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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轻小武器便于操作以及携带方便等特点容易使其成为非法武装、黑帮、以及犯罪团体等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国际社会轻小武器的贸易也相对活跃。联合国致力于对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监管进行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存在监管机制不健全,需用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
一把轻小型武器要多少钱?也许对于原产商来说是半麻袋土豆的价格,但对受到恐怖袭击活动中的平民来说它意味着是鲜血与眼泪。现代化的轻小武器以其可靠性,杀伤性,精准性,高射速性等老式火器不具有的新特性,在增强使用者战斗力的同时对平民的威胁越来越高,可能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轻小武器现已成为各种暴力冲突中应用的主要武器。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千年报告》中指出,“在此我不能回顾整体的军控情况,但我要把重点放在特别令人关注的两类武器上,其中一类是小武器,这是在大多数战争中杀人最多的武器,是真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1]
一、轻小武器的特点及危害性
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定义,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是1997年8月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第52届大会提交的小型武器问题政府专家小组的报告《全面彻底裁军:小型武器》中的界定,据此小武器包括:左轮手枪和自动手枪、步枪和卡宾枪、冲锋枪、突击步枪、轻机枪;轻武器包括:重机枪、手提下管和可架起的榴弹发射器、移动式高射炮、移动式反坦克炮、无后坐力炮、移动式反坦克导弹和火箭系统发射器、移动式防空导弹系统发射器、口径不到100毫米的迫击炮;弹药和炸弹包括:小型武器子弹(发)、轻武器炮弹和导弹、装有单动式防空和反坦克系统导弹或炮弹的机动容器、杀伤性和反坦克手榴弹、地雷、炸药。为了行文方便,国际社会通称“轻小武器”,即“小武器和轻武器”。[2]
(一)轻小武器的特点
从小武器与轻武器自身来看,便于操作,易于使用,任何人只要稍加训练即可使用,在许多非洲冲突中,儿童军现象大量存在,这与轻小武器的便于操作不无关系。并且由于体积小,便于储藏和运输,不论是丛林还是城市巷战,重型武器难以通过或伪装,而轻小武器则完全不受限制。并且轻小武器技术发展相对成熟,价格便宜,经久耐用,客观上促使了二手武器市场的产生,为轻小武器的管控增加了难度。
从轻小武器流通传播的方面看,首先,轻小武器的需求方数量巨大,成分复杂,很难管控。其中不仅有国家军队、警察、治安部队的正常合法采购,还有非法武装、黑帮、犯罪团体、公民个人等。其次,从轻小武器贸易的合法市场到非法市场的界限模糊,原本拥有合法授权的武器交易很容易就进入黑市或灰市。例如警察部队使用的轻小武器,由于服役期满未能及时销毁或存储不当,就有可能通过不法分子流入黑市。
(二)轻小武器危害性
正是由于前述轻小武器的特点,轻小武器并具有相应的危害性。
1、危害人类的生命和秩序。“据联合国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49场主要的武装冲突中,有47场使用的是小武器,平均每年有近30万人死于武装冲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小武器由于造成巨大伤亡,完全可以被称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3]根据小武器调查的估计,在全球直接由于暴力冲突死亡的人数中,有60%至90%是由小武器射杀的。[4]除了直接危害人的生命之外,轻小武器还应为一系列间接冲突死亡负责,如冲突造成的当地医疗系统的破坏,社会治安的混乱等,较之直接冲突造成的损害,恢复起来更加耗时。同时也会因为武器的资金问题而衍生出过多的国际犯罪行为,比如贩毒,拐卖妇女等等。
2、危害国际经济的发展。轻小武器的扩散严重阻碍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甚至可以摧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特别是受轻小武器影响最严重的往往是经济结构本来就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在一个地区若轻小武器相关的暴力活动或冲突泛滥,首先各种物品的运输成本增加,并对当地诸如交通运输、工厂、水电系统等基础设施造成直接破坏;由此产生物价水平波动,贸易量下降,来自国外的投资撤资;由于生产力投入战斗或冲突局势紧张,农业产量也受到影响,这对许多以出口农产品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打击是致命的,并直接影响基本的粮食供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一项研究显示,获得武器的便利程度严重影响尼日尔的牲畜、棕榈油的产量。
3、轻小武器的扩散带来一系列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如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因为社会治安混乱不敢去学校,政府将有限资金用于治安等方面而更挤掉了用于教育的财政预算。并且,社会中暴力行为与思想的泛滥、以及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再加之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期,对事物的判别能力有限且易受外界影响,使本该受教育、工作的青少年成为武器暴力活动的最主要受害者和“主力军”,[1]對国家或地区发展造成长期潜在的不良影响。[5]
由此可见,轻小武器的扩散不仅是军控问题,安全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发展问题。为了规制这种无序扩散的状态,尽可能消减轻小武器带来的负面影响,国际社会不断努力,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此的国际机制。
二、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评析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恐怖主义势力蔓延,有组织犯罪团伙势力猖獗,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和过度积累的危害更加突出和严峻。全球化、信息化和新技术革命等因素使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呈现许多新特点,防范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
(一)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现状
轻小武器的问题从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到成为联合国重要的国际议程并形成相应的国际机制,至今已有26年的历史。1988年12月根据哥伦比亚提议,联合国大会通过43/75号决议,首次关注小武器转让和非法武器交易的问题,即请求联合国秘书处在政府专家的帮助下开展推进常规武器交易透明化和关于非法武器贸易问题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期,轻小武器已经成为联合国各种论坛上被持续提及的议题,问题本身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越来越专业化、具体化。从1995年开始,每届联合国大会都会通过几项与小武器相关的决议。2000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千年首脑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千年宣言》,会员国决心“采取协调行动,特别是考虑到即将召开的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大会的所有建议,增加武器转让透明度和支持区域裁军措施,制止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贩运。”2001年7月联合国小武器会议在纽约召开,并形成了迄今为止轻小武器控制领域最为基础、核心的国际文件——《联合国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行动纲领》虽然是没有强制力的“软法”(soft law),但由此确立了轻小武器国际管制的基础性地位,形成了关于规范小武器和轻武器国际贸易的国际机制的最重要部分。2003年3月18日安理会通过了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及雇佣军活动的第1467(2003)号决议,[6]并设立了许多政府专家组探讨小武器问题的解决之道,如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弹药和炸药问题专家组。201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武器贸易条约》,轻小武器也被纳入管控范围,标志着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法律机制的正式建立。 根据前述一系列国际文件,国际社会逐步形成了定期召开双年度会议的机制、向联合国提交关于轻小武器贸易情况的国家报告以及国际追查文书等限制轻小武器的国际机制。
(二)轻小武器管制机制取得的成就
虽然常规武器转让透明度、规范性仍有待提升,但是国际社会为此作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一直致力于防止、打击轻小武器的非法交易和泛滥,并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文件在管控轻小武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0年,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通过了《关于小型武器和轻武器文件》,该文件是防止小武器和轻武器流入恐怖主义者之手、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重要规范与准则。2003年12月1日,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召开部长理事会,通过文件呼吁加强常规弹药安全问题,减少多余的常规弹药和爆炸材料的安全隐患。2001—2005年期间,欧安组织成员国共销毁了520万件被视为多余武器或收缴的非法拥有和走私武器。”[7]
非洲国家也在管控常规武器转让方面作出了努力。众所周知,非洲轻小武器泛滥情况十分严重。根据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提供的数字,有1000万轻武器流散于民间。轻武器的非法交易和扩散直接为非洲许多国家的内战和国家之间的战争推波助澜。2006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通过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关于小武器、轻武器及其弹药和相关材料公约》奠定了管制的法律依据。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的15个国家中,已有12个国家成立了国家反轻武器扩散委员会。在马里,35000支枪被当众付之一炬。在尼日利亚,5000支枪被焚毁。在加内塞尔,非法持有武器并拒不上缴者将被判处3到5年徒刑。[8]
国际社会的这一系列努力,在管制轻小武器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国际社会建立了了相对完善的管制小武器国际机制,但是这些机制约束力有限的。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各国出于各自的考量,利益难以平衡。如在《武器贸易条约》的谈判过程中,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弹药出口国,坚决反对将弹药纳入条约管控范围,而深受小武器和轻武器泛滥之苦的非洲国家则认为若不将弹药纳入条约管控范围之内,则会削弱条约的效力,而俄罗斯担忧武器将会落入车臣武装分子手中,指责条约“没有禁止向未经授权的非国家行为体提供武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面临的情况以及政策的变化,一国对常规武器转让控制的态度也会发生变化,如美国2006年对《武器贸易条约》态度反复无常。
2、主要武器进口国和出口国对管控缺乏积极性。主要武器出口国大部分是西方发达国家,它们对建立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缺乏热情。西方发达国家将军控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敏感技术出口国际管制机制上面,冲淡了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建设工作。主要武器进出口国担心制定规范严格的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会强化主要武器出口国以及主要武器出口公司在武器贸易中的地位,使得实力较弱的武器进口国在国家安全等问题上严重受制于主要武器出口国。
3、国際法及各国立法的不足。各国在本国内的立法虽然有对于军火外贸的管控,但整体约束力还是十分有限的。而对于国际法条约的签订,即使能达成共识,执行起来,也很有难度,因为国际黑市的大量存在使得难以封锁其交易平台,唯利是图的军火公司千方百计的想要出售,各国立场不一,提出的方案不一。所以,此前联合国所作出的决议都是呼吁性的和号召性的没有什么强制执行力,要达成一份真正具有完全约束力的决议是几乎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平衡各方立场,最大限度的管控轻小武器(至少也要把黑市的价拉的高高的)。
4、国际法实施的不足。国际法是靠成员国自愿执行,相关管制机制对成员国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如果经国际社会各方辛苦达成的条约对成员国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则条约的存在可谓是形同虚设。《武器贸易条约》中未规定对成员国的强制措施,不免使人对未来条约的执行情况感到担忧。如何建立健全成员国对各项规则的遵守机制,成为完善常规武器转让控制机制的重要一环。
5、轻小武器贸易管理国际机制不完善,致使约束小武器贩卖、运输的国际机制显得苍白无力。正如前文所言一把轻武器充其量不过半袋土豆,而如果出售给外国组织特别是非法的或反政府组织就可以卖到3到4倍的价格,而此类对武器有需求组织有不是有外国势力支持就是拥有油田进行采油以获得资金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如拐卖妇女,所以销量和利润对军火公司来说都是非常可观的。现在世界上大部分武器公司都非国有,比如比利时的FN公司美国的COLT公司,这些公司在接受政府订单的同时接受个人,组织或政府的订单,这就导致了这些公司可以自由的出售武器,虽然有不少国际性条款限制过对某些国家出售武器,但是由于武器的生产和销售全由公司自己进行,生产量也不对外公开,所以导致政府有关部门难以对这些公司的武器出口进行监管,仅能在外运的途中进行效果不怎么明显的检查,而在加上一些国家政府由于某些原因(如上段)也可能会故意放松监管,部分国有公司如俄罗斯的国防出口公司虽然很少存在难以监管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一原因也可能造成大量的轻武器非法外流。
三、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完善的建议
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完善该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该机制的作用。
1、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国际社会应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坚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争端,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消除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动因。同时,应加强维和与战后重建努力,切实帮助有关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根本上解决轻小武器滥用问题创造条件。
2、充分发挥联合国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的领头作用。各国应继续全面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的各项规定,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多边进程。
3、加强源头管控,切断供应链。各国政府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承担首要责任,尤其是各军售大国积极参与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各国应严格履行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采取负责任的武器贸易政策,不向非国家实体转让武器。各国应加强国内管控,防止轻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国际社会应采取措施加强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领域的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 四、结语
管制轻小武器泛滥,防止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障各国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包括最终用户和用途证明、出口许可证制度在内的完善的武器出口管理制度,一贯坚决反对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对轻小武器出口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不损害地区和平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的原则,不向受安理会武器禁运制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非国家实体或个人出口,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国与国之间只有通过加强合作,致力于减轻因常规武器转让管控不当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牺牲和人道主义灾难,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才能符合人类的根本福祉。
参考文献:
[1]科菲·安南.联合国秘书长千年报告(摘要).当代世界[J].2000(9):7-9.
[2]陶莎莎.《2010年小武器调查报告——黑帮、团体和枪支》评述.新远见[J].2010(10):49-50.
[3]王光亚.积极推动小武器多边进程,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EL].网址:http://mil.news.sina.com.cn/2002-12-10/97357.html.下载时间:2013年7月15日.
[4]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Geneva:“Behind the Numbers:Small Arms and Conflict Deaths”,Small Arms Survey 2005:Weapons at War(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5]羅艳琦.管制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国际机制的有效性研究[D].外交学院.2012.
[6]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467(2003)号决议[EL].网址: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prinorgs/sc/sres/03/s1467.htm.下载日期:2018年7月15日.
[7]李维维、曹慧.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及其对中国的影响.现代国际关系[J].2014(2):37-44.
[8]赵裴.轻小武器非法扩散及其管制机制——以西非地区为例.国际观察[J].2011年(2):58-64.
注文:
[1]根据小武器调查的数据显示,全世界涉及使用武器的谋杀死亡人数中,有一半是年龄在15到29岁之间的青少年,也就是说每年大约有70000到100000的青少年因参与使用武器的暴力活动而丧生。关于小武器暴力活动对青少年的影响的讨论,具体可参见: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Geneva:“Few Options But the Gun:Angry Young Man”,Small Arms Survey 2006:Unfinished Busines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关键词: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
一把轻小型武器要多少钱?也许对于原产商来说是半麻袋土豆的价格,但对受到恐怖袭击活动中的平民来说它意味着是鲜血与眼泪。现代化的轻小武器以其可靠性,杀伤性,精准性,高射速性等老式火器不具有的新特性,在增强使用者战斗力的同时对平民的威胁越来越高,可能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轻小武器现已成为各种暴力冲突中应用的主要武器。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在《千年报告》中指出,“在此我不能回顾整体的军控情况,但我要把重点放在特别令人关注的两类武器上,其中一类是小武器,这是在大多数战争中杀人最多的武器,是真正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1]
一、轻小武器的特点及危害性
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定义,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是1997年8月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第52届大会提交的小型武器问题政府专家小组的报告《全面彻底裁军:小型武器》中的界定,据此小武器包括:左轮手枪和自动手枪、步枪和卡宾枪、冲锋枪、突击步枪、轻机枪;轻武器包括:重机枪、手提下管和可架起的榴弹发射器、移动式高射炮、移动式反坦克炮、无后坐力炮、移动式反坦克导弹和火箭系统发射器、移动式防空导弹系统发射器、口径不到100毫米的迫击炮;弹药和炸弹包括:小型武器子弹(发)、轻武器炮弹和导弹、装有单动式防空和反坦克系统导弹或炮弹的机动容器、杀伤性和反坦克手榴弹、地雷、炸药。为了行文方便,国际社会通称“轻小武器”,即“小武器和轻武器”。[2]
(一)轻小武器的特点
从小武器与轻武器自身来看,便于操作,易于使用,任何人只要稍加训练即可使用,在许多非洲冲突中,儿童军现象大量存在,这与轻小武器的便于操作不无关系。并且由于体积小,便于储藏和运输,不论是丛林还是城市巷战,重型武器难以通过或伪装,而轻小武器则完全不受限制。并且轻小武器技术发展相对成熟,价格便宜,经久耐用,客观上促使了二手武器市场的产生,为轻小武器的管控增加了难度。
从轻小武器流通传播的方面看,首先,轻小武器的需求方数量巨大,成分复杂,很难管控。其中不仅有国家军队、警察、治安部队的正常合法采购,还有非法武装、黑帮、犯罪团体、公民个人等。其次,从轻小武器贸易的合法市场到非法市场的界限模糊,原本拥有合法授权的武器交易很容易就进入黑市或灰市。例如警察部队使用的轻小武器,由于服役期满未能及时销毁或存储不当,就有可能通过不法分子流入黑市。
(二)轻小武器危害性
正是由于前述轻小武器的特点,轻小武器并具有相应的危害性。
1、危害人类的生命和秩序。“据联合国统计,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49场主要的武装冲突中,有47场使用的是小武器,平均每年有近30万人死于武装冲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小武器由于造成巨大伤亡,完全可以被称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3]根据小武器调查的估计,在全球直接由于暴力冲突死亡的人数中,有60%至90%是由小武器射杀的。[4]除了直接危害人的生命之外,轻小武器还应为一系列间接冲突死亡负责,如冲突造成的当地医疗系统的破坏,社会治安的混乱等,较之直接冲突造成的损害,恢复起来更加耗时。同时也会因为武器的资金问题而衍生出过多的国际犯罪行为,比如贩毒,拐卖妇女等等。
2、危害国际经济的发展。轻小武器的扩散严重阻碍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甚至可以摧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特别是受轻小武器影响最严重的往往是经济结构本来就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在一个地区若轻小武器相关的暴力活动或冲突泛滥,首先各种物品的运输成本增加,并对当地诸如交通运输、工厂、水电系统等基础设施造成直接破坏;由此产生物价水平波动,贸易量下降,来自国外的投资撤资;由于生产力投入战斗或冲突局势紧张,农业产量也受到影响,这对许多以出口农产品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打击是致命的,并直接影响基本的粮食供应。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一项研究显示,获得武器的便利程度严重影响尼日尔的牲畜、棕榈油的产量。
3、轻小武器的扩散带来一系列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如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因为社会治安混乱不敢去学校,政府将有限资金用于治安等方面而更挤掉了用于教育的财政预算。并且,社会中暴力行为与思想的泛滥、以及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再加之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期,对事物的判别能力有限且易受外界影响,使本该受教育、工作的青少年成为武器暴力活动的最主要受害者和“主力军”,[1]對国家或地区发展造成长期潜在的不良影响。[5]
由此可见,轻小武器的扩散不仅是军控问题,安全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发展问题。为了规制这种无序扩散的状态,尽可能消减轻小武器带来的负面影响,国际社会不断努力,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此的国际机制。
二、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评析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恐怖主义势力蔓延,有组织犯罪团伙势力猖獗,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和过度积累的危害更加突出和严峻。全球化、信息化和新技术革命等因素使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呈现许多新特点,防范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
(一)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现状
轻小武器的问题从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到成为联合国重要的国际议程并形成相应的国际机制,至今已有26年的历史。1988年12月根据哥伦比亚提议,联合国大会通过43/75号决议,首次关注小武器转让和非法武器交易的问题,即请求联合国秘书处在政府专家的帮助下开展推进常规武器交易透明化和关于非法武器贸易问题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中期,轻小武器已经成为联合国各种论坛上被持续提及的议题,问题本身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越来越专业化、具体化。从1995年开始,每届联合国大会都会通过几项与小武器相关的决议。2000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千年首脑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千年宣言》,会员国决心“采取协调行动,特别是考虑到即将召开的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问题大会的所有建议,增加武器转让透明度和支持区域裁军措施,制止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贩运。”2001年7月联合国小武器会议在纽约召开,并形成了迄今为止轻小武器控制领域最为基础、核心的国际文件——《联合国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以下简称《行动纲领》)。《行动纲领》虽然是没有强制力的“软法”(soft law),但由此确立了轻小武器国际管制的基础性地位,形成了关于规范小武器和轻武器国际贸易的国际机制的最重要部分。2003年3月18日安理会通过了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及雇佣军活动的第1467(2003)号决议,[6]并设立了许多政府专家组探讨小武器问题的解决之道,如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弹药和炸药问题专家组。201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武器贸易条约》,轻小武器也被纳入管控范围,标志着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法律机制的正式建立。 根据前述一系列国际文件,国际社会逐步形成了定期召开双年度会议的机制、向联合国提交关于轻小武器贸易情况的国家报告以及国际追查文书等限制轻小武器的国际机制。
(二)轻小武器管制机制取得的成就
虽然常规武器转让透明度、规范性仍有待提升,但是国际社会为此作出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一直致力于防止、打击轻小武器的非法交易和泛滥,并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和文件在管控轻小武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0年,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通过了《关于小型武器和轻武器文件》,该文件是防止小武器和轻武器流入恐怖主义者之手、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重要规范与准则。2003年12月1日,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召开部长理事会,通过文件呼吁加强常规弹药安全问题,减少多余的常规弹药和爆炸材料的安全隐患。2001—2005年期间,欧安组织成员国共销毁了520万件被视为多余武器或收缴的非法拥有和走私武器。”[7]
非洲国家也在管控常规武器转让方面作出了努力。众所周知,非洲轻小武器泛滥情况十分严重。根据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提供的数字,有1000万轻武器流散于民间。轻武器的非法交易和扩散直接为非洲许多国家的内战和国家之间的战争推波助澜。2006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通过了《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关于小武器、轻武器及其弹药和相关材料公约》奠定了管制的法律依据。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的15个国家中,已有12个国家成立了国家反轻武器扩散委员会。在马里,35000支枪被当众付之一炬。在尼日利亚,5000支枪被焚毁。在加内塞尔,非法持有武器并拒不上缴者将被判处3到5年徒刑。[8]
国际社会的这一系列努力,在管制轻小武器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国际社会建立了了相对完善的管制小武器国际机制,但是这些机制约束力有限的。这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各国出于各自的考量,利益难以平衡。如在《武器贸易条约》的谈判过程中,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弹药出口国,坚决反对将弹药纳入条约管控范围,而深受小武器和轻武器泛滥之苦的非洲国家则认为若不将弹药纳入条约管控范围之内,则会削弱条约的效力,而俄罗斯担忧武器将会落入车臣武装分子手中,指责条约“没有禁止向未经授权的非国家行为体提供武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面临的情况以及政策的变化,一国对常规武器转让控制的态度也会发生变化,如美国2006年对《武器贸易条约》态度反复无常。
2、主要武器进口国和出口国对管控缺乏积极性。主要武器出口国大部分是西方发达国家,它们对建立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缺乏热情。西方发达国家将军控工作精力主要放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敏感技术出口国际管制机制上面,冲淡了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建设工作。主要武器进出口国担心制定规范严格的轻小武器出口国际管制机制会强化主要武器出口国以及主要武器出口公司在武器贸易中的地位,使得实力较弱的武器进口国在国家安全等问题上严重受制于主要武器出口国。
3、国際法及各国立法的不足。各国在本国内的立法虽然有对于军火外贸的管控,但整体约束力还是十分有限的。而对于国际法条约的签订,即使能达成共识,执行起来,也很有难度,因为国际黑市的大量存在使得难以封锁其交易平台,唯利是图的军火公司千方百计的想要出售,各国立场不一,提出的方案不一。所以,此前联合国所作出的决议都是呼吁性的和号召性的没有什么强制执行力,要达成一份真正具有完全约束力的决议是几乎不可能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平衡各方立场,最大限度的管控轻小武器(至少也要把黑市的价拉的高高的)。
4、国际法实施的不足。国际法是靠成员国自愿执行,相关管制机制对成员国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如果经国际社会各方辛苦达成的条约对成员国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则条约的存在可谓是形同虚设。《武器贸易条约》中未规定对成员国的强制措施,不免使人对未来条约的执行情况感到担忧。如何建立健全成员国对各项规则的遵守机制,成为完善常规武器转让控制机制的重要一环。
5、轻小武器贸易管理国际机制不完善,致使约束小武器贩卖、运输的国际机制显得苍白无力。正如前文所言一把轻武器充其量不过半袋土豆,而如果出售给外国组织特别是非法的或反政府组织就可以卖到3到4倍的价格,而此类对武器有需求组织有不是有外国势力支持就是拥有油田进行采油以获得资金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如拐卖妇女,所以销量和利润对军火公司来说都是非常可观的。现在世界上大部分武器公司都非国有,比如比利时的FN公司美国的COLT公司,这些公司在接受政府订单的同时接受个人,组织或政府的订单,这就导致了这些公司可以自由的出售武器,虽然有不少国际性条款限制过对某些国家出售武器,但是由于武器的生产和销售全由公司自己进行,生产量也不对外公开,所以导致政府有关部门难以对这些公司的武器出口进行监管,仅能在外运的途中进行效果不怎么明显的检查,而在加上一些国家政府由于某些原因(如上段)也可能会故意放松监管,部分国有公司如俄罗斯的国防出口公司虽然很少存在难以监管的问题但是由于这一原因也可能造成大量的轻武器非法外流。
三、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完善的建议
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完善该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该机制的作用。
1、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国际社会应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坚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争端,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稳定,消除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动因。同时,应加强维和与战后重建努力,切实帮助有关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根本上解决轻小武器滥用问题创造条件。
2、充分发挥联合国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的领头作用。各国应继续全面落实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的各项规定,推进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的多边进程。
3、加强源头管控,切断供应链。各国政府在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承担首要责任,尤其是各军售大国积极参与轻小武器管制国际机制。各国应严格履行安理会武器禁运决议,采取负责任的武器贸易政策,不向非国家实体转让武器。各国应加强国内管控,防止轻小武器流入非法渠道。国际社会应采取措施加强打击轻小武器非法贸易领域的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 四、结语
管制轻小武器泛滥,防止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障各国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包括最终用户和用途证明、出口许可证制度在内的完善的武器出口管理制度,一贯坚决反对轻小武器非法贸易,对轻小武器出口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不损害地区和平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的原则,不向受安理会武器禁运制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非国家实体或个人出口,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国与国之间只有通过加强合作,致力于减轻因常规武器转让管控不当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牺牲和人道主义灾难,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才能符合人类的根本福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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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小武器调查的数据显示,全世界涉及使用武器的谋杀死亡人数中,有一半是年龄在15到29岁之间的青少年,也就是说每年大约有70000到100000的青少年因参与使用武器的暴力活动而丧生。关于小武器暴力活动对青少年的影响的讨论,具体可参见: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Geneva:“Few Options But the Gun:Angry Young Man”,Small Arms Survey 2006:Unfinished Busines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