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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强调:“课程设计要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如何在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笔者以为,只有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根据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把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才真正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下面就《圆的周长》对比教学,谈谈对此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