责,就是因为法律还没能形成“在谁手里化掉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冤虽有头,债却无主”,这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所在。相关部门应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规范,对不具有评估资格的予以取缔;对评估不实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取消其评估资格。同时,应明确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责任,严格管理、从严治企,实行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者的民事、刑事责任。应建立、完善对改制清算资产、拍卖的监督、评价制度,保障此类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此类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应构筑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立体防线。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职工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之后,必须提交职代会表决。二是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应建立稽查特派员制度,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那些管理者与经营者借“企业改制”之名,行吞噬国资之实的行径,一经查实,坚决打击。四要多侧面、多层次地强化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党组织、职代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制约,堵死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等管理上的漏洞,把那些贪图私利的管理者们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吞食国有财产的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真正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企领导和政府官员决策监督与约束机制,真正确立“谁拍板、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让各路国资蛀虫无从藏身。
第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其管理职能,明确其权限、管理责任;明确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纠正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混乱,事实上无人管理的状态。要明确界定国有资产,产权要清晰,使用要有偿,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收益全部纳入主体预算,统一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划给集体企业,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防止少数人权力过分集中,搞暗箱操作。
第四,加大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严惩贱卖国有资产的行为,必须用法规来界定什么是贱卖或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另一方面,严厉打击利用企业改制等时机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对企业改制中出现的蛀虫要严厉查处,施以重典。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会遭遇比较大的障碍,触及少数人的神经和既得利益,但是,对国有资产的流失,决不能因此不了了之。
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发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当务之急是规范改制的过程。人们注意到,目前有关部门和相关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十个主要环节和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过去相比,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而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规定了具体的惩处措施。现在要做的是尽快落到实处,因为再好的制度,不落实也是白纸一张。
相关链接一
侵占国有资产较典型的几种手法
贱卖国资 疯狂鲸吞
为了解决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实行MBO(管理层收购)计划,虽然国家对此还没有相关的规章出台,但收购已遍地开花。MBO本来是个不错的方法,然而,一些地方却把收购视为将国有及公众财富转为私有的合法通道。在已经实施MBO的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转让价格低于账面净资产的现象,并且收购者对收购资金的来源大都讳莫如深,大量的转让均是不透明操作,没有公开竞价。从现已实施的管理层收购案例看,不少公司有贱卖国有股之嫌。
贱卖国有资产的事件,近年来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成为当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在此类案件中,有的以恶意“拍卖”为手段,疯狂占有国有资产;有的以“公司脱钩”为幌子,将国有企业变为私人资产,大量国资白白流入私人腰包。
贪官携公款外逃 演绎“最后的疯狂”
2002年8月,新华社发布了一条惊人消息:据不完全统计,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在逃。携款外逃的公款总额达50多亿元之巨!这情况显示,国内金融部门堪称公款外逃事件的头号重灾区。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又一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集体私分 国资“蒸发”
近年来,国有企业干部在改革中“暴富”大有上升趋势,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国资流失与国企干部受益有一定程度的联系。2003年7月15日,《广州日报》报道了广州羊城集团鲸吞国有资产的内幕。2002年3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广州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及该集团下属公司领导干部群体性腐败的案件。经查实,全案涉及该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等20人,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4300多万元。此类集体私分案件,正日趋增加,大量国资因此而流失。(闵一宗)
相关链接二
李荣融:2004年将从五方面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和出资企业各项合法权益。抓紧修改授权经营、重要下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年薪制、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等法规和规章,并尽快实施。配合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本运营,健全监督体制,完善企业选人用人与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对现行的200多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
二是完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抓紧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04年要在中央企业普遍实行负责人年薪制。建立出资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机制,改变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状况。要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方案框架,从2005年起开始试点。
三是继续探索按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途径和做法,加大中央企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2004年将按法律程序适时修改《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进一步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及时公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
五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