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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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第二条,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在刑事法律层面认可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巨大价值,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尽快适应时代要求,转变执法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执法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切实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具体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强化“两个”结合
  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野蛮粗暴执法等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执法干警群众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法治理念。鉴于此,必须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而且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坚持下去,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主题,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理清思路,与时俱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司法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当其冲要强化自身法治理念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用出色的业绩来切实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
  二、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一要全面落实和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检察”,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理念深入人心。公开办案程序、办案流程、办案期限,凡是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定案证据,无论有利证据还是不利证据,一律向当事人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公开法律适用,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二要严格依法办案,接受群众监督。对影响较大,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及时公开案件办理结果,以最充分有效的司法公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不断推进执法透明工作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进程,规范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评议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主动让代表、委员了解检察机关及其职能,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四要着力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设立案管中心,对每一件案件的受理、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款物的收缴发还等工作进行精细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环节限期整改,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
  三、积极拓展检察触角
  为了更好地接地气、听民生,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检察事业,各基层检察机关通过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站,让检察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和老百姓面对面的打交道,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送法到企业、校园、村居,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结合多渠道、多形式的寓法于乐活动,使得释法说理深入人心,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说得出。以派驻基层检察室和检察工作站为依托,实现检力下沉,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干实事、做好事,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四、文明理性化解涉访涉诉
  群众信访上访、控告申诉,大多涉及切身利益。因此,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立足点和落脚点。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网上举报、申诉和投诉受理中心,检察控申部门设立专门的接待场所,提供便民服务。耐心听取群众诉求,做好疏导安抚工作,对涉检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就地解决实际问题,自身环节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转办上报工作。对待涉访涉诉群众,要始终做到有始有终、有礼有节、有问有答,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
  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查摆解决个人“四风”和检察机关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要勇于揭自己的短,亮自己的丑,切实做到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要敢于相互批评,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文明高效的检察干警队伍。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立足本职,以为民、清廉、务实为主题,不断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理念,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优秀的业绩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处理好法、情、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用群众接受和满意的方式执法办案,保证执法办案效果的统一,努力谱写检民鱼水情的新篇章。
  (作者通讯地址: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东台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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