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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是山国家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以及个人信用等构成的、以维护市场规则和完善市场环境为目标并作用厂各种行为主体的一种社会机制。良好的社会信用刁;仅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现代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社会信用建设日益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乃至社会进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其危害性
一是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屡见不鲜,使债权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掘统训,2001年全国企业三角债逾1.5万亿元,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在国有有四大商业银行开户的6万多家改制企业,有一半以上有逃废债行为,致使银行产生了大量的呆坏账。二是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使消费者权益经常遭受侵害。因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等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约6000亿元,使得无效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至少为10%一20%。三是合同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当事人屡遭暗算,猝不及防,相互之间产生了信任危机。据统计,我国目前经济合同履约率仅有50%左右,每年同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四是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直接侵蚀国家经济肌体,大宗案件令人惊心动魄。五是企业虚假披露,包装上,训圈钱,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净化,使公众蒙受损失。六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了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市场的形成,制约了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此外,还有诸如黑市交易、价格陷阱、有偿新闻、虚假广告、政绩掺水、盗窃知识产权现象等层出不穷。据统计,我国每年发十对失信行为的投诉高达十几万件,我们的信用基础正在遭:受着严重的冲击。由于信用缺失,使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削弱,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制约了对各类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还增加丁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益;使投资者不敢放手投资,银行过分慎重授信,减少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个人消费等行为也囚没有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而经常受阻。信用缺失还影响着我国对外开放、形象。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朝令夕改、欺瞒偏袒等行为,使外商无所适从,望而却步。山于信用缺失,我国在国防;贸易中不能广泛采用国际通行的以信用为基础的贸易结算方式。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信用交易方式只占全部交易额的20%,现汇结算方式占80%。而西方国家90%以上的贸易采川信用方式进行,只有不到10%的贸易以现汇结算。不利的结算方式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商机,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成因
1.信用基础薄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进行:配置,而且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被严格限制的,信用更多表现为人们传统道德范畴的诚信观念,根本不存在社会信用机制。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虽然市场的发展客观—卜对信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由于受以往儿十年计划经济模式和思维的影响和制约,整个社会并未意识到信用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性。同时由于缺乏现成的社会信用机制可供我国借鉴以及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信用机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得我国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信用建设立法滞后。在规定对失信的处罚和监督方面,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作出了有关规定,但是涉及面窄,不能对失信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因为信用建没立法滞后,缺乏明确各种行为主体信用责任和对各种失信行为具体惩罚措施的有关规定,缺乏有关信用数据建立、开放、管理和使用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便于统一进行信用评定的行业标准和指标体系等方面的规定,不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依法、规范、系统开展,更不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
3.信用服务社会化水平低。我国目前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一方面社会和企业迫切需要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另一方面国内还没有较大的能够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的中介机构。与国际成熟的信用叶,介机构相比, 目前我国中介服务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
4.行为主体失信成本太低。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西方国家,行为主体非常重视自己的信用。如果企业在信用方面出现问题,将会受到市场的严厉惩罚,甚至导致破产。而在我国目前失信被发现并被追究的可能性小,因失信遭受的惩罚也相对少,失信付出的成本小于失信产生的收益。因此,失信成本太低,没有提高到“无利可图”的地步,导致了部分行为主体信用意识淡薄。
5.企业产权界限不清。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起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尚需时日。在企业产权方面仍然存在界限不清的状况,企业负盈不负亏,经营者收益’和经营成果相关性差,权利和义务不对称,缺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和持久战略定位,更缺乏对信用的重视,再加上对经营者经济行为约束软化,企业甚至出现严重的短期经营行为,导致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从而使企业信用时时受损。
6.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山于我国当前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依然习惯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必然有意无意之间丧失公平性和公正性,助长和保护了失信行为。例如在制订规章制度时,有意保护特殊部门的利益,在执法中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局部利益,甚至保护本地企业的造假、违约等失信行为,使许多判决得不到公正执行。由于竞争不充分,使行为主体失去了依托信用开展竞争的平等条件,—部分人不是依靠信用,而是想方设法争取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撑,通过垄断方式牟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强化信用观念教育和培养,树立全民维护信用意识。要把诚信观念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减信作为伦理道德观念,是人们必须追求的美好精神境界。诚信作为内在于市场经济活动,卜的客观因素,是行为主体必须遵循的客观经济规律,是推动建设我国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失信行为特别是恶意失信行为,要敢于揭发、制止和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打击,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形成失信可耻、维信光荣的良好行为理念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建:止严密的信用法律体系,严格信用管理执法。要立足于我国同情,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尽快研究制订完善、系统的信用法律体系,从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行、管理等各方面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于指导、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使各种信用活动有法可依。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各种行为主体的信用评级结果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其他信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使全社会重视利用信用评级结果,推动信用管理活动的稳步开展。要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执法机构,努力落实齐项信用法规,加强信用法规执法检查,使所有行为主体接受法律评判和检验。
3.加强统一规划和指导,建止全同性的信用服务体系。在信用服务体系的建立中,国家一定要统一规划、统一指导。一是要明确信用机构和信息披露对象。信用机构应由国家组建,形成几家全国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机构,具体负责信用记录、管理、评价和披露。信用披露的对象既应包括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级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个人甚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还应包括地区和行业。二是要分别不同的信用信息披露对象,明确有关全国统一的信用记录、管理、汗价、披露等方面的内容、方式、途径和指标体系,以便使各种信用信息具有可比性和可用性。三是要采用远程通讯和大型数据库技术,在各信用机构内部实行统—的信息网络管理,使信息记录、管理、评价和披露具备可操作性和及时性,并能够降低信息成本,为下一步与国际接轨奠定基础。四是要引入信息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信息披露有偿服务,使信用机构经受市场考验,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4.加强信用评级管理和监督,保证信用信息质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用评级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级活动。要采取国际先进讦级技术和评级方法,提升评级管理水平,保证信用评级质量。在建立信用服务机构的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对信用评级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以确保信用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
5.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政府要从建设市场经济的全局出发,切实转换职能,发挥政策导向、宏观调控、监督引导、维扩秩序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还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让所有失信于民的政府行为都置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监控之下。要加强执法的统—管理和协调,减少行政审批,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捉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失信行为,努力树立信用政府形象。
6.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守信的内在动力。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产权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根本上矫治企业信用缺失现象的发生。作为企业经营者要树立诚信观念,掌握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和防范手段,珍视自己的每一个商业行为,打造牢固的企业信用结构,全面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发挥公证部门在维信中的特殊作用,推动社会信用结构的不断完善。公证要通过其服务、预防、监督、保障等功能,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民事、经济活动,督促当事人遵守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可利用公证特有的强制执行效力,强制那些不守信用的行为主体依法履行义务,维护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制止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公证活动中积累的公证业务档案资料,可以为信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可靠、有效的信息米源,有助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作者单位: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一、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其危害性
一是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屡见不鲜,使债权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掘统训,2001年全国企业三角债逾1.5万亿元,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在国有有四大商业银行开户的6万多家改制企业,有一半以上有逃废债行为,致使银行产生了大量的呆坏账。二是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使消费者权益经常遭受侵害。因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等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约6000亿元,使得无效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至少为10%一20%。三是合同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当事人屡遭暗算,猝不及防,相互之间产生了信任危机。据统计,我国目前经济合同履约率仅有50%左右,每年同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四是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直接侵蚀国家经济肌体,大宗案件令人惊心动魄。五是企业虚假披露,包装上,训圈钱,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净化,使公众蒙受损失。六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了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市场的形成,制约了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此外,还有诸如黑市交易、价格陷阱、有偿新闻、虚假广告、政绩掺水、盗窃知识产权现象等层出不穷。据统计,我国每年发十对失信行为的投诉高达十几万件,我们的信用基础正在遭:受着严重的冲击。由于信用缺失,使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削弱,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制约了对各类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还增加丁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了企业经营效益;使投资者不敢放手投资,银行过分慎重授信,减少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个人消费等行为也囚没有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而经常受阻。信用缺失还影响着我国对外开放、形象。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朝令夕改、欺瞒偏袒等行为,使外商无所适从,望而却步。山于信用缺失,我国在国防;贸易中不能广泛采用国际通行的以信用为基础的贸易结算方式。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信用交易方式只占全部交易额的20%,现汇结算方式占80%。而西方国家90%以上的贸易采川信用方式进行,只有不到10%的贸易以现汇结算。不利的结算方式使我国失去了许多商机,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成因
1.信用基础薄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进行:配置,而且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被严格限制的,信用更多表现为人们传统道德范畴的诚信观念,根本不存在社会信用机制。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虽然市场的发展客观—卜对信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由于受以往儿十年计划经济模式和思维的影响和制约,整个社会并未意识到信用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性。同时由于缺乏现成的社会信用机制可供我国借鉴以及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信用机制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得我国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2.信用建设立法滞后。在规定对失信的处罚和监督方面,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中作出了有关规定,但是涉及面窄,不能对失信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因为信用建没立法滞后,缺乏明确各种行为主体信用责任和对各种失信行为具体惩罚措施的有关规定,缺乏有关信用数据建立、开放、管理和使用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便于统一进行信用评定的行业标准和指标体系等方面的规定,不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依法、规范、系统开展,更不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
3.信用服务社会化水平低。我国目前仍是非征信国家,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一方面社会和企业迫切需要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另一方面国内还没有较大的能够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的中介机构。与国际成熟的信用叶,介机构相比, 目前我国中介服务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
4.行为主体失信成本太低。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西方国家,行为主体非常重视自己的信用。如果企业在信用方面出现问题,将会受到市场的严厉惩罚,甚至导致破产。而在我国目前失信被发现并被追究的可能性小,因失信遭受的惩罚也相对少,失信付出的成本小于失信产生的收益。因此,失信成本太低,没有提高到“无利可图”的地步,导致了部分行为主体信用意识淡薄。
5.企业产权界限不清。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刚刚建立起来,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尚需时日。在企业产权方面仍然存在界限不清的状况,企业负盈不负亏,经营者收益’和经营成果相关性差,权利和义务不对称,缺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和持久战略定位,更缺乏对信用的重视,再加上对经营者经济行为约束软化,企业甚至出现严重的短期经营行为,导致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从而使企业信用时时受损。
6.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山于我国当前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依然习惯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必然有意无意之间丧失公平性和公正性,助长和保护了失信行为。例如在制订规章制度时,有意保护特殊部门的利益,在执法中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局部利益,甚至保护本地企业的造假、违约等失信行为,使许多判决得不到公正执行。由于竞争不充分,使行为主体失去了依托信用开展竞争的平等条件,—部分人不是依靠信用,而是想方设法争取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撑,通过垄断方式牟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
1.强化信用观念教育和培养,树立全民维护信用意识。要把诚信观念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减信作为伦理道德观念,是人们必须追求的美好精神境界。诚信作为内在于市场经济活动,卜的客观因素,是行为主体必须遵循的客观经济规律,是推动建设我国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失信行为特别是恶意失信行为,要敢于揭发、制止和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打击,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形成失信可耻、维信光荣的良好行为理念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建:止严密的信用法律体系,严格信用管理执法。要立足于我国同情,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尽快研究制订完善、系统的信用法律体系,从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行、管理等各方面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于指导、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使各种信用活动有法可依。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各种行为主体的信用评级结果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其他信用市场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使全社会重视利用信用评级结果,推动信用管理活动的稳步开展。要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执法机构,努力落实齐项信用法规,加强信用法规执法检查,使所有行为主体接受法律评判和检验。
3.加强统一规划和指导,建止全同性的信用服务体系。在信用服务体系的建立中,国家一定要统一规划、统一指导。一是要明确信用机构和信息披露对象。信用机构应由国家组建,形成几家全国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机构,具体负责信用记录、管理、评价和披露。信用披露的对象既应包括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级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个人甚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还应包括地区和行业。二是要分别不同的信用信息披露对象,明确有关全国统一的信用记录、管理、汗价、披露等方面的内容、方式、途径和指标体系,以便使各种信用信息具有可比性和可用性。三是要采用远程通讯和大型数据库技术,在各信用机构内部实行统—的信息网络管理,使信息记录、管理、评价和披露具备可操作性和及时性,并能够降低信息成本,为下一步与国际接轨奠定基础。四是要引入信息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信息披露有偿服务,使信用机构经受市场考验,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4.加强信用评级管理和监督,保证信用信息质量。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用评级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级活动。要采取国际先进讦级技术和评级方法,提升评级管理水平,保证信用评级质量。在建立信用服务机构的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对信用评级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以确保信用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
5.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政府要从建设市场经济的全局出发,切实转换职能,发挥政策导向、宏观调控、监督引导、维扩秩序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还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让所有失信于民的政府行为都置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监控之下。要加强执法的统—管理和协调,减少行政审批,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捉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失信行为,努力树立信用政府形象。
6.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守信的内在动力。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产权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根本上矫治企业信用缺失现象的发生。作为企业经营者要树立诚信观念,掌握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和防范手段,珍视自己的每一个商业行为,打造牢固的企业信用结构,全面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发挥公证部门在维信中的特殊作用,推动社会信用结构的不断完善。公证要通过其服务、预防、监督、保障等功能,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民事、经济活动,督促当事人遵守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可利用公证特有的强制执行效力,强制那些不守信用的行为主体依法履行义务,维护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制止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公证活动中积累的公证业务档案资料,可以为信用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可靠、有效的信息米源,有助于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作者单位:内蒙古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