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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中厂”建设与运行实践为例,阐述农业类高职院校“校中厂”建设的形式、内涵、功能及运行机制,对农业高职院校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校企深度合作办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价值。
关键词 农业类高职;校中厂;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6-0323-03
校企合作、工學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高等职业教育承载着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近年来,随着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上进行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在汽车、机械、电子等专业大力实施“校中厂”“厂中校”等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充分利用优质资源联合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在人才培养、合作研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占全国高职院校近1/10的农业类高职院校如何吸引农业企业进驻校园建设适合农业类专业特点、满足农业类人才培养要求的“校中厂”“厂中校”,是当前农业高职院校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该文就“校中厂”的功能和农业类高职院校“校中厂”建设的要素、管理体制机制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详细介绍了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校中厂”,实施校企合作育人的做法和经验。
1 “校中厂”概述
“校中厂”就是由学校提供场地,与行业企业合作,将企业生产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引入学校实训基地,与学校设备、师资进行整合,按企业化要求组织生产和科研,结合生产按学校要求开展教学,建立集生产、教学功能于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学院依托“校中厂”组织教学、实训、科研、培养学生、锻炼教师;企业依托“校中厂”与学院零距离接触,优先获得资金、技术支持,并直接参与学生培养,解决企业员工短缺及素质较低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动力。
2 农业类高职院校建设“校中厂”的要素
农业类高职院校因专业课程教学、实训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时令性及农业企业大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等客观因素,“校中厂”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素。
2.1 农业高职院校本身需具备较强的吸引力
农业高职院校需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产学研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产业及企业的能力。企业和学院合作不仅仅看中高职院校丰富的人力资源,更看中学校强大的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同时,农业院校要能提供企业建设“校中厂”所需的场地、设施、资金等,并提供宽松的合作环境,出台校企合作优惠政策,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为企业做好服务,这样才能吸引好的企业进驻。
2.2 合作企业有较强的实力和合作诉求
引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如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外资大型企业等,也可为当地具备一定实力的中型企业。因为“校中厂”的功能主要是生产经营和培养学生,具备一定水平的企业在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生产能力、业务量等方面能承担学生的培养任务,大中型企业的生产标准较为规范,对人才的要求较高,学生能利用“校中厂”先进的设备、标准化的生产学习现代农业生产岗位技能。在遴选合作企业时应选择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产品推广、员工培训、技术服务等需求,急需寻求与学校合作的企业。
2.3 校企双方应具有承担农业高职教育责任的价值认同
农业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农业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成果的享受者,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也应该承担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就是企业与学院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工学结合模式。如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是将工厂环境引入学校,在校内建起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环境逼真的教学工厂,将学校和工厂合二为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并按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运作,更加突出地把技能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有利于与实践的有机结合[2]。“校中厂”的建设需要校企双方具有共同职业教育价值才能长久运行,不因短期内经济效益不高或其他不利因素而夭折。
3 “校中厂”管理体制机制
3.1 建立稳定的管理体制
事实上,困扰农业高职院校办学的最大瓶颈始终是如何建立稳固的、实质的、长效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调动企业参与职业办学的积极性[3]。因此,保障“校中厂”长效运行应建立校企双主体的管理体制。如校企双方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对“校中厂”进行监管。“理事会”(“董事会”)可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学院、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共同组成,各理事单位(董事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在理事会(董事会)内具有平等地位。理事会(董事会)各成员之间按照理事会(董事会)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在理事会(董事会)章程与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以确保合作的长效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主要运行方式为全体理事(董事)会议。
3.2 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
要使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顺利运行,必须找到“校中厂”校、企2个主体的合作建设、管理、运行中的利益平衡点,形成基地共管、人才共育、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4]。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产权和职责,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制度,企业负责“校中厂”的生产和运营,校企共同选派人员进入生产、教学、科研、培训等相关职能部门,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在负责人的指导下由职能部门实施。学院还可通过校企合作组织为保障“校中厂”长效运行,应完善“校中厂”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监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等。负责人与职能部门或责任人签订工作任务书,明确工作职责;与学生签订实习保证书,保障学生实习权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简报,保证合作信息在校企双方间的沟通;校企双方定期对“校中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运行,促进高质量完成合作项目任务;重点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风险、“校中厂”运行的市场风险、企业因派遣指导教师带来的生产损失风险、因学生技术不熟练损坏设备或影响生产等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理机制等。 4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中厂”建设经验及做法
2011—2012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以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契机,以提高学院办学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组建了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在联盟理事会的推动下,学院与省内3家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 “校中厂”(江苏倍康药业有限公司、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和常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充分整合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产品研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资源,形成了校企合力共赢的局面,显著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1 遴选合作企业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共有合作企业400多家,其中100多家为紧密型合作企业。在学院主办方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的牵头下,学院组建了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学院和100余家紧密型合作企业等参与的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并成立理事会进行管理。在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的指导和推动下,经江苏省农委的推荐,学院在100余家紧密型合作企业中按照规模、合作意愿、合作空间等原则遴选出了持续发展能力强、技术应用基础好,支持农业职业教育力度大的中牧集团、江苏高邮鸭集团和常州市康乐农牧有限公司3家现代化农牧龙头企业,共建“校中厂”合作基地。如江苏高邮鸭集团急切盼望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国家级水禽基因库对接,实现生产与科研的强强联合,通过合作能近距离获得科技支持和科技成果轉化。
4.2 校企共建“校中厂”
以“校中厂”——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建设为例。 2010年9月,在联盟理事会推动下,江苏高邮鸭集团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由集团在学院实训基地——江苏畜牧科技示范园内依托学院现有养殖基地,投资600余万元购置孵化设备、饲养设备及生产性能测定仪器设备等,建设集繁育技术、养殖技术、性能测定技术于一体的“校中厂”。 学院通过自身科研平台和人才优势帮助集团解决发展中亟需的蛋黄色素沉积、提高种蛋孵化率、培育开发肉用麻鸭新品系等新技术难题。企业为学校畜牧兽医、动物科学等专业学生开展课程教学、顶岗实习,并接纳教师挂职锻炼培养青年教师。
校企双方共同制定“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运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规范化运行。该“校中厂”实行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指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集团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下设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实训部、科研部等相关二级部门,成员由校企双方共同选派。在“校中厂”内建立“双师工作站”,集团与学院分别选派若干名企业技师和专任教师进驻“工作站”,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具体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运行和质量管理。
4.3 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为保障“校中厂”良好运行,在联盟理事会的推动下,建立了运行管理机制。联盟理事会制定《“校中厂”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校企双方各自产权,明晰校企责权利;“校中厂”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需交由联盟理事大会审议;联盟理事会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例会,了解合作需求、研讨合作方式、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等;通过校企合作管理信息平台对在“校中厂”的实训学生、锻炼教师进行管理和跟踪,按年度对“校中厂”进行考核,给予合作成效显著的“校中厂”及所属企业“校企合作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优惠政策。
各“校中厂”制定了适合自身特点的运行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如江苏倍康药业有限公司实行“双岗双职”管理体制,实施企业导师(专家)领衔、“项目经理”引领的专业与职业核心课程建设制度,推行“双师三证”人才培养机制;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管理办公会、员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科研项目研讨交流会等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校中厂”还实行公司工作简报制并制作网站,及时更新合作信息。
4.4 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中厂”通过整合校企优质资源,产生了“1 1>2”的效应,在育人、就业、研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校中厂”运行2年来,共接纳学生实训130 808人时,接纳52名青年教师为期半年的锻炼;聘请20多名“校中厂”技术骨干担任学院兼职教师,承担实践课程教学;校企联合开展科研,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0多项,取得了许多显著成果,如成功研发国家二类新兽药1个,填补了江苏省此项空白,高邮鸭种蛋孵化率提高7个百分点,协助常州康乐农牧有限公司获“国家核心种猪场”称号等。
5 结语
“校中厂”作为校内实训基地的一种形式是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载体,校企资源共享,既能够彻底改变校内实训基地实训模拟化不真实的弊病,又能解决校内实训基地普遍存在的培训软件滞后难以实际应用,及培训技能内容要求与行业、企业发展变化需求不接轨的问题,还改变了校内实训基地存在的环境不真实、师资缺乏实践经历而影响实践教学效果等问题。“校中厂”模式的校内实训基地具有实战性,能够充分发挥受训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学生厌学情绪,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和效率。诚然,“校中厂”的建设除了培养更好的学生之外,更重要的是实现互利共赢,保证“校中厂”的可持续发展。建立长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互利共赢的保障,学校如何提供企业所需的人才、技术和资源是实现互利共赢的关键。
6 参考文献
[1] 倪祥明,马中秋.“校中厂,厂中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实践[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106-108.
[2] 秦建华.“教学工厂”全面培养学生综合能力[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 黄秀明,戴建华,乔龙山等.农业高职校企合作理事会体制创新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11):142-143.
[4] GLEESON D,KEEP E.Voice Without account ability:the chang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rs.the State and education in England[J].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2004(1):46-56.
关键词 农业类高职;校中厂;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6-0323-03
校企合作、工學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高等职业教育承载着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近年来,随着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上进行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在汽车、机械、电子等专业大力实施“校中厂”“厂中校”等新型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充分利用优质资源联合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在人才培养、合作研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占全国高职院校近1/10的农业类高职院校如何吸引农业企业进驻校园建设适合农业类专业特点、满足农业类人才培养要求的“校中厂”“厂中校”,是当前农业高职院校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该文就“校中厂”的功能和农业类高职院校“校中厂”建设的要素、管理体制机制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详细介绍了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建设“校中厂”,实施校企合作育人的做法和经验。
1 “校中厂”概述
“校中厂”就是由学校提供场地,与行业企业合作,将企业生产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引入学校实训基地,与学校设备、师资进行整合,按企业化要求组织生产和科研,结合生产按学校要求开展教学,建立集生产、教学功能于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学院依托“校中厂”组织教学、实训、科研、培养学生、锻炼教师;企业依托“校中厂”与学院零距离接触,优先获得资金、技术支持,并直接参与学生培养,解决企业员工短缺及素质较低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动力。
2 农业类高职院校建设“校中厂”的要素
农业类高职院校因专业课程教学、实训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时令性及农业企业大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等客观因素,“校中厂”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素。
2.1 农业高职院校本身需具备较强的吸引力
农业高职院校需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产学研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产业及企业的能力。企业和学院合作不仅仅看中高职院校丰富的人力资源,更看中学校强大的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同时,农业院校要能提供企业建设“校中厂”所需的场地、设施、资金等,并提供宽松的合作环境,出台校企合作优惠政策,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为企业做好服务,这样才能吸引好的企业进驻。
2.2 合作企业有较强的实力和合作诉求
引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力,如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外资大型企业等,也可为当地具备一定实力的中型企业。因为“校中厂”的功能主要是生产经营和培养学生,具备一定水平的企业在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生产能力、业务量等方面能承担学生的培养任务,大中型企业的生产标准较为规范,对人才的要求较高,学生能利用“校中厂”先进的设备、标准化的生产学习现代农业生产岗位技能。在遴选合作企业时应选择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产品推广、员工培训、技术服务等需求,急需寻求与学校合作的企业。
2.3 校企双方应具有承担农业高职教育责任的价值认同
农业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农业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成果的享受者,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也应该承担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就是企业与学院共同承担人才培养的工学结合模式。如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是将工厂环境引入学校,在校内建起技术先进、设备完善、环境逼真的教学工厂,将学校和工厂合二为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并按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运作,更加突出地把技能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有利于与实践的有机结合[2]。“校中厂”的建设需要校企双方具有共同职业教育价值才能长久运行,不因短期内经济效益不高或其他不利因素而夭折。
3 “校中厂”管理体制机制
3.1 建立稳定的管理体制
事实上,困扰农业高职院校办学的最大瓶颈始终是如何建立稳固的、实质的、长效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调动企业参与职业办学的积极性[3]。因此,保障“校中厂”长效运行应建立校企双主体的管理体制。如校企双方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对“校中厂”进行监管。“理事会”(“董事会”)可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学院、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共同组成,各理事单位(董事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在理事会(董事会)内具有平等地位。理事会(董事会)各成员之间按照理事会(董事会)章程签订合作协议,在理事会(董事会)章程与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以确保合作的长效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主要运行方式为全体理事(董事)会议。
3.2 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
要使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顺利运行,必须找到“校中厂”校、企2个主体的合作建设、管理、运行中的利益平衡点,形成基地共管、人才共育、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4]。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产权和职责,实行独立核算的财务制度,企业负责“校中厂”的生产和运营,校企共同选派人员进入生产、教学、科研、培训等相关职能部门,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在负责人的指导下由职能部门实施。学院还可通过校企合作组织为保障“校中厂”长效运行,应完善“校中厂”运行管理制度,建立沟通与反馈机制、监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等。负责人与职能部门或责任人签订工作任务书,明确工作职责;与学生签订实习保证书,保障学生实习权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简报,保证合作信息在校企双方间的沟通;校企双方定期对“校中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运行,促进高质量完成合作项目任务;重点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风险、“校中厂”运行的市场风险、企业因派遣指导教师带来的生产损失风险、因学生技术不熟练损坏设备或影响生产等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防和处理机制等。 4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中厂”建设经验及做法
2011—2012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以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契机,以提高学院办学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组建了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在联盟理事会的推动下,学院与省内3家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 “校中厂”(江苏倍康药业有限公司、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和常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充分整合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产品研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资源,形成了校企合力共赢的局面,显著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1 遴选合作企业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共有合作企业400多家,其中100多家为紧密型合作企业。在学院主办方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的牵头下,学院组建了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学院和100余家紧密型合作企业等参与的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并成立理事会进行管理。在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的指导和推动下,经江苏省农委的推荐,学院在100余家紧密型合作企业中按照规模、合作意愿、合作空间等原则遴选出了持续发展能力强、技术应用基础好,支持农业职业教育力度大的中牧集团、江苏高邮鸭集团和常州市康乐农牧有限公司3家现代化农牧龙头企业,共建“校中厂”合作基地。如江苏高邮鸭集团急切盼望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国家级水禽基因库对接,实现生产与科研的强强联合,通过合作能近距离获得科技支持和科技成果轉化。
4.2 校企共建“校中厂”
以“校中厂”——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建设为例。 2010年9月,在联盟理事会推动下,江苏高邮鸭集团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由集团在学院实训基地——江苏畜牧科技示范园内依托学院现有养殖基地,投资600余万元购置孵化设备、饲养设备及生产性能测定仪器设备等,建设集繁育技术、养殖技术、性能测定技术于一体的“校中厂”。 学院通过自身科研平台和人才优势帮助集团解决发展中亟需的蛋黄色素沉积、提高种蛋孵化率、培育开发肉用麻鸭新品系等新技术难题。企业为学校畜牧兽医、动物科学等专业学生开展课程教学、顶岗实习,并接纳教师挂职锻炼培养青年教师。
校企双方共同制定“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运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规范化运行。该“校中厂”实行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指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集团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下设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实训部、科研部等相关二级部门,成员由校企双方共同选派。在“校中厂”内建立“双师工作站”,集团与学院分别选派若干名企业技师和专任教师进驻“工作站”,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具体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运行和质量管理。
4.3 建立运行管理机制
为保障“校中厂”良好运行,在联盟理事会的推动下,建立了运行管理机制。联盟理事会制定《“校中厂”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校企双方各自产权,明晰校企责权利;“校中厂”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需交由联盟理事大会审议;联盟理事会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工作例会,了解合作需求、研讨合作方式、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等;通过校企合作管理信息平台对在“校中厂”的实训学生、锻炼教师进行管理和跟踪,按年度对“校中厂”进行考核,给予合作成效显著的“校中厂”及所属企业“校企合作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优惠政策。
各“校中厂”制定了适合自身特点的运行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如江苏倍康药业有限公司实行“双岗双职”管理体制,实施企业导师(专家)领衔、“项目经理”引领的专业与职业核心课程建设制度,推行“双师三证”人才培养机制;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泰州育种分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管理办公会、员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科研项目研讨交流会等的沟通与反馈机制。 “校中厂”还实行公司工作简报制并制作网站,及时更新合作信息。
4.4 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中厂”通过整合校企优质资源,产生了“1 1>2”的效应,在育人、就业、研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校中厂”运行2年来,共接纳学生实训130 808人时,接纳52名青年教师为期半年的锻炼;聘请20多名“校中厂”技术骨干担任学院兼职教师,承担实践课程教学;校企联合开展科研,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0多项,取得了许多显著成果,如成功研发国家二类新兽药1个,填补了江苏省此项空白,高邮鸭种蛋孵化率提高7个百分点,协助常州康乐农牧有限公司获“国家核心种猪场”称号等。
5 结语
“校中厂”作为校内实训基地的一种形式是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载体,校企资源共享,既能够彻底改变校内实训基地实训模拟化不真实的弊病,又能解决校内实训基地普遍存在的培训软件滞后难以实际应用,及培训技能内容要求与行业、企业发展变化需求不接轨的问题,还改变了校内实训基地存在的环境不真实、师资缺乏实践经历而影响实践教学效果等问题。“校中厂”模式的校内实训基地具有实战性,能够充分发挥受训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学生厌学情绪,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和效率。诚然,“校中厂”的建设除了培养更好的学生之外,更重要的是实现互利共赢,保证“校中厂”的可持续发展。建立长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互利共赢的保障,学校如何提供企业所需的人才、技术和资源是实现互利共赢的关键。
6 参考文献
[1] 倪祥明,马中秋.“校中厂,厂中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实践[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106-108.
[2] 秦建华.“教学工厂”全面培养学生综合能力[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 黄秀明,戴建华,乔龙山等.农业高职校企合作理事会体制创新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2(11):142-143.
[4] GLEESON D,KEEP E.Voice Without account ability:the chang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ers.the State and education in England[J].Oxford Review of Education,2004(1):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