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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在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师资结构、教师职业教育理念认同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本文从现状分析入手,从学科属性、能力要素、职教理念认同、“双师型”教师四方面,详细的分析了问题的成因。
【关键词】课程标准 职教理念 双师型教师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9.20.009
《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读谱、音程、调式调性、和弦等乐理基础知识,训练音准、节奏、听辨、视唱等音乐基本能力。其知识内容和技能训练,与幼教岗位工作中的歌唱、舞蹈、弹唱、活动组织等环节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学前教育课程体系中,《乐理与视唱练耳》属于“音乐”课程下的子课程,为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儿歌表演唱、儿歌弹唱等课程提供坚实的基础。没有好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就没有好的“儿歌弹唱、表演唱”等岗位需要的工作技能。从当前《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学的普遍情况和学术讨论看,大多基于课程本身,或从课程“音乐”属性出发讨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学前教育专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层面的课程论述略少。本文拟从幼教岗位需要和学前教育专业属性的角度,审视当前《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学现状,提出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理想的课程标准设计路径是,从基于就业市场调研的岗位要求出发,梳理、总结岗位能力要求,整合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环节,跳出教材为本的知识体系,以项目为单元,以能力为目标,制定和实施课程标准。以此为基准审视当前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在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课程标准“学科属性”出现偏差
课程标准是基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关于课程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与任务、教学方法与准备、考核方式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学前教育专业的《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首先应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属性,并以此为指向制定、实施课程标准。但现状是,由于参与制定和实施课程标准的人员多为音乐专业教育背景,且多数缺乏双师资质或下企业锻炼经历,存在仅从“音乐”科目的专业属性出发,没有基于学前教育专业,合理选取幼教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课程标准偏向音乐类专业的问题。以“调式”内容教学为例,仅需要讲清楚自然大调,及其关系自然、和声小调,即可满足幼教岗位需要,不用涉及旋律小调、弗基利亚调式等知识。同样,常用音乐记号和装饰音,也只选取儿歌中涉及到的即可。
(二)不能体现能力要素
《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包括理论知识——乐理基础知识与技能训练——视唱练耳能力两项任务,是声乐、钢琴、弹唱等课程(或岗位能力)的先导课、基础课,在一般的认识中,多以理论课的形式出现,很容易忽视其课程与岗位能力的对接。学前教育专业从事工作中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内容,大体包括:1.唱歌、舞蹈、乐器律动的教学与训练;2.儿歌教唱、表演唱、欣赏活动;3.音乐活动的组织、排练、表演;等等。其能力要求,体现在《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中,包括读谱、唱谱、节奏、音程、调、和弦、听辨等内容。在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首先,要以能力训练为目标,打破教材体例,重构教学内容和授课顺序,做到“用什么教什么”和“怎么用就怎么教”。其次,用项目化教学思路,把枯燥、抽象的乐理知识和单调、乏味的视唱练耳练习,以工作情景模拟的方式教学和训练。例如,模拟幼儿音乐活动课的准备和实施,在各环节中训练学生读谱、视唱、律动等方面的能力。
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学前教育专业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年轻化,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中越来越普遍。一方面,教师队伍年轻化,在专业知识、理论前沿动态、创新意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注入活力。另一方面,这些主要来源于专业、师范院校的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极少有幼教行业从业经历,势必在教学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职业教育理念认同缺失
学前教育音乐教师岗位招聘,一般要求“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或键盘方向”。这样能确保招聘的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在专业能力、学术研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实力。但在职业教育理念认同上,面对职业院校招收的学生和“服务岗位、就业导向的”教学目标上,认同缺失。从高等学校到职业院校,由硕士研究生到职业院校教师的身份转变,使很多习惯了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教师,往往因精研于一点而存在知识单一、视野狭窄的问题,面对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出现教学盲区。例如,在乐理知识教学中,往往内容过深,脱离幼教岗位需要,使得学生不能理解,进而失去学习兴趣。在视唱练耳教学中,要求过于专业,以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要求对应儿童歌唱活动为主的幼教音乐教学模式,着力点不对,实际教学效果差。
(二)缺少岗位一线工作经历的“双师型”教师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家职业教育20条)明确提出了,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引进一定比例的,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技术能手、行业专家,充实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同时,鼓励在职教师下企业锻炼,并与评优、职称评定等挂钩。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即教师+技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类课程教学的需要看,理想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1.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理论素养;2.幼教岗位工作经历,丰富的幼教音乐教学和幼儿音乐活动指导等方面的从业经验。但就现在师资情况看,绝大多数来源于高校的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教師队伍结构单一,“双师型”教师缺口较大。
除了上述两方面,在生源构成与学习能力、教材编写与选取、教学硬件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然而,先理清了具有指导性的课程标准,和执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的参与者及其过程——教师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其他因素自然会朝向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吉庆.乐理与视唱练耳[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04.
[2]赵映霞.就业导向下的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研究[M].戏剧之家,2019,01.
【关键词】课程标准 职教理念 双师型教师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9.20.009
《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读谱、音程、调式调性、和弦等乐理基础知识,训练音准、节奏、听辨、视唱等音乐基本能力。其知识内容和技能训练,与幼教岗位工作中的歌唱、舞蹈、弹唱、活动组织等环节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学前教育课程体系中,《乐理与视唱练耳》属于“音乐”课程下的子课程,为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儿歌表演唱、儿歌弹唱等课程提供坚实的基础。没有好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就没有好的“儿歌弹唱、表演唱”等岗位需要的工作技能。从当前《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学的普遍情况和学术讨论看,大多基于课程本身,或从课程“音乐”属性出发讨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学前教育专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层面的课程论述略少。本文拟从幼教岗位需要和学前教育专业属性的角度,审视当前《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学现状,提出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理想的课程标准设计路径是,从基于就业市场调研的岗位要求出发,梳理、总结岗位能力要求,整合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环节,跳出教材为本的知识体系,以项目为单元,以能力为目标,制定和实施课程标准。以此为基准审视当前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在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课程标准“学科属性”出现偏差
课程标准是基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关于课程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课程性质、教学目标与任务、教学方法与准备、考核方式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学前教育专业的《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首先应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属性,并以此为指向制定、实施课程标准。但现状是,由于参与制定和实施课程标准的人员多为音乐专业教育背景,且多数缺乏双师资质或下企业锻炼经历,存在仅从“音乐”科目的专业属性出发,没有基于学前教育专业,合理选取幼教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课程标准偏向音乐类专业的问题。以“调式”内容教学为例,仅需要讲清楚自然大调,及其关系自然、和声小调,即可满足幼教岗位需要,不用涉及旋律小调、弗基利亚调式等知识。同样,常用音乐记号和装饰音,也只选取儿歌中涉及到的即可。
(二)不能体现能力要素
《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包括理论知识——乐理基础知识与技能训练——视唱练耳能力两项任务,是声乐、钢琴、弹唱等课程(或岗位能力)的先导课、基础课,在一般的认识中,多以理论课的形式出现,很容易忽视其课程与岗位能力的对接。学前教育专业从事工作中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内容,大体包括:1.唱歌、舞蹈、乐器律动的教学与训练;2.儿歌教唱、表演唱、欣赏活动;3.音乐活动的组织、排练、表演;等等。其能力要求,体现在《乐理与视唱练耳》教学中,包括读谱、唱谱、节奏、音程、调、和弦、听辨等内容。在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首先,要以能力训练为目标,打破教材体例,重构教学内容和授课顺序,做到“用什么教什么”和“怎么用就怎么教”。其次,用项目化教学思路,把枯燥、抽象的乐理知识和单调、乏味的视唱练耳练习,以工作情景模拟的方式教学和训练。例如,模拟幼儿音乐活动课的准备和实施,在各环节中训练学生读谱、视唱、律动等方面的能力。
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近几年学前教育专业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年轻化,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中越来越普遍。一方面,教师队伍年轻化,在专业知识、理论前沿动态、创新意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注入活力。另一方面,这些主要来源于专业、师范院校的优秀硕士、本科毕业生,极少有幼教行业从业经历,势必在教学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职业教育理念认同缺失
学前教育音乐教师岗位招聘,一般要求“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或键盘方向”。这样能确保招聘的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在专业能力、学术研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实力。但在职业教育理念认同上,面对职业院校招收的学生和“服务岗位、就业导向的”教学目标上,认同缺失。从高等学校到职业院校,由硕士研究生到职业院校教师的身份转变,使很多习惯了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教师,往往因精研于一点而存在知识单一、视野狭窄的问题,面对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出现教学盲区。例如,在乐理知识教学中,往往内容过深,脱离幼教岗位需要,使得学生不能理解,进而失去学习兴趣。在视唱练耳教学中,要求过于专业,以音乐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要求对应儿童歌唱活动为主的幼教音乐教学模式,着力点不对,实际教学效果差。
(二)缺少岗位一线工作经历的“双师型”教师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家职业教育20条)明确提出了,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引进一定比例的,有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的技术能手、行业专家,充实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同时,鼓励在职教师下企业锻炼,并与评优、职称评定等挂钩。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即教师+技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从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类课程教学的需要看,理想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1.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理论素养;2.幼教岗位工作经历,丰富的幼教音乐教学和幼儿音乐活动指导等方面的从业经验。但就现在师资情况看,绝大多数来源于高校的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教師队伍结构单一,“双师型”教师缺口较大。
除了上述两方面,在生源构成与学习能力、教材编写与选取、教学硬件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然而,先理清了具有指导性的课程标准,和执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的参与者及其过程——教师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其他因素自然会朝向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吉庆.乐理与视唱练耳[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04.
[2]赵映霞.就业导向下的高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研究[M].戏剧之家,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