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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创新是当前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它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我们国家在政府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行为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时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政府创新非常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分别分析了政府创新的内涵、途径和阻碍,了解内涵能够弄清楚政府创新的实际含义和边界,分析政府创新的途径能够有效指导如何开展政府创新活动,知晓政府创新的阻碍则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政府创新;内涵;途径;阻碍
一、政府创新的内涵
政府创新,就是公共权力机关为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政府创新首先是一种改革,包括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机构和行政程序的改革。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探讨政府创新的内涵。
第一,理论层面。这是政府创新的核心内容,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更大的市场和更小、更有效的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创新是指适应政府管理模式的变迁,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和价值判断,建立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公正机制。它主要指关于政府的起源、性质、目的、规范、环境、结构、功能和发展等方面的理念与知识的创新。第二,体制层面。它主要是关于政府的民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创新。具体到各国,它是指在政府和政治以及行政、立法、司法等的横向关系上,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纵向结构上,加以全面的改造、创新,重塑政治与政府(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之间以及府际关系。由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具有强制优势、组织优势、效率优势,因而政府体制创新通常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第三,人员层面。它是指政府工作人员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影响公共行政创新的因素多种,最重要的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方拥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合适人才。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方式与方法的不同,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益,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的提升和政府合法性基础的加强。必须严把政府工作人员进口关,大量引进高素质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并且对在岗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更新观念、知识、技能、使政府行政人员的行政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和发展,以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第四,操作层面。它是指政府工作的信息化或电子化政府,是行政事务在操作层面的政府创新。以建设电子政府为中心,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和网上办公,强化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革原有繁琐的政府工作程序和复杂的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繁荣。实行电子政务,政府的政策法规、文件、办法、会议上网,让民众知情权更好地实现,同时参与申报、网上审批,可以方便民众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这种创新既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又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效益,使政府操作和运行过程更加透明更加便于民众的监督,有利于行政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
二、政府创新的途径
第一,优化政府创新的制度和体制环境。制度环境是政府创新的基础和保障,完善的制度环境有助于政府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为政府创新提供了外部保障。但在创新实践中,存在一个合法性悖论,一些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探索创新必须要突破现有法律制度的局限性,而这又会引起人们的顾虑和质疑,从而使创新活动一波三折。因此国家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的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政府的创新活动也应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以保证依法行政不落空。
第二,推进行政改革。行政改革的方向,是从传统的善政走向现代的善治。善治的政府是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变施政理念和施政风格,提高政府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廉洁政府,建立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权提高公务员总体工资待遇水平,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等。实现透明政府,各级政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实现效能政府,赋予各级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权和事权,推进分权化改革、机构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人员和行政管理层次。实现责任政府,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官员述职评议制度和质询制度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实现法治政府,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第三、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创新的一个趋势就是要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政府管理的直接目的是规范社会的政治生活,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它既是对公民政治行为的一种约束,又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保障。服务型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导向上,切实通过约束性预算来保证公共财政支出的合理性,认真关注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需要和愿望,把财政开支真正用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事业上来。
三、政府创新的阻碍
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主编的首部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和谐社会与政府创新》指出,目前政府改革创新主要有四大障碍。首先,各级政府官员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路径还没有明确认识。比如,有的把和谐简单地等同于“稳定”,采用传统的手段措施来加强对社会的控制,消除不同意见及声音,压制而不是疏导社会矛盾;有的把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扩大政府权力,加强社会管制,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来排挤市场和公民社会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中的作用。这些错误、片面或扭曲的理解说明,要把和谐社会这个社会共识转化为公共政策,必须推动政府观念的改变。其次,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形成和巩固影响政府内部的和谐,遏制公共利益的实现。部门利益的典型表现是审批权和垄断经营权,个人利益的典型表现是权钱交易,它们主要从三个方面遏制了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一是干扰了公共政策的制订,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政策的目标指向和资源的分配对象;二是限制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以自己的利益得失作为执行政策的标准,造成政策无法落实或者某些有利于它们的效果被放大;三是破坏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总代表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整体行动,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第三,公共服务机制和配套机制建设的滞后制约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好投入与增加投入同样重要,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有效机制。在相关机制建立过程中,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顾客导向,要根据社会公众的要求提供他们最为普遍需要的公共产品;二是公平,要保证所有应该享受某种公共产品的对象都能获得这种产品;三是责任,要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来监督公共服务机制的运作。第四,一些官员的意识和能力还难与政府职能的转化相适应。目前,部分官员在意识和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不足。一是缺乏对公众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缺乏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三是缺乏开拓新领域、發挥新作用的勇气和能力。一些官员或者囿于知识的限制,或者害怕出错,抱残守缺,过于求稳,结果贻误了改革和发展的时机。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民主与陀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2]方家胜.《论新时期政府创新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关键词:政府创新;内涵;途径;阻碍
一、政府创新的内涵
政府创新,就是公共权力机关为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政府创新首先是一种改革,包括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机构和行政程序的改革。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探讨政府创新的内涵。
第一,理论层面。这是政府创新的核心内容,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更大的市场和更小、更有效的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创新是指适应政府管理模式的变迁,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和价值判断,建立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社会公正机制。它主要指关于政府的起源、性质、目的、规范、环境、结构、功能和发展等方面的理念与知识的创新。第二,体制层面。它主要是关于政府的民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在结构和功能上的创新。具体到各国,它是指在政府和政治以及行政、立法、司法等的横向关系上,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纵向结构上,加以全面的改造、创新,重塑政治与政府(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之间以及府际关系。由于政府在制度创新中具有强制优势、组织优势、效率优势,因而政府体制创新通常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创新形式。第三,人员层面。它是指政府工作人员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影响公共行政创新的因素多种,最重要的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方拥有相应经验和能力的合适人才。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方式与方法的不同,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益,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的提升和政府合法性基础的加强。必须严把政府工作人员进口关,大量引进高素质人才,淘汰不合格人员,并且对在岗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更新观念、知识、技能、使政府行政人员的行政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和发展,以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第四,操作层面。它是指政府工作的信息化或电子化政府,是行政事务在操作层面的政府创新。以建设电子政府为中心,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和网上办公,强化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革原有繁琐的政府工作程序和复杂的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繁荣。实行电子政务,政府的政策法规、文件、办法、会议上网,让民众知情权更好地实现,同时参与申报、网上审批,可以方便民众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这种创新既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又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效益,使政府操作和运行过程更加透明更加便于民众的监督,有利于行政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
二、政府创新的途径
第一,优化政府创新的制度和体制环境。制度环境是政府创新的基础和保障,完善的制度环境有助于政府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为政府创新提供了外部保障。但在创新实践中,存在一个合法性悖论,一些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探索创新必须要突破现有法律制度的局限性,而这又会引起人们的顾虑和质疑,从而使创新活动一波三折。因此国家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的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政府的创新活动也应在法律框架内探索,以保证依法行政不落空。
第二,推进行政改革。行政改革的方向,是从传统的善政走向现代的善治。善治的政府是廉洁政府、透明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改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改变施政理念和施政风格,提高政府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廉洁政府,建立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权提高公务员总体工资待遇水平,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等。实现透明政府,各级政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实现效能政府,赋予各级地方政府更大的财权和事权,推进分权化改革、机构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人员和行政管理层次。实现责任政府,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官员述职评议制度和质询制度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实现法治政府,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第三、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创新的一个趋势就是要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政府管理的直接目的是规范社会的政治生活,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它既是对公民政治行为的一种约束,又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保障。服务型政府的核心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以及财政转移支付的导向上,切实通过约束性预算来保证公共财政支出的合理性,认真关注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需要和愿望,把财政开支真正用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事业上来。
三、政府创新的阻碍
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主编的首部中国政府创新蓝皮书《和谐社会与政府创新》指出,目前政府改革创新主要有四大障碍。首先,各级政府官员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路径还没有明确认识。比如,有的把和谐简单地等同于“稳定”,采用传统的手段措施来加强对社会的控制,消除不同意见及声音,压制而不是疏导社会矛盾;有的把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简单地理解为扩大政府权力,加强社会管制,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来排挤市场和公民社会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中的作用。这些错误、片面或扭曲的理解说明,要把和谐社会这个社会共识转化为公共政策,必须推动政府观念的改变。其次,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形成和巩固影响政府内部的和谐,遏制公共利益的实现。部门利益的典型表现是审批权和垄断经营权,个人利益的典型表现是权钱交易,它们主要从三个方面遏制了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一是干扰了公共政策的制订,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政策的目标指向和资源的分配对象;二是限制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以自己的利益得失作为执行政策的标准,造成政策无法落实或者某些有利于它们的效果被放大;三是破坏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总代表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整体行动,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第三,公共服务机制和配套机制建设的滞后制约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好投入与增加投入同样重要,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有效机制。在相关机制建立过程中,要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顾客导向,要根据社会公众的要求提供他们最为普遍需要的公共产品;二是公平,要保证所有应该享受某种公共产品的对象都能获得这种产品;三是责任,要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来监督公共服务机制的运作。第四,一些官员的意识和能力还难与政府职能的转化相适应。目前,部分官员在意识和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不足。一是缺乏对公众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缺乏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三是缺乏开拓新领域、發挥新作用的勇气和能力。一些官员或者囿于知识的限制,或者害怕出错,抱残守缺,过于求稳,结果贻误了改革和发展的时机。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民主与陀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2]方家胜.《论新时期政府创新的内涵及其实现路径》[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