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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澳门的法律尽管在立法语文、立法形式、立法程序、立法传统方面与中国内地存在差异,但两者均同属一个法律体系——大陆法系。长期以来,澳门与内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历来密切,居民之间的交往也十分频密。然而由于政治、历史的原因及法律语言相异的障碍,两地法律界一直缺乏沟通联系。自踏入过渡期后,澳门政府逐步加强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设立了法律翻译办公室和立法事务办公室,开设了法学院;澳门律师公会、澳门法学会及澳门国际法和比较法学会等学术团体也相继设立。这些机构和组织的出现,使澳门与内地法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