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实践标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认识论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与作用。邓小平在坚持实践标准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把实践标准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进而转化为判断社会综合发展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又落脚到实现人民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从而转化为人民利益标准。实践标准一生产力标准一“三个有利于”标准一人民利益标准,形成了一个真理标准体系,正是通过这样一个真理标准体系使实践标准从较为抽象的理论形态变为较为具体的实际形态,使实践标准更具实现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理论跨越和重大创新。
关键词:邓小平;真理标准;逻辑构建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0)05-0031-05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在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前提下,不仅支持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而且从理论上认真研究真理标准,并自觉建构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体系。他把实践标准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进而转化为判断社会综合发展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又落脚到实现人民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从而转化为人民利益标准。实践标准一生产力标准一“三个有利于”标准一人民利益标准,构成了一个崭新的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体系,通过这样一个体系的构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的两个跨越,这就是从较为抽象的理论形态向具体的实践操作形态的跨越和从认识论标准向价值论标准的跨越。
一、认识论标准:从实践标准到生产力标准
如何检验和判断主观认识与认识的客观对象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程度(可靠性)?简言之,就是如何判断认识的真理性或者说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一直是历史上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在哲学史上,各派哲学的真理标准各不相同,如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万物的尺度,是决定真理的标准;古希腊的智者派代表普罗塔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贝克莱认为,人的感觉、人的意识本身就是断定真理的尺度;斯宾诺莎则认为,理论的清晰明白、自我体验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应该以“圣经”、“圣人”言论为标准;实用主义者则以自己的观点、多数人的意见或对我是否“有用”为尺度;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猜测到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但他讲的实践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个凡是”的提出实际上是以领袖的言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显然,这些所谓的标准都具有明显的理论内伤,难以从根本上服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则认为,实践,也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判定认识是否是真理,不是以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以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还认为: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就告诉我们,人的一切思想、观念和理论。包括体现它们的方针政策等在内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有效,都必须由其所面对的实践来回答。
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因为实践是联系主体一客体的纽带和桥梁,只有通过人类实践活动的影响和作用,本原地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世界,才能进入人的认识领域,获得作为认识对象的那种属性,才成为认识对象——客体,只有进入实践领域的对象,才构成人的认识对象,人只有在实践中即在改造对象的活动中才能证实自己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对象相一致。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标准,邓小平给予了高度认同,一再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并针对“两个凡是”发动和支持了轰轰烈烈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最终废除了“两个凡是”的标准,重新确立了实践标准。实践标准的重新确立是对“文革”的批判总结,打破了一直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条主义的僵化理解,为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以后提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做好了理论上的准备。但如果就此打住,应该说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创新是很有限的,因为实践标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众所周知的观点和原理。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深化创新,在于他重新确立实践标准后又着重探讨了实践标准的现实表现形式,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从而增强了实践标准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固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社会实践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起决定和支配作用?人们关于社会历史的认识和关于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要用什么样的实践来检验?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历史的秘密,认为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在于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强调:“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也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由于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最终决定力量,衡量社会发展是否进步,关键要看它是否促进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找不到社会进步的客观标准,而且也无从揭示社会进步的实质。正因为如此,列宁明确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由此可见,生产力标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根本标准,换言之,最终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实践,是检验人们关于社会的认识和思想之真理性和价值的最根本、最权威的标准,也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最根本、最权威的标准。
一般来说,生产力标准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在本体论上,它集中反映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直接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最一般规律。坚持生产力标准,就是坚持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价值论上,它是衡量社会主体、社会历史现象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是在社会领域内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生产关系和 上层建筑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根本尺度。是检验一个政党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及一切工作得失的最主要标准。从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可知,生产力的发展和发展生产力,一直或隐或现地主导着并最终制约着社会主义实践的成败,只有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事业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生产力标准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社会发展的标准,这是由生产力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首先,生产力标准具有客观物质性。因为生产力构成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其次。生产力标准具有决定性。因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所以生产力标准对其他所有价值标准都具有决定意义。再次,生产力标准具有科学性。唯物史观以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说明社会历史的演变和观念的变迁,因此,对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只有建立在客观物质性的基础上,即生产力的基础上,才具有科学性。最后,生产力的标准具有永恒的历史进步性。生产力始终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始终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要力量。
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明确提出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检验社会发展的标准。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邓小平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也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又必须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体制,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标准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为依据并经受实践检验的理论总结,它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生产力标准的提出和强调,意味着实践标准在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中得到了继承和升华,实现了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在本质上的统一。实践标准是生产力标准的前提和基础,生产力标准本身就决定了它的实践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过程,坚持生产力标准,也就从根本上坚持了实践标准。虽然生产力标准似乎是历史观的标准,而不是认识论标准,但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生产力标准仍然可以归入认识论标准范畴。
二、价值论标准:从“三个有利于”标准到人民利益标准
生产力标准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主要是对社会发展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为等作出检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由“实践标准”向生产力标准发展,是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究竟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是非得失?来判断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这是一个让许多人都感到困惑的问题,也是一个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显然,“三个有利于”是对生产力标准的全面展开,是对生产力标准的丰富和深化。
“三个有利于”标准在继续坚持并包含了生产力标准的同时,增加了“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两项目的性内容。这两项增加的内容并不是毫不相关的,恰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展开和深化。这种展开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三个有利于”标准中,发展生产力是基础,是根本途径,增强综合国力是直接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归宿。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发展在国家和人民两个方面的必然体现。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的大前提下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调生产力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从而正确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和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关系问题。另一方面。它又把生产力标准同人民利益统一起来,也就是说我们是在符合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发展生产力的,是在给人民更多的物质利益基础上来坚持生产力标准的,这就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的关系问题。
“三个有利于”标准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判断改革开放各项具体政策和措施姓“社”姓“资”的标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一般可以从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去考察:在经济方面,主要看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在政治方面,主要看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等,特别是要看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我们进行的改革,不管如何“改”如何“革”,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不会变,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会变,党的基本路线不会变;改革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旧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要坚持了这些,也就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判断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改革开放和各方面的工作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经济,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一切符合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和行动,都应当给予肯定和支持;相反,离开了这个标准,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切做法,都是错误的,都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
“三个有利于”标准,既能判断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是否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又能判断我们工作的成效如何,较之于生产力标准更明确、更具体、更易操作。
“三个有利于”为什么能够作为判断我们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标准呢?这是因为:一是“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具体地说,就是坚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将理论上的实践标准具体运用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之中,用实践的结果即是否发展了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来检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二是“三个有利于”标准本身反映了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政权的根本性 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奋斗目标,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根本追求。三是“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三个有利于”中,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等几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彼此不可分离的。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使生产力标准进一步变成具体的实践形态,这不仅反映了邓小平在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一贯性和理论上的坚定性、彻底性,而且体现了生产力标准是判断改革开放实践的核心和基石。可以这样说,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对生产力标准的补充和发展,是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在邓小平看来,离开生产力来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不行,离开人民利益来孤立地谈生产力也不行。因为这里存在一个生产力成果如何处置的问题。自资本主义以来,发展生产力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以牺牲绝大多数人利益为代价,由极少数人占有生产力成果的资本主义方式;一种是由绝大多数人共同占有生产力成果的社会主义方式。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是统一的,而“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这个统一体。讲“三个有利于”标准,就必须把这两个标准讲全,少了哪一个都不行,但最终落脚点还是人民利益标准。
在“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确实占有首要的和核心的地位。然而发展生产力干什么呢?我们当然不是为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是要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么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又是干什么呢?应该说也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以,无论是发展生产力本身,还是增强综合国力。最终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利益的实现既是激励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力的动力,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目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为标准,特别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准绳。即以价值为标准。人民利益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最终体现,也是我们党之所以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败得失最高标准的理论依据所在。
邓小平关于人民利益标准的思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调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我们为什么要把发展生产力当作压倒一切的根本任务?因为它代表了人民的最高利益。邓小平特别强调,“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二是人民利益不仅是我们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也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最高、最大的是非标准。邓小平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压倒一切”的根本标准;三是共同富裕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根本的一点。就是因为我们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共同富裕还是两极分化,这是是否真正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也是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败的首要标准:四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推进改革和建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真正统一起来。人民利益标准是对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发展,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最终体现,也是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利益标准,改革开放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三、从认识论标准向价值论标准跨越的理论意义
首先,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形态的重大转变。在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中,实践标准属认识论范畴,是思想前提和科学基础,其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确定一条正确的思想路线:生产力标准属历史观范畴,是核心和主旋律,其任务是寻求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的突破创新:
“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则主要属价值论范畴,是落脚点和归宿,其任务是寻求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外化和具体化,为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确立一个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非标准。从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再到“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实际上是使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发生了形态的转变和领域的跨越,这就是从纯理论形态转变为实际操作形态,从认识论标准转变为价值论标准。
其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构建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的理论体系。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这四个标准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联系呢?显然四个标准之间不是四个相互独立互不相干的“马铃薯”,而是在理论上有一种层层深入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具体地说,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不是独立于实践标准之外,而是内涵于实践标准之中,是实践标准的逻辑展开,也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生产力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虽然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实践标准的进一步深化。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理论创新深化了对实践标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的认识,他在思想路线上坚持实践标准,在社会发展实践中突出生产力标准,全面贯彻“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形成了从认识论到历史观再到价值观这样一个逐步深化、不断展开的完整的真理标准体系。
再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邓小平的一切理论创新都是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而展开的,也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因此,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深化创新充分地体现了他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据、性质、目标、前途,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刻理解和自觉把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认识深化。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化。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伴随的就是人民利益标准的真正确立,也只有人民利益标准确立起来了,我们党才能得民心,才能为人民所拥护,如果还像过去只知搞运动,人民吃不饱穿不暖,那是非常危险的,前苏联东欧共产党失败的教训值得深刻记取。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始终坚持四者的辩证统一,极大地推动了思想解放的深入,极大地推进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更是从本质上体现了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四者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们党在理论与实践上的进一步成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进一步深人。
“三个有利于”标准又落脚到实现人民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从而转化为人民利益标准。实践标准一生产力标准一“三个有利于”标准一人民利益标准,形成了一个真理标准体系,正是通过这样一个真理标准体系使实践标准从较为抽象的理论形态变为较为具体的实际形态,使实践标准更具实现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理论跨越和重大创新。
关键词:邓小平;真理标准;逻辑构建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0)05-0031-05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在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前提下,不仅支持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而且从理论上认真研究真理标准,并自觉建构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体系。他把实践标准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提出了生产力标准,进而转化为判断社会综合发展的“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又落脚到实现人民的利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从而转化为人民利益标准。实践标准一生产力标准一“三个有利于”标准一人民利益标准,构成了一个崭新的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体系,通过这样一个体系的构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的两个跨越,这就是从较为抽象的理论形态向具体的实践操作形态的跨越和从认识论标准向价值论标准的跨越。
一、认识论标准:从实践标准到生产力标准
如何检验和判断主观认识与认识的客观对象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程度(可靠性)?简言之,就是如何判断认识的真理性或者说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一直是历史上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在哲学史上,各派哲学的真理标准各不相同,如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万物的尺度,是决定真理的标准;古希腊的智者派代表普罗塔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贝克莱认为,人的感觉、人的意识本身就是断定真理的尺度;斯宾诺莎则认为,理论的清晰明白、自我体验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应该以“圣经”、“圣人”言论为标准;实用主义者则以自己的观点、多数人的意见或对我是否“有用”为尺度;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猜测到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但他讲的实践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两个凡是”的提出实际上是以领袖的言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显然,这些所谓的标准都具有明显的理论内伤,难以从根本上服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则认为,实践,也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判定认识是否是真理,不是以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以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还认为: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就告诉我们,人的一切思想、观念和理论。包括体现它们的方针政策等在内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正确有效,都必须由其所面对的实践来回答。
实践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因为实践是联系主体一客体的纽带和桥梁,只有通过人类实践活动的影响和作用,本原地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世界,才能进入人的认识领域,获得作为认识对象的那种属性,才成为认识对象——客体,只有进入实践领域的对象,才构成人的认识对象,人只有在实践中即在改造对象的活动中才能证实自己的认识是否与客观对象相一致。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标准,邓小平给予了高度认同,一再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并针对“两个凡是”发动和支持了轰轰烈烈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最终废除了“两个凡是”的标准,重新确立了实践标准。实践标准的重新确立是对“文革”的批判总结,打破了一直以来对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条主义的僵化理解,为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以后提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做好了理论上的准备。但如果就此打住,应该说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创新是很有限的,因为实践标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众所周知的观点和原理。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深化创新,在于他重新确立实践标准后又着重探讨了实践标准的现实表现形式,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从而增强了实践标准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固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社会实践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起决定和支配作用?人们关于社会历史的认识和关于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要用什么样的实践来检验?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重大理论问题。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历史的秘密,认为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在于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强调:“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也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由于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最终决定力量,衡量社会发展是否进步,关键要看它是否促进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找不到社会进步的客观标准,而且也无从揭示社会进步的实质。正因为如此,列宁明确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由此可见,生产力标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条根本标准,换言之,最终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实践,是检验人们关于社会的认识和思想之真理性和价值的最根本、最权威的标准,也是衡量人类社会进步的最根本、最权威的标准。
一般来说,生产力标准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在本体论上,它集中反映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直接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最一般规律。坚持生产力标准,就是坚持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价值论上,它是衡量社会主体、社会历史现象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是在社会领域内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生产关系和 上层建筑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根本尺度。是检验一个政党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及一切工作得失的最主要标准。从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可知,生产力的发展和发展生产力,一直或隐或现地主导着并最终制约着社会主义实践的成败,只有紧紧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事业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生产力标准之所以能够成为检验社会发展的标准,这是由生产力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首先,生产力标准具有客观物质性。因为生产力构成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其次。生产力标准具有决定性。因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所以生产力标准对其他所有价值标准都具有决定意义。再次,生产力标准具有科学性。唯物史观以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说明社会历史的演变和观念的变迁,因此,对社会发展的评价标准。只有建立在客观物质性的基础上,即生产力的基础上,才具有科学性。最后,生产力的标准具有永恒的历史进步性。生产力始终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始终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主要力量。
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明确提出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检验社会发展的标准。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邓小平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也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又必须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体制,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生产力标准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为依据并经受实践检验的理论总结,它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生产力标准的提出和强调,意味着实践标准在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中得到了继承和升华,实现了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在本质上的统一。实践标准是生产力标准的前提和基础,生产力标准本身就决定了它的实践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过程,坚持生产力标准,也就从根本上坚持了实践标准。虽然生产力标准似乎是历史观的标准,而不是认识论标准,但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生产力标准仍然可以归入认识论标准范畴。
二、价值论标准:从“三个有利于”标准到人民利益标准
生产力标准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主要是对社会发展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为等作出检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由“实践标准”向生产力标准发展,是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究竟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国各方面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是非得失?来判断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这是一个让许多人都感到困惑的问题,也是一个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问题。
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显然,“三个有利于”是对生产力标准的全面展开,是对生产力标准的丰富和深化。
“三个有利于”标准在继续坚持并包含了生产力标准的同时,增加了“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两项目的性内容。这两项增加的内容并不是毫不相关的,恰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展开和深化。这种展开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三个有利于”标准中,发展生产力是基础,是根本途径,增强综合国力是直接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归宿。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发展在国家和人民两个方面的必然体现。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的大前提下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调生产力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从而正确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和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关系问题。另一方面。它又把生产力标准同人民利益统一起来,也就是说我们是在符合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发展生产力的,是在给人民更多的物质利益基础上来坚持生产力标准的,这就解决了坚持生产力标准与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的关系问题。
“三个有利于”标准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判断改革开放各项具体政策和措施姓“社”姓“资”的标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一般可以从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去考察:在经济方面,主要看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在政治方面,主要看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等,特别是要看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我们进行的改革,不管如何“改”如何“革”,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不会变,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会变,党的基本路线不会变;改革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旧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只要坚持了这些,也就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二是判断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改革开放和各方面的工作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经济,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一切符合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和行动,都应当给予肯定和支持;相反,离开了这个标准,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切做法,都是错误的,都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
“三个有利于”标准,既能判断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是否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又能判断我们工作的成效如何,较之于生产力标准更明确、更具体、更易操作。
“三个有利于”为什么能够作为判断我们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标准呢?这是因为:一是“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具体地说,就是坚持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将理论上的实践标准具体运用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各项工作之中,用实践的结果即是否发展了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来检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二是“三个有利于”标准本身反映了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政权的根本性 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人民的富裕幸福为奋斗目标,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根本追求。三是“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个有机统一体。“三个有利于”中,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等几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彼此不可分离的。
“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使生产力标准进一步变成具体的实践形态,这不仅反映了邓小平在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一贯性和理论上的坚定性、彻底性,而且体现了生产力标准是判断改革开放实践的核心和基石。可以这样说,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对生产力标准的补充和发展,是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在邓小平看来,离开生产力来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不行,离开人民利益来孤立地谈生产力也不行。因为这里存在一个生产力成果如何处置的问题。自资本主义以来,发展生产力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以牺牲绝大多数人利益为代价,由极少数人占有生产力成果的资本主义方式;一种是由绝大多数人共同占有生产力成果的社会主义方式。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是统一的,而“三个有利于”标准就是这个统一体。讲“三个有利于”标准,就必须把这两个标准讲全,少了哪一个都不行,但最终落脚点还是人民利益标准。
在“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确实占有首要的和核心的地位。然而发展生产力干什么呢?我们当然不是为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就是要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么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又是干什么呢?应该说也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以,无论是发展生产力本身,还是增强综合国力。最终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人民利益的实现既是激励人民群众发展生产力的动力,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目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为标准,特别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准绳。即以价值为标准。人民利益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最终体现,也是我们党之所以把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败得失最高标准的理论依据所在。
邓小平关于人民利益标准的思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调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我们为什么要把发展生产力当作压倒一切的根本任务?因为它代表了人民的最高利益。邓小平特别强调,“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二是人民利益不仅是我们想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也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最高、最大的是非标准。邓小平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压倒一切”的根本标准;三是共同富裕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我们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根本的一点。就是因为我们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共同富裕还是两极分化,这是是否真正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也是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败的首要标准:四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推进改革和建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真正统一起来。人民利益标准是对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发展,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最终体现,也是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利益标准,改革开放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三、从认识论标准向价值论标准跨越的理论意义
首先,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形态的重大转变。在邓小平的哲学思想中,实践标准属认识论范畴,是思想前提和科学基础,其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确定一条正确的思想路线:生产力标准属历史观范畴,是核心和主旋律,其任务是寻求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的突破创新:
“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则主要属价值论范畴,是落脚点和归宿,其任务是寻求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外化和具体化,为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确立一个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非标准。从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再到“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实际上是使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发生了形态的转变和领域的跨越,这就是从纯理论形态转变为实际操作形态,从认识论标准转变为价值论标准。
其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构建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标准的理论体系。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这四个标准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联系呢?显然四个标准之间不是四个相互独立互不相干的“马铃薯”,而是在理论上有一种层层深入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具体地说,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不是独立于实践标准之外,而是内涵于实践标准之中,是实践标准的逻辑展开,也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生产力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虽然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同时也是对实践标准的进一步深化。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理论创新深化了对实践标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的认识,他在思想路线上坚持实践标准,在社会发展实践中突出生产力标准,全面贯彻“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形成了从认识论到历史观再到价值观这样一个逐步深化、不断展开的完整的真理标准体系。
再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跨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邓小平的一切理论创新都是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而展开的,也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因此,邓小平对实践标准的深化创新充分地体现了他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据、性质、目标、前途,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刻理解和自觉把握。从认识论标准到价值论标准的认识深化。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化。例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伴随的就是人民利益标准的真正确立,也只有人民利益标准确立起来了,我们党才能得民心,才能为人民所拥护,如果还像过去只知搞运动,人民吃不饱穿不暖,那是非常危险的,前苏联东欧共产党失败的教训值得深刻记取。三十多年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始终坚持四者的辩证统一,极大地推动了思想解放的深入,极大地推进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更是从本质上体现了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四者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们党在理论与实践上的进一步成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进一步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