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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大概是人类最自然,也最不自然的一件事了。
从生理本能来说,它发乎情,合乎性,太正常了,但要透过社会文化去看,古今中西,产生了多少种婚姻形式和婚姻观念啊。两性结合关涉人类生存的基础秩序,人的宗教理念、文化习俗、经济安排、政治权谋,都在婚姻里交战、糅合。
举例来说吧,近日司法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可谓激起了轩然大波,一群人急得跳脚,仿佛条例施行就意味着中国女人都得嫁给非洲男性,并脑补出各种“中国男孩守护中国女孩”的大戏。且不说这逻辑有多荒谬,与现实隔着多少个马里亚纳海沟,至少我们看出,在许多国人心中,不管本人意愿如何,本国女人和外国男性的通婚就是不应当的(然而反过来就不是)。
这种想法在我们的隔壁印度也很常见,跨国婚恋就不为印度主流传統社会所接受。一位旅居印度的女作家在她的见闻《印度:熟悉而陌生的邻国》中写道:“2013年4月,我去参加印度新德里电视台一位著名女记者在家中举办的生日聚会。她的德国未婚夫、德国电视台的摄像师告诉我们,在印度,如果一个印度男孩交了一个西方女朋友,印度人会拍着男孩子的肩膀称赞其‘Nice Catch(不错)’,但他每次跟未婚妻出去玩时,印度人都会朝他嚷‘Get your hand off our sister(不要碰我们的姐妹)’。”
这种颇有市场的种族主义 民族主义 物化女性的想法根深蒂固,其思维中深植着一条人种鄙视链,但却经不起科学研究的检验。
目前的生物学和遗传学,基本上铲掉了人种理论的根基。研究认为,个体的DNA差异大于群体,人类存在种族差异没有什么科学基础,类似的有色人种理论也是偏见先于科学的产物。与此类似的群体概念,民族、国家、阶级等等,不如说实质上是观念建构出的各种政治体变种。
对这些政治单位来说,无论是禁止通婚,还是提倡推行,都包含着政治关系、政治利益和政治过程。从这个视角看待人类社会,会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观察。
片段1:大融合
地理分隔对人类从来不是问题,从走出非洲的那一刻开始,一部人类史就可看作一部人类不辞劳苦迁徙、交流、通婚的历史。
遗传学家亚当·卢瑟福作过一番直白的描述,他将导致今天人类形成的通婚交流,描述成“大规模的、持续百万年的群交活动”。
比如说,如今我们现代人的体内,依然保存着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不同于我们祖先智人的另两个人种—的基因。
埃及人据推断,一半来自埃塞俄比亚及利比亚等非洲地区,一半来自西亚的闪米特或类亚美尼亚人。他们或为和平迁徙,或为武装侵入,经过长时间与当地种族互相通婚,诞生出一个新民族、一种新文化。
俄罗斯人与蒙古人大量通婚,蒙古人的相貌及性格特质,随之渗入俄罗斯人之中。
希伯来人的鹰钩鼻特征,则是他们和雅利安人彼此通婚的结果。
北欧人左冲右突,把自己的基因注入了阿尔卑斯族人中,也影响了南方地中海沿岸民族。
中国隋唐两朝的皇室,均与汉人以外的民族有大量的通婚。“五胡乱华”,从另一面看,也是一场基因的大融合。
争取通婚权,也成了争取民主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唐时代前后,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
片段2:隔离
自然迁徙和武力征伐,大规模地促进了不同人类群体之间的通婚与融合,但它们本身并不以通婚为目的。事实上,婚姻上的隔离,而非联结,往往是一个政治单位惯用的手段,对内对外都是如此。
在14世纪的不列颠,英格兰为了盎格鲁化爱尔兰,压制爱尔兰人的语言和习惯,制定并出台了《基尔肯尼法案》,对爱尔兰实行大规模的去爱尔兰化政策,并瓦解爱尔兰本地的贵族力量。与此同时,该法案还规定了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隔离政策:英国人和爱尔兰人若通婚,将被处以最残酷的死刑。
在印度,立法者制定了一系列的通婚规则,禁止本国人与其他种族通婚,以及下等种姓与上等种姓之间的通婚,以便维持等级秩序。这些规则构成了印度最特有的种姓政治制度。
类似通过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来保持阶级区别的做法,几乎出现于所有的人类政治体;争取通婚权,也成了争取民主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多元主义被接受得最好的美国,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国家,禁止跨种族间通婚的法律也直到1967年还在16州有效。在最高法院对“弗吉尼亚警方抓捕并起诉一对黑人和白人夫妻”作出裁决后,禁止种族通婚的法令才在全美被认为是违宪的。
当时,最高法院一致的决定如下:
“婚姻是人的基本人权,关系到人类的存亡和延续。这些饱含无根据的种族划分的法规和法令,从根本上否认了这项基本自由。这些对于种族的划分,直接违背了第十四修正案中关于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并且毫无疑问地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了所有合众国公民的自由。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婚姻的自由选择权不会因为种族歧视而受到限制。按照宪法,自由结婚或不结婚的权利,和不同种族的人住在一起等权利,州都没有权剥夺。”
也是自那以后,美国的种族观念发生了巨变,美国开始从一个有些州禁止种族间通婚的国家,变成一个多元化多种族通婚的国家。
片段3:冲破壁垒
隔离手段的运用以政治体为对象,但在统治集团内部,遵循的往往是另一套谋略了。为我们所熟悉的和亲与联姻故事,在历史中屡见不鲜,是维系并扩展政治权益的好方法。对于势力不均等的两方,弱者求庇护,强者求安定。中国历史上对付边塞异族,大体都用到了。
如汉朝与匈奴联姻的“昭君出塞”的故事,倒还算一出和睦喜剧。到了唐朝,朝廷试图用通婚联盟的办法来恢复与契丹的关系,却没有成功,送去的皇室新娘被杀。契丹叛唐,安禄山随即企图以武力征服契丹,虽然一度攻入契丹境内,但是被打败,损失惨重。
唐时代前后,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中原王朝与其他政治体的交流融合,已成大势。最著名者,北魏孝文帝将都城迁到洛阳,发布诏令要在朝廷上讲汉语、穿汉服、赐予朝臣汉姓、命令拓跋贵族与汉族之间通婚。《魏书》中,许多人的祖父母仍是鲜卑族,但是他们的同龄人却称他们为“汉人”。
通过通婚的方式正式步入唐朝的组织体系,也是当时较大和较强的边疆民族及其最高首领的常规操作:被赐以唐室的姓,即被接纳为皇室的亲族;异族统治者与唐朝的公主通婚,建立同朝廷的姻亲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交流的日渐频繁,这种通婚交流便不再局限于上层统治者,也不再只是一种政治谋略,更难以受到几项政策禁令的影响,它的突破首先冲着政治体内部的阶层而来。
宋代之前,社会等级壁垒森严,士庶不通婚。入宋之后,市民经济日益活跃,资本获得了打通阶层壁垒的力量,冲破了士庶之间的界线,庶民可以通过科举晋为士绅,通婚更不在话下,“婚姻不问阀阅”成为大势所趋。实际上,这也是近代化的一个重要表征。
同样地,在印度,本来因为婚姻隔离,“贱民”阶层在生物体征上,就有一些与上层阶级的区别。但随着世系的演进日益复杂,随着市场的活跃与职业的分工,阶级的系统也在渐行消弭而非继续加强。
片段4:看不见的角落
当代,异族或跨国通婚很少再是一个政治单位用于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了,或者说这种比例已大大下降;它更多是全球化时代里,不同地理单元和政治单元之间人们自然流动、交往的结果,又或者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区域间,个体为了追求更美好生活而付诸的行动。
在中国国内,主持人金星和她的德国丈夫汉斯、撒贝宁和他的法国妻子李白,都是令人艳羡的伴侣,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不过在有些角落,难以见光的跨国婚姻也在隐秘地进行着。
如在性别失衡背景下,某些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的男性娶不上本地新娘,只好将目光转向缅甸、越南、老挝等周边国家。因此,与这些国家相关的非法跨国婚姻、非法组织入境案件,并不鲜见。
袁凌在《寂静的孩子》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中国西南与越南之间邻近边境的村落里,有很多非法移民而来的人,他们与当地人结婚、生育、生活,但游离于正式的社会秩序之外。
这些婚姻都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女方上不了中国户口,她们带过来的孩子更无从落户。这些因非法跨国婚姻所生的“身份不明”的小孩,他们的上学和以后的工作都成了問题。
因为这样的家庭数量不少,又较为隐秘,解决起来难度大,所以对于边境村落这种非正式的跨国婚姻,警方多也只能采取默许的态度。
她们在中国这边生活困难,在越南那边,也多会遭到查禁。在袁凌讲述的故事里,有一个越境而来的越南女人嫁到中国,她的远亲是越共党员、乡政府干部,越南以开除他的党籍公职为要挟,要求把女人弄回去。女人无奈,被迫回去待了2个月,实在待不下去,越境回中国时被越南民兵抓住。
她们是这个世界的弃儿,而跨国婚姻,是她们的陷阱,也是她们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