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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辛万苦,代价巨大,中国人终于在小康道路上有所斩获,GDP世界第二,大陆居民储蓄余额超过40多万亿元。
深植国人心底的“徐霞客之梦”,渐渐苏醒。人们越来越想认真看看身处的这个世界,越来越想体验祖国大好山河。人群熙攘,从各个景区大门,蜂拥而入。人们看到了什么?
旅游内需被绑架
国庆期间,四川九寨沟成为上不去、下不来的“死胡同”,数千游客滞留到晚上10点,数万游客在管理者的冷漠应对之中伤心离去。
在云南香格里拉,央视记者第一次参团被强制消费,“会把刀子放在你脖子上”,第二次参团又被强制消费,与其他游客被扔在荒郊野外,面对投诉,迪庆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说:“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李还扬言要动用“防暴队”。
在央视不断追踪下,两个月之后,到了国庆期间,迪庆州才将对李四春的“调离”改为“免职”,在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等雷霆手段之下,又改为“撤职待岗”,李的名字才被公开。
2011年10月,19名重庆游客在湖南凤凰古城遭到当地30余人围殴,在警察到达后,凶手仍然试图殴打游客,救护车则向重伤员索要了6000元。这只是凤凰众多游客被打事件中的一起。是年,凤凰县接待旅游人数达600万人,旅游总收入44.31亿元。
更戏剧性的一幕在后面。2012年3月20日,凤凰古城景区经营权拥有者——湖南天下凤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前往重庆召开“主题推介会”。在向重庆人“道歉”之后,叶文智抛出了这一言论:“有些游客简直就是猪。”
中国游客到底是不是猪?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关于中国人与猪在文化上血肉相连的关系,恐怕几本书都说不完。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在一些毫无底线的景区经营公司的眼中,中国游客不过是砧上之肉。仅2013年上半年,国内旅游约16.8亿人次,出境旅游约4510万人次。
人们被自己压抑已久的消费需求所绑架,遭遇宰割时,他们甚至连叫声都很小。于是,正如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评价云南省处理香格里拉事件所说:“力度不够,广度不够,温度不够。”
经营权出让潮被忽视
“大好山河”变身“景区”,“景区”又变身“高价景区”,“高价景区”再变身“杀猪景区”。
在这个链条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景区”二字。在这背后,是1997年以来,风行中国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潮”。不为大众所知的是,最近十余年来,几乎所有的旅游问题,都与这股潮流有关。
这股潮流的起点,正是发表“游客是猪论”的叶文智。1997年,叶文智所在的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张家界黄龙洞经营权,由此,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两权分离”。2001年,四川省在旅游项目招商会上宣布,出让包括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在内的国内10大著名旅游景区及100多个旅游景点的经营权。
再往后,景区经营权出让风起云涌,扭转了整个旅游经济体制。
伴随着这股潮流的是旅游市场活力四射,同时也有决策层的犹疑。2002年,建设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2005年9月,建设部又发文“禁止转让国家级重点风景区经营权”。
2009年11月9日,福建省发出《关于加强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通知》:禁止出让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已经出让的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收回。因为“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擅自出让或变相出让了景区门票专营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景区管理薄弱、资源破坏和国有资产流失”。
现在回头看,事实有些尴尬:建设部的文件成为一纸空文,福建省的通知也执行遇阻。比如,通知发出的次年3月,福建省首批风景名胜区之一、东山风动石景区就公开将门票经营权以869.99万元拍卖出去。
经营权一收就灵?
经营权出让,到底给中国旅游带来了什么?
旅游公司用水冲洗孔庙,张家界建设滑索遭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黄牌……“贱卖”背后的国有资产流失、过度开发对文物和环境的破坏、游客维权难,屡见不鲜。
比如,在“金山岭长城出售”事件中,地方政府以860万元将经营权转让给某旅游公司,此后8年,政府不但没有分红,反而倒贴2000万元。8年来,这家公司对长城的保护仅仅是花费30万元修补了一些砖而已。
中国的自然文化遗产,在变身“景区”之后,陷入商业化困局。在这个困局中,博弈仍在继续。问题是,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景区经营公司之外,谁为一盘散沙的广大游客代言?谁为默默无语的自然人文遗产代言?
作为一个准公共产品,景区旅游资源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
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拉锯,是一个反复的过程。之前的十余年,是出让潮,而最近几年,各地出现的是经营权回收的趋势。
在这股回收潮中,一些地方政府或者有利益期待的其他企业,打出的旗帜恰巧也是公共利益。回收就解决问题了吗?
2013年4月,凤凰县政府宣布,凤凰古城结束免票时代,开始收取通票148元。于是,县政府与拥有经营权的古城公司利益博弈公开化。
该县副县长蔡龙在新华社记者面前表示,垃圾桶和免费公厕令人头疼。当地商户抱怨说,凤凰古城公共设施环境“很差”,“走上三四百米也看不见一个垃圾桶,找上十分钟也不见一个免费公厕。”
每年600万人次的游客数量,数十亿旅游收入,居然连公厕和垃圾桶问题都无法解决?如此基本的问题十几年都做不好,收回景区经营权之后就能做好吗?
这就是“景区”。我们注意到这样的事实:无论出让还是收回,景区本身以及游客都缺乏发言权。
景区旅游资源价值几何?由于没有评价机制,“贱卖”之疑难免;
经营权经什么程序出让?由于没有公开招投标,“寻租”之疑难免;
经营公司破坏性开发如何处理?由于选择性执法、打折执法,“欺祖”之疑难免;
游客遭遇侵权谁给说法?由于许多景区出让之后俨然独立王国,“欺客”之疑难免。
如今,越来越多地方政府要强令收回经营权,老问题未解决,又催生新问题:经营公司的合理投资利益谁来评估与保护?经营权出让合同的严肃性如何体现?市场经济的基础法治环境如何维护?这会不会成为新一轮套现,或者是一出“关门打狗”?
可以确定的是,无论出让,还是回收,如果景区旅游产业化冲动之外,未能强化维护公益之制度问责,那么游客维权难、破坏性开发、国有资产流失,都将继续出现。
2013年10月,博弈十年之久的《旅游法》实施。这又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故事远未结束。
深植国人心底的“徐霞客之梦”,渐渐苏醒。人们越来越想认真看看身处的这个世界,越来越想体验祖国大好山河。人群熙攘,从各个景区大门,蜂拥而入。人们看到了什么?
旅游内需被绑架
国庆期间,四川九寨沟成为上不去、下不来的“死胡同”,数千游客滞留到晚上10点,数万游客在管理者的冷漠应对之中伤心离去。
在云南香格里拉,央视记者第一次参团被强制消费,“会把刀子放在你脖子上”,第二次参团又被强制消费,与其他游客被扔在荒郊野外,面对投诉,迪庆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州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四春说:“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李还扬言要动用“防暴队”。
在央视不断追踪下,两个月之后,到了国庆期间,迪庆州才将对李四春的“调离”改为“免职”,在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等雷霆手段之下,又改为“撤职待岗”,李的名字才被公开。
2011年10月,19名重庆游客在湖南凤凰古城遭到当地30余人围殴,在警察到达后,凶手仍然试图殴打游客,救护车则向重伤员索要了6000元。这只是凤凰众多游客被打事件中的一起。是年,凤凰县接待旅游人数达600万人,旅游总收入44.31亿元。
更戏剧性的一幕在后面。2012年3月20日,凤凰古城景区经营权拥有者——湖南天下凤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前往重庆召开“主题推介会”。在向重庆人“道歉”之后,叶文智抛出了这一言论:“有些游客简直就是猪。”
中国游客到底是不是猪?这是一个哲学问题。关于中国人与猪在文化上血肉相连的关系,恐怕几本书都说不完。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在一些毫无底线的景区经营公司的眼中,中国游客不过是砧上之肉。仅2013年上半年,国内旅游约16.8亿人次,出境旅游约4510万人次。
人们被自己压抑已久的消费需求所绑架,遭遇宰割时,他们甚至连叫声都很小。于是,正如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评价云南省处理香格里拉事件所说:“力度不够,广度不够,温度不够。”
经营权出让潮被忽视
“大好山河”变身“景区”,“景区”又变身“高价景区”,“高价景区”再变身“杀猪景区”。
在这个链条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景区”二字。在这背后,是1997年以来,风行中国的“景区经营权转让潮”。不为大众所知的是,最近十余年来,几乎所有的旅游问题,都与这股潮流有关。
这股潮流的起点,正是发表“游客是猪论”的叶文智。1997年,叶文智所在的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获得张家界黄龙洞经营权,由此,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开始“两权分离”。2001年,四川省在旅游项目招商会上宣布,出让包括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在内的国内10大著名旅游景区及100多个旅游景点的经营权。
再往后,景区经营权出让风起云涌,扭转了整个旅游经济体制。
伴随着这股潮流的是旅游市场活力四射,同时也有决策层的犹疑。2002年,建设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2005年9月,建设部又发文“禁止转让国家级重点风景区经营权”。
2009年11月9日,福建省发出《关于加强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通知》:禁止出让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门票专营权,已经出让的要在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收回。因为“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擅自出让或变相出让了景区门票专营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景区管理薄弱、资源破坏和国有资产流失”。
现在回头看,事实有些尴尬:建设部的文件成为一纸空文,福建省的通知也执行遇阻。比如,通知发出的次年3月,福建省首批风景名胜区之一、东山风动石景区就公开将门票经营权以869.99万元拍卖出去。
经营权一收就灵?
经营权出让,到底给中国旅游带来了什么?
旅游公司用水冲洗孔庙,张家界建设滑索遭遇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黄牌……“贱卖”背后的国有资产流失、过度开发对文物和环境的破坏、游客维权难,屡见不鲜。
比如,在“金山岭长城出售”事件中,地方政府以860万元将经营权转让给某旅游公司,此后8年,政府不但没有分红,反而倒贴2000万元。8年来,这家公司对长城的保护仅仅是花费30万元修补了一些砖而已。
中国的自然文化遗产,在变身“景区”之后,陷入商业化困局。在这个困局中,博弈仍在继续。问题是,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景区经营公司之外,谁为一盘散沙的广大游客代言?谁为默默无语的自然人文遗产代言?
作为一个准公共产品,景区旅游资源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
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拉锯,是一个反复的过程。之前的十余年,是出让潮,而最近几年,各地出现的是经营权回收的趋势。
在这股回收潮中,一些地方政府或者有利益期待的其他企业,打出的旗帜恰巧也是公共利益。回收就解决问题了吗?
2013年4月,凤凰县政府宣布,凤凰古城结束免票时代,开始收取通票148元。于是,县政府与拥有经营权的古城公司利益博弈公开化。
该县副县长蔡龙在新华社记者面前表示,垃圾桶和免费公厕令人头疼。当地商户抱怨说,凤凰古城公共设施环境“很差”,“走上三四百米也看不见一个垃圾桶,找上十分钟也不见一个免费公厕。”
每年600万人次的游客数量,数十亿旅游收入,居然连公厕和垃圾桶问题都无法解决?如此基本的问题十几年都做不好,收回景区经营权之后就能做好吗?
这就是“景区”。我们注意到这样的事实:无论出让还是收回,景区本身以及游客都缺乏发言权。
景区旅游资源价值几何?由于没有评价机制,“贱卖”之疑难免;
经营权经什么程序出让?由于没有公开招投标,“寻租”之疑难免;
经营公司破坏性开发如何处理?由于选择性执法、打折执法,“欺祖”之疑难免;
游客遭遇侵权谁给说法?由于许多景区出让之后俨然独立王国,“欺客”之疑难免。
如今,越来越多地方政府要强令收回经营权,老问题未解决,又催生新问题:经营公司的合理投资利益谁来评估与保护?经营权出让合同的严肃性如何体现?市场经济的基础法治环境如何维护?这会不会成为新一轮套现,或者是一出“关门打狗”?
可以确定的是,无论出让,还是回收,如果景区旅游产业化冲动之外,未能强化维护公益之制度问责,那么游客维权难、破坏性开发、国有资产流失,都将继续出现。
2013年10月,博弈十年之久的《旅游法》实施。这又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故事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