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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几年,P2P网络借贷在我国发展迅猛,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个体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融资渠道。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P2P网贷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金融风险。本文在阐述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和发展现状后,从三个方面分析P2P借贷模式下的风险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借贷平台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07-007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07.17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不仅给传统金融造成革命性的冲击,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支付和操作手段。P2P网络借贷平台,凭借着高效、便捷的特点,大大提高了融资的效率,促进了民间信贷规模的迅速扩张。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P2P网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运作流程不规范、法律监管缺失、网络技术水平限制等问题,导致在平台实际运作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和发展现状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网络借贷是有理财观念和资金的个体,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将闲置资金出借给那些有资金需求的个体,其中P2P平台充当中间人,协助这笔交易完成,其相互关系见图1。其中,借款人向P2P平台提出借款申请,发布借入金额、借款利率、借入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信息;出借人根据公布的信息权衡是否借出资金,P2P平台则负责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经济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收取相应服务费和管理费。在这种借贷方式下,借贷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无银行中介介入,借贷更加便捷与高效。
(二)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
P2P借贷起源于1983年尤努斯博士为帮助贫困者脱贫而开设的小额贷款[1],在2007年被引到国内。图2统计了从2009年到2014年各年间P2P平台的发展数量和交易规模。截至2014年末,国内平台已有2000多家,其网贷交易规模近5000亿元,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交易规模上都高出2013年5倍以上。
三、P2P网络借贷模式的金融风险
近两年来,P2P网贷的异军突起,凭借其融资高效率、手续简便化、还款灵活性等优点,极大迎合了中小经济实体的资金融通诉求,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经济活力。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P2P网贷不可避免地存在运作流程不规范、法律监管缺失、网络技术水平限制等问题,导致在平台实际运作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催生了P2P平台在短时间内的倒闭风潮,有些甚至“见光死”。表1对2014出事的P2P平台根据存续时间进行归类发现,除了“广融贷”以外,其他平台存续时间均不足12个月,成立3个月即出现问题的占69%,不足1个月就关门的比例高达22%。这种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贷款人的坏账风险
当社会经济不景气,居民或企业的还款能力将严重下降,加上贷款人违约成本低,在这种情况下,信用风险极易集中爆发出来。绝大多数P2P平台尚无投资人权益保护机制,一旦贷款人不归还本息和,不仅造成投资人血本无归,还会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尽管在借贷关系确定之前借贷平台会对贷款人进行FICO评分[2](目前最有名和使用最广泛的评级的方法),但该评分系统依据的数据来源于过去,并不能代表未来。
1.国内P2P平台准入门槛低
P2P平台应先做信用评价,借此帮助投资者准确选择自己要放贷的对象。但在国内,很多P2P平台为做大做强做利润,降低借款人信用积分要求,放宽借款人信用评定条件,又没第三方保管客户资金。
2.信用信息的可信度低
如果要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获得信息的渠道就不应该由贷款人自己提交,而应该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或者购买第三方数据。美国和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拥有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它们的P2P平台就是通过此类渠道获取信用信息的。但在国内,信用体系发展落后,更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经营P2P的方法和渠道,而不是让贷款人自己提交自己的信用资料。
3.P2P平台自身信用经营意识淡薄
P2P平台作为中介机构为人们提供网上借贷业务,其经营方式应该透明清晰,并且做好充分调查,让放款人足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在借贷过程中保护放款人的权益。国内P2P平台大多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对网贷的认知还处朦胧状态,未认识到信用经营的重要性,且大多平台都未及时披露借款人和平台自身的经营信息,这构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二)网贷平台技术风险
实现P2P借贷始终要依托合适的信贷技术,例如交叉校验、用社会化指标体系来弥补财务数据或者担保抵押的不足。但一些平台既没有可靠的系统技术也没有充足的小额信贷业务经营经验就仓促上线、盲目扩张,给P2P网络借贷市场带来了较高的信贷技术风险[3]。
国外P2P线上操作、信息透明,所以其风险是可控的,且国外的平台技术大多都是自己运营开发,或者外包给专业公司,大多数英国的P2P公司员工在20-30人,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线上完成。而国内P2P平台既不考虑自身技术实力也不研究经营管理方式,直接采用购买成品的方式,快速粗略的上线。上线以后又采用简易平台加人海战术,靠业务人员线下拉人,不可否认这种方式有助于快速上线,但却带来了重大的隐患,投资人的账户信息、资金等难以得到保障。技术安全是平台长久经营的重要因素。深圳晓风软件公司就是因为未重视平台技术安全而被黑客入侵导致破产,这个教训值得每个平台借鉴。
(三)P2P借贷平台经营风险
随着P2P平台数量的增加,一些不合格的借款人通过专业人士包装称自己为“合格”借款人,一些不正规的借贷平台也通过包装对外声称自己是“正规”的借贷公司,这些常常是骗子“骗贷”的手段。 1.平台涉嫌吸收公众存款
P2P网络借贷是把双刃剑,繁荣发展的背后也给国家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其中一个不利影响因素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银监会相关人士的讲述,截至2014年4月下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网贷平台数量达275家。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2013年1月,龙岩闽昌贷投资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闽昌贷”P2P借贷平台,通过非法手段做虚假宣传,诱骗大量网民投资“闽昌贷”,共违法吸纳1.2亿人民币,当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平台超出自身能力担保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高于净资产的10%。如果平台贷款金额是2亿元,则平台的注册资产至少要2000万元,目前多数平台还未达到这样的能力水平。
(四)国家监管力度不足
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监管层尚未制定具体规章条例对其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管。表2对2014年爆发问题的P2P平台背后的原因进行挖掘发现,由“诈骗”和“跑路”引致平台倒闭的比例高达62%。跑路只是表象,背后还有其他原因,如经营不善等。
四、政策建议
(一)防范贷款人的信用风险
为避免信用风险,P2P借贷平台一方面应该认真负责地搜集贷款人多方面信息,进而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在贷款人进入平台之前争取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应该从管理入手,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开化。
1.坚持信息的透明性和正确性
一方面,P2P借贷平台在调查和搜集客户资料时应当完整地保存客户信息,借款信息和贷款利率也应当及时公布在网站上,帮助借贷双方获得最新借贷信息;另一方面,P2P借贷平台应该保证借贷双方信息和借贷交易信息的正确性,不得私自篡改借贷信息。在资金方面,P2P平台应禁止虚构债权转让或者债权错配,不得采用资金池的模式,在降低资金风险性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所有信息要妥善保管,有关经营信息要如实披露,定期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这些都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方法[4]。
2.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
P2P网络借贷平台降低贷款人的信用风险的途径除了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准确外,还可以通过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来实现[5]。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将投资人资金分散,降低投资人把一笔资金贷给一个借款人所带来的违约风险。银监会在2014年10月公布的政策中明确指明P2P网贷平台必须坚持小额化,一方面是以降低投资人风险为前提;另一方面,在平台的风险可控范围内,减少对平台的整体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强调,P2P的立身之本应坚持做小、分散,始终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
(二)防范网络技术风险
1.平台应提高技术安全意识
只有意识到技术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完善好技术系统,目前大多数P2P平台都缺乏高技术人才,在防黑客、防盗用、防诈骗方面能力都显得不足。P2P借贷平台资金被盗的案件频频发生,如果P2P平台仍然不重视技术安全问题,必将构成未来发展的严重隐患。
2.积极开发高新技术网络系统
重视网络技术安全还不够,真正能防范技术风险的是要有一套高新技术系统。P2P借贷平台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不仅可以弥补因黑客攻击而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提高平台的信誉名声,赢得投资人的信赖。
(三)平台对内要做好防范风险机制
借贷平台在管理和分析投资人信用的基础上,也应该对平台自身的缺点进行整改,补缺补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为防范风险做好准备。
1.平台应该当好中介服务的角色
一个好的平台不仅要使借款人可以及时借到钱,还要让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而平台本身是不能直接参与到借贷活动中。平台必须严格隔离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借鉴证券公司将客户资金移至第三方保管,充分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7]。
2.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防范风险的第一步是要了解自己的客户,采取有效手段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防止不法分子违规套现、交易欺诈或者融资诈骗。第二步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让有金融知识、风险识别和承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进入平台[8]。第三步是建立第三方代管资金制度,防止平台内部私自挪用资金[9]。
3.明确自身责任,用自身道德素质约束
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介绍,一些平台通过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机制,记录“行为不端”的P2P借贷从业人员,平台之间互相共享[10]。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出台前,这种黑名单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机制。很多企业购买好了系统但在经营证件、系统安全、资金托管等方面的基础性设施不够完善情况下就急忙上线,结局注定是失败的。P2P平台除了要完善自身各方面的建设外,更要在运营理念上重视社会责任感,用责任来约束欲望。
(四)加强行业监管
相关部门在2013年年初已经展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探索,开始在设立准入门槛、禁止以归集资金成立资金池、完善平台收费机制、信息披露和风险评估等五个方面做调研,央行也提出P2P的“四条红线”来提示风险,但P2P借贷行业法制化、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特约编辑:苗启虎)
参考文献:
[1]李耀东,李钧.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261-275.
[2]姚文平.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38-58.
[3]王紫薇.中国P2P网络小额信贷运营模式研究[J].新金融,2012(2):12-35.
[4]幺攀.P2C第三方支付的应用及风险研究[J].商业时代,2010(9):1-56.
[5]张玉梅.P2P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1-45.
[6]王国梁.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模式的风险和监管路径探析[J].科学视界,2014(6):46-50.
[7]傅晓锋.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及其风险[J].中国商贸,2013(32).
[8]薛智胜,陈志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J].天津法学,2013(3).
[9]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67-221.
[10]宋鹏程.吴志国生存之道:P2P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研究[J].新金融,2014(11).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借贷平台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07-0079-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07.17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不仅给传统金融造成革命性的冲击,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支付和操作手段。P2P网络借贷平台,凭借着高效、便捷的特点,大大提高了融资的效率,促进了民间信贷规模的迅速扩张。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P2P网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运作流程不规范、法律监管缺失、网络技术水平限制等问题,导致在平台实际运作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和发展现状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网络借贷是有理财观念和资金的个体,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将闲置资金出借给那些有资金需求的个体,其中P2P平台充当中间人,协助这笔交易完成,其相互关系见图1。其中,借款人向P2P平台提出借款申请,发布借入金额、借款利率、借入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信息;出借人根据公布的信息权衡是否借出资金,P2P平台则负责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经济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收取相应服务费和管理费。在这种借贷方式下,借贷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无银行中介介入,借贷更加便捷与高效。
(二)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
P2P借贷起源于1983年尤努斯博士为帮助贫困者脱贫而开设的小额贷款[1],在2007年被引到国内。图2统计了从2009年到2014年各年间P2P平台的发展数量和交易规模。截至2014年末,国内平台已有2000多家,其网贷交易规模近5000亿元,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交易规模上都高出2013年5倍以上。
三、P2P网络借贷模式的金融风险
近两年来,P2P网贷的异军突起,凭借其融资高效率、手续简便化、还款灵活性等优点,极大迎合了中小经济实体的资金融通诉求,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经济活力。然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P2P网贷不可避免地存在运作流程不规范、法律监管缺失、网络技术水平限制等问题,导致在平台实际运作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这种风险催生了P2P平台在短时间内的倒闭风潮,有些甚至“见光死”。表1对2014出事的P2P平台根据存续时间进行归类发现,除了“广融贷”以外,其他平台存续时间均不足12个月,成立3个月即出现问题的占69%,不足1个月就关门的比例高达22%。这种现象背后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贷款人的坏账风险
当社会经济不景气,居民或企业的还款能力将严重下降,加上贷款人违约成本低,在这种情况下,信用风险极易集中爆发出来。绝大多数P2P平台尚无投资人权益保护机制,一旦贷款人不归还本息和,不仅造成投资人血本无归,还会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尽管在借贷关系确定之前借贷平台会对贷款人进行FICO评分[2](目前最有名和使用最广泛的评级的方法),但该评分系统依据的数据来源于过去,并不能代表未来。
1.国内P2P平台准入门槛低
P2P平台应先做信用评价,借此帮助投资者准确选择自己要放贷的对象。但在国内,很多P2P平台为做大做强做利润,降低借款人信用积分要求,放宽借款人信用评定条件,又没第三方保管客户资金。
2.信用信息的可信度低
如果要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获得信息的渠道就不应该由贷款人自己提交,而应该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或者购买第三方数据。美国和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拥有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它们的P2P平台就是通过此类渠道获取信用信息的。但在国内,信用体系发展落后,更应该学习发达国家经营P2P的方法和渠道,而不是让贷款人自己提交自己的信用资料。
3.P2P平台自身信用经营意识淡薄
P2P平台作为中介机构为人们提供网上借贷业务,其经营方式应该透明清晰,并且做好充分调查,让放款人足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在借贷过程中保护放款人的权益。国内P2P平台大多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对网贷的认知还处朦胧状态,未认识到信用经营的重要性,且大多平台都未及时披露借款人和平台自身的经营信息,这构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二)网贷平台技术风险
实现P2P借贷始终要依托合适的信贷技术,例如交叉校验、用社会化指标体系来弥补财务数据或者担保抵押的不足。但一些平台既没有可靠的系统技术也没有充足的小额信贷业务经营经验就仓促上线、盲目扩张,给P2P网络借贷市场带来了较高的信贷技术风险[3]。
国外P2P线上操作、信息透明,所以其风险是可控的,且国外的平台技术大多都是自己运营开发,或者外包给专业公司,大多数英国的P2P公司员工在20-30人,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线上完成。而国内P2P平台既不考虑自身技术实力也不研究经营管理方式,直接采用购买成品的方式,快速粗略的上线。上线以后又采用简易平台加人海战术,靠业务人员线下拉人,不可否认这种方式有助于快速上线,但却带来了重大的隐患,投资人的账户信息、资金等难以得到保障。技术安全是平台长久经营的重要因素。深圳晓风软件公司就是因为未重视平台技术安全而被黑客入侵导致破产,这个教训值得每个平台借鉴。
(三)P2P借贷平台经营风险
随着P2P平台数量的增加,一些不合格的借款人通过专业人士包装称自己为“合格”借款人,一些不正规的借贷平台也通过包装对外声称自己是“正规”的借贷公司,这些常常是骗子“骗贷”的手段。 1.平台涉嫌吸收公众存款
P2P网络借贷是把双刃剑,繁荣发展的背后也给国家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其中一个不利影响因素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根据银监会相关人士的讲述,截至2014年4月下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网贷平台数量达275家。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2013年1月,龙岩闽昌贷投资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闽昌贷”P2P借贷平台,通过非法手段做虚假宣传,诱骗大量网民投资“闽昌贷”,共违法吸纳1.2亿人民币,当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平台超出自身能力担保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高于净资产的10%。如果平台贷款金额是2亿元,则平台的注册资产至少要2000万元,目前多数平台还未达到这样的能力水平。
(四)国家监管力度不足
互联网金融属于新生事物,监管层尚未制定具体规章条例对其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管。表2对2014年爆发问题的P2P平台背后的原因进行挖掘发现,由“诈骗”和“跑路”引致平台倒闭的比例高达62%。跑路只是表象,背后还有其他原因,如经营不善等。
四、政策建议
(一)防范贷款人的信用风险
为避免信用风险,P2P借贷平台一方面应该认真负责地搜集贷款人多方面信息,进而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在贷款人进入平台之前争取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应该从管理入手,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开化。
1.坚持信息的透明性和正确性
一方面,P2P借贷平台在调查和搜集客户资料时应当完整地保存客户信息,借款信息和贷款利率也应当及时公布在网站上,帮助借贷双方获得最新借贷信息;另一方面,P2P借贷平台应该保证借贷双方信息和借贷交易信息的正确性,不得私自篡改借贷信息。在资金方面,P2P平台应禁止虚构债权转让或者债权错配,不得采用资金池的模式,在降低资金风险性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所有信息要妥善保管,有关经营信息要如实披露,定期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这些都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方法[4]。
2.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
P2P网络借贷平台降低贷款人的信用风险的途径除了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准确外,还可以通过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来实现[5]。坚持每笔贷款的小额性,将投资人资金分散,降低投资人把一笔资金贷给一个借款人所带来的违约风险。银监会在2014年10月公布的政策中明确指明P2P网贷平台必须坚持小额化,一方面是以降低投资人风险为前提;另一方面,在平台的风险可控范围内,减少对平台的整体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强调,P2P的立身之本应坚持做小、分散,始终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
(二)防范网络技术风险
1.平台应提高技术安全意识
只有意识到技术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完善好技术系统,目前大多数P2P平台都缺乏高技术人才,在防黑客、防盗用、防诈骗方面能力都显得不足。P2P借贷平台资金被盗的案件频频发生,如果P2P平台仍然不重视技术安全问题,必将构成未来发展的严重隐患。
2.积极开发高新技术网络系统
重视网络技术安全还不够,真正能防范技术风险的是要有一套高新技术系统。P2P借贷平台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不仅可以弥补因黑客攻击而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提高平台的信誉名声,赢得投资人的信赖。
(三)平台对内要做好防范风险机制
借贷平台在管理和分析投资人信用的基础上,也应该对平台自身的缺点进行整改,补缺补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为防范风险做好准备。
1.平台应该当好中介服务的角色
一个好的平台不仅要使借款人可以及时借到钱,还要让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而平台本身是不能直接参与到借贷活动中。平台必须严格隔离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借鉴证券公司将客户资金移至第三方保管,充分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7]。
2.平台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防范风险的第一步是要了解自己的客户,采取有效手段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防止不法分子违规套现、交易欺诈或者融资诈骗。第二步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让有金融知识、风险识别和承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进入平台[8]。第三步是建立第三方代管资金制度,防止平台内部私自挪用资金[9]。
3.明确自身责任,用自身道德素质约束
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介绍,一些平台通过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机制,记录“行为不端”的P2P借贷从业人员,平台之间互相共享[10]。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出台前,这种黑名单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机制。很多企业购买好了系统但在经营证件、系统安全、资金托管等方面的基础性设施不够完善情况下就急忙上线,结局注定是失败的。P2P平台除了要完善自身各方面的建设外,更要在运营理念上重视社会责任感,用责任来约束欲望。
(四)加强行业监管
相关部门在2013年年初已经展开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探索,开始在设立准入门槛、禁止以归集资金成立资金池、完善平台收费机制、信息披露和风险评估等五个方面做调研,央行也提出P2P的“四条红线”来提示风险,但P2P借贷行业法制化、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特约编辑:苗启虎)
参考文献:
[1]李耀东,李钧.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261-275.
[2]姚文平.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38-58.
[3]王紫薇.中国P2P网络小额信贷运营模式研究[J].新金融,2012(2):12-35.
[4]幺攀.P2C第三方支付的应用及风险研究[J].商业时代,2010(9):1-56.
[5]张玉梅.P2P小额网络贷款模式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2):1-45.
[6]王国梁.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模式的风险和监管路径探析[J].科学视界,2014(6):46-50.
[7]傅晓锋.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及其风险[J].中国商贸,2013(32).
[8]薛智胜,陈志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J].天津法学,2013(3).
[9]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67-221.
[10]宋鹏程.吴志国生存之道:P2P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研究[J].新金融,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