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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必须以师生关系的和谐为前提。然而,在师道尊严的影响下,教师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凌驾于学生之上,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地对学生发号施令。教师的这种“自然权力”,使学生的想象力、独立思考能力、好奇心、求知欲等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需要师生双方共同努力,但教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师生关系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所以,教师应当主动维护和发展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
1.满足学生依恋的需要
依恋需要是一个人的基本社会需要之一,表现为要求他人对自己关心、照料和爱抚。学生不仅希望教师能给他们以知识、技能,而且期望教师能像父母那样,给予关心和爱护。这种需要甚至成为他们学习动机的一个重要源泉——努力学习是为了能得到教师更多的关注、认可和赞许。教育心理学家把这称为学习动机中的“附属内驱力”。因此,教师要清晰认识到学生的这种需要,并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间的人际交往予以尽量多的满足。
2.满足学生尊重需要
(1)注意平等施教。要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决不可“居高临下”,摆出一副说教面孔。努力营造师生共同探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平等教学气氛。
(2)尊重学生的权利。教师要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必须尊重学生发表意见的权利,必须倾听学生的心声,不要随意打断学生的发言,也不要武断指责学生说得不对,更不能不给学生发言的机会。
(3)尊重学生的天性。在日常生活中,孩子的天性时常会自然流露:爱玩、好动、喜欢小动物,看待事物比较片面,对事物的判断缺乏理性,以自我为中心,等等,常常在不经意间做出一些与老师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如果教师对学生行为一味地指责,毫无宽容之心,或者做出过激的行为,使学生饱受责骂之苦,把“尊重学生”置之腦后,就势必会使师生关系紧张。
(4)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为维持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必须制止、纠正或处罚一些违纪行为,往往会与学生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尤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针对的是学生违纪行为,而不是违纪的学生;对于违纪行为我们要按原则管教,但对学生本人则仍应尊重,要维护他们的自尊心。由于学生的自尊感强烈而又易于过敏,教师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稍有不慎,就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引起消极反应,既削弱教育效果,又影响师生关系。但如果教师处理得当,则既纠正了学生的违纪行为,又维护了他们的自尊心,还能使之成为增进师生情感的良好契机。
3.满足学生的理解需要
理解需要也是人际交往中一种基本的社会性要求。教师应认识到自己的教育对象对理解的渴望,在教学活动中将自己的一片深情,化为更多的理解,去赢得学生的心。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了,往往有自己的判断和见解。如果教师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就不能很好地理解学生的这种表现,往往以为学生在调皮捣蛋,或哗众取宠,或故意找碴,戏弄自己,便会误解学生,导致师生间产生隔阂。只有当教师理解学生,同他们心心相印时,师生间的距离才会拉近,学生才会对教师产生信赖感、喜爱感,与此同时,教师也会产生对学生有所理解而引发的愉悦体验。
4.满足学生的求德需要
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会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论、举止,同时也以一定的道德准则来审视、评价和要求他人,从而产生相应的求德需要。这种需要不仅会直接影响学生自身的道德品质的发展,而且会成为影响师生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孔子早就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师生交往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在道德品质方面的模范和表率作用更具有十分突出的教育意义,它不仅能使学生深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而获得优良品质的熏陶,而且能为学生直接树立效法和模仿良好品行的榜样,还是激发学生发自内心的对教师敬佩和爱戴情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源泉。
其次,对学生要公正合理、无私无偏。公正无偏,本来就是师爱的基本特征。教师能否在行动上体现这种公正性,以满足学生的求德需要,是十分关键的。可以说,教师在师生交往方面所表现的道德品质中最突出的,最引起学生关注的便是“公正”。然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否真正做到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呢?在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中,“你觉得老师对待学生平等公正吗?”有82%的学生回答不公正。可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与学生交往时,必须坚持公正原则。无论在打分、评价、奖惩时,还是在处理学生间或师生间的一些矛盾、冲突时,教师都不能有所偏袒,以求取信于每一位学生,得心于所有教育对象。
“亲其师,信其道”深刻而精辟地点明了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师生之间是一种互相有好感、互相尊重的和谐关系,这将有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需要师生双方共同努力,但教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师生关系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所以,教师应当主动维护和发展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
1.满足学生依恋的需要
依恋需要是一个人的基本社会需要之一,表现为要求他人对自己关心、照料和爱抚。学生不仅希望教师能给他们以知识、技能,而且期望教师能像父母那样,给予关心和爱护。这种需要甚至成为他们学习动机的一个重要源泉——努力学习是为了能得到教师更多的关注、认可和赞许。教育心理学家把这称为学习动机中的“附属内驱力”。因此,教师要清晰认识到学生的这种需要,并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间的人际交往予以尽量多的满足。
2.满足学生尊重需要
(1)注意平等施教。要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决不可“居高临下”,摆出一副说教面孔。努力营造师生共同探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平等教学气氛。
(2)尊重学生的权利。教师要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必须尊重学生发表意见的权利,必须倾听学生的心声,不要随意打断学生的发言,也不要武断指责学生说得不对,更不能不给学生发言的机会。
(3)尊重学生的天性。在日常生活中,孩子的天性时常会自然流露:爱玩、好动、喜欢小动物,看待事物比较片面,对事物的判断缺乏理性,以自我为中心,等等,常常在不经意间做出一些与老师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如果教师对学生行为一味地指责,毫无宽容之心,或者做出过激的行为,使学生饱受责骂之苦,把“尊重学生”置之腦后,就势必会使师生关系紧张。
(4)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为维持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必须制止、纠正或处罚一些违纪行为,往往会与学生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尤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针对的是学生违纪行为,而不是违纪的学生;对于违纪行为我们要按原则管教,但对学生本人则仍应尊重,要维护他们的自尊心。由于学生的自尊感强烈而又易于过敏,教师在处理学生违纪行为时,稍有不慎,就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引起消极反应,既削弱教育效果,又影响师生关系。但如果教师处理得当,则既纠正了学生的违纪行为,又维护了他们的自尊心,还能使之成为增进师生情感的良好契机。
3.满足学生的理解需要
理解需要也是人际交往中一种基本的社会性要求。教师应认识到自己的教育对象对理解的渴望,在教学活动中将自己的一片深情,化为更多的理解,去赢得学生的心。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独立思考的能力增强了,往往有自己的判断和见解。如果教师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就不能很好地理解学生的这种表现,往往以为学生在调皮捣蛋,或哗众取宠,或故意找碴,戏弄自己,便会误解学生,导致师生间产生隔阂。只有当教师理解学生,同他们心心相印时,师生间的距离才会拉近,学生才会对教师产生信赖感、喜爱感,与此同时,教师也会产生对学生有所理解而引发的愉悦体验。
4.满足学生的求德需要
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会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论、举止,同时也以一定的道德准则来审视、评价和要求他人,从而产生相应的求德需要。这种需要不仅会直接影响学生自身的道德品质的发展,而且会成为影响师生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孔子早就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师生交往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在道德品质方面的模范和表率作用更具有十分突出的教育意义,它不仅能使学生深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而获得优良品质的熏陶,而且能为学生直接树立效法和模仿良好品行的榜样,还是激发学生发自内心的对教师敬佩和爱戴情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源泉。
其次,对学生要公正合理、无私无偏。公正无偏,本来就是师爱的基本特征。教师能否在行动上体现这种公正性,以满足学生的求德需要,是十分关键的。可以说,教师在师生交往方面所表现的道德品质中最突出的,最引起学生关注的便是“公正”。然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否真正做到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呢?在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中,“你觉得老师对待学生平等公正吗?”有82%的学生回答不公正。可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与学生交往时,必须坚持公正原则。无论在打分、评价、奖惩时,还是在处理学生间或师生间的一些矛盾、冲突时,教师都不能有所偏袒,以求取信于每一位学生,得心于所有教育对象。
“亲其师,信其道”深刻而精辟地点明了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师生之间是一种互相有好感、互相尊重的和谐关系,这将有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