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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对材料的核算方法是,购入时借记材料科目,待领用时贷记材料科目,借记支出科目。其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收付实现制下,到年底所购材料仍未领用,会导致年终虚增结余。二是在购入时即一次性直接列为支出,从而在财务上弱化了对材料的监管职能。三是为避免虚增结余而扩大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而突破了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和时间标准的界定范围,使固定资产名不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