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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况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呈弱化的态势。不断完善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分析了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和内部的深层原因,并提出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对策。
[关键词] 会计监督 弱化 问责制
情况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呈弱化的态势,突出表现在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屡查不绝等。因此不断完善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和内部的深层原因,并提出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一系列对策。
一、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主要监督手段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的,其监督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必然会运转不畅、效果不理想。主要问题表现在:
1.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能界定不清。构成会计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之间的职责、目标、实施手段以及承担的责任等存在很大差异。有关规定明确了三种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但在要求上并没有具体化和体现三者之间应有的差异,导致三种监督职能混同。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三种监督并没有完全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更加弱化了原本就不强的监督职能。
2.会计监督的基本机制不合理。监督的基本原理,一是制衡和牵制,即通过上下左右的相互制约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威慑,即通过对违纪行为的重罚,使被监督者不敢轻易违规。现行的会计监督采取普查式、一对一的监督方法,从理论上讲这是最直接也应当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但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轻打轻罚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3.政府监督存在重复和职能不到位的问题。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威慑力,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和长远效用。各种监督职责不清,造成检查重复,有了问题相互推诿。
4.社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随意出具假验资报告、假审计报告的现象屡见不鲜。
5.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会计人员害怕因实施会计监督而招致打击报复,不敢坚持原则。
二、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会计管理部门的宏观监督失灵,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制度性原因。会计监督是通过法规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察三个环节进行的。在法规的制订环节,由于我国改革步伐较快,新旧制度的交替比较频繁,形成了新旧法规制度的“真空地带”,有的法规已经滞后,而有些法规并不完善有疏漏,从而导致法规制度对会计行为约束不力,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2.社会监督不力是造成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原因。社会监督在我国起步较晚,与此相应的是我国注册会计行业还很不规范,缺乏一些必要的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从而使执行环境很不规范。有些事务所借助于挂靠单位包揽业务;有些事务所随意出具验资、审计报告等,严重阻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发展,其“经济警察”的作用也未能发挥。我国虽然构建了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及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模式,但当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体制原因、执业标准、人员素质、执业环境等问题,使社会监督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3.微观会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内部原因。一是微观监督制度的不健全。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种监督制度,连起码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也不设置,有时连简单的内部牵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较健全,但却不落实、不执行、不考核,形同虚设。二是会计人员与单位存在依附关系,致使会计人员不敢行使监督职权。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地位,其人事任免和工资福利等利益关系均依附于单位,实际上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服从于其就职单位的利益需要,否则必然招来不测。
4.法制观念淡薄,法制环境不健全,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在多数人的意识中只有《刑法》才是法,而对违反了《会计法》却并不以为然。这样的意识必然造成财会人员有意或无意的违法。执法不严也使一些人胆大妄为。个人行为取决于其行为给个人带来的收益与可能受到的惩罚的概率及惩罚力度的大小。有的人正是利用目前存在的执法不严,以罚代法等不健全的法律环境,实施违法行为。
三、治理会计监督弱化的对策
1.解决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这一问题,理论界主要有“统筹统派”论和“独立论”两大主张,但二者都有较多弊端,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笔者认为,结合两大主张而形成的会计人员“分流论”较为科学。会计基本上可以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类。会计监督主要是监督财务会计这一部分,财务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客观地反映会计内容,提供真实的信息。管理会计是为企业内部决策者提供决策的,而决策的制定是以财务会计所提供的资料为依据的,二者是同源分流的。会计人员分流论就主张将会计人员划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可以实行统管统派,从而保证了监督权的落实。而管理会计人员可仍由各单位任命,其利益也与企业挂钩,从而促使其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2.加强政府监督。政府监督作为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政府监督职能落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因此强化会计监督必须加强政府监督。国家赋予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一要把监督工作融汇于财政收支分配管理的全过程,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把握监督主动权。二要切实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记账规则、核算手段等基础管理制度,从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管理上来。三要把加强监管与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管理紧密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四要完善法规,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把处理事务与处理责任人结合起来,追究责任人责任,彻底改变过去对违法违纪部门的对事不对人,违法单位交钱了事,责任人安然无恙,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局面。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首先应全面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必须从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行政权力的垄断保护改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注重培养注册会计师队伍,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自身建设。加强职业道德观念和风险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执业质量,向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社会上树立起使外行人信赖,内行人尊重的公众形象。认真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执法机关齐心协力严格执法,共同作好会计监督工作。
4.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实质上就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职能能否真正成为管理的内在需求取决于两点:一是企业决策是否依赖于会计信息;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取信于社会。要做到这两点,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代理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各单位应制订好会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和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台失控、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和违规处罚制度,使会计行为有据可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并造成一种执行制度的氛围,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实行网络化管理,加强会计监督。网络上的计算机不仅可以使用本机内的数据资料,还可以使用网络上其他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连入网络的计算机之间(包括会计信息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企业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都可以进行快捷通信;这样使用者便可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获取相关的会计信息。
5.建立问责制,使各层级、内外部的会计监督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每一次会计检查,既是对被查单位的检查,又是对上一次检查组的检查。上一次检查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在本次检查中查出来的,要一并追究上一次检查组的责任,这样使所有的会计人员,包括检查组成员,都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平,去做好会计和会计监督工作,老好人也终将无处遁形。
参考文献:
[1]王凤云:对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7,(2)
[2]邵洁: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太松还是太紧.中国青年报,2002~04~29
[关键词] 会计监督 弱化 问责制
情况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呈弱化的态势,突出表现在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屡查不绝等。因此不断完善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对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和内部的深层原因,并提出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一系列对策。
一、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主要监督手段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延续下来的,其监督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现行会计监督体系必然会运转不畅、效果不理想。主要问题表现在:
1.会计监督的基本职能界定不清。构成会计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之间的职责、目标、实施手段以及承担的责任等存在很大差异。有关规定明确了三种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但在要求上并没有具体化和体现三者之间应有的差异,导致三种监督职能混同。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三种监督并没有完全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更加弱化了原本就不强的监督职能。
2.会计监督的基本机制不合理。监督的基本原理,一是制衡和牵制,即通过上下左右的相互制约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威慑,即通过对违纪行为的重罚,使被监督者不敢轻易违规。现行的会计监督采取普查式、一对一的监督方法,从理论上讲这是最直接也应当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但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轻打轻罚现象,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3.政府监督存在重复和职能不到位的问题。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威慑力,影响了政府监督的实际效果和长远效用。各种监督职责不清,造成检查重复,有了问题相互推诿。
4.社会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缺乏强有力的监管,随意出具假验资报告、假审计报告的现象屡见不鲜。
5.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会计人员害怕因实施会计监督而招致打击报复,不敢坚持原则。
二、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会计管理部门的宏观监督失灵,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制度性原因。会计监督是通过法规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察三个环节进行的。在法规的制订环节,由于我国改革步伐较快,新旧制度的交替比较频繁,形成了新旧法规制度的“真空地带”,有的法规已经滞后,而有些法规并不完善有疏漏,从而导致法规制度对会计行为约束不力,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2.社会监督不力是造成当前会计监督弱化的外部原因。社会监督在我国起步较晚,与此相应的是我国注册会计行业还很不规范,缺乏一些必要的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从而使执行环境很不规范。有些事务所借助于挂靠单位包揽业务;有些事务所随意出具验资、审计报告等,严重阻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发展,其“经济警察”的作用也未能发挥。我国虽然构建了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及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模式,但当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体制原因、执业标准、人员素质、执业环境等问题,使社会监督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3.微观会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是导致会计监督弱化的内部原因。一是微观监督制度的不健全。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尤其缺乏各种监督制度,连起码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也不设置,有时连简单的内部牵制制度也不要,即使有而且较健全,但却不落实、不执行、不考核,形同虚设。二是会计人员与单位存在依附关系,致使会计人员不敢行使监督职权。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地位,其人事任免和工资福利等利益关系均依附于单位,实际上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服从于其就职单位的利益需要,否则必然招来不测。
4.法制观念淡薄,法制环境不健全,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在多数人的意识中只有《刑法》才是法,而对违反了《会计法》却并不以为然。这样的意识必然造成财会人员有意或无意的违法。执法不严也使一些人胆大妄为。个人行为取决于其行为给个人带来的收益与可能受到的惩罚的概率及惩罚力度的大小。有的人正是利用目前存在的执法不严,以罚代法等不健全的法律环境,实施违法行为。
三、治理会计监督弱化的对策
1.解决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这一问题,理论界主要有“统筹统派”论和“独立论”两大主张,但二者都有较多弊端,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笔者认为,结合两大主张而形成的会计人员“分流论”较为科学。会计基本上可以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类。会计监督主要是监督财务会计这一部分,财务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客观地反映会计内容,提供真实的信息。管理会计是为企业内部决策者提供决策的,而决策的制定是以财务会计所提供的资料为依据的,二者是同源分流的。会计人员分流论就主张将会计人员划分为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可以实行统管统派,从而保证了监督权的落实。而管理会计人员可仍由各单位任命,其利益也与企业挂钩,从而促使其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
2.加强政府监督。政府监督作为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主导。政府监督职能落实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因此强化会计监督必须加强政府监督。国家赋予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一要把监督工作融汇于财政收支分配管理的全过程,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把握监督主动权。二要切实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记账规则、核算手段等基础管理制度,从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管理上来。三要把加强监管与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管理紧密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四要完善法规,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把处理事务与处理责任人结合起来,追究责任人责任,彻底改变过去对违法违纪部门的对事不对人,违法单位交钱了事,责任人安然无恙,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局面。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首先应全面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必须从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行政权力的垄断保护改为政策、法律上的扶持。注重培养注册会计师队伍,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建立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自身建设。加强职业道德观念和风险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注重执业质量,向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在社会上树立起使外行人信赖,内行人尊重的公众形象。认真遵循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与工商、税务、证监、国有资产管理等执法机关齐心协力严格执法,共同作好会计监督工作。
4.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实质上就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职能能否真正成为管理的内在需求取决于两点:一是企业决策是否依赖于会计信息;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取信于社会。要做到这两点,必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代理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各单位应制订好会计监督的实施细则和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台失控、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和违规处罚制度,使会计行为有据可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并造成一种执行制度的氛围,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实行网络化管理,加强会计监督。网络上的计算机不仅可以使用本机内的数据资料,还可以使用网络上其他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连入网络的计算机之间(包括会计信息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企业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都可以进行快捷通信;这样使用者便可根据自己不同的需要获取相关的会计信息。
5.建立问责制,使各层级、内外部的会计监督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每一次会计检查,既是对被查单位的检查,又是对上一次检查组的检查。上一次检查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在本次检查中查出来的,要一并追究上一次检查组的责任,这样使所有的会计人员,包括检查组成员,都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平,去做好会计和会计监督工作,老好人也终将无处遁形。
参考文献:
[1]王凤云:对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7,(2)
[2]邵洁: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太松还是太紧.中国青年报,20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