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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排放不合格车辆,并未使江淮汽车躲过1.7亿元的行政处罚。
7月6日,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相关内容,因排放造假,江淮汽车被没收非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以货值金额2倍罚款169481600元,累计被罚没170361436.54元。
虽然江淮汽车称,本次抽查车辆涉及的产品共计765台,已经停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然而,本次罚没款将计入2019年公司损益,无疑将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此次江淮汽车遭受的行政处罚起源于2018年4月9日。彼时,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江淮汽车生产的江淮牌HFC5043XXYP71K1C2V车型(江淮帅铃厢式载货车)进行了新车环保一致性抽检。
据环境局的检验报告显示,车辆底盘号分别为LJ11KBBD0H8029128、LJ11KBBD6H8029103、LJ11KBBD0H8029159的三辆新车所搭载的OBD系统(车载诊断系统)功能不符合相关标准,属于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
随后,北京市生態环境局于2019年3月25日向江淮汽车告知了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照相关规定和江淮汽车的听证申请,5月16日举行了相关听证。
听证会举行之前,江淮汽车曾在5月9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北京地区实施的是京五排放标准,本次抽查的公司三台产品均为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辆,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公司正联合相关发动机供应商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分析可能产生问题的原因,也在积极配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听证环节的相关准备工作。
听证会上,江淮汽车申辩称,抽样车辆污染物排放(PEMS尾气检测)检验合格,江淮汽车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存在该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和动机,不符合该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条件。江淮汽车还提出,执法机构违反检查规范,属于程序违法。同时,对抽检车辆所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免于处罚的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复核之后认为,上述问题车型OBD系统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应作为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江淮汽车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当成排放检验合格车辆销售的客观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以次充好”行为。对江淮汽车提出的“程序违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抽样地点和检测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对江淮汽车免于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公开数据显示,江淮汽车今年上半年的乘用车、商用车销量总和为23.5万辆,同比下滑6.78%。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江淮汽车此次遭受行政处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品牌公信力,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影响消费者对江淮汽车的产品质量信心。与此同时,这也为其他汽车企业的质量把控提了个醒。
对于如何消除或减少此次处罚影响以及如何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一事,记者曾致电、发函,要求采访江淮汽车相关负责人,遗憾的是,截至发稿未能收到相关回复。
2018年,江淮汽车净利润亏损7.86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8.77亿元。1.7亿元的行政处罚,无疑将为江淮汽车的扭亏为盈增添阻力。
公开数据显示,江淮汽车在2018年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46.24万辆,销量同比下降9.08%。其中,SUV车型销售9.3万辆,同比下滑23.16%;MPV车型销售5.6万辆,同比下滑16.08%;中型货车销售1.2万辆,同比下滑38.94%;重型货车销售4.1万辆,同比下滑22.72%。只有轿车和轻型货车销售实现了增长。其中,轿车销售4.8万辆,同比增长41.10%;轻型货车销售19.2万辆,同比增长0.43%。本次因“排放造假”遭受处罚的车型为轻型货车。
事实上,这也并非是江淮汽车首次被爆“排放造假”。早在2014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媒体就揭露,在国内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时,江淮汽车利用修改车辆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型号和编码等手段,以国三标准车型冒充国四排放标准车型进行销售。彼时,江淮汽车回应称该行为是经销商所为,将会严格管理销售渠道,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有业内分析认为,两度事涉“排放造假”,至少说明江淮汽车在监管方面确实出了问题。
不过,被揭露“排放造假”的企业并非只有江淮一家。2018年1月,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也曾因为OBD系统功能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受罚。
类似的“排放造假”事件也并非只在中国存在。去年6月,德国大众集团因柴油车排放造假,被德国政府罚了10亿欧元。日产三菱和铃木也因造假事件在日本接受过调查,付出了代价。
如今,环保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今年上半年,江淮汽车的纯电动乘用车销量由去年同期的20032辆增长到39065辆。但在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提升的同时,压力也随之而来。因为,新能源乘用车单台成本约是燃油乘用车单台成本的两倍,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的翻番使得成本大大增加。或许,这是江淮汽车面临的又一难题。
7月6日,江淮汽车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相关内容,因排放造假,江淮汽车被没收非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以货值金额2倍罚款169481600元,累计被罚没170361436.54元。
虽然江淮汽车称,本次抽查车辆涉及的产品共计765台,已经停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然而,本次罚没款将计入2019年公司损益,无疑将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以次充好”?
据了解,此次江淮汽车遭受的行政处罚起源于2018年4月9日。彼时,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江淮汽车生产的江淮牌HFC5043XXYP71K1C2V车型(江淮帅铃厢式载货车)进行了新车环保一致性抽检。
据环境局的检验报告显示,车辆底盘号分别为LJ11KBBD0H8029128、LJ11KBBD6H8029103、LJ11KBBD0H8029159的三辆新车所搭载的OBD系统(车载诊断系统)功能不符合相关标准,属于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
随后,北京市生態环境局于2019年3月25日向江淮汽车告知了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照相关规定和江淮汽车的听证申请,5月16日举行了相关听证。
听证会举行之前,江淮汽车曾在5月9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北京地区实施的是京五排放标准,本次抽查的公司三台产品均为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辆,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公司正联合相关发动机供应商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分析可能产生问题的原因,也在积极配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听证环节的相关准备工作。
听证会上,江淮汽车申辩称,抽样车辆污染物排放(PEMS尾气检测)检验合格,江淮汽车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存在该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和动机,不符合该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条件。江淮汽车还提出,执法机构违反检查规范,属于程序违法。同时,对抽检车辆所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免于处罚的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复核之后认为,上述问题车型OBD系统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应作为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江淮汽车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当成排放检验合格车辆销售的客观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以次充好”行为。对江淮汽车提出的“程序违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抽样地点和检测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对江淮汽车免于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公开数据显示,江淮汽车今年上半年的乘用车、商用车销量总和为23.5万辆,同比下滑6.78%。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江淮汽车此次遭受行政处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品牌公信力,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影响消费者对江淮汽车的产品质量信心。与此同时,这也为其他汽车企业的质量把控提了个醒。
对于如何消除或减少此次处罚影响以及如何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一事,记者曾致电、发函,要求采访江淮汽车相关负责人,遗憾的是,截至发稿未能收到相关回复。
无独有偶的“排放造假”
2018年,江淮汽车净利润亏损7.86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8.77亿元。1.7亿元的行政处罚,无疑将为江淮汽车的扭亏为盈增添阻力。
公开数据显示,江淮汽车在2018年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46.24万辆,销量同比下降9.08%。其中,SUV车型销售9.3万辆,同比下滑23.16%;MPV车型销售5.6万辆,同比下滑16.08%;中型货车销售1.2万辆,同比下滑38.94%;重型货车销售4.1万辆,同比下滑22.72%。只有轿车和轻型货车销售实现了增长。其中,轿车销售4.8万辆,同比增长41.10%;轻型货车销售19.2万辆,同比增长0.43%。本次因“排放造假”遭受处罚的车型为轻型货车。
事实上,这也并非是江淮汽车首次被爆“排放造假”。早在2014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媒体就揭露,在国内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时,江淮汽车利用修改车辆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型号和编码等手段,以国三标准车型冒充国四排放标准车型进行销售。彼时,江淮汽车回应称该行为是经销商所为,将会严格管理销售渠道,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有业内分析认为,两度事涉“排放造假”,至少说明江淮汽车在监管方面确实出了问题。
不过,被揭露“排放造假”的企业并非只有江淮一家。2018年1月,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也曾因为OBD系统功能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受罚。
类似的“排放造假”事件也并非只在中国存在。去年6月,德国大众集团因柴油车排放造假,被德国政府罚了10亿欧元。日产三菱和铃木也因造假事件在日本接受过调查,付出了代价。
如今,环保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今年上半年,江淮汽车的纯电动乘用车销量由去年同期的20032辆增长到39065辆。但在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提升的同时,压力也随之而来。因为,新能源乘用车单台成本约是燃油乘用车单台成本的两倍,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的翻番使得成本大大增加。或许,这是江淮汽车面临的又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