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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的良性发展对于金融风险防范以及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资产管理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却呈现出监管标准不一致、监管套利隐患以及资产管理案件审理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本质原因在于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基础法律关系不统一。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清晰界定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属性进而实现对资产管理业务统一监管。剖析信托的本质属性,对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信托法律属性的判断。从法律制度层面解决现阶段资产管理业务困境的主要途径包括:明确信托信号、完善信托法律以及建立信托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