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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工程的质量已经成为决定我国未来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和内在速度的关键性因素。新时期,国家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建筑周期也越来越短,质量监督管理已经成为现阶段建筑行业刻不容缓要解决的新问题。本文就关于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为题,浅析以下几点。
【关键词】发展现状 监督方式 未来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262-01
现今,我国建筑行业逐渐呈现投资多元化,施工工艺复杂化,建筑材料新型化等特点。建筑投资商越来越复杂,建筑材料的发展更新日趋新兴。我们有必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模式。以利于在新形式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
一、发展现状
我国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有所不同,有了较大的变化。积极推动了建设行业的发展。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督模式也暴露出了许多矛盾和问题。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质量监督的责任者
社会过多的依赖工程监督核验,工程监督机构变成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作为直接参与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商品质量以商品制造者为主要责任的规律。这促使参与各方建设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于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的责任心理。不利于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单一的监督模式不利于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特点是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等。单纯的依赖监督单位多几次到场地,难免约束了监督的全面性,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准确的核验和控制。在“三到场”的模式下,质量监督人员仅凭这短暂的查看,是不可能查出建筑质量问题,单一的物质质量监督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总体素质低下,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监督机构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监督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现场实践经验;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以及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单位仅仅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这势必影响的监督的力度和深度,直接减弱了政府部门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监督方式
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转变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政府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应该转变理念、转变职能,不直接指挥,调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插手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竞争的外部运营环境。同时应精简机构、深化改革、依法行政,集中力量履行好决策性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研究和制定合理的政策,规划产业战略,促进建筑行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同行业能在统一标准、条件下合理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引导全行业合理发展。保证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监督管理部门不再是建筑行业主体,它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单位,变直接管理为重点监督,变具体指导为宏观把关,监督员是更高层次上的监督者。
实现差异化管理
在平常的监督管理中,建筑工程往往以点多面广与有限的监督力量形成矛盾,所以应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改变以往的对企业每个项目都进行平均的监督管理的思路。应抓住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根据责任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的优劣,实施标准、规范、法律的情况及社会对其的评价。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监督模式
监管部门应做好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其中包括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加强对事前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的预见性和服务性。在施工过程中,当工程质量出现下滑趋势或者施工到难点、易出现施工质量通病的部分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做到到场指示和指导,以扭转被动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当施工工程完成后,应积极对工程实施全面核查,多方面、全方位核查工程质量,采取科学的技术,严格遵照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的制度。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做到负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三、发展方向
新时期,应该把科技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的运用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去。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理念,深化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营机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
新模式总体思路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应体现对工程质量的政府宏观调控和间接的监督管理,依靠中介组织进行微观的、直接监督控制的思想。政府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管理体系、社会监督控制体系,掌握及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规范和约束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源头上把握和加强工程质量。
政府宏观和间接监督管理
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法律体系,通过对参建各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控制以及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查监督,保证建设的工程质量。
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理念
把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控制思想。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主体应该由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为主向事前控制转移。通过建立健全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和行为机制,督促行为主体和从业人员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提高质量意思和业务素质。
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的对各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建设主体进行监督,涉及到从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
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确实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有力、有效,必修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政府信息库,不断地更新知识和培养全方位人才。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体统。为社会主义市场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发展现状 监督方式 未来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262-01
现今,我国建筑行业逐渐呈现投资多元化,施工工艺复杂化,建筑材料新型化等特点。建筑投资商越来越复杂,建筑材料的发展更新日趋新兴。我们有必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模式。以利于在新形式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
一、发展现状
我国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有所不同,有了较大的变化。积极推动了建设行业的发展。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督模式也暴露出了许多矛盾和问题。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质量监督的责任者
社会过多的依赖工程监督核验,工程监督机构变成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作为直接参与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商品质量以商品制造者为主要责任的规律。这促使参与各方建设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剧了参建各方对于质量监督人员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强化参建各方的责任心理。不利于公众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
单一的监督模式不利于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
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特点是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等。单纯的依赖监督单位多几次到场地,难免约束了监督的全面性,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准确的核验和控制。在“三到场”的模式下,质量监督人员仅凭这短暂的查看,是不可能查出建筑质量问题,单一的物质质量监督已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建设工程监督机构总体素质低下,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监督机构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监督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现场实践经验;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以及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单位仅仅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这势必影响的监督的力度和深度,直接减弱了政府部门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监督方式
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转变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转变质量监督管理理念
政府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应该转变理念、转变职能,不直接指挥,调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插手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竞争的外部运营环境。同时应精简机构、深化改革、依法行政,集中力量履行好决策性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研究和制定合理的政策,规划产业战略,促进建筑行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同行业能在统一标准、条件下合理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引导全行业合理发展。保证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监督管理部门不再是建筑行业主体,它是受政府委托的执法单位,变直接管理为重点监督,变具体指导为宏观把关,监督员是更高层次上的监督者。
实现差异化管理
在平常的监督管理中,建筑工程往往以点多面广与有限的监督力量形成矛盾,所以应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改变以往的对企业每个项目都进行平均的监督管理的思路。应抓住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根据责任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的优劣,实施标准、规范、法律的情况及社会对其的评价。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监督模式
监管部门应做好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其中包括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加强对事前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的预见性和服务性。在施工过程中,当工程质量出现下滑趋势或者施工到难点、易出现施工质量通病的部分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做到到场指示和指导,以扭转被动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当施工工程完成后,应积极对工程实施全面核查,多方面、全方位核查工程质量,采取科学的技术,严格遵照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的制度。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做到负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三、发展方向
新时期,应该把科技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的运用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中去。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理念,深化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营机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
新模式总体思路
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应体现对工程质量的政府宏观调控和间接的监督管理,依靠中介组织进行微观的、直接监督控制的思想。政府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管理体系、社会监督控制体系,掌握及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规范和约束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源头上把握和加强工程质量。
政府宏观和间接监督管理
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法律体系,通过对参建各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控制以及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查监督,保证建设的工程质量。
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理念
把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控制思想。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主体应该由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为主向事前控制转移。通过建立健全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和行为机制,督促行为主体和从业人员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提高质量意思和业务素质。
实施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的对各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建设主体进行监督,涉及到从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
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确实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有力、有效,必修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政府信息库,不断地更新知识和培养全方位人才。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信息体统。为社会主义市场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