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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对性别的社会认识不是自然的而是社会构成的产物,因此基于生理基础之上的性别压迫和不平等就是没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可以改变和消除的。女权主义的社会性别理论开拓了思考问题的角度和视野,对于立法、社会政策的制订、执行及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平等、公平和正义。对此,借鉴西方女权主义的积极价值,反思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一些缺失,应当从创制反歧视法、修订现行立法等方面对女性人权给予法律上的保障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