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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辽宁省抚顺市土地上市规划-8#高山路南局部地块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山体滑塌等,为了防止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然害,本文主要通过对该工程项目所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发育特征、分布规律等特点及其所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并同时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及建议。
引言
辽宁省抚顺市土地上市规划-8#高山路南局部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抚顺市顺城区,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077㎡.主要拟建20层以上住宅楼属于高层建筑(楼层≥20层)。评估工作将用地面积适当外扩,确定调查面积146213㎡.评估工作期间收集了以往有关地质、环境地质等资料,进行了现场地质灾害调查,工程地质钻探(41.8m)/3孔,物探勘察(電法剖2条280m)等工作。
1. 地质环境条件
1.1气象水文
评估区地处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温差大。根据抚顺市气象台近期统计资料,市内年平均气温7.1℃,年平均降水量为755.7mm,丰水期与和枯水期相差约2倍以上。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年平均蒸水量1023.85mm。抚顺地区标准冻土深度1.20mm。评估区位于抚顺地区主干河流-浑河2.0km。主要水系为浑河,浑河属于辽河水系,自东向西流经抚顺市区。浑河防洪堤坝,浑河水系对评估区无影响。
1.2地形地貌
评估区内地处低缓丘陵,地貌类型单一,地形条件中等。标高在110.40-128.5m,相对高差18.1m左右。区内地层岩性简单,基底由太古界混合花岗岩层组成,地表均由杂填土层所覆盖。
1.3构造及地震
评估区地处于中朝准地合胶辽台隆铁岭-靖宇台拱西部,抚顺凸起北部,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岩石沉积较为稳定,第四系覆盖层下未发现有断裂构造存在。据国家地震局2001年出版的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及《辽宁省地震震中及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地震活动强度小,为频率低的弱震区。区内位于峰值加速度为0.10g分区范围内和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区域,基本烈度Ⅶ。
1.4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评估区内岩土体为土体与岩体两类:1.土体主要由杂填土组成,杂填土:杂色由粘性土及碎石块等组成,散体结构。底层埋深0.2-0.8M.均匀性差,土体的工程性质较差,未经有效处理不宜利用。岩体主要由太古混合花岗岩层组成,根据花岗岩风化程度分为全风化、强风化、中等风化。综上,评估区地层承载力≥200kpa,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1.5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
评估区及周边地区经实地调查,主要人类工程活动为挖掘和耕种及废弃建筑工程。对评估区及周边100m范围内的建筑及道路详细调查结果:除局部有人工剥蚀形成的小削坡外,主要为挖掘和废弃建筑人程。
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色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评估区位于抚顺市顺城区内,建设场地据浑河经2.0km,浑河防洪大堤为一级堤坝;评估区距矿区允许开采边界4.0km左右,不受采煤影响。评估区位于浑河以北,地处于低缓丘陵,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构造简单,评估区内无地面及地下采矿活动;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不具备发生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的地形地貌条件,也不具备发生地裂缝、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地层岩性、构造条件与人为引发因素。
因此现状条件下评估区不具备地面塌陷、地裂和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条件其危险性小。
3.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是指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根据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对建设场地适宜性做出评估,并针对不同地质灾害提出防治的措施和建议。防止建设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引发或加剧、遭受地质灾害,达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免地质灾害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活和财产的安全。
1.1综合评估原则
综合评估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基础上,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区和分级,并对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1.2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不发育,其危险性小的。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遭受崩(滑)塌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为小。
根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结果,综合确定评估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1.3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进行划分。详见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稳定性要素
危险性分级 稳定性 危害对象 损失情况
危险性大 差 城镇及主体建筑物 大
危险性中等 中等 有居民及主体建筑物 中
危险性小 好 无居民及主体建筑物 小
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
(1)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其危险性为小的级别。
(2) 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崩(滑)塌地质灾害的可能,其危险性为小的级别。
综上,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果,将预测评估区综合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不的等级。
2.1建设项目适宜性评估
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估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因此,综合将评估区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小的级别。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表2),地质灾害危险小的,建设工程适宜性评估结论为:适宜工程建设
表2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 别 分 级 说 明
适 宜 地质环境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发育,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2.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针对崩(滑)塌防治对策及措施:
(1) 对于评估区西侧削坡较大的边坡,应尽量放缓坡度以达到安全边坡角60°或采用多台阶开挖方式;
(2) 对于稳定性较差且无法放坡的边坡应采取支护措施;雨季时定期对然险地段进行观测、检查;
(3) 靠近边坡处修建挡土墙,避免崩、滑塌落的岩土体对建筑物及人员造成损失。
结语 该建设项目位于低缓丘陵地貌,地形条件简单,地貌类型单一;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然险性小;地层岩性条件简单;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在现状条件下不具备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其危险性小。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崩(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适宜工程建设。
在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项目区地质环境管理,严格规划、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项目区发展建设协调统一起来,使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及人类工程活动三者达到动态平衡,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向良性转化。
引言
辽宁省抚顺市土地上市规划-8#高山路南局部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抚顺市顺城区,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077㎡.主要拟建20层以上住宅楼属于高层建筑(楼层≥20层)。评估工作将用地面积适当外扩,确定调查面积146213㎡.评估工作期间收集了以往有关地质、环境地质等资料,进行了现场地质灾害调查,工程地质钻探(41.8m)/3孔,物探勘察(電法剖2条280m)等工作。
1. 地质环境条件
1.1气象水文
评估区地处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温差大。根据抚顺市气象台近期统计资料,市内年平均气温7.1℃,年平均降水量为755.7mm,丰水期与和枯水期相差约2倍以上。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年平均蒸水量1023.85mm。抚顺地区标准冻土深度1.20mm。评估区位于抚顺地区主干河流-浑河2.0km。主要水系为浑河,浑河属于辽河水系,自东向西流经抚顺市区。浑河防洪堤坝,浑河水系对评估区无影响。
1.2地形地貌
评估区内地处低缓丘陵,地貌类型单一,地形条件中等。标高在110.40-128.5m,相对高差18.1m左右。区内地层岩性简单,基底由太古界混合花岗岩层组成,地表均由杂填土层所覆盖。
1.3构造及地震
评估区地处于中朝准地合胶辽台隆铁岭-靖宇台拱西部,抚顺凸起北部,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岩石沉积较为稳定,第四系覆盖层下未发现有断裂构造存在。据国家地震局2001年出版的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及《辽宁省地震震中及地震烈度区划图》,本区地震活动强度小,为频率低的弱震区。区内位于峰值加速度为0.10g分区范围内和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区域,基本烈度Ⅶ。
1.4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评估区内岩土体为土体与岩体两类:1.土体主要由杂填土组成,杂填土:杂色由粘性土及碎石块等组成,散体结构。底层埋深0.2-0.8M.均匀性差,土体的工程性质较差,未经有效处理不宜利用。岩体主要由太古混合花岗岩层组成,根据花岗岩风化程度分为全风化、强风化、中等风化。综上,评估区地层承载力≥200kpa,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1.5人为工程活动的影响
评估区及周边地区经实地调查,主要人类工程活动为挖掘和耕种及废弃建筑工程。对评估区及周边100m范围内的建筑及道路详细调查结果:除局部有人工剥蚀形成的小削坡外,主要为挖掘和废弃建筑人程。
2.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色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评估区位于抚顺市顺城区内,建设场地据浑河经2.0km,浑河防洪大堤为一级堤坝;评估区距矿区允许开采边界4.0km左右,不受采煤影响。评估区位于浑河以北,地处于低缓丘陵,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构造简单,评估区内无地面及地下采矿活动;人类工程活动一般,不具备发生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的地形地貌条件,也不具备发生地裂缝、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地层岩性、构造条件与人为引发因素。
因此现状条件下评估区不具备地面塌陷、地裂和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条件其危险性小。
3.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价及防治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是指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根据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对建设场地适宜性做出评估,并针对不同地质灾害提出防治的措施和建议。防止建设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引发或加剧、遭受地质灾害,达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免地质灾害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活和财产的安全。
1.1综合评估原则
综合评估是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基础上,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分区和分级,并对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1.2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不发育,其危险性小的。
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和遭受崩(滑)塌的可能性小,其危害性小,危险性为小。
根据现状评估及预测评估结果,综合确定评估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1.3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论,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进行划分。详见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稳定性要素
危险性分级 稳定性 危害对象 损失情况
危险性大 差 城镇及主体建筑物 大
危险性中等 中等 有居民及主体建筑物 中
危险性小 好 无居民及主体建筑物 小
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
(1)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不发育,其危险性为小的级别。
(2) 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崩(滑)塌地质灾害的可能,其危险性为小的级别。
综上,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果,将预测评估区综合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不的等级。
2.1建设项目适宜性评估
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估区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因此,综合将评估区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小的级别。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表2),地质灾害危险小的,建设工程适宜性评估结论为:适宜工程建设
表2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 别 分 级 说 明
适 宜 地质环境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发育,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2.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针对崩(滑)塌防治对策及措施:
(1) 对于评估区西侧削坡较大的边坡,应尽量放缓坡度以达到安全边坡角60°或采用多台阶开挖方式;
(2) 对于稳定性较差且无法放坡的边坡应采取支护措施;雨季时定期对然险地段进行观测、检查;
(3) 靠近边坡处修建挡土墙,避免崩、滑塌落的岩土体对建筑物及人员造成损失。
结语 该建设项目位于低缓丘陵地貌,地形条件简单,地貌类型单一;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然险性小;地层岩性条件简单;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在现状条件下不具备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条件,其危险性小。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崩(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适宜工程建设。
在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项目区地质环境管理,严格规划、规范人类工程活动,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项目区发展建设协调统一起来,使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及人类工程活动三者达到动态平衡,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向良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