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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言作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可避免地反映了人们的社会观念和社会风俗。性别歧视是指以性别为基础的歧视,尤其是男性对女性的偏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不仅反映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反映在语言和语言的使用中,其在语言中的反映就形成了语言性别歧视。本文以华宁县宁州镇上龙洞村为例,浅析苗族语言中性别歧视现象。
【关键词】:苗族 ;语言;文化;性别歧视
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现象也是随着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语言是社会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歧视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自然会在语言中有所体现。
1.语言的性别歧视
语言是现实世界的一面镜子,美丑好坏,尽现其中。英国语言学家彼得.特鲁杰说:“在我们的社会中,妇女的地位不如男子那样牢靠,而且通常比男子低一些。”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由于男女性别角色和性别身份的存在,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以及人们的传统价值的制约,男女的语言文化形成了一定的差别。语言是社会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源于社会又反映社会。语言本身并不存在性别歧视,但当语言使用者按照社会观念和价值观念赋予一定的色彩,那语言性别歧视就产生了。
2.华宁苗族的语言性别歧视
2.1华宁县少数民族概况
华宁共有人口20.5万人,县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哈尼等21个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近三分之一,各民族有独特的语言、服饰、礼仪、节日和民族风俗,他们世世代代在这块沃土上繁衍生息,辛勤耕耘,勇于开拓,用自己非凡的智慧描绘出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其中最有代表的是苗族的采花山和彝族的火把节。
2.2华宁苗族个性概况
境内苗族,是清代为避战乱和逃荒从贵州、湖南等省辗转迁入的。按照自称和他称,可分为花苗、汉苗和白苗三种。花苗自称“猛昼”,人数最多;汉苗自称“猛沙”;白苗人数极少,已融合于花苗和汉苗之中。上龙洞村苗族自称花苗。
2.3苗族语言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
2.3.1文化意识的影响
宗教在形成社会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过程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不同的宗教从各自的角度均肯定妇女次于男性的地位。基督教的牧师告诫人们,丈夫养家糊口,妻子相夫教子的角色分工是符合神意的。印度教和伊斯兰教都认为妇女就是比男人低一等,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古兰经虽然有平等权利等进步内容,但是主张,贤淑,温顺的妇女应服从丈夫,不随意与陌生男人交往,不显耀自己,不淫荡,永葆贞操。尽管佛教把佛看成是善良和平等的化身,但它也认为男人比女人要高一等。在泰国这个佛教盛行的国度里,即使是在对佛的信仰方面男女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妇女只可以通过儿子显示自己对佛的虔诚和贡献,并从中获得成就感。
苗族人民除少数人信仰基督教外,主要是鬼神和祖先崇拜。然而自古以来祖先给予世世代代熏陶的依旧是根深蒂固的男女不平等观念。
2.3.2 社会经济地位
语言从属于社会。语言中的性别歧视说到底是个社会问题,是语言使用者的社会价值及思维方式在语言中的反映,其根本原因在于男女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平等,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除了短暂的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是弱势群体,处于受支配,受歧视的附属地位,而男性的社会、经济地位越来越高,并逐渐推上主导地位。
我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的男女地位也由其在社会生活中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一直以来,在社会各个阶层中,处于领导地位的男性数量远远高于女性,同样的,比较重要的行业中,例如政治领域中,男性更是绝对的一统天下。而女性所从事的行业中,有很多是处于比较低的社会地位。这些,无不导致了在语言中的性别歧视。
2.3.3 传统观念的影响
各种传统的观念对语言中的性别歧视有着影响。在世界各国众多的神话中,男性往往被当做物种之范,而女性则是男性的变体,即便女性有时也被冠以富饶之神,大地之母等美誉,但她最终仍然逃脱不了万恶之源的罪名。另外,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中国文化中存在着对妇女的偏见,而在当今社会中也充斥着二奶,情妇之类的说法。在英语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人们一看到或听到virgin prostitute这两个词,首先想到就是处女和妓女的意思,而很少想到他们还分别可用于指处男和男娼。
2.3.4教育
苗族在历史上长期过迁徙生活,多数住地棚、山洞、少数住简陋的土掌房。建国后,苗家都盖上了两柱二梁的土掌房。近几年来,苗族人民生活逐步富裕,半數以上盖上了新瓦房,其余为经过改造的土掌房和少数草房。生活条件的不好,导致了苗族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偏低。经过调查发现上龙洞村全村120人,文化程度偏低,仅有1人本科,1人大专,其余大部分集中在初中程度,由于教育程度的低下,使得在男女性別歧视这一传统观念得不到纠正,这也是苗族中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之一。
2.3.5通婚
苗族过去不与外族人通婚,婚姻多由父母包办,从小定亲。建国后,婚姻多由自主,父母无法再包办。但是经过调查问卷的形式研究发现,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龙洞村适婚人群中,同本族结婚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97.5,这就导致了苗族文化的封闭性,同时这种性别歧视呢就很难得到消除。
3.苗族中性别歧视的体现
3.1婚俗中的具体体现
苗族有说亲、定准、迎亲、回亲、回门四个环节,其中说亲是指,男女青年经采花山、赶街、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互相认识后,即行恋爱,一旦恋爱成熟,便告知父母,由男家请媒陪同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家同意,就当即饮酒以示许婚,并与媒人商讨婚银、婚期、嫁妆等。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即午餐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在苗族婚俗文化中重要场合除了两位新人及其父母,上面一段话中提到四次“叔叔”,无疑透露着男性地位优于女性的地位。
4.结语
对于语言性别歧视现象的分析有益于我们了解语言的文化内涵以及正确地运用语言。语言本身是人们用来沟通的一种符号系统,其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并非语言本身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而是语言的使用者将自身的社会观念,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赋予语言,使语言染上了性别歧视的色彩。若要打破旧的观念,消除传统的印记,不仅应从文字、语言上、而且应该从根本上消除性别歧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才可能消失。 当然,以上也只是对苗族语言中性别歧视问题的有限进步,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任重道远的。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性别歧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就难根除。
参考文献:
[1] 华宁县志.华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4年
[2] 李锦平.六十年来苗族语言文字研究综述[期刊论文]-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3] 王远新.中国民族语言学:理论与实践[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4] 石潮江.苗学通论[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
[5] 杨茂芳,王正康.凤庆苗族婚娶习俗趣记[期刊论文]-云南档案2009(8)
作者简介:杨雨秋(1990—),女,汉族,云南玉溪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
【关键词】:苗族 ;语言;文化;性别歧视
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现象也是随着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语言是社会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歧视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自然会在语言中有所体现。
1.语言的性别歧视
语言是现实世界的一面镜子,美丑好坏,尽现其中。英国语言学家彼得.特鲁杰说:“在我们的社会中,妇女的地位不如男子那样牢靠,而且通常比男子低一些。”语言是文化的载体,由于男女性别角色和性别身份的存在,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以及人们的传统价值的制约,男女的语言文化形成了一定的差别。语言是社会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源于社会又反映社会。语言本身并不存在性别歧视,但当语言使用者按照社会观念和价值观念赋予一定的色彩,那语言性别歧视就产生了。
2.华宁苗族的语言性别歧视
2.1华宁县少数民族概况
华宁共有人口20.5万人,县内居住着汉、彝、苗、回、哈尼等21个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近三分之一,各民族有独特的语言、服饰、礼仪、节日和民族风俗,他们世世代代在这块沃土上繁衍生息,辛勤耕耘,勇于开拓,用自己非凡的智慧描绘出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其中最有代表的是苗族的采花山和彝族的火把节。
2.2华宁苗族个性概况
境内苗族,是清代为避战乱和逃荒从贵州、湖南等省辗转迁入的。按照自称和他称,可分为花苗、汉苗和白苗三种。花苗自称“猛昼”,人数最多;汉苗自称“猛沙”;白苗人数极少,已融合于花苗和汉苗之中。上龙洞村苗族自称花苗。
2.3苗族语言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
2.3.1文化意识的影响
宗教在形成社会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的过程中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不同的宗教从各自的角度均肯定妇女次于男性的地位。基督教的牧师告诫人们,丈夫养家糊口,妻子相夫教子的角色分工是符合神意的。印度教和伊斯兰教都认为妇女就是比男人低一等,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古兰经虽然有平等权利等进步内容,但是主张,贤淑,温顺的妇女应服从丈夫,不随意与陌生男人交往,不显耀自己,不淫荡,永葆贞操。尽管佛教把佛看成是善良和平等的化身,但它也认为男人比女人要高一等。在泰国这个佛教盛行的国度里,即使是在对佛的信仰方面男女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妇女只可以通过儿子显示自己对佛的虔诚和贡献,并从中获得成就感。
苗族人民除少数人信仰基督教外,主要是鬼神和祖先崇拜。然而自古以来祖先给予世世代代熏陶的依旧是根深蒂固的男女不平等观念。
2.3.2 社会经济地位
语言从属于社会。语言中的性别歧视说到底是个社会问题,是语言使用者的社会价值及思维方式在语言中的反映,其根本原因在于男女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平等,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除了短暂的母系氏族社会,女性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是弱势群体,处于受支配,受歧视的附属地位,而男性的社会、经济地位越来越高,并逐渐推上主导地位。
我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的男女地位也由其在社会生活中的经济能力来决定。一直以来,在社会各个阶层中,处于领导地位的男性数量远远高于女性,同样的,比较重要的行业中,例如政治领域中,男性更是绝对的一统天下。而女性所从事的行业中,有很多是处于比较低的社会地位。这些,无不导致了在语言中的性别歧视。
2.3.3 传统观念的影响
各种传统的观念对语言中的性别歧视有着影响。在世界各国众多的神话中,男性往往被当做物种之范,而女性则是男性的变体,即便女性有时也被冠以富饶之神,大地之母等美誉,但她最终仍然逃脱不了万恶之源的罪名。另外,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中国文化中存在着对妇女的偏见,而在当今社会中也充斥着二奶,情妇之类的说法。在英语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人们一看到或听到virgin prostitute这两个词,首先想到就是处女和妓女的意思,而很少想到他们还分别可用于指处男和男娼。
2.3.4教育
苗族在历史上长期过迁徙生活,多数住地棚、山洞、少数住简陋的土掌房。建国后,苗家都盖上了两柱二梁的土掌房。近几年来,苗族人民生活逐步富裕,半數以上盖上了新瓦房,其余为经过改造的土掌房和少数草房。生活条件的不好,导致了苗族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偏低。经过调查发现上龙洞村全村120人,文化程度偏低,仅有1人本科,1人大专,其余大部分集中在初中程度,由于教育程度的低下,使得在男女性別歧视这一传统观念得不到纠正,这也是苗族中性别歧视产生的原因之一。
2.3.5通婚
苗族过去不与外族人通婚,婚姻多由父母包办,从小定亲。建国后,婚姻多由自主,父母无法再包办。但是经过调查问卷的形式研究发现,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龙洞村适婚人群中,同本族结婚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97.5,这就导致了苗族文化的封闭性,同时这种性别歧视呢就很难得到消除。
3.苗族中性别歧视的体现
3.1婚俗中的具体体现
苗族有说亲、定准、迎亲、回亲、回门四个环节,其中说亲是指,男女青年经采花山、赶街、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互相认识后,即行恋爱,一旦恋爱成熟,便告知父母,由男家请媒陪同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家同意,就当即饮酒以示许婚,并与媒人商讨婚银、婚期、嫁妆等。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即午餐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在苗族婚俗文化中重要场合除了两位新人及其父母,上面一段话中提到四次“叔叔”,无疑透露着男性地位优于女性的地位。
4.结语
对于语言性别歧视现象的分析有益于我们了解语言的文化内涵以及正确地运用语言。语言本身是人们用来沟通的一种符号系统,其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并非语言本身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而是语言的使用者将自身的社会观念,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赋予语言,使语言染上了性别歧视的色彩。若要打破旧的观念,消除传统的印记,不仅应从文字、语言上、而且应该从根本上消除性别歧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才可能消失。 当然,以上也只是对苗族语言中性别歧视问题的有限进步,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任重道远的。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着性别歧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就难根除。
参考文献:
[1] 华宁县志.华宁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4年
[2] 李锦平.六十年来苗族语言文字研究综述[期刊论文]-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3] 王远新.中国民族语言学:理论与实践[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4] 石潮江.苗学通论[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
[5] 杨茂芳,王正康.凤庆苗族婚娶习俗趣记[期刊论文]-云南档案2009(8)
作者简介:杨雨秋(1990—),女,汉族,云南玉溪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