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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已下达节能减排任务指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4tce下降到0.79tce以下,比2005年降低16%;全省主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排放为42.4万t,比2005年削减8%;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