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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论语》中反映的孔子的修辞原则是得体性原则,它是对孔子的“修辞立其诚”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言语与语境的和谐统一以及言语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论语》修辞得体性原则言语行为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受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古代修辞以“诚”为本,重视修辞合乎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也是中国古代修辞学的精髓所在。孔子认为,言行相符是君子的最基本的德行。《周易·乾文言》以孔子的名义说:“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中除了“修辞立其诚”的提法外,还有许多关于修辞的论述。孔门四课中的“言语”一科,所指显然并不是专门研究语言的内部微观结构,而是研究和学习语言的运用规则和技巧。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孔门四科中的‘言语’科其实就是修辞科,研究和学习的是政治、外交、公关言语的规范化和实际操作以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当然也包括学习和研究日常生活中的言语修养问题。”
在《论语》中,孔子的修辞原则概括而言,就是得体性原则。修辞的得体性原则是对古代“修辞立其诚”的继承和发扬,即不仅仅是指语言表达要适应语境,更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了我国人民在长期的语言交际中所形成的重道义、重伦理、重友谊和讲人情、讲礼仪的优良传统。得体性原则应当是真善美的统一。中国古代人是非常重视得体性原则的。陈《文则》说:“古语曰:‘子在颊则好,在颡则丑’。言有宜也。”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檀弓》文句,长短有法,不可增损,其类是哉。”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运用的修辞的得体性原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言语与语境的和谐统一以及言语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一言语与语境的和谐统一
修辞主体要受言语对象、场合、时间及言语内容等不同语境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个人风格,以达到交际双方言语交际的和谐统一。在《论语》中,孔子的言语体现出了言语交际活动中得体的美学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交际对象相协调
交际对象的知识水平,往往和他们的经历、职业、文化教养有关。由于个人的经历和文化教养不同,对话形式的识别能力、话语意义的理解水平就会不一样,这就要求在修辞活动中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否则就会影响修辞的效果。
孔子认为“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言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可见孔子很注重交际对象,交际对象不同,说话时就要考虑到该不该说、该说什么以及什么不该说等问题。如《论语·雍也》中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意思就是说,交际对象是“中人以上”的,就可以和他谈高深的学问;而交际对象是“中人以下”的,就不可以与他谈高深的学问,否则对方就会听不懂,因为交际双方处于不协调的对话语境中。
孔子自身的行为也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论语·乡党》中记载:“孔子,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如也,君在,如也,兴兴如也。”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善于适应不同的交际对象,能够根据不同交际对象来调节自己的言语方式和态度,具有极强的适应不同交际对象的能力。
2 与具体场合相协调
所谓“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就是说言语交际要和具体场合一致。由于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在一定的场合进行的,交际双方对言语形式的采用和理解都要受到一定场合的影响,因此在修辞活动中要注意言语交际与具体场合相协调。在《论语·乡党》篇中,孔子用自己的行动来说明:“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意思就是说,孔子在家乡温和而恭顺,让人觉得他不善言谈,以示谦逊;而在朝堂上则善于明辨,以示自己的政治才华。场合不同,孔子具体的言语行为也不同。
不仅如此,孔子出使到国外,在举行典礼时的行为又和举行典礼的场合相协调:“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争,足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观,愉愉如也。”孔子的行为可谓是外交典礼行为的典范,达到了言语行为与场合的完美结合。
另外,孔子与国君一起吃饭时,也很注意自己的行为。“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等等这些不同具体场合下的行为,孔子都表现得很符合礼节。
我们知道,孔子提倡“言行一致”,讲授“礼”,因而要求自己的行为也都符合“礼”。而不同的具体场合,行为也应该发生变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符合“礼”的要求。
3与交际时间相协调
时空是统一的,所以言语活动不仅要考虑到场合,而且还要顾及在一定场合下的适时性。《论语·宪问》中说公叔文子这个人很有修养,总是在最适宜的时候才说话,在最恰当的时候才笑,因而才“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孔子对此非常欣赏。又如在《论语·乡党》中,孔子提出:“食不语、寝不言。”就是说吃饭的时候不交谈,睡觉的时候不说话。这些都说明言语交际受时间的限制,在言语交际中应该注意言语行为与时间相协调。
孔子在谈到和君子在一起时的没有与交际时间相协调的三种情况时说:“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不该说话的时候说了,那就是急躁;该说的时候而不说,那就是隐瞒;不看君子的脸色就贸然开口,就如同瞎子一样。孔子在此处说明了言语不仅要冷静、谦逊,而且要善于察言观色。
二言语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美的言语行为不仅要有美的内容、美的形式、美的组合,还要求与语境的和谐统一,还要符合一定的社会伦理道德。社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审美观念,影响着人们的修辞审美活动。《论语》中所要求的社会道德标准就是要做到“礼、仁、忠、信”四个方面,因此孔子的言语行为都是围绕这些道德标准来进行的。
1言语行为要合乎“礼”
孔子在《颜渊》中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非礼勿言”可以看作是言语道德准则。在当时的社会等级秩序中,其道德伦理的核心就是礼制。一切社会行为必须纳入“礼”的框架之下。因此,言语行为也不例外,必须合乎“礼”。
2言语行为要合乎“仁”
孔子把“仁”看作是人际伦理关系的道德理想。《论语》提到“仁”有109次,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孔子认为“仁”是与日常言语活动密切相关的,可以通过“言”来观察“仁”,如《论语·子路》中记载:“刚、毅、木、讷近仁。”在这四者中,“仁”具体在言语行为中的体现就是“讷”,也就是“慎言”。“慎言”就意味着在言语行为实践过程中进行道德价值判断,并对言语行为与其它社会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统一性进行认知。
3言语行为要合乎“忠”
所谓“忠”就是维护君臣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忠”反映到言语行为中就是“忠言”。所谓“忠言”,一方面是指说话或写文章的真诚态度,另一方面是指言语主体的忠心,即对言语对象的道德责任。《论语·宪问》篇云:“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这里的“犯”就是要直言。“忠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忠谏”思想,更是被历代奉为为臣之道,以至于中国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忠臣孝子、志士仁人。
4言语行为要合乎“信”
“信”是孔子思想体系中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儒家“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将信誉比作车上套牲畜的横木,说没有它就不能行走。孔子所说的“信”包括相互联系的两方面内容,即一方面强调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另一方面强调自身的诚信。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他人的信任是自己生活事业获得成功的条件,而要达到别人的信任,则自己必须要诚信。
所以,在言语交际中孔子特别注重言语与行为的统一,强调“言而有信”。有一次他的学生子张问孔子,为人处世怎样才能行得通?孔子回答说要“言忠信,行笃敬”。即言语要忠诚老实,行为要忠厚严肃。孔子进而说只要做到这两条,无论在本乡本土还是到别国他乡都能行得通。孔子将“言忠信”和“行笃敬”两者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人的座右铭来对待,要求时刻不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论语》中表现出来的孔子的修辞原则就是得体性原则,这是对“修辞立其诚”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 袁晖、宗廷虎:《汉语修辞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
[2] 陈炯:《中国文化修辞学》,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3] 陈 :《文则注释》,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
[4] 刘焕辉:《言语交际学》,江西教育出版社,1986年。
[5] 杨伯峻:《论语释注》,中华书局,2002年。
作者简介:季静,女,1981—,湖北钟祥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修辞学,工作单位: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文化素质教研室。
关键词:《论语》修辞得体性原则言语行为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受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古代修辞以“诚”为本,重视修辞合乎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也是中国古代修辞学的精髓所在。孔子认为,言行相符是君子的最基本的德行。《周易·乾文言》以孔子的名义说:“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周易》中除了“修辞立其诚”的提法外,还有许多关于修辞的论述。孔门四课中的“言语”一科,所指显然并不是专门研究语言的内部微观结构,而是研究和学习语言的运用规则和技巧。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孔门四科中的‘言语’科其实就是修辞科,研究和学习的是政治、外交、公关言语的规范化和实际操作以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当然也包括学习和研究日常生活中的言语修养问题。”
在《论语》中,孔子的修辞原则概括而言,就是得体性原则。修辞的得体性原则是对古代“修辞立其诚”的继承和发扬,即不仅仅是指语言表达要适应语境,更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了我国人民在长期的语言交际中所形成的重道义、重伦理、重友谊和讲人情、讲礼仪的优良传统。得体性原则应当是真善美的统一。中国古代人是非常重视得体性原则的。陈《文则》说:“古语曰:‘子在颊则好,在颡则丑’。言有宜也。” “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檀弓》文句,长短有法,不可增损,其类是哉。”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运用的修辞的得体性原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言语与语境的和谐统一以及言语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一言语与语境的和谐统一
修辞主体要受言语对象、场合、时间及言语内容等不同语境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自己的个人风格,以达到交际双方言语交际的和谐统一。在《论语》中,孔子的言语体现出了言语交际活动中得体的美学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与交际对象相协调
交际对象的知识水平,往往和他们的经历、职业、文化教养有关。由于个人的经历和文化教养不同,对话形式的识别能力、话语意义的理解水平就会不一样,这就要求在修辞活动中要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否则就会影响修辞的效果。
孔子认为“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言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可见孔子很注重交际对象,交际对象不同,说话时就要考虑到该不该说、该说什么以及什么不该说等问题。如《论语·雍也》中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意思就是说,交际对象是“中人以上”的,就可以和他谈高深的学问;而交际对象是“中人以下”的,就不可以与他谈高深的学问,否则对方就会听不懂,因为交际双方处于不协调的对话语境中。
孔子自身的行为也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论语·乡党》中记载:“孔子,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如也,君在,如也,兴兴如也。”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善于适应不同的交际对象,能够根据不同交际对象来调节自己的言语方式和态度,具有极强的适应不同交际对象的能力。
2 与具体场合相协调
所谓“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就是说言语交际要和具体场合一致。由于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在一定的场合进行的,交际双方对言语形式的采用和理解都要受到一定场合的影响,因此在修辞活动中要注意言语交际与具体场合相协调。在《论语·乡党》篇中,孔子用自己的行动来说明:“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意思就是说,孔子在家乡温和而恭顺,让人觉得他不善言谈,以示谦逊;而在朝堂上则善于明辨,以示自己的政治才华。场合不同,孔子具体的言语行为也不同。
不仅如此,孔子出使到国外,在举行典礼时的行为又和举行典礼的场合相协调:“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争,足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观,愉愉如也。”孔子的行为可谓是外交典礼行为的典范,达到了言语行为与场合的完美结合。
另外,孔子与国君一起吃饭时,也很注意自己的行为。“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等等这些不同具体场合下的行为,孔子都表现得很符合礼节。
我们知道,孔子提倡“言行一致”,讲授“礼”,因而要求自己的行为也都符合“礼”。而不同的具体场合,行为也应该发生变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符合“礼”的要求。
3与交际时间相协调
时空是统一的,所以言语活动不仅要考虑到场合,而且还要顾及在一定场合下的适时性。《论语·宪问》中说公叔文子这个人很有修养,总是在最适宜的时候才说话,在最恰当的时候才笑,因而才“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孔子对此非常欣赏。又如在《论语·乡党》中,孔子提出:“食不语、寝不言。”就是说吃饭的时候不交谈,睡觉的时候不说话。这些都说明言语交际受时间的限制,在言语交际中应该注意言语行为与时间相协调。
孔子在谈到和君子在一起时的没有与交际时间相协调的三种情况时说:“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不该说话的时候说了,那就是急躁;该说的时候而不说,那就是隐瞒;不看君子的脸色就贸然开口,就如同瞎子一样。孔子在此处说明了言语不仅要冷静、谦逊,而且要善于察言观色。
二言语与社会道德的和谐统一
美的言语行为不仅要有美的内容、美的形式、美的组合,还要求与语境的和谐统一,还要符合一定的社会伦理道德。社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们的审美观念,影响着人们的修辞审美活动。《论语》中所要求的社会道德标准就是要做到“礼、仁、忠、信”四个方面,因此孔子的言语行为都是围绕这些道德标准来进行的。
1言语行为要合乎“礼”
孔子在《颜渊》中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非礼勿言”可以看作是言语道德准则。在当时的社会等级秩序中,其道德伦理的核心就是礼制。一切社会行为必须纳入“礼”的框架之下。因此,言语行为也不例外,必须合乎“礼”。
2言语行为要合乎“仁”
孔子把“仁”看作是人际伦理关系的道德理想。《论语》提到“仁”有109次,虽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孔子认为“仁”是与日常言语活动密切相关的,可以通过“言”来观察“仁”,如《论语·子路》中记载:“刚、毅、木、讷近仁。”在这四者中,“仁”具体在言语行为中的体现就是“讷”,也就是“慎言”。“慎言”就意味着在言语行为实践过程中进行道德价值判断,并对言语行为与其它社会行为之间是否具有统一性进行认知。
3言语行为要合乎“忠”
所谓“忠”就是维护君臣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忠”反映到言语行为中就是“忠言”。所谓“忠言”,一方面是指说话或写文章的真诚态度,另一方面是指言语主体的忠心,即对言语对象的道德责任。《论语·宪问》篇云:“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这里的“犯”就是要直言。“忠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忠谏”思想,更是被历代奉为为臣之道,以至于中国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忠臣孝子、志士仁人。
4言语行为要合乎“信”
“信”是孔子思想体系中很重要的内容,也是儒家“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将信誉比作车上套牲畜的横木,说没有它就不能行走。孔子所说的“信”包括相互联系的两方面内容,即一方面强调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另一方面强调自身的诚信。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他人的信任是自己生活事业获得成功的条件,而要达到别人的信任,则自己必须要诚信。
所以,在言语交际中孔子特别注重言语与行为的统一,强调“言而有信”。有一次他的学生子张问孔子,为人处世怎样才能行得通?孔子回答说要“言忠信,行笃敬”。即言语要忠诚老实,行为要忠厚严肃。孔子进而说只要做到这两条,无论在本乡本土还是到别国他乡都能行得通。孔子将“言忠信”和“行笃敬”两者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人的座右铭来对待,要求时刻不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论语》中表现出来的孔子的修辞原则就是得体性原则,这是对“修辞立其诚”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参考文献:
[1] 袁晖、宗廷虎:《汉语修辞学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
[2] 陈炯:《中国文化修辞学》,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3] 陈 :《文则注释》,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
[4] 刘焕辉:《言语交际学》,江西教育出版社,1986年。
[5] 杨伯峻:《论语释注》,中华书局,2002年。
作者简介:季静,女,1981—,湖北钟祥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修辞学,工作单位: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文化素质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