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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竹廷在《语文教师口语表达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文中指出,语文教师的口语表达同其他学科教师相比应该有更高的水平和要求,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达意与规范。教师必须把话说对,把知识正确无误地传达给学生;必须考虑如何选择和运用恰当的语言形式与手段,完满地表达教育教学的内容;必须讲规范的普通话,不可念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