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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联合印发《“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标准在制修订、应用实施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缺乏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标准不一、越位错位、交叉重复等问题时有发生,不能有效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国家标准制定存在重技术轻管理、重引进轻创新、重工程轻产品等问题,应用实施效果不佳;标准化政策、人才等基础能力不足,国际信息化标准工作进展缓慢,国际话语权不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国信息化发展能力,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加强标准规划布局,确立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优化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增强专业化标准机构的基础科研能力,提升网信企业的标准创新能力,强化信息化标准的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核心信息技术、信息基础、数据資源、信息经济、电子政务、信息惠民和网信军民融合;强化标准宣贯落实和应用推广,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开展标准符合性测试工作、强化标准实施考核评估;拓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化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加快信息化标准走出去;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加强信息化标准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信息化领域标准深化检测机构建设,完善资金支撑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到2020年,建立起体系清晰、框架合理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标准科研、创新供给、社会化服务等基础能力大幅提升,信息化标准在引领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息化标准走出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信息化标准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明显提升。
(摘编自中央网信办网站)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标准在制修订、应用实施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缺乏统筹推进工作机制,标准不一、越位错位、交叉重复等问题时有发生,不能有效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国家标准制定存在重技术轻管理、重引进轻创新、重工程轻产品等问题,应用实施效果不佳;标准化政策、人才等基础能力不足,国际信息化标准工作进展缓慢,国际话语权不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国信息化发展能力,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十三五”信息化标准工作指南》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加强标准规划布局,确立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优化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增强专业化标准机构的基础科研能力,提升网信企业的标准创新能力,强化信息化标准的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核心信息技术、信息基础、数据資源、信息经济、电子政务、信息惠民和网信军民融合;强化标准宣贯落实和应用推广,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开展标准符合性测试工作、强化标准实施考核评估;拓展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信息化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加快信息化标准走出去;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加强信息化标准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信息化领域标准深化检测机构建设,完善资金支撑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到2020年,建立起体系清晰、框架合理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标准科研、创新供给、社会化服务等基础能力大幅提升,信息化标准在引领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息化标准走出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信息化标准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明显提升。
(摘编自中央网信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