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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计划环评是计划环评准则在城鄉计划系统中的执行,施行城乡计划环评有利于城乡计划的施行和管理、进步城乡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可是,当时中国城乡计划环评存在编制主体单一、介入时机滞后、评估方法限制、作业程序形式化和作用使用得不到确保等问题。因而,应树立一体化的城乡计划环评安排机制、推广一体化的城乡计划环评作业程序、完善一体化的城乡计划批阅管理准则、展开多层次城乡计划与计划环评一体化施行试点,充沛发挥城乡计划环评在城乡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城乡计划;计划环评一体化;施行机制;研讨
1、城乡计划环评存在的问题
《环评法》施行以来,有关部分和地区都联系本身特色展开了城乡计划环评的探索性实习,对推进城乡计划的生态化、进步城乡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推进城乡计划的施行都有重要含义。可是,因为各项作业还处于起步期间,城乡计划环评施行进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首要体现如下:
1.1编制主体单一
《环评法》未对计划环评的编制单位设定硬性规定,现在根本上交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引荐的环评技能组织展开。在计划环评技能方法不成熟和实习经历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环评的施行。可是,因为大都环评组织短少城乡计划人才,对城乡计划系统、内容要点等短少满意知道,一起,关于一些保密性请求高、不断定性较大的计划,由环评技能组织评估不太适宜,导致了交流环节所花费的本钱添加,且容易呈现作业脱节等问题。而关于环评内容请求相对简略的专项计划,由环评技能组织评估又显得未尽其用。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有关作业机制支撑,评估单位与计划编制单位很难完成动态交融,计划的调整难于及时反应到计划环评中,计划环评的成果亦难以及时融入计划当中,不但不利于计划环评参加综合决策,并且其时效性和作用也很难得到确保。
1.2介入时机滞后
现在城乡计划环评多是在计划计划断定以后才指定评估单位展开计划环评,前期介入准则没有得到极好执行。因为介入时刻晚,一方面评估技能人员没有参加到计划进程中,接触计划的时刻十分时刻短,对计划理解不行深刻,评估存在必定的片面性;另一方面,评价技术人员难以充分参与规划方案的形成和优化过程,只能在已有的规划方案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对规划方案进行大的调整已不大可能,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
1.3评估方法限制
城乡计划的计划期通常较长,计划系统杂乱,并且触及社会、经济、资本环境等多方面的不断定性要素,因而传统建设项目环评方法很难满意城乡计划环评的需求。可是,现在中国还没有出台城乡计划环评的技能规范,评估技能人员只能依据自己的经历和才能进行判别和评估,普遍存在评估目标不统一、重点欠突出、深度把握不妥、指导作用不强等问题,评估结论很难令人信服。同时,因为受建设项目环评思想惯性的影响,过分依靠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技能方法系统过于杂乱,评估进程的时刻过长,很难适应城乡计划环评的时效性请求。
1.4作业程序形式化
因为对计划环评理念和含义的知道不行,关于地方政府或计划有关部分而言,计划环评常被认为是一种外在的束缚而难以被主动承受。从已展开的计划环评看,除了单个计划环评试点项目履行了较为完好的作业程序外,大都计划环评流于形式。大都城乡计划管理部分往往是计划接近结尾或许到了批阅之前,发现短少“环评”这个附件,才仓促托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华章/阐明,使计划环评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其根本的功用和含义。
2、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方法
为了使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环评工作中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需要在城乡规划生态化中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从而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快。
2.1推行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充分融合规划环评过程所形成的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实质上是推进早期介入环评工作,并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规划环评工作全面贯穿。在进行规划编制时,要确保规划人员与评价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严格把关规划的每个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和每一个进程,另外要将其他技术方法作为参考,使整个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原则得到保障,使生态原则得到促进。在进行规划环评成果表达时,环评文件不应该独立于规划之外,需要在规划编制中对环境要素综合考虑,确保在规划内容中有效融入环境保护的内容。
2.2将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建立起来。所谓的一体化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主要是在委托规划编制工作时要求城乡规划的组织单位将规划环评工作结合里面,同时成立规划环评和规划编制两个小组。在具体操作上,对于具备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可以鼓励采用自我评价模式,从而确保一体化实施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
2.3开展多层次城乡规划与规划评一体化实施试点。乡村规划、城镇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均属于我国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是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又分为两部分,一是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环评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与城乡规划的一体化实施。通过试点,对城乡规划环评体系不断完善,另外通过规划部门的相关政策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得到进一步推进,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全面有序开展城市规划环评。
结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不但可以使目前城乡规划环评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能够使城乡规划生态化得到促进,使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从而给规划和管理和实施提供便利。相关部门要不断探索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程序实践力度,最终建立科学完善的一体化实施机制。
参考文献:
[1]刘磊.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城市问题,2014(04).
[2]郝天文.城市规划环评与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通讯,2014(01).
[3]王玲,李庆平.关于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工作的研究[J].建设科技,2017(11).
[4]何邕健,路立,李津莉,张晶.环境影响评价约束下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对[J].规划师,2017(01).
[5]舒廷飞,霍莉,蒋丙南,包存宽.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融合的思考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2016(04).
【关键词】城乡计划;计划环评一体化;施行机制;研讨
1、城乡计划环评存在的问题
《环评法》施行以来,有关部分和地区都联系本身特色展开了城乡计划环评的探索性实习,对推进城乡计划的生态化、进步城乡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推进城乡计划的施行都有重要含义。可是,因为各项作业还处于起步期间,城乡计划环评施行进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首要体现如下:
1.1编制主体单一
《环评法》未对计划环评的编制单位设定硬性规定,现在根本上交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引荐的环评技能组织展开。在计划环评技能方法不成熟和实习经历不足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环评的施行。可是,因为大都环评组织短少城乡计划人才,对城乡计划系统、内容要点等短少满意知道,一起,关于一些保密性请求高、不断定性较大的计划,由环评技能组织评估不太适宜,导致了交流环节所花费的本钱添加,且容易呈现作业脱节等问题。而关于环评内容请求相对简略的专项计划,由环评技能组织评估又显得未尽其用。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有关作业机制支撑,评估单位与计划编制单位很难完成动态交融,计划的调整难于及时反应到计划环评中,计划环评的成果亦难以及时融入计划当中,不但不利于计划环评参加综合决策,并且其时效性和作用也很难得到确保。
1.2介入时机滞后
现在城乡计划环评多是在计划计划断定以后才指定评估单位展开计划环评,前期介入准则没有得到极好执行。因为介入时刻晚,一方面评估技能人员没有参加到计划进程中,接触计划的时刻十分时刻短,对计划理解不行深刻,评估存在必定的片面性;另一方面,评价技术人员难以充分参与规划方案的形成和优化过程,只能在已有的规划方案基础上提出调整建议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对规划方案进行大的调整已不大可能,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
1.3评估方法限制
城乡计划的计划期通常较长,计划系统杂乱,并且触及社会、经济、资本环境等多方面的不断定性要素,因而传统建设项目环评方法很难满意城乡计划环评的需求。可是,现在中国还没有出台城乡计划环评的技能规范,评估技能人员只能依据自己的经历和才能进行判别和评估,普遍存在评估目标不统一、重点欠突出、深度把握不妥、指导作用不强等问题,评估结论很难令人信服。同时,因为受建设项目环评思想惯性的影响,过分依靠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技能方法系统过于杂乱,评估进程的时刻过长,很难适应城乡计划环评的时效性请求。
1.4作业程序形式化
因为对计划环评理念和含义的知道不行,关于地方政府或计划有关部分而言,计划环评常被认为是一种外在的束缚而难以被主动承受。从已展开的计划环评看,除了单个计划环评试点项目履行了较为完好的作业程序外,大都计划环评流于形式。大都城乡计划管理部分往往是计划接近结尾或许到了批阅之前,发现短少“环评”这个附件,才仓促托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华章/阐明,使计划环评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其根本的功用和含义。
2、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的方法
为了使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环评工作中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需要在城乡规划生态化中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从而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一体化实施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快。
2.1推行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城乡规划编制过程充分融合规划环评过程所形成的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实质上是推进早期介入环评工作,并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规划环评工作全面贯穿。在进行规划编制时,要确保规划人员与评价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严格把关规划的每个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和每一个进程,另外要将其他技术方法作为参考,使整个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原则得到保障,使生态原则得到促进。在进行规划环评成果表达时,环评文件不应该独立于规划之外,需要在规划编制中对环境要素综合考虑,确保在规划内容中有效融入环境保护的内容。
2.2将一体化的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建立起来。所谓的一体化城乡规划环评组织机制,主要是在委托规划编制工作时要求城乡规划的组织单位将规划环评工作结合里面,同时成立规划环评和规划编制两个小组。在具体操作上,对于具备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可以鼓励采用自我评价模式,从而确保一体化实施规划编制与规划环评。
2.3开展多层次城乡规划与规划评一体化实施试点。乡村规划、城镇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均属于我国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是详细规划。其中,详细规划又分为两部分,一是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环评处于起步阶段,需要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与城乡规划的一体化实施。通过试点,对城乡规划环评体系不断完善,另外通过规划部门的相关政策使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得到进一步推进,确保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全面有序开展城市规划环评。
结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与规划环评的一体化实施,不但可以使目前城乡规划环评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能够使城乡规划生态化得到促进,使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从而给规划和管理和实施提供便利。相关部门要不断探索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程序实践力度,最终建立科学完善的一体化实施机制。
参考文献:
[1]刘磊.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城市问题,2014(04).
[2]郝天文.城市规划环评与城市规划[J].城市规划通讯,2014(01).
[3]王玲,李庆平.关于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工作的研究[J].建设科技,2017(11).
[4]何邕健,路立,李津莉,张晶.环境影响评价约束下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对[J].规划师,2017(01).
[5]舒廷飞,霍莉,蒋丙南,包存宽.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融合的思考与实践[J].城市规划学刊,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