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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示语的分类而言,目前存在多种方法,但描述性偏多,在翻译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的较少。在此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入手,借鉴吕俊与侯向群建构翻译学的视角,把公示语按照我们面对的三个世界分为认知型、交际型和表达型三类,并根据普遍语用学对言语行为的有效性要求,对每一类公示语的翻译提出了具体的方法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