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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的股票发行工作至今已有近十年的历史,在这段时期我国股票发行一直采取“审批”制管理方法。即对股票发行上市采取划分额度的股票发行配额制度,由政府审批上市额度。199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证券法》,将股票的发行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由券商推荐企业,发行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报证监会核准。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表明控制股票的发行力量将逐步更多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