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目的 探讨常用抗菌药物的配伍禁忌,分析药物联用的指证。方法 对我院2009年1月~2013年12月共1000例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分析,针对药物联用的方法、药物种类、联用后患者疗效、合理性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000例抗菌药物使用中,共有611例为联合用药。分析得出不合理处方为39例,占3.9%。结论 临床抗菌药物联用情况较为多见,医生要严格掌握用药禁忌和药物适应症,以提高患者疗效,降低不良反应,使临床用药更加安全。
【关键词】 抗菌药物配伍禁忌联合用药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97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7-0272-01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较多的药物,其在临床治疗疾病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在我国,抗菌药物的使用占药物销售中的前3~5位[1],其应用范围之广不言而喻。然而,由于普通大众对基本的医疗认知水平低,再加上社会不实宣传和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弊端,使我国抗菌药的使用呈泛滥之势,动辄以抗菌药来治疗,以抗菌药作保健品,这种现象使得抗菌药的配伍合理性变得模糊,随着抗菌药物使用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临床医生为了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2],往往联合使用药物。但联合用药的合理性,却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违背了药物配伍禁忌,药理上失去了合理性,使药效发挥不出来。为提高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的合理性,我院进行了调查,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对我院2009年1月~2013年12月共1000例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回顾性分析,针对药物联用的方法、药物种类、联用后患者疗效、合理性等进行统计分析。组织研究分析小组,对出现联合用药不合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解决措施。
2结果
1000例抗菌药物使用中,共有611例为联合用药。分析得出不合理处方为39例,占3.9%。
3讨论
药物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可能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实效等物理反应,这时可能发生浑浊、沉淀、生成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现在,临床上把药物相互使用时出现的药理作用相抵触导致的药效降低现象,也称作配伍禁忌[2]。
3.1抗菌药的分类及配伍方式
3.1.1分类
(1)Ⅰ类---繁殖期杀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喹诺酮类等。
(2)Ⅱ类---静止期杀菌药如氨基苷类、多粘菌素类、喹诺酮类等。
(3)Ⅲ类—速效抑菌药如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等。
(4)Ⅳ类---慢效抑菌药如磺胺类、TMP、DVD等。
3.1.2配伍方式
从联合用药效果上说,两种杀菌药联合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两种抑菌药联合应用可获得累加作用,而杀菌药和抑菌药合用则可以产生协调作用,也可以产生拮抗作用[4]。因此,配伍上
一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Ⅱ类静止期杀菌药,实现药物协调作用。
二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Ⅲ类速效抑菌药,实现抵抗作用。
三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一般无明显影响。
四是Ⅱ类静止期杀菌药配合Ⅲ类速效抑菌药以实现协调作用。
五是Ⅱ类静止期杀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实现协调或相加作用。
六是Ⅲ类速效抑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实现相加作用。
3.2联合用药的配伍禁忌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临床疗效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而不良反应也根据不同的患者有不同的情况出现。但经过研究表明,对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与药物联用成正比。其药物联用,可能会出现增强、无关和协同、拮抗4种[3]。而配伍不当,会导致临床用药安全性降低。如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均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但两者抗菌活性及适应症均有差异,药物联用,可能造成使用效果降低。而头孢类药物在与氨基糖苷类混合可互相灭活,联合用药时应分开配制,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种药物联用时,在输完一种药物后,中间加输空白溶媒冲洗后再输注另一种药物[4]。
(1)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配伍禁忌表现有一是类似丙磺舒、阿司匹林、磺胺药对青霉素的排泄有阻滞作用,合用会升高青霉素类的血药浓度,也会增加毒性;二是氯霉素类、红霉素类、四环素类等抑菌剂对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有干扰作用,不宜合用;三是胺类与青霉素G可形成不溶性盐,使吸收发生变化,不宜合用[6]。
(2)先锋类霉素
先锋类霉素如头孢噻吩钠、注射用头孢拉定、头孢噻呋等与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庆大霉素、新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氯化钙等存在配伍禁忌。
(3)氨基糖苷类
氨基糖苷类药物如硫酸链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大观霉素、硫酸安普霉素等与存在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和钾离子、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头孢菌素、骨骼肌松弛药等存在配伍禁忌,在配伍时要谨慎分析药物成分。
此外还有诸如四环霉素类与钠、钙、氯离子、青霉素类等存在配伍禁忌,氯霉素类在配伍时要防止与大环内酯类和林和霉素等搭配。
4结语
本文介绍了配伍禁忌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分类,通过举例重点阐述了如何进行配伍以及配伍上存在哪些禁忌。联合用药上的配伍禁忌最终目的是确保实现用药合理性,使药物充分释放其应有的效果。因此,临床用药时医生要详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及药物过敏史等,并严格掌握患者的适症,合理选择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药物剂量及给药方法。对高敏体质的患者,要慎用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在抗菌药物用药前,进行皮试。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一旦有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和及时抢救。
参考文献
[1] 金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探讨[C].第一届中国药物警戒研讨会论文集.2007:480-483.
[2] 马琳.临床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对策[J].医药导报,2009,21(1):55-56.
[3] 于文源.305例药物不良反应的整理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7,1(11):61-62. [4] 陈旭俊,曹胡林.住院部抗生素处方中不合理联用方式的调查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09,2(6):90-91.
[5] 向虹宇.对大环内醋类和β-内酸胺类抗生素联用的几点思考[J].中外医疗,2010,29(32):189.
[6] 李红.2008年我院住院处方抗生素合理应用情况调查[J].中国实用医刊,2009,36(17):88-89.
【关键词】 抗菌药物配伍禁忌联合用药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97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7-0272-01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较多的药物,其在临床治疗疾病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在我国,抗菌药物的使用占药物销售中的前3~5位[1],其应用范围之广不言而喻。然而,由于普通大众对基本的医疗认知水平低,再加上社会不实宣传和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弊端,使我国抗菌药的使用呈泛滥之势,动辄以抗菌药来治疗,以抗菌药作保健品,这种现象使得抗菌药的配伍合理性变得模糊,随着抗菌药物使用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临床医生为了提高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2],往往联合使用药物。但联合用药的合理性,却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违背了药物配伍禁忌,药理上失去了合理性,使药效发挥不出来。为提高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的合理性,我院进行了调查,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对我院2009年1月~2013年12月共1000例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回顾性分析,针对药物联用的方法、药物种类、联用后患者疗效、合理性等进行统计分析。组织研究分析小组,对出现联合用药不合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解决措施。
2结果
1000例抗菌药物使用中,共有611例为联合用药。分析得出不合理处方为39例,占3.9%。
3讨论
药物配伍禁忌,是指两种以上药物混合使用或药物制成制剂时,可能发生体外的相互作用,出现使药物中和、水解、破坏实效等物理反应,这时可能发生浑浊、沉淀、生成气体及变色等外观异常的现象。现在,临床上把药物相互使用时出现的药理作用相抵触导致的药效降低现象,也称作配伍禁忌[2]。
3.1抗菌药的分类及配伍方式
3.1.1分类
(1)Ⅰ类---繁殖期杀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喹诺酮类等。
(2)Ⅱ类---静止期杀菌药如氨基苷类、多粘菌素类、喹诺酮类等。
(3)Ⅲ类—速效抑菌药如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等。
(4)Ⅳ类---慢效抑菌药如磺胺类、TMP、DVD等。
3.1.2配伍方式
从联合用药效果上说,两种杀菌药联合应用可获得协同作用,两种抑菌药联合应用可获得累加作用,而杀菌药和抑菌药合用则可以产生协调作用,也可以产生拮抗作用[4]。因此,配伍上
一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Ⅱ类静止期杀菌药,实现药物协调作用。
二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Ⅲ类速效抑菌药,实现抵抗作用。
三是Ⅰ类繁殖期杀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一般无明显影响。
四是Ⅱ类静止期杀菌药配合Ⅲ类速效抑菌药以实现协调作用。
五是Ⅱ类静止期杀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实现协调或相加作用。
六是Ⅲ类速效抑菌药配合Ⅳ类慢效抑菌药实现相加作用。
3.2联合用药的配伍禁忌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临床疗效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而不良反应也根据不同的患者有不同的情况出现。但经过研究表明,对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与药物联用成正比。其药物联用,可能会出现增强、无关和协同、拮抗4种[3]。而配伍不当,会导致临床用药安全性降低。如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均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但两者抗菌活性及适应症均有差异,药物联用,可能造成使用效果降低。而头孢类药物在与氨基糖苷类混合可互相灭活,联合用药时应分开配制,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种药物联用时,在输完一种药物后,中间加输空白溶媒冲洗后再输注另一种药物[4]。
(1)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配伍禁忌表现有一是类似丙磺舒、阿司匹林、磺胺药对青霉素的排泄有阻滞作用,合用会升高青霉素类的血药浓度,也会增加毒性;二是氯霉素类、红霉素类、四环素类等抑菌剂对青霉素的杀菌活性有干扰作用,不宜合用;三是胺类与青霉素G可形成不溶性盐,使吸收发生变化,不宜合用[6]。
(2)先锋类霉素
先锋类霉素如头孢噻吩钠、注射用头孢拉定、头孢噻呋等与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庆大霉素、新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氯化钙等存在配伍禁忌。
(3)氨基糖苷类
氨基糖苷类药物如硫酸链霉素、硫酸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大观霉素、硫酸安普霉素等与存在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和钾离子、利尿药如呋塞米等、头孢菌素、骨骼肌松弛药等存在配伍禁忌,在配伍时要谨慎分析药物成分。
此外还有诸如四环霉素类与钠、钙、氯离子、青霉素类等存在配伍禁忌,氯霉素类在配伍时要防止与大环内酯类和林和霉素等搭配。
4结语
本文介绍了配伍禁忌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分类,通过举例重点阐述了如何进行配伍以及配伍上存在哪些禁忌。联合用药上的配伍禁忌最终目的是确保实现用药合理性,使药物充分释放其应有的效果。因此,临床用药时医生要详细询问患者的既往病史及药物过敏史等,并严格掌握患者的适症,合理选择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药物剂量及给药方法。对高敏体质的患者,要慎用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在抗菌药物用药前,进行皮试。并在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一旦有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和及时抢救。
参考文献
[1] 金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探讨[C].第一届中国药物警戒研讨会论文集.2007:480-483.
[2] 马琳.临床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对策[J].医药导报,2009,21(1):55-56.
[3] 于文源.305例药物不良反应的整理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7,1(11):61-62. [4] 陈旭俊,曹胡林.住院部抗生素处方中不合理联用方式的调查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09,2(6):90-91.
[5] 向虹宇.对大环内醋类和β-内酸胺类抗生素联用的几点思考[J].中外医疗,2010,29(32):189.
[6] 李红.2008年我院住院处方抗生素合理应用情况调查[J].中国实用医刊,2009,36(17):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