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在西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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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直被唤作“我”的那个人,和我走在一起,双手插在我的裤兜里,里面塞着纸币和几枚硬币。过了天桥,穿过地下隧道,就是出版社。按下29,立刻被三面不锈钢镜牢牢审视,只好低下头。
  编辑有事走开了,我把做好的新书封面放在他的办公桌上。逐一去翻阅那些健康饮食指南、文艺春秋、汉字索引和旅欧游记之类的书和杂志。大厦底下有五个人并排行走,也许是在过马路。天空开始晴转多云,钟楼上的电子钟传来下午五点的声音。我的右手合谷距离大拇指2公分处,长出了一只可以暗自在里面小幅度滑动的肉骨头。每天都在长大。我很喜欢它。
  晚上我去凌志的出租屋。去之前考虑了很久,到底该不该去。凌志开门之后,我坐在他的沙发上。他的沙发又软又松,上面铺着宜家的人造白色狐皮草。他掀起我的衣角,望着我的肚脐眼。
  “会伤风的,”我说,“肚脐眼可不是一般的什么洞!”
  “那你就全脱掉好嘛?”他说,挟带着一点他一贯喜欢的那种哀求口吻。
  我们在白色狐皮草上做了一次,肚子很快就饿了。我像往常那样,和他一起吃了泡面和泡菜,然后回到自己的公寓。我的公寓小得只有三个格子。
  凌志的黏液仍在我的手上,这么说,自吃泡面和泡菜的第一口到最后一口,手上一直保留着它。之后也没有洗,现在已经干了,结成一层皮,像糖果薄膜。我开始揉搓它,对着一台电视,直到把它全部揉成粉末为止。离睡觉时间还很远,而我已经吃过晚饭(虽然只是泡面和泡菜),爱也做过了。有些绝望。
  一直被唤作“我”的那个人,趁机爬到我的对面,半跪在地上,用一种比热带的壁虎更迟缓的速度,解开了我的鞋带。
  认识凌志,是在网上。三年来,我几乎每天上网十九个小时,与眼皮撑开的时间相等。除了超长时间超低报酬的工作以外,主要是打游戏。累了,就在闪烁的卡通头像里挑个名字好玩的,聊会儿天,或者刷刷当天的Blog,写几句留言。凌晨三点最常见的ID是“鳗鱼纪念馆”,也就是凌志。他几乎每天都会在QQ上更换签名,比如“狗党,爱滑板,不婚不育,从我做起”。说不上多么有趣,不过比起那些“真实,自然,活在当下”或“爱情不是终点,陪伴才是归宿”之类,也算是百里挑一了。
  手機一直搁在电脑台上,半个月来从未响过。此刻他却说:“我真的打过来了哦!”
  心情有些紧张。将手从鼠标上移开,又急忙跑进洗手间,再趿拉着拖鞋游回书房时,仍旧没有动静。直到QQ上又冒出一行字,鳗鱼纪念馆说,我真的打过来了哦!
  微信铃声才响起来。
  凌志,厚厚的鼻音和标准的南方口音,连续地咳嗽,忙不迭地为自己的咳嗽道歉,客气得就像是某公司即将登门造访的业务小哥。然后又说,确是在某某电信公司上班,不过只是一个小文员而已。接着聊了一会儿电影,带着一种投其所好的讨好。我嘛,没有拆穿,礼貌地照单全收:“是啊,那个片子确实很好看。”
  你都写些什么呢?凌志问。
  什么都有吧,书评影评、售楼手册、公号软文。我用手挠了一下耳背,有时候也写点黑童话。
  是《虫师》那种么?
  要更暗一些吧,我诚实地说。
  那你写的,可以发给我看看么?BTW,  我喜欢《海贼王》那样的,要是有的话,也发给我拜读哦……
  我从一个无名文档里翻出一篇,按下发送键。
  扯线公仔要离开马戏团那些密密麻麻的钢丝网。“只想做一个可以到处行走的人而已。”扯线公仔对锯齿猫说。
  请帮个忙吧!扯线公仔深鞠一躬,再次恳求。由于腰弯得太厉害,勾在他背上的钢丝绷得紧紧的,一个反弹,他就被弹到了空中。空中漆黑一片,对他来说,世界上最高的地方就是马戏团的圆棚顶了。
  哎,好吧!锯齿猫叹了一口气:“但我可不能保证你每天都能吃上一顿酱面条哦。”锯齿猫用锋利的牙齿咬断了勾在扯线公仔身上的钢丝,它们总共有372处。
  “不行了,我的牙床都要掉下啦!”
  至于钢丝末端,那些已经与皮肉长成一体的钩子,锯齿猫就更无能为力了。
  虽然不够完美,甚至看上去像一个浑身长满铁钩的怪物,但至少扯线公仔自由了。他坐上了郊区开往城市的公交车。天空原来不是黑色的,鸟也不只三种,大厦与大厦之间的悬崖峭壁,令扯线公仔热血沸腾。他像雪豹那样,跳上了一辆装满智能电视的卡车,潜进了一家购物中心。在那里,他第一次见识了比马戏团的天梯更陡峭的电动扶梯,可惜上下乘了两个来回,他就饿了。只好走到立交桥的桥墩底下,借助长发乞丐吃剩的盒饭和微弱的焰火,勉强熬到了天亮。
  几乎被所有的公司拒绝之后,扯线公仔终于找到一份差事,展示372台手机,半裸,站在冷风机面前,地面上的自动转盘帮助他每隔5分钟转上一圈。虽然每天都有人朝他扔空可乐罐,每时每刻他都在打冷颤,但他最终战胜了羞耻和寒冷,变成了令人瞩目的广告明星。一年以后,他成功地扔掉了手机,换上了372张不同图案的货币,穿梭于变幻的时差之间。为了醒来时不再穿错袜子,他干脆穿着袜子入睡。
  尽管如此,扯线公仔却并不觉得有多快乐,因为他恋爱了。然而他却没法拥抱她,更别说亲吻了—他身上的铁钩不只一次划伤她娇嫩的皮肤。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带他去见自己的父母,而且他们也不能手拉着手走在大街上,比马戏团的观众还多出一百倍的人墙,会把他们围得水泄不通:“快来看啊!铁钩怪人!”
  扯线公仔想做手术,经纪人立刻威胁他说,如果手术成功,他就会一无所有,而手术不成功,他就有可能会感染而死。扯线公仔陷入了彷徨之中。他突然想念起在马戏团度过的那些屈辱却也还算平静的时光,孩子们的喝彩、酱面条和锯齿猫……
  “这是写完的么?”凌志问,语气里悬着一柄挂钩。
  “什么?”
  “这个童话……怎么感觉没有结尾啊?”
  我放下刚热好的鱼片粥,打开那个已发送的文档,将鼠标径直往下拖,直到眼前闪出最后一行字。   “扯线公仔到底做了手术没有嘛?”凌志追问。
  “哦,做了做了,电视台还直播了手术的全程呢!病患们竞相下注,医院秒变赌场。”
  “真的假的?这也算是结尾?”凌志有些失望。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与此同时,碗里的鱼片粥被勺子刮得一干二净。最后,我以轻柔的语调,向他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再回到QQ上,两个ID的显示图像继续闪烁着,他的是一条鳗鱼,我的是一片从《噪音生命体》中截取的水草。
  只好又在QQ上互道了一次晚安。
  很多天以后的一个夜晚,我坐在末班地铁上。身边坐着一个老人,地铁里的黄光使他看上去像一尊蜡像。我正在删除手机上的短信,突然想起不久前通过语音的凌志,没有地方可去和去哪都一样的事实,铸在身边那尊蜡像的脸上。我走到出站口,望着几个稀稀落落的夜行人,刷过磁卡,便按下了他的号码。
  他说:“是降雪了吗?”
  “大热天的降什么雪?”我说。
  “以为你不会再找我了……”
  “以为的事多半不会成真。”
  “你真的现在过来?”
  “如果太晚的话……那就改天?”
  “不晚不晚,想吃什么,我这就开煮!”
  半个小时之后,我敲开了凌志的房门。他比照片显得小多了,体量也很纤细,站在堆满动漫玩具的电脑桌前,几乎可以一脚踏进去,成为它们的一员。除了经常熬夜的皮肤、泛绿的眼袋之外,他的脸庞还算是好看的。他的右臂上有一条蜥蜴,刺着罕见的橘黄和闪电蓝。接下来我们便谈起了纹身的事。
  “不想在这世上留下什么痕迹,身体不过也是过客,所以就不想折腾了。”我说。
  “其实真的不算折腾,也不疼。我这条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准备再在左臂上刺一条。”
  “蜥蜴双胞胎?”
  “还没想好呢!要不你帮我画个啥?你画好我就刺上去!”
  我的目光落在他床头柜的“梦游娃娃”上。那里总共摆设着八只梦游娃娃,他说它们全是二次元地下工厂的高端仿制品。它们全都戴着浅蓝色的睡帽,闭着眼睛,额头上流淌着鹅黄色的绒毛,昂着一张光滑甜蜜的塑胶脸,令人深感不安。
  为了转移视线,我用指尖在凌志的左臂上畫了起来。这几乎是他身体上最好看的部位了。弹实,黝黑,有微微翘起的三角肌 。他立刻抓住机会,锲而不舍地吻了我,从嘴唇一直吻到后背,直到我使劲推开他为止。
  我嘛,反正总会离开他。下一个遇见他的女人,可能因为梦游娃娃的缘故,恐怕也未必会真的很投入。
  二
  发现凌志同时和另一个女人有关系,是两周前的事情。虽然我常去他那儿已经超过半年,不过,之前和之后从未问过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人。之所以确定,是看到一片镶钻粉彩假指甲,不偏不倚,静悄悄地待在“我的”枕头底下。
  只好一个劲捶打枕头,让它恢复自然的蓬松度,待枕头里死去的鸭绒不再储藏我的记忆之后,再把那片花里胡哨的假指甲塞回枕头底下。然后系好鞋带,走出凌志的房门。他一直用那只好看的左臂紧巴巴地搂着我的双肩,将我送到小区出口。一辆出租车立刻在我们面前放慢行速。
  真想变成一条鱼,漫不经心地从他的手臂里游出来,可还是被他紧紧地裹挟了一下,仿佛上了车的我,将永远不再回头。
  “下次……你还会来吗?”他问,一脸难看的哭相。
  “为什么不?”我冲他一笑,旋即钻进了后座。出租车滑下一个斜坡,地面从倒后镜里升起来,摇摇晃晃地支撑着他逐渐消失在斑马线上的身体。
  过了两天,我在他的ID面前消除了隐身。他立刻对我说:“Hi~!”
  “你好吗?”他问。
  “很好,就是有点感冒了。”
  “我去看你。”
  “不用了,我已经快好了。”
  “那你现在来我这,我照顾你?”
  “现在还不太想动。”
  “这么早就下班了吗?”我转换话题,手机旋即就响了起来。
  “已经七点了好吧!”他话音焦灼。
  “吃了晚饭?”
  “还没有……”
  “那快去吃吧!别总是吃泡面和泡菜。给自己弄点骨头汤什么的。”
  “你真的没有生气吗?”
  “生什么气?”
  “那天……”
  “没有啦,你开心就好。”
  “什么开心就好!你不开心,我怎么会开心?”他又开始涌现哭腔。
  “没有什么事情是让人特别开心的吧!不算太开心,也不算太悲伤就好。”我说。
  “实话和你说吧……那个谁,我是真不喜欢她!喜欢的话我不会瞒着你,对吧?其实我认识她才不到几个星期。同事的朋友,家里开进口车行的,说在找人结婚,家人定了死期,找不到人,就给她强制定亲。那天同事约去唱K,她也去了。当着一堆人的面,边唱边哭,还喝高了,又呕又吐,要我送回家。我怕伤同事面子,就送了嘛。到了她家楼下又死活不肯进去,硬要去我那儿……后来……后来我们也就通过几次电话。她老想约我去看电影,我都不想去。我告诉她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可她就是穷追不舍……”
  “多好,有喜欢的人。很幸福。”我说。
  “你难道没有吗?”
  “我没有。”
  一只壁虎从天花板上掉下来,想必是老得爬不动了。正好掉在我的光脚旁,不声不响,像是已经死了。此刻,它却突然蹿到我的脚背上,比疤痕还要牢固。我想起和凌志紧紧依偎在他的床单上的情景,他炙热的身体,无限地贴着我的后背,像一块结实的锅贴。
  我想去旅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整个人就突然变得有点兴奋了。我到24小时店买了一打纸内裤,有封套的牙刷和小毛巾。但在去哪里这一点上,一直没有确定。电话簿上的名单,逐行逐页地审视、搜索。一一从脑中划掉。最后拿着墨水笔来到墙上,对着世界地图,记下那些听上去和联想起来让人耳目一新的名字,再复制到网上,基本上又远又偏而且不知如何签证。再说磁卡上的钱,最多也只能去某个中转站的飞机场。   那么就随便去一个地方吧!我曾做过一个梦,在梦里,我曾揭示过一个真理:如果尸体不被火化的话,我就拥有随便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自由。于是我就拖着我的尸体东躲西藏起来。在地下停尸间,在火葬场的高地,在焚化炉车间……有人说,尸体的腐烂,最先,是由鼻子开始的。鼻子开始腐烂,用手搓一搓,就掉下来了。没关系,只要不被火化,做一个没有鼻子的人走在大街上,也没有关系。越这样想,意志就越坚定,去哪里变得无所谓,只要尸体不被火化就好。
  可惜尸体越来越沉重,好不容易,才从焚化间拖进一间地下室。那里潮湿冰冷,结着一层绵密的青苔。我决定暂时把尸体留在那里。没想到脓水很快便从尸身渗入青苔,没过一簇簇细密如毛发的根茎。我趁机把右手的皮肤撕开,现在那些肉就跟手撕鸡一样松软。我有些激动,马上就可以看到合谷上方那只肉骨头的模样了。然而,我在青色的血管和黄白色的脓液里摸索了好一阵,皮肉一直撕到腕关节,却什么异物都没看见。
  三
  如何离开,这是一个比去哪旅行还要让人烧脑的问题。三个格子间的微型公寓,看似蚁窝,却是母亲一辈子的积蓄,她的首付,我的月供。延迟不交,法院的传票就会像飞镖一样抛过来。
  我想了很久,最后终于决定把房子扔掉。心一横,一千多张CD和比这更多的影碟和书什么的,也变得可以弃之不管了。曾经养过三条狗和一只猫,不记得是哪一年死了,遗物是几只大小不一的塑料碟子,权当没看见。需要郑重告别的朋友,好像也没有。电脑里的文件,大部分是垃圾,一一delete。最后闯入眼帘的是放在玄关里的一本书,我的黑童话集,算是处女作,答应要送给吉吉。答应的事,还是做吧!所以穿上外套,把书郑重其事地放进背囊,约了吉吉在附近一间咖啡店见面。
  很长时间没见吉吉,他看上去还是从前的模样,太阳穴上有一颗褐色的毛痣。这使本来看上去光溜洁白像高档搪瓷坐厕般的他,一张口就毛须舞动,加上一贯热爱抖动搭在左腿上的右腿,似乎就显得有点轻浮了。他点了一听啤酒。我点了苹果酒。他大大地喝了一口,说最近去了一趟北海道,搞了两单Royce生巧克力,狠狠地赚了一大笔。又说,日本妹纸真带劲。
  “那你,最近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如实说。
  “听说你又出了新书。对了,上次答应送给我的那本什么什么……哎,我怎么会想不起来了呢?真的不是故意的。最近单做得太多,啪啪啪也多,下面傻了,上面也跟着傻了。”
  “一天十次?”
  “哈哈,哪会这么少?”他竖起几根弯弯曲曲的手指,接着手机就响了。
  和吉吉挥手告别之后,我把书从背囊里掏出来,顺手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空肚子喝酒,一下子有些头晕,便赶紧叫了一辆出租车。刚想坐上去,望见不远处走来的女人,竟是从前一起租过房的室友桂玫。自搬入这个城区以来,从未在大街上遇见什么人,也算是有些诧异。桂玫也看见了我,似乎马上就加快了脚步,面容顿时混沌,头发向后飞散,近在咫尺,却像一个蹩脚的慢镜。我们站在街边闲聊了几句,出租车就不耐烦地开走了。她仍兴致勃勃,天又突然冷得令人不断跳脚,只好一起去吃宵夜。
  “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桂玫担心地问。
  “不算太远。”
  “西贡啊!”她露出一贯吃惊的可爱表情。
  “两千公里而已。”我挂着笑,为自己突然选择了“西贡”这个地名暗自得意。
  “那边很热的吧?”
  “还没有听到有人在西贡被热死的新闻。你通过驾照了吗?”
  “没呢!我是被小彬她们拉着去学的,就像买衣服陪逛街一样,不操心。反正现在一时半会儿还买不上车。”她停顿了一下,抬起头望着我,嘴唇上沾着辣椒末。她把舌尖伸出来,上下左右迅速舔了一遍,辣椒末没有了,才说:“真的是一个人去吗?”
  “当然。”我说,“要不你陪我去?我们换一个造型,你做中国水饺我收银,浪迹天涯,生死与共?”
  “好啊好啊!”她兴奋得尖叫。
  “那你男朋友追杀我们怎么办?”
  “他呀,我和他都快分手了。”她点了一根烟,黯然地说,“哎哎,你说,我是不是比以前老多了?”
  “哪里?”我说,“你在我心中是最美。”
  “爱你爱你爱你!”她噘起嘴唇,送我一大串飞吻。
  付了钱,我们站起来,我假装拿出手机发微信,然后说,我得走了。
  回到公寓,门缝里夹着超市和美容院的廣告,我把它们全部扔进垃圾袋,再把垃圾袋拎到楼梯间,夜就已经很深了。窗台上的植物仍是绿的,一束白炽灯的亮光,从隔壁阳台折射过来,那绿就变得像阴天一样了,罩了一层薄薄的银灰。我还是忍不住开启了所有的即时聊天工具。一句话也没有说,游戏一直打到次日凌晨。在椅子上睡去,果真有一种坐着椅子前行的感觉。山里到处是迷雾,双手反扣在椅背上,双脚连着四根木腿,艰难地移动着。
  门锁自动打开,门开了。我却仍坐在椅子上,只是胳膊肘已经被移到了电脑桌上,中间埋着一颗沉重的脑袋,左脚的脚踝摞着右脚的脚踝。别说站起来看一眼闯进来的影子了,就连把眼皮撑开,勉强望一眼玄关的力气也没有,却仍保持着那个顽固的姿势……就这样,从意识到门锁自动打开,听到愈来愈近的脚步声,到肉身彻底脱离椅子的桎梏,前后花的时间,足足有一个下午那么长。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进来的是妈妈。站在我面前,面带怒容。妈妈的身体是越来越老了,而且也越来越胖了,脖子上虽然已经气得青筋鼓胀,却只能看到一圈圈伤心的脂肪。
  四
  妈妈每隔半个月会上来看我一次,携带免费的老年乘车卡,辗转三趟公交车,从手提袋里取出她朋友圈介绍的相亲名单,按家庭条件、工作、住房、身高从高到低,纸牌似地一一列好,再煮好一周的饭菜,熬一锅浓汤,洗掉数日来的袜子和衣物,很勤劳也很尽力,却每次都弄得彼此怀恨在心,不欢而散。有时候,为了显得自己仍是一个孩子,我就干脆更放肆地对她吼叫、砸东西,甚至把她轰出去。但她从未真正离开,她只是坐在阳台下的花圃旁,或者蹲在某只狗的身边,默默地抽噎。   我以为我会走下楼,将妈妈扶起来,将她像绒布熊一样捂在怀里。但是我没有,我只是躲在窗帘后面,乞求天边的晚霞快点劫走我的视线。晚霞的尽头是折进虚空的城市,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时间的淘汰物,废弃的铁轨、倒闭的糖厂、肃静的烟囱、失水的滩涂和针叶林,还有一栋监护着奶奶的敬老院。余光底下,它看起来就像一枚遗落在滩涂上的纽扣。
  敬老院以前感觉很远,现在城市越扩越大,就显得不那么远起来。次日清晨,将母亲送进地铁站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坐上了通往敬老院的郊区巴士。半路突然下起暴雨,雨大得整个驾驶舱都仿佛暴露在雨点之下。怕坐过站,我一边望着车窗外模糊的风景,一边仔细聆听电子报站器发出的声音。
  “下一站,大潭郊野车站到了,请乘客们带好行李,准备下车。”电子报站器说。
  大潭郊野车站,本来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火车站。因为年久失修,大部分住在大潭的村民又都从那里迁移了出来,所以现在的火车站,只有一段废弃的铁轨。焦黑的枕木上开满了野雏菊,在大雨里,形成泼彩画般淋淋漓漓的一片,平铺在我要进入的森林入口。火车站渐渐被抛向远处,一只朱砂红色的五角星,挂在过时的苏式拱顶上,就是被称作“大潭敬老院”的大门了。从大门到病房,虽然隔着一片密不透风的针叶松林,奶奶那软小惨白、年糕般瘫在病榻上的身体,却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奶奶已经96岁,算是敬老院的超长住户了。她的一生,三分之一的时间就是在这片针叶松林封锁起来的世界里度过的。这么年轻就患上老年痴呆症,被送进来,皮肤还不算太起皱的住户,应该说只有她了。每个清明后,爸妈回乡扫墓,就会顺道去看望她。一家人坐上还未成为废铁的绿皮火车,吃着扫墓剩下的橘子、彩色糯米饭、艾叶糍粑和椰蛋挞,摇头晃脑地晒着四月的艳阳……几度下来,“去看奶奶”便成了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了。后来变成没有什么艳阳天,又湿又冷,附近也买不到什么好吃的零食,只有我一个人来的时候,心情也还不错。再后来上了高中,偶尔和高晓晓一起坐郊区公交车来,俩人一路讨论哲学,也依旧算不上太坏。
  高晓晓是唯一一位,和我分享过“奶奶”这个秘密的小伙伴,住在离我爸家不远的福建路。爸妈离婚之后,我们一起做过很多荒唐事。现在想来,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了。奶奶仍旧安静地坐在轮椅上。白色的窗帘上残留着口水和呕吐物的污渍,窗外的大雨使室内的光线变得更昏暗了,晾在铁线上的毛巾长满了霉菌,床单上散发的褥疮气味一直弥漫到走廊……她仍旧安静地坐在轮椅上。
  我走到她身边,半蹲在自己那潮湿的阴影里,轻声叫唤:“奶奶。”
  奶奶没有看我。她的头半仰着,下嘴唇耷拉下来,流着淡黄色的口水。我掏出纸巾给她抹干,下一道口水,又不急不缓地淌了出来。她的牙已经完全没有了。床边的药水瓶里浸泡着假牙。四人共用的洗手池里只有一块湿泥般稀烂的肥皂。我拿起肥皂,洗了手。感觉那些泡沫就像奶奶的身体一样。凉凉的、滑滑的,有那么一点脏。
  我用洗干净的手掏出背囊里的一只苹果,又摸索出一把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垫着纸巾,把苹果削成最小最小的一粒,送到奶奶嘴里。她松弛的口轮匝肌蠕动了一下,沾满淡黄色口水的果肉粒,便顺着半张的嘴角流了下来。我站起来,去拿假牙。像以往任何一次,以强硬的意志塞到奶奶口中,又被某种更强硬的意志所拒绝一样。失败了。
  我拖过来一张看护椅,在奶奶身边坐下。也许和奶奶的目光一致,凝视着窗外摇曳在大雨中的树冠。我削下一块苹果往自己的口里送,却感觉像是被“泡在药水中的假牙的味道”所袭击,喉咙阵阵发酸。终于还是把苹果扔进了走廊尽头的食物槽。慢慢走回来,重新坐进看护椅,静静地守着奶奶,直到黄昏。
  “奶奶,我手里面长了一个东西,你看……”我对奶奶说。
  “是一颗弹珠吧!”奶奶笑着说。
  “谁知道呢?”
  “一定是的,要不,拿出来给奶奶看看?啊,果真是一颗猫眼睛的弹珠呢!”奶奶咽了一口口水,羡慕地说。
  这是我最后一次去看奶奶了。这么想着,心里就又难过起来。不管奶奶到底认不认识我,到底有没有对我说类似的话,我却一直是把她当成可以说几句真心话的人看待的。
  五
  凌志打过来一次电话,在自动留言里说了什么,我没听清。下一个电话,是出版社的编辑打过来的。我已经从浴室里走出来了。头发滴着水,浴巾搭在胸脯上。說新书已经上架了,给我的样书,正在邮局的运输途中,接下来务必搞好宣传。我想用浴巾裹住身体,徒劳地裹了三次,都没有成功。嘴里连声答应:“放心吧!我已经给业内的老师们打了招呼了。他们答应会为这本书写个书评的。”
  书是应某个漫画社的邀请写的,配上时尚插图,虽不至于一昧讨好市场,但和我想象的结果,应该也没什么两样。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在一个炒作为王的时代,大部分的写作者出了本处女作,就不再有回响。我嘛,表面上是作家,其实赚起生活费来,就是俗称公号写手的那种人,什么乱七八糟的题材,上上网,稍加搬运,便可以称斤出去换生活费了。最近一篇,我讨论了某个想做隐身人的群体,他们大都高中毕业,也不想考什么大学,也不想外出工作。在家里上网聊天,玩游戏,有些人会偶尔做一下“虚拟网红”。我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字,才发现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随手拿起一本内容晦涩、语感单调的书,决定到附近的某间茶餐厅里点个快餐。
  所谓的“虚拟网红”,谈不上多高技术,头部以上化妆成某个网红的样子,穿上网眼袜或丁字裤,做些假性的受虐之类的动作,配几声野猫式的嗲叫,再用摄像头自拍一下就可以了。片酬不高,宵夜和漂亮衣服的钱却是有的,而且不必担心走到大街上被认出来,因为所有的面孔都是事前按指定的网红模样,仔细P过的。据说做这行的,大都是不愿进工厂打工的年轻女性。和我同坐一张餐桌的女孩,蓝头发,小凤眼,左右六只耳洞,外加一只鼻环,一件超大码T桖,上面画着“Shape of You”的字母涂鸦,看上去就像一位生气勃勃的虚拟网红。   将目光从她的耳钉上移开之后,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我俩一同出现在这间贴着招财猫的茶餐厅里的情景,还是令周围的环境显得有那么一点突兀的,也许这就是我们相遇的原因吧!我嘛,穿着到处是破洞的牛仔裤,上身一件起满毛球的花格衬衫。再用一条旧得起皱的假鳄鱼皮带,将花格衬衫潦草地扎成一束,就算对得起大街上的鲜衣怒马了。
  她说她叫阿美,主业赋闲在家,副业虚拟网红,是因为我正在看的书的缘故,才和我搭讪的。但事实上,她对这本书一无所知,只好说不小心看错了书的封套,又說突然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包,环顾左右,也许只有我能帮得上忙。我只好理所当然地为她付了账。一杯西柚汁、一碟猪扒饭,两只餐前菠萝油以及一杯餐后热巧克力。总计54元。加上我的,共99元。
  “可以采访你吗?”我问,毕恭毕敬地递上了名片。一手夹着打包好的,作为餐前点的菠萝油,一手抱着那本内容晦涩、语感单调的书,跟在她后面,走出了茶餐厅。
  本来以为不会再见面了,却没有想到一个月见了三次。第一次是走出茶餐厅后,她就同意了我的采访,还带我去了她那间贴满了糖纸的出租屋;第二次是她从一个朋友那里弄了面值3000元的温泉票,叫上我一起去南岭泡了一趟温泉,完了又到我家过了两夜;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我刚刚放下出版社打来的电话,正想等头发干了,再睡上一觉。门铃却突然响了。她换了拖鞋,站在我的书架边上,仔细扫视着那些陈列有序的书,抽出书脊中颜色鲜艳的,蒲扇似地翻几下,再照原样塞回去。
  “上次好像就没看到那么多书。”她笑容灿烂地说。
  “都送给你吧!”我说,但马上改口,“就算送给你,你也不会要。”我纹丝不动地站在靠书架的位置。
  “嗯,说的也是。不过当旧书卖掉,也是一笔小钱哦。”她又抽出几本,装作很认真的样子,仔细看后面的价码。
  终于一眼看到了掉进一堆杂物里的CD遥控器,我迫不及待地摁下开关。
  “怎么还是这张碟啊!”她大声抱怨。
  CD里放的是Benjamin Biolay的《Rose Kennedy》。我们上次因为懒得换,整个晚上就听着这张碟睡觉。
  “怎么还是这张破碟啊?”她以为我没有听见,加大音量。
  “无所谓。你想听别的,自己换吧!”
  她立刻走到碟架前,翻了半天,一边摇晃着脑袋,说是没有一张合意的:“算了,还是听这张吧!”
  如此看来,倘若真的决定远行,走前将这上千张CD送给她,也算是某种可能性的话,这种可能性也落空了。想到妈妈会狠狠地、一张张地,把这些CD封套用抹布抹干净,然后塞入纸箱,一边掉着眼泪,一边喃喃自语,我的心情就变得糟糕起来。
  “这些没有用的东西!这个坏闺女噢,只留下了这些没有用的东西!”
  环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三个格子大的房间里,果真没什么可以称得上有价值的东西。
  阿美脱掉了外套,蜷缩在沙发一角,腾出大片空地,暗示我也坐下。沙发已经坏了很久了,背后空空一片,一直没有垫子之类的东西,适足地堵住我那些骨头变脆的部位。我陪她坐了一会,便站起来,径直走到电脑桌面前。
  “鳗鱼纪念馆,是谁?”阿美问。
  “一个叫凌志的男孩。”我说,此时我已经坐回我的电脑椅。
  “为什么不理他?”
  “人家正被一个家里开进口车行的女人狂追。理来干嘛?自取其辱。”
  “你可以阻止他的ID啊!”
  “何必呢?”我说。
  “你喜欢他?”
  “嗯,一点点吧!谈不上特别喜欢。”
  “我也是,不喜欢物质的男生。”
  “那你又说你喜欢糖爹?”
  “糖爹可不一样!那是生意懂嘛!”
  “要很能吃苦,才能熬得住糖爹吧。”我说。
  “都糖爹了,还吃苦啊?”阿美笑了,笑得纯净柔美,像未经开封的蛋黄。要不要告诉她,我正想离开的事情呢?我犹豫着,背上的湿汗很快被空气凝结,挥发出汗味。
  “嗨!我可能要出趟远门。”
  “去哪?”
  “西贡。”
  “去多久呢?”
  “不知道,也许半个月也许半年。看情况再说。”
  “那边有朋友吗?”
  “没有。”
  “带上我一起去吧!”
  “没有钱。”我果断地回应。我这种货色,不管看起来如何布尔乔亚,没钱就是没钱。
  “我可以赚钱。”
  这个我是相信的。接下来,我从头到尾看了一场阿美的表演。背囊里竟是些假睫毛,假发套,吊带袜之类的东西。虽然是为我一个人表演,但素质也算是足够专业了。她轻车熟路地为自己化着妆。粉刷、遮瑕膏之类,用过之后,一一放回果冻般透明的塑料袋,毫不怠慢。最后抽出一条浸过油的绳子,自脖子到胯下,把自己捆上,也丝毫不亚于一个专业绳师。她转过身来,仔细地做了一个只有在钢管俱乐部里才有的高难动作,然后便倒在地上。嘴里发出的声音,也真假难辨。
  我看够了,送她出门。在那家茶餐厅,点了和上次几乎相同的食物,一干二净吃完。
  “姐姐,你什么时候走啊?”她问。
  “后天。但明天要去出版社一趟。把一些走前的工作交接好。”我说。
  “那明晚呢?”
  “也许要请编辑吃顿饭吧!”
  “你走之后,我住在你那里。可以吗?”
  “不行。”我说。然后叫服务员买单。
  “那……我今天不回家了,和你一起待上最后一晚。”
  我点头答应。我们又回到那个旋转着《Rose Kennedy》的空间。吃着零食,喝着果酒,聊到半夜。她说:“昨天我到报亭买口香糖,看中了一把枪,其实不过是一把老牌的耳钉枪,不过我觉得还是很酷的,我把它撕下来贴在墙上了。之前贴的那些糖纸都揭掉了,现在我的房间里,就只有那把枪了。姐姐你想法子弄颗子弹给我吧。喂!别装睡了!”我假装没有听见,后来就真的睡着了。   六
  我坐在机场的侯车厅里,耳边还回响着“现在我房间里,就只有那把枪了,姐姐你想法子弄颗子弹给我吧”这句话。好在飞机就快起飞了,马上就可以看到久违的云海了。
  虽然已经提前预订,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座位竟在联排四人座最靠走廊的位置。不是不想更换,只是想到要点头哈腰,还要说明自己必须靠窗的理由(想看一眼久违的云海之类),对方一定会翻好几个白眼,极不情愿地松开安全带,拿起手中看得正仔细的《航空杂志》挪动屁股,而且腰上那圈坚實的肥肉,还不一定能够再次通过中间那堆阻碍物(同样坚实的膝头肉)……所以,干脆还是算了。
  我睁开眼睛,悄悄望向窗边,除了一小片柠檬大的天空,别无他物。只好再次闭上眼睛,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云海的情景。大学毕业前,遇见来做三个月访问教授的陈静茹,一个人上完我们最后三个月的哲学选修课。静茹教授,大概就是一个三十七岁左右的女人,热爱嘲讽文化事件,不但引经据典,音量还特别充沛。不说话时却颇像一个羞怯的法国少女,额头上总是别着一只绿色的发卡。第一眼看见她,在文科学堂,她正朝狭窄的楼梯上走去,穿着浅绿色的连衣裙,让人以为是哪来的学姐。一只鹅毛般雪白轻柔的手,用慢板的节奏,拍击着楼梯的樟木护栏。有一截,护栏年久失修,凹了下去。又有一截,被削笔刀刻满了失恋记号。但她抚摸过的地方,却不见刻刀锉得面目全非的木纹,只见古典乐般的手影。
  静茹教授,一位如此陌生的远方来客,老家竟在恩乐镇,我出生的地方。我对恩乐镇全无印象,我妈说它贫山恶水,整个镇子只有一条木头搭的老街。每周只有一次墟,墟上全是发育不良的玉米棒子和黄薯。女人坐在低矮的板凳上,卖自纺自染的蓝色粗布。猪肉、肥皂、牙膏都是奢侈品。好不容易挨到八十年代中期,他们那拨人才终于等到回城。于是我妈抱着一个不问世事、独自吃脚的婴儿,也就是我,跟在我那哆哆嗦嗦、不成大器的父亲后面,在城乡结合处,一个有大酱缸和国际口碑的工厂里开始了新生活。
  抱着亲瞄一眼出生地的想法,我平生第一次坐上了飞机。当然也有一点想赶在静茹教授远走高飞的留学签证下达之前,和她再见一面的心思,原因至今也说不清。只记得下了飞机,再转县城客运,在黄昏时分掉进了一个与期待值不相上下的镇子,鼓起勇气,给静茹教授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没有回复,而是直接拨通了手机,想必有些受惊。
  “想看看我的出生地。”我说。
  “这是你的出生地?!”手机里的她更惊讶了,能想象她努力不让硕大的问号跑出牙床的优雅表情。
  “这么大老远,就为了看一眼出生地?”许久之后,她来接我,依然迷惑不解,一边递过备用的摩托车头盔。
  “是啊,你不是说过你家乡风景很好吗?所以我就来啦!算是毕业前最后一场暑期旅行吧!”。我说。
  “嘿嘿,实证主义的旅行啊!”她露出一如既往的讥笑,肩膀也随之放松下来。
  “去我家坐坐吗?我家在郊区,不远。”在一家冰室,分别饮尽一杯叫“夏日恋人”的柠汁之后,她问。
  “好啊!”我说,“反正还没有找到旅馆。”
  “如果不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话,你就可以住在我家里了……”
  “不用担心这个,”我说,“我还有一个朋友住在附近呢!”
  “真的假的?”
  “就是一个我妈插队时认识的好朋友的小孩。现在上高中。某年暑假来过我家住过一段,后来就老给我写信。”我谎称。
  “在镇二中?”
  “好像是吧!”
  “如果在镇二中,就是我爸的学校呢!”
  然后我就坐上了静茹教授的摩托车,一手搭在她的肩上,一手扶着后架。车轮飞转起来,我的体积里一下子灌进她的味道。成熟女人的香味,耳根后隐约散放的香水味,以及她语气里恒定的、永不错过花期的决绝气息。
  从静茹教授的父母家里走出来,不过九点一刻,整个镇子却已经变得像秋刀鱼的肚皮一样冷清了。为了找一家便宜的旅馆,我沿着篱笆、猫尾草和工厂旁的沥青马路,走到镇中心的墟市街,那里的木屋,早就换成五六层楼高的楼房, 却显得十分单薄,可能是用砖过省的缘故。整条街和郊区比起来,似乎更冷清些,附近连一家看上去令人有点胃口的饮食店都没有。最后几个站在发廊门口的女人,也在十点过后,钻进了临街的出租屋。我躺下却睡不着,竹席上残留着不知谁的经血,隔壁传来断断续续的叫床声。静茹教授在离这里7000米之外的地方,也许像她那清瘦节制的父母一样,已经早早上了床。
  “老师几号去布鲁塞尔呢?”我问。
  “两周后就走。”静茹教授说。
  “会一直在布鲁塞尔吗?”
  “在那里完成一些课题,之后再去巴黎待一段时间。”
  “那不会再到我们学院来了吧?”
  “短时间内应该是不会了。不过可以再申请,所以还是有可能会再来的。”
  “即使你来的话,我也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说。
  “你想去哪呢?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吗?”她笑着问:“你这个专业,到哪都应该会很适应的吧?”
  “不知道。”我说,“不想工作,这是肯定的。至于最想去什么地方,却很难说。”
  静茹教授看了我一眼。两只眼睛的焦点全都对向我这边,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剩下的时间,只有反复地回忆了。在旅馆有经血的竹席上,听着隔壁那断断续续的叫床声,反复回忆。竹席又热又脏,简直是用陌生人的肉做的。
  我睁开眼睛,天色明显变暗了。落日正缓慢堕入浩渺无边的深蓝色大气层。我的脸紧紧地贴着那扇和此刻完全一样的玻璃窗。
  七
  中午醒来,电脑台面前的椅子被迷糊不清的意识撞了撞。
  飞机降落在一个和我出发的城市并没有什么两样的地方。这是肯定的,因为这里不是西贡。即使是西贡,也不是什么我最想去的地方。既然已经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旅行,那么去哪里便无所谓了。   手机在昨天临上飞机前就已经关机。门也是从里到外反锁起来。现在,就连妈妈,都以为我已经去了西贡了。有一种霓虹灯,其实也算不上是霓虹灯,那是一条电线杆,由上到下缠了很多电线,上面绑了一些小灯泡。开关一拉,一道强光“唰”的一声就冲上去了。整个下午,我就望着那盏霓虹灯发呆。它就在书房的窗口望出去的马路对面。为了显得果真少了一个人,我把半张脸藏在窗帘后面。两扇推拉玻璃窗之间,留了一道缝隙,偶尔吹来一缕寒凉的风。
  站到小腿有些轻微的麻痹,才发现身体的上半部分,有供血不足的迹象。这么说,我到底要不要吃饭呢?吃的话,冰箱里面还有些茄子,厨柜里的米应该还没有生虫。手中拿着茄子,突然想起来,这茄子应该已经放了两个星期或者更久了,所以保鲜袋里才有水渍。只好放回冰箱。让肚子徒然地饿下去。
  饿了两天。喝光了饮水机里的水。不得不烧开水。食欲被滚烫的开水激发出来。终于又拿出冰箱里的茄子。茄皮变黑,皱成一团,压挤出酸腐的黏液。仔细将完好的部位削出来,竟有一小碟。米已经生虫,一股潮湿的墙壁味。黑色的小虫子,在白色的米粒里扑腾。小忱曾经说过,遇到这种情况,要把米完全摊开,放在簸箕上,拿到阳台上去。要算准大太阳停留的时间,可以拿张报纸坐在一旁慢慢算。总之,要暴晒。
  小忱在测绘局工作,有许多对付发霉和生虫的方法,也为和我在一起的人生做好了心理准备。比如给我无限的独处时间,绝不干涉我的黑童话创作,不强迫立刻要孩子之类。他心思慎密,会做家具,会画图纸,就连擦桌子,都不忘把桌上的小猪罐和相框移开再擦。但我却瞒着他做了两次流产,想到我那任性的子宫,要承受一个像他一样理性而细致的生命,就让人受不了。同样让人受不了的,还有他的父母和亲友团,一伙竭尽全力要将我俩的关系像铁路桥一样炸断的敢死队。尤其是他的母亲,动辄就在我面前拆台,能写会画,长得年轻,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实际年龄。
  我卷起袖子,低下头淘米。下午到黄昏,照例望着那只霓虹灯发呆。黄昏的光线渐渐淹没面前的昏暗。书桌、镜子、沙发、电脑和一堆衣服,一一被涂上黑墨汁,慢慢地失去轮廓。对面楼传递过来的微弱光亮,又令它们一一复现。马路上偶尔晃过的车灯,匕首般将窗帘自上而下一分为二。这样的画面一直持续到又一天的凌晨。我再也支撑不住,从床上爬起来,轻轻地按下了电脑开关。熟悉的开机画面,闪动的moden,恢复的通信设备。世界,虽然只有14寸的荧幕那么大,却已然在眼前敞开。
  “抵达”西贡第四天或第五天,收件箱里果然只有几封广告邮件,Blog也不再有新的点击率。照例打一通游戏,完了登录QQ,假装漫不经心地扫一眼,似乎也只有一个ID眼熟。说是熟人也谈不上,只是多年以前有过几次稿件往来的编辑而已。这位编辑,从未谋面,在一家传统杂志社工作。想不起和她聊过除约稿之外的其它事情,只记得她写过的一篇文章,谈巴赫和伯格曼:“伯格曼说,我与整个宗教上层建筑一刀两断了。上帝不见了,我同地球上的所有人一样成了茫茫苍穹下独立的一个人。自此,巴赫闯入了伯格曼的世界。从《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到《哥德堡变奏曲》……作为复调音乐的典范,有着近乎完美的内在均衡和音乐逻辑的巴赫,正契合了伯格曼那不知所云的焦虑……”
  我斜瞥了一眼放在碟架上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想对这个谈过巴赫的人说一句什么,犹豫着,她的ID却一闪不见了。再看剩下的三个ID,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前两个签名上分别显示着:本年度最强力最准确星座运程排行,非看不可;蝴蝶飞不过沧海,不是因为不勇敢。最后一个是: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我犹豫片刻,便向“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发送了一个微笑。
  “早上好啊!”我说。
  “你是谁?”对方问。
  “我在西贡呢!你那里……现在几点?”
  “5:32分。”对方疑惑了许久才回答。
  我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钟,与ta说的完全一致。
  “早上的空气,新鲜得就像热牛粪一样。”我说。
  “哈哈哈哈哈。”对方大笑,“你见过牧场吗?”
  “当然见过。”我说,“昨天一早还去了西贡郊区的牧场,看人为母牛接生。”
  “哦,真的吗?”对方表示出万般的惊奇。
  “嗯,母牛几乎要难产了,幸好有一堆热牛粪在周围燃烧,给了它拼命的勇气,终于生下一只小牛。”我继续说:“下午兽医抱着初生的小牛,给它打针。遗憾的是,晚上所有的人都团坐在草堆旁吃起了蕉叶咖喱鲜牛肉。”
  “是刚生下来的小牛吗?”
  “是附近一家屠宰场供应的营养牛。”
  “我觉得挺可怕的。”
  “吃牛肉?”
  “不是。”
  “那是什么?”
  “你说话的逻辑。”对方说。
  “那么,现在告诉我你是谁吧!不然就把你炖了吃掉!!!”对方又说。
  “哈哈,那你就先把我吃了吧!完了我在你的粪便里告诉你我是谁。”
  八
  “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果然是一个小女孩。比我想象的还要小,只有15岁,爱看日本青春偶像剧。我们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个异次元里认识对方,又是怎么加了对方的QQ,好在彼此都避而不谈。一连几天,中午到深夜,我都在睡觉,间或打游戏。一直睡到凌晨四点。醒来,悄悄开机,隐身上线。她每次都在那里。
  “昨天在西贡的大街上,坐了三轮车。喝了兩罐老虎牌啤酒。”我说。
  “昨天我又逃课啦。去了网吧,上网打了十个小时游戏。打到大腿和小腿变成90度。怎么也站不直啦。90度往路上走,像折价兜售的阿童木一样。哈哈哈哈!” 她说。
  “晚上八点之后,去一家便宜的酒吧,又喝了两罐老虎牌啤酒。”我说,嘴边似乎泛着啤酒泡沫,“然后看到一只瘦小的骆驼,顶着两只扁扁的驼峰。站在酒吧门口。”   “是Camel烟盒上那种骆驼吗?”
  “嗯,要大一点。”我说。
  “西贡也有沙漠地带吗?”
  “有的,地球上到处都有沙漠地带。”
  “你等一等,我百度一下!”
  “别百度了。等你百度完,骆驼都走光了。什么是旅行?旅行就是用脚步丈量真理。”我说。
  “那在西贡,一头骆驼多少钱?”她仍旧难以置信。
  “三百五十万盾吧!”
  对方吐了吐舌头,发过来一堆让人抓狂的表情符号。
  “你有出门旅行过吗?”我问。
  “还没有。”她说,“最远只去过家门口的超市买高丝洁。”
  “如果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你想去哪?”
  “哪都可以啊。”
  “具体一点吧!”
  “英国可以吗?”
  “为什么是英国?”
  “我想去看伦敦动物园,哈利·波特和蛇说话的那个地方。”
  透过黑暗的阳台,我望了一眼对面楼的窗户,似乎是一个老太婆出来解手。不知是谁的主意,那家人把厕所改装在原本是厨房的位置。
  “你多少岁啊?”她问。
  “33岁。”我说。
  “天啊!那么老了吗?怎么看不出来啊,你不是骗我吧?”
  “骗你是洪魔。”
  “你都三十三岁了,还没有结婚吗?”她看起来十分不解。
  “本来可以结的,被我拒掉了。”
  “为什么呢?那个人不好吗?”
  “不是。那人挺好。会做家具,会画图纸。”
  “那你干嘛拒掉人家啊?”
  “一两句讲不清楚,不想过早老掉吧!”
  “那你现在不是一样也老了嘛……”
  “对,但不用被一个毫无边界的亲密团体每天催促变老。”
  “不懂……”她吐了吐舌头,恢复了“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懒散的模样:“那你是做什么的呢?”
  “生前给人做盾牌,死后打劫纸飞机。”我说。
  “哈哈哈哈,那你给我做一只盾牌吧!我要有美鸟的那种。”
  “天上的鸟,还是地上的鸟?”
  “都好哇!”
  “那就给你做一只天上的鸟吧!”
  “能飞就好!”
  次日凌晨,我用绘图软件,仔细地画起了美鸟盾牌。盾牌上有一只鸟,头上长着两措羽毛。一措羽毛是紫色的,另一措,涂成白色。鸟身是一块红色的火山石,还没完全雕好,所以全身上下,只有那两措羽毛。盾牌的周边抄袭了一些希腊神话里的图案。画完后,暗自庆幸自己大学艺术系四年功夫,竟没有被摧枯拉朽的软文产业彻底废掉。
  隐身登录,等到六点。却不见“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的踪影。一直等下去,太阳在窗帘上狠狠咬下两行齿印,还是不见她上线,接连的几个凌晨也一样。米缸里生满虫的米终于吃光了。我又恢复了站在窗台后,偷窥霓虹灯的日子,与此同时,电脑台上总是慢几拍的铜摆钟终于瘫痪了。
  我决定给她发个离线信息。
  “说来话长。不过,并不是有意要骗你,西贡其实并没有骆驼……”话末,郑重地属了自己的名字。
  那小女孩果然就那么消失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家长拉进了戒网中心。夜深人静,我蹑手蹑脚地走下楼,卫衣上的帽子拼命往前拉,一直遮到眉毛,看起来就像一个逃犯。 反正去哪都无所谓,就让自己这样消失吧!至于房子,就让它独自充满恶臭吧!尸体在床上膨胀,被子鼓起来。第一个发现这一幕的人,是妈妈没错了,因为她忍不住,一定会上来敲门。但已经太晚了,当她发现我的时候,我的身体已经变成了无数条雪白晶亮的蛆虫。它们爬上书桌、电脑、餐台、浴室蓬头和牙刷。身体的任何有机部位,包括右手合谷上的肉骨头,肯定也无一例外,也都通通变成了蛆虫,一边滚爬,一边欢庆着自己的新生。谁会在乎裹在被单底下那具干燥的残骸呢?当然这样说有点绝对,一个叫小野小町的人,一个终日沉迷于生存意义,活在九世纪的天才画家,就曾十分眷恋残骸之美。年少时,我在一本日本画册里看过他的《九相图》,至今依然不能忘怀:一个在美好中溘逝的女人,仿佛仍旧沉浸在最后一口呼吸之中,而死亡却如此骤不及防,新鲜而娇嫩,一如雨中的花瓣。七日后,尸体渐渐膨胀,皮肤随之变哑,灵魂则在通往冥界的路上,跌跌撞撞、独自飘摇;又过几天,肉体的不净徒然涌现,毛孔中流出尸臭,蛆蝇聚集,腐肉被吸食,转化,变成雪白晶亮的蛆虫。接着血肉皮脂逐一消失,剩下蜷缩成睡眠形状的纯洁的白骨,任由暴风雨将它打散。最后是一幕是“灰相”,也就是一切归零之后的样子。
  如果小野小町,也会如此满怀激情地画我,用素味平生的手,拂过我的胫骨,像抚摩一把年久失修的提琴,那么死也就成了自然的一部分,不再具有什么遗憾了。想到这里,竟突然有了性欲,身体像被翅膀上带电的蜜蜂蜇过,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可惜这美好的感觉,像死亡的瞬间一样短暂。风一吹过,就没有了。眼前仿佛是一条大河,浮力尚且能撑住脚力。脚下涌来层层叠叠、乾陀罗色的波浪,像一卷卷令人费解的经文。河中央有一个浮草垛,走进去,见是一只邮包,里面装满了尚未开封的信件。用手随便拆开一封,是上个月的房贷追款通知;又一封,是小区下个季度的管理费。浮力似乎在消失,不一会儿,整个人就在水底下了。四周一片混沌,只有一束泥色的微光。妈妈站在满是杂质的微光里,呼叫着什么,面带一如既往的怒容。
  九
  半个多月以后的一个黄昏,我的门铃突然响了。長短有致地响彻着,犹豫了几秒钟,又继续响起来。躺在床上的我,闭着眼睛,就像全神贯注地聆听隔壁的门铃声那样。腰底下缠着若干天没有换洗的床单,双脚裹在一团棉絮板结的被子里。初春的湿气使脚趾之间,长满了水疮。每到春天我就会长些水疮,这次尤其严重。门铃继续响着。脊背上的神经已经牵扯到脑部,只是要做到不是因为迫切的饥饿,而是其它的什么原因爬起来,对我来说,仍旧十分困难。   门铃声停止了。
  我继续躺着,坐着,站着。在屋里小面积地行走着,又这样过了一周。上网不再频密,游戏也懒得打,最后一次打开电脑,是三天前,只停留了略微半小时。怕被骚扰,朋友圈倒是不时发一下,西贡老街、登山步道、渔村、法殖民地时期的建筑、盐田梓岛的蓝天碧水、调成万金油色的越南米线、金灿灿的泰式料理、高雅的米其林……该有的一样不少。
  早就已经没有凌志或“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的消息,却意外地收到了某位文友的约稿:“肖老师好,久未联系,看你朋友圈,还在西贡吧!几时回国?说来难以置信,我公司参与了一个重大投标,为盛隆地产做企划,竟意外中标!现公司委任我来编一本能反映盛隆风格的小书,作为在莆岸区新开发的巴黎水苑的宣案。只要是那种回归自然本色,倡导诗意栖居的就好,我们的吸引对象是拥抱女性独立的城中名媛。稿酬从优,请勿必尽快联系,先表谢意(表情符号:鞠躬,喝咖啡,玫瑰花)。”
  我犹豫再三,回了信:“太遗憾了,正打算由西贡上河内,机票都定好了。再表歉意(表情符号:鞠躬,玫瑰花)。”
  逐渐掌握了饥饿的规律。通常在一整天不吃任何东西之后,第二天下午起来就会全无食欲,喝瓶汽水便能打发,但晚上九点一过,就恨不得连皮带也吃掉了。所以原本计划吃三天的食物,就会在这一刻通通吃光。再次饿得发晕是27到28小时后,可由于吃光了食物的缘故,冰箱里只有除臭剂了。然而说服自己下楼,偷偷到附近的24小时店,逃难似地、屈辱地拎出一袋速冻食品,却也是一件颇为伤神的事。
  饿过了头,幻觉就来了。幻觉丛生,像那种盖住整件家具的白布,从头盖到脚,从意识盖到潜意识,挥之不去。只留下口鼻轮廓,嘴在白布中一张一翕。最常出现的幻觉,就是感觉“我”已经死了。但为什么已经死去的人,仍能够感觉到活人的感受呢?比如想到凌志,感觉被彼此遺弃;看见决绝而去的小忱,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又比如突然看见“死神,Bleach,skip beat,美鸟日记”美滋滋地站在跟前,一头挑染长发,两只漆黑的美瞳,微微隆起的野鹿般的小胸,从胸脯起伏的节奏,都能感受到她的青春。
  十五岁多好啊,可以通宵不睡,可以到处旅行,可以站在伦敦动物园里,戴上雪白的皮手套,抚摸一条与哈利·波特对话过的蛇。尽管与此同时,大半个地球的青年男女都在悄无声息地吐着冬眠的气息,对面楼的电视里传来游行队伍的声音,一群贫困潦倒的西方白人,正齐心协力地反对着全球化。
  空腹里的飞机,依然一次次失事,不知早已变成多少具残骸,却仍要挣扎着起来,奔赴硬邦邦的面包和咸辣不已的泡菜。只好扣上卫衣帽子,轻轻拉开房门。没想到这一次,却在24小时店门口一头撞上吉吉。
  “啊,你不是去了西贡吗?回来了?刚还看你朋友圈呢,我这是撞鬼了?”
  吉吉身后站着一个矮小的白种人,腼腆地向我点头问好。
  “嗯,对……是的,刚下飞机。”
  “还以为你会待个一年半载呢!可想死你了!回来就好哦!”吉吉说,一边朝身后的男人吐了吐舌头:“这是Mac,这是肖丽,我以前广告公司的同事。不过现在可是很有名的作家!”
  吉吉还是记不住我的新名字,和他说了无数遍,我早就不叫肖丽了。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拎着满满一袋速冻食品,只想找个桥洞把这两个目击证人杀掉。
  “记得要签名的新书哦!”已经走了三步远的吉吉回过头说。那个叫Mac的,也在几秒钟之后,莫名其妙地回了回头。
  西贡,就那样,没什么特别好玩的。
  既然已经“回来”了,我就更肆无忌惮了。去了酒吧,又去了动物园。还主动打电话给阿美,这是貌似目前唯一可以随叫随到的小伙伴了。不过,阿美听到我的声音并不惊喜,压低了声音说,最近手头很紧,所以不得不狂接单。要见面的话,恐怕要到三个星期之后了。
  我走到大街上,想不出该去哪里好。便径直走入一家书店。书店里的客人寥寥无几。我退到最里面的架子旁,看到自己的书,夹在一大通纸建筑里,色彩斑斓。我抽出其中一本,封面上印着一尊佛像。再看扉页,写着密宗起源。翻了翻,几乎没有一句话能看懂。
  也许是吃了太多洋葱炒蛋的缘故,我突然闷声不响地放起屁来。一个白领模样的男人,边接电话边走到我的身后。
  “哎啊,我都跟你说过很多遍了……对,和他们摊牌。嗯,是……什么?去了顺桴?那是借口。我跟你说那一定是借口……”连我自己都闻到了一阵久违的臭味,那个人却似乎要把电话无止境地煲下去,而且非要站在我的身后,小指头在某本书脊上急促地打着摆子,全神贯注:“是,这个情况我了解。但我跟你说这不能急,我们需要对策,哪怕是美人计也要上,半年来就盯着这一单……对,所以嘛……”
  我只好悄悄地离开了,留下厚厚一团棉絮般的屁,出了书店,消失在人群中。
  肠子终于在次日洁净起来。我趁着阳光照进浴室,洗了一个长长的热水澡。直到全身上下每一处皮肤都发红,才关掉热水器。裸体站在镜子面前,边用毛巾抹干水,边查看自己最近的模样。胸部以下是凹进去的一块渺小腹地,腋窝到腰部是对称的排骨。脖子上有许多蚊虫叮咬的痕迹,脸上冒着几粒疑似粉刺的红点,鼻梁上架着眼镜的部位有一道深深的褐斑,耳朵下面似乎没有洗干净,或者是因为光线若强若暗的缘故,有些阴影。至于耳朵里面嘛,就算了。猫的耳朵很邋遢,有数不清的长年没东西进入的管道,还有黏膜,厚厚的肉壁……可对猫来说,却是最适用的。
  下巴在数月以前就尖削起来,此刻尤甚。只有右手合谷上的那颗可以小幅度滚动的肉骨头,仍保持着原样。
  我拉开衣柜门,找出一件从未穿过的风衣,发现腰带已经被氧化了。
  今天没有任何约会。但是穿新衣的感觉让我对走出门外跃跃欲试。温度偏低的地漏,踩过形形色色倒春寒的保暖靴,震动着这个晃眼的世界。我走到街心公园,坐在一张长椅上。远处滑梯上滑下来一个小女孩,那么小,就像玩具一样。滑下来,消失在滑梯后面,又滑下来,重复着。我拾起一块鹅卵石,放在掌中心,当做遥控器,对着那小女孩,逐渐掌握了规律。我就那么和那孩子无声地玩耍着,乏善可陈,心情平静,仿佛终于参透了某种被遥控器定格的人生。
  (责任编辑:王建淳)
  王梆,出版有电影文集《映城志》,数本短篇小说绘本集以及漫画故事《伢三》等。电影剧作《梦笼》获2011年纽约NYIFF独立电影节最佳剧情片奖。文学作品见于各文学期刊及网络平台。为单读杂志撰写的非虚构作品“英国观察”系列,获2018《收获》杂志非虚构排行榜专家榜第六,并入围第四届华语青年作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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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按语:  姚风虽非土生土长的澳门人,却无疑是当代澳门最具代表性的诗人,他的写作也带着某种独特的澳门烙印。出生于北京,先后在中国社科院和外交部任职过的姚风现执教于澳门大学。姚风出版有《写在风的翅膀上》《瞬间的旅行》《姚风诗选》《绝句》《枯枝上的敌人》《厌倦语法的词语》《大海上的柠檬》等中葡文诗集以及论著《中国古典诗歌葡译本评析》和《中外文学交流史—葡萄牙卷》,译有《安德拉德诗选》《中国当代十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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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谭》中有一句话:“人生太闲,则别念窃生;太忙,则真性不现。”此语道出养生的奥秘,即养生在于劳逸适度,太闲太忙都不利于身心健康。对于老年养生而言,就是既要有充实的生活,又不至于疲乏劳累。  在这方面,我自己也深有体会。退休的最初两年,整日在家无所事事,心情越来越压抑,身体也越来越差,我认识到应该出去找点事做来充实自己,于是接受一家公司的聘用做管理。这家公司待遇不错,但要求苛刻,我每天早出晚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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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惊蛰过后。对着镜子梳完头,顾媛发现梳齿上粘了不少头发。如今再绑马尾时,相比从前,只有细细一束。做好饭出门时,她瞟了一眼头顶,天空像蓄满了污水的盆底。回南天开始了。  家乡这座小城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去医院的这条马路拓宽了。公交车沿途经过的政府大楼装了新的电子屏,上面滚动播放着宣传标语。通往北桥市场的岔路口,又开了两家新的花店。真的有那么多人每天都需要鲜花吗?盯着前排一个中年男人油亮的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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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记性不好,经常忘了炉子上烧着的水,忘记关水龙头。  “人老了,健忘很正常”“我也经常忘关水龙头”“这不是什么大毛病”……这都是我们为逃避面对母亲病情找的借口,不论我们接受与否,母亲已然成为众多患认知障碍症老人中的一个。  我经常将得病后的她和过去的她相比,感到失落、恐惧,同时也担心自己将来会和母亲一样。我对待她的态度,就好像她已经是个废人,即便我们共处一室,我的心思也不在她的身上。我的这种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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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得了白内障,外公告诉他一味偏方,用西芹150克和冬笋100克切段,焯水,与雪菜50克同炒,炒熟即可放入调味料食用。西芹能夠缓解高血压的症状,使晶状体和眼球毛细血管供血更加充分;雪菜和冬笋则能够通经和血,为晶状体提供养分。  按照外公的偏方,老张隔三岔五地食用西芹雪菜炒冬笋,大概三个月的时间,白内障的问题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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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寒冷干燥,很多中老年人腳跟干裂,疼痛难忍,可用土豆蜂蜜糊外涂来防治。取新鲜土豆一个,去皮,用榨汁机搅成糊状,加入蜂蜜20毫升调匀,热水泡脚后均匀涂抹于患处,并用保鲜膜包裹30分钟,每天一次,连用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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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前年,我忽然觉得左腿膝关节疼痛,不久,连四五十厘米高的台阶也上不去,医院确诊是关节炎。  我得到一個偏方,用姜丝蘸米醋吃,每次吃一元硬币大小的三片姜,连续吃三个月。早餐吃馒头,姜丝蘸米醋吃,正好是一道菜。于是,我天天早餐姜丝蘸米醋吃,慢慢地没有了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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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天,我右胸上鎖骨处及两条大腿瘙痒不止。医生给我开了息斯敏等一些药物,未能治愈。一位朋友推荐一个偏方,说用苦参泡醋取汁液涂患处效果很好。我把100克苦参放在一个大玻璃瓶里,倒进去半瓶白醋(约250毫升),盖好盖子密封,浸泡七天后,每天早晨、中午、晚上用棉球蘸药液涂瘙痒处,药液干了再涂一遍。三天后,瘙痒症状逐渐减轻。我又继续涂了五天,瘙痒症状全部消失了。至今已有两年未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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