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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湾地区少年法的立法沿革来看,其少年犯的处遇理念,经过了"以教代罚"到"教罚并济"再到"以教代罚"的变化过程;并且,在处遇模式上,其始终采取保护处分和刑事处分的双轨制模式。台湾"少年事件处理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保护处分与刑事处分制度,在少年犯处遇方面颇具特色,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少年犯处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很大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