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剑客·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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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作为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十二生肖文化,不光是作为计时符号,更是随着历史的推移与发展逐渐融入到民间信仰与日常生活之中,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符号。武侠文化同样作为中国文化土壤孕育的奇葩,这两者之间想必能擦出灿烂的火花,为此《今古传奇·武侠》杂志大型“十二生肖征文”活动正式起航了。


  三剑客·巳蛇篇
  文/明月枯叶
  巳蛇作为“十二生肖”征文活动第一期的生肖,也许有很多侠友会奇怪,为什么我们没有选择子鼠而是巳蛇作为第一期,有的甚至猜测是“蛇衔尾”或者“由蛇变龙”,说起来现在加上这些寓意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其实当初的本意从每期的封面就可以发现一些端倪:十二生肖不仅可以计时、计年也可以计月,刚好我们杂志是月刊,按照“正月建寅”的传统,配合杂志的发行,所以这一期选定为巳蛇了。
  蛇之所以能成为十二生肖,也有许多说法,这里就跟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蛇和青蛙是朋友,不过蛇那时长有四条腿,青蛙却没有腿,靠肚子蠕动爬行,可是蛇好吃懒做,青蛙十分勤快,还帮助人们捕害虫。因此人类当然厌恶蛇,喜欢青蛙了。
  蛇发現人们讨厌他,他开始仇视人,它见人就咬,见畜就吃,弄得人间很不安宁。土地神见状,告到了天宫。玉帝将蛇传上天宫,劝他改恶从善,蛇却口出狂言,决无悔改之意。玉帝大怒,令神兵砍去蛇的四条腿,免得害人。
  从此,蛇就失去了四条腿,玉帝又见青蛙有功于人,将蛇的四条腿赐给青蛙。
  青蛙有了腿之后,更为勤快了。蛇知错改过,决心重新改造自己,也开始吃害虫,并拖着长长的躯体,一声不响地为人类做好事,蛇还跟着龙学治水,蛇死后,也将自己的躯体献给人类,作为药物救治了许多病人。玉帝见蛇知过能改,奋发向上,在册封十二生肖时,让它排在龙的后面,当上了人类的生肖。
  蛇当上生肖以后,当然不主动伤人了,一旦恶念萌发,便将恶念化成一层皮蜕下,以示重新作“蛇”。
  巳时是上午9到11时,据说这时候的蛇不会伤人,也不在人行走的路上游荡,多隐蔽在草丛中。
  尽管如此,它还是对青蛙拥有它的四条腿怀恨在心,因此,直到今天,蛇还是见青蛙就咬。
  这个故事的有些说法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却也生动形象地阐释了蛇的主要特征习性。
  说到蛇,普通人第一印象都是毛骨悚然,艳丽的花纹、剧毒的蛇牙,让人不敢小觑这种生物,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或许是恐惧刻入了骨髓,所以人们会忽视蛇本身其实也有很多正面的象征,蛇第一个象征意义是幸运、吉祥和神圣;第二个正面的象征意义是追求爱情和幸福;第三个正面的象征意义是长寿、生殖和财富等等。
  中国神话中,女娲、伏羲都是人首蛇身,象征着远古的生殖崇拜。无独有偶,《圣经》中引诱亚当、夏娃的蛇,被作为恶魔的化身,而玛雅中的羽蛇神又是司掌丰收与死亡的主神……那么武侠中蛇的形象又是什么呢?
  本期三剑客“十二生肖征文”之巳蛇篇即将为您揭晓!
  双头蛇·阿香
  文/八刀红茶
  八刀红茶,男,山东济南人,八零后新锐作家,雁北堂文学社成员,天涯论坛人气作家。代表作品《遗落的天机之长生密咒》(原名《符咒世家》)曾于天涯论坛连载,创下千万点击,成为年度热帖。其作品驳杂类型广泛风格多变,精擅悬疑,兼有武侠、奇幻等,作品多带讽刺意味,喜爱揭示人性,人物塑造精妙。
  一、面馆
  我在清河街东头的拉面馆里闷头吃面的时候,我已经和南小塘分手三个小时零九分钟三十七秒了。
  我喜欢在这家面馆里吃面,不单是因为那里的面条分量比别家足,辣椒油比别家香,牛肉块儿比别家大,而且价钱还便宜。我上高中时候一碗面两块钱,如今我已工作三年一碗面还是两块钱,十年没涨价。
  老板很不像老板,是个小白脸儿,面白无须,文绉绉戴副小眼镜儿那种,印象里夏天总是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衫,衬衫下摆扎进西服裤子里,裤管笔直,脚下永远是一双锃明瓦亮的黑皮鞋。
  面馆儿也不像面馆儿,几十平方米的地儿永远只有四张桌子,自西向东挨着门儿一顺排开,东边数第一张老板自己坐,剩下三张食客吃面坐。
  食客也不像食客,三张桌子里两张常年被霸占着。东数第二张桌子永远属于一个打瞌睡的老头儿,老头干巴巴的瘦、蔫呼呼的矮,像旱地里的庄稼似的长在桌子边儿上,脚底下放着一个黑乎乎的麻袋,鼓鼓囊囊不知道了放了什么,从来没见打开过。


  第三张桌子边儿上永远端端正正坐着一个黄脸男,吃面的时候手摆在桌子上,不吃面的时候手永远放在双膝上头,腰杆儿挺得笔直。我的初恋女友南小塘告诉我,黄脸男肯定当过兵,这是标准的军人坐姿,我没怀疑,因为南小塘的爸爸就是一名军官。
  在我记忆里,俩人自面馆儿开张就混在了这里,饭点儿的时候进店吃面,吃完面付完钱,一人一个小板凳坐到店外头晒太阳。一左一右一老一少好似山寨版的门神,太阳落了山俩人收板凳进店吃饭,吃完结账拎着板凳继续到店门口看星星,这一混也是十年。
  面馆的面实惠好吃,可生意一点儿也不好,高中的时候除了我和南小塘很少有人来。一是店里的座位实在太少,二是一老一少两个打死不走的食客着实碍眼,俩人脸上都不挂笑,苦逼兮兮的两张脸看着就让人没食欲。
  只有我和南小塘不在乎,南小塘喜欢这家店里的牛肉,我喜欢这家店里的辣椒油,南小塘的面碗里总是堆满了小山似的牛肉,而我的面碗里总是血海汪洋似的漂着辣椒油。我喜欢偷南小塘碗里的牛肉吃,总觉得她碗里的牛肉格外有滋味儿,南小塘一本正经地说我有出轨倾向,因为老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我羞眉耷眼地表示“世人都道神仙好,唯有咱小塘忘不了”。此时南小塘会心满意足地拨给我几块牛肉,一顿饭里总能吃出个柔情蜜意。   可现在一切都没有了。
  我闷头吃面,眼泪止不住地向外涌着,泪珠子顺腮帮子落进碗里。今天我要的是一碗素面,没牛肉也没辣椒,半把葱花一把面,清清白白,眼泪落进碗里也看得清清楚楚。
  我想这是最后一次来这里吃面了吧,触景生情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二、记忆
  “有日子没来了。”
  我抬头,发现眼镜儿老板拉了张椅子坐到了我对面。
  印象里这是十年来眼镜儿老板第一次主动跟我搭话,依然是那件白衬衫加笔直的西服裤配一双黑皮鞋,还是那副面白无须的文绉劲儿。
  牛肉面十年没涨价,他也十年没变样,时光老人的魔力似乎在这家小店里失效了。
  “工作了,时间少了。”我抬起头狠狠抹了两把脸上的泪痕,我不想让这位老相识看见我的狼狈样子。
  “可不,你第一次来吃面的时候还穿着高中校服,个儿不高背着个大书包,跟你一块儿来的还有个小女孩儿,扎了个双马尾像个瓷娃娃。哪次你都是先抄完人家数学作业再吃面,一碗面倒掉我半碗辣椒油。”
  他抬起手比画了一下我当年的身高,说到最后自己咧开嘴笑了,我没笑,撇撇嘴,没忍住,哭了。
  那是我和南小塘的美好时光,可现在一切都不在了。
  “哎,对了,那个跟你一块儿来的小姑娘呢?”眼镜儿想起了南小塘,问我。
  “分了。”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哼哼着。
  “什么时候的事儿?”他一愣。
  “三小时十五分钟四十八秒前。”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喝酒吗,前两天进的散酒,还剩下半坛子没动,便宜但是有劲儿。”
  眼镜儿陪着我叹了口气,没再多问,卷起白衬衫的袖子,拍拍我肩膀问:“来呗?”
  我挺想找人喝喝酒说说话。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眼镜从兜里掏出一盒白将军,甩出两根儿凑到嘴边点上,分了一根给我,叼着烟进了厨房,这时候的眼镜儿很有点书生意气的意思。
  他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个碗、一壶酒、一盘子切片儿的牛肉,碗放在桌子上,哗啦啦一声倒满,两碗一碰,谁也没推没让,下去半碗。
  眼镜儿说这酒有劲儿,诚不欺我,酒入腹中像吞下一个大火球,全身暖烘烘的舒坦。
  “怎么就分了呢?”不知道是不是上涌的酒劲儿让我丧失了判断力,我总觉得眼镜儿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格外认真,微微带着酒意的一双小眼睛眯缝着,藏在眼镜后头直视着我。
  “我们一直挺好的,高中一个班,大学一个学校,毕业三年谁也没嫌弃谁,上个月我给她求婚了,她想都没想就薅过戒指套到了手指头上,一个劲儿抱怨我早该求婚的。”
  酒能上话,我絮絮叨叨说着我和南小塘的记忆碎片,二十几天前的甜蜜如今说出来却像一场幻象。
  眼镜把碗递到我跟前,我抬手一碰,又是半碗酒入口,桌子上的切片牛肉谁也没动,酒却下去了一整碗,我抢过酒坛子给眼镜儿倒酒,他没推让,依然在纠结着刚才的问题:“可怎么就分了呢?”眼镜老板眉头拧成了八字,小心翼翼的关心里藏着着三分不解。
  “她爸不愿意。”我摇摇头,一声苦笑。
  “真他妈狗血。”他一愣,而后陪着我同样苦笑。
  “小塘家里打爷爷那辈儿起就全是军人,小塘爸爸是军官,小塘妈妈是军医,你别看小塘像个瓷娃娃,那可是实打实的‘将门之后’。”话头打开了想停都停不下,我继续往下说着。
  “将门之后也得谈恋爱啊。”眼镜撇撇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小塘他爸看不上我,哦,对了,您还不知道我职业吧?”我问他。
  “没听你说过。”眼镜摇头。
  “臭写小说的,说好听了叫作家,没人抬举你就叫码字匠。”九流作家总是勇于自嘲。
  “有笔名吗?”眼镜对我的自嘲没兴趣,反倒研究起我的职业。
  “八刀红茶。”我借着酒劲儿报上名号。
  “原来八刀红茶就是你啊,有本《少女之春》是你写的吧,写得是挺臭的,扫黄之前挺火的,后来就扫成禁书了,关键还没结尾。”眼镜眼里闪过一丝流彩,张嘴就说出了我的黑历史,我万万没想到,在这巴掌大的小店里竟然还藏着一位我的读者。
  “你看过?”我瞪大眼睛,来劲了。
  “看过,老在这店里出不去,总得找点儿消遣。”
  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激动,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应了一句,而后扭头向着屋外看去,目光里带着些难以言喻的寂寞,蔫老头和黄脸男一左一右坐在屋外,我看看墙上的钟表,时针已经落在十上,可俩人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像两尊挪不动的千斤石像。
  “后来呢?”眼镜儿收回目光,又喝了口酒,接着问我。
  “小塘爸爸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警告我不许再骚扰小塘。”我摊摊手,故事的结尾总是这样突然而又悲伤。
  “这就叫分手啦?”眼镜儿脸上终于露出笑意,如释重负般的笑意。
  “您瞧,微信、电话全拉黑,人间蒸发。”我向眼镜展示着手机,四十八条拨打记录和上百条信息,南小塘未接我一个电话,没有回我一句信息。
  “年轻人要学会耐心,你们在我店里吃了十年面,我知道她不是那樣的姑娘。”眼镜儿突然换上一副长辈般的语气安慰着我。年轻人同样不喜欢老气横秋的对话,我还想争辩,可抬头看到他两鬓间藏着的白发丝,突然沉默下去。
  “可……”我还想解释。
  “你是写小说的,要不要听个故事。”他打断了我的话头,突然压低声音问我,声音小到仅有我们两人可以听见,可他还是警惕地向外看了一眼,似乎是在提防屋外的蔫老头和黄脸男。
  “好。”我点头。
  “你要保密。”眼镜继续警惕着屋外。
  “为什么?”我反问。
  “因为我是个杀手。”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面馆里的灯光突然闪了两下,屋内变为一片昏黄。   三、双头蛇
  我写过很多杀手,有白马长枪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古代杀手,也有深夜入室刀片割喉的现代杀手,可我从未见过一个窝在面馆里煮了十年面的杀手。
  “我是一个杀手,我们的代号叫‘双头蛇’。”
  眼镜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格外严肃,微醺的神态几乎是一瞬间在那张文绉绉的脸上褪去。他扭头看向面馆儿柜台后的墙壁上,一副色调灰暗的双头蛇油画就挂在那里,高高盘卷而起的蛇身之上,两个蛇头互相张望着吐出口中的信子。
  印象中这幅油画十年前便挂在那里,第一次来面馆的时候南小塘指着这幅画告诉我,在希腊神话里双头蛇是女性的保护神,恶魔与野兽见到双头蛇都会失去法力变为灰烬,连宙斯都惧怕它的魔力。
  如果眼镜的故事是真实的,那我知道,这是一个凶狠的代号,代表着他同样是一个凶狠的杀手。
  眼镜儿看着油画,端起酒碗再咽下一口酒,继续说着他的故事:“不要害怕,杀手不是杀人魔,杀手的存在只是为了消灭目标,而行动目标来自于我的组织。”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不安,眼镜儿开始向我详细解释起他的前职业,“而我的组织隶属于这个国家,这片土地。”
  他轻轻跺了跺脚,皮鞋碰到地面发出嗒嗒的轻响,声音在入夜时刻听起来格外悦耳:“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很多麻烦事儿,而麻烦事儿又往往见不得光,人们不喜欢恐慌,安居乐业的世界看上去总是比较可爱一些,我的组织就是负责消除掉那些恐慌因素。”
  此时的眼镜已经不再是我眼中的眼镜,他用略显含糊可又足够明白的话来阐明他的身份。
  “反恐精英?”我努力强迫自己接受眼镜讲给我的信息,努力用一个大众熟悉的词汇概括着他的身份。
  他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很有哲理地加了一句:“可以这么说……但是也不太对,你知道,世界往往并不是你眼中的世界。
  “比如十二年前我曾经参加过一次行动,用新闻语言讲出来大概会平淡无奇,一个具有强烈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曾经在三个月内连续袭击沿海某省的数家水果超市,频频向购买苹果的顾客突施杀手,警方在调查的同时我的组织也深度介入此案,因为我们发现暴徒的身份并不简单,暴徒隶属于一个名叫‘刺客信条’的古老恐怖组织,该组织成员极度危险,军队与警察的常规手段根本无法对他们采取有效制裁,所以我的组织出手了,派出了组织内最优秀的行动小组——‘双头蛇’,也就是我和我的搭档,阿香。”
  这是我第一次听眼镜提到阿香的名字,此时此刻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眼镜儿讲述的故事里,丝毫没有察觉他提到阿香时语气是那样的温柔,就像海风拂过沙滩,春光融化冰雪,一丝含情脉脉藏在看不见的幽暗里。
  “忘了告诉你,我们组织的行动小组都是两人小队,一个观察员负责追踪目标踪迹,一个行动者负责实施清除,阿香是组织里最棒的观察员,而我是组织里最棒的行动者。我们在沿海某省追踪了暴徒五天五夜,最终锁定了目标,阿香永远都是最棒的,即便暴徒用出了最恐怖的‘信仰之跃’,可依然没有甩掉我们。
  “那天是个好天气,气温24°C,风速为1.6m/s,我站在十四楼的阳台上,逆光,距离他六百米,狙击枪的瞄准镜瞄准他的心脏,然后我扣动扳机,一枪毙命。
  “因为这次行动完成得漂亮,我和阿香受到了组织嘉奖,可我知道,这次行动能够成功完全是因为阿香,她应该得到全部的荣誉。”
  这是我在这个短短的故事中第三次听到眼镜提起阿香,假如真如眼镜所说他曾经是一个如此优秀的杀手,我无法想象阿香究竟是一个怎样风华绝代的女孩儿,可以将如此牛逼的杀手彻底俘虏。
  “可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忍住了对阿香的好奇,问出了另一个我所关心的问题。
  “因为我和阿香相爱了,就像你和南小塘一样。”眼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只是后半句的解释让我微微感到有些不太舒服,爱情就是爱情,哪里用得着比较。
  可我还是保持了沉默,继续听他说着。
  “我从七岁开始加入组织,阿香也是七歲,我们在同一个小组接受训练,又分在同一个小组执行任务。十七年里我们一同生活,一同行动,我们一起享受成功的喜悦,我们一起承担失败的痛苦,我们小心翼翼地互相体谅,耐心保持着尊重,爱情也就顺理成章地找到了我们。”
  他幸福地笑着,小声地念叨着,我同意他的说法,就像我和南小塘的爱情轨迹一样顺理成章。只是我们的爱情里没有见鬼的刺客信条,没有见鬼的信仰之跃。
  眼镜的表情如此真实,让我已经无法分辨这究竟是不是谎言。
  “你知道爱情的最后归宿是什么吗?”眼镜停止了深情地自我表达,突然问我。
  我摇摇头,年轻人不善于思考如此终极的问题。
  “是家。”他很坚定地点点头,说出两个字,然后抬头环顾着空落落的小面馆儿。
  “我们为组织奋斗了十七年,参加了无数行动,我们不想在刀光剑影里耗尽所有时光,我们累了,想要有个家。”他叹了一口气,话里带着些许萧索,像一个漂泊许久的浪子终于找到了归宿,踏实里带着一丝难以按捺不住的不甘。
  “这家面馆儿就是……家?”我不想破坏他的情绪,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知道的,组织有太多秘密,他们不放心让曾经杀手里的佼佼者就这样脱离组织,于是他们开出了条件,他们可以放我们离开,只是此生都不得离开面馆一步,同时还要接受组织的监视。”
  “你是说……”我突然明白了店外的蔫老头和黄脸男为什么十年间从未离开面馆一步。
  “对,他们就是监视者。”眼镜扫了眼屋外俩人,点头说出了我心中的答案,“可这又怎么样呢,不出面馆也好,有人监视也好,只要我每天都能和阿香在一起,一切不都是值得的么?”
  他开心地反问我,我尴尬地点头笑着,笑容有些僵硬。
  因为十年来,我从未在饭馆里见到一个名叫阿香的女人。
  四、阿香   故事很幸福,可此时我一点儿也品味不出一丝幸福的味道。我看着空落落的面馆儿,盯着孤零零的眼镜儿老板,努力让僵硬的笑容保持在脸上。
  “那个,我能见见阿香么?”我鼓足勇气,咬了咬牙,问出了那个令我困惑的问题。
  “当然好啦,你们吃的面就是阿香做的呢,我手笨,开枪杀人还行,可哪里能做出这样入味的牛肉、这样喷香的辣椒,你吃了阿香十年面,自然要见一见她啦。”
  我本以为这是一个谎言,可眼镜并没有我预想中的窘迫,他听到我的请求之后开心地拍了一下大腿,端起酒碗又和我重重地碰了一下,他大口咽下一口酒,我只是小口抿着。
  “对啦,其实组织对我们也是不错的,还特地给我们发了结婚证,像我们这种人,要个身份证明可是很难的。”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匆匆放下酒碗,从上衣口袋里果真翻出一个结婚证,递到我跟前。
  “你瞧,这就是阿香呢。”我想或许真是出于一个杀手的本能,他刻意用手指盖住了结婚证上的名字,喜滋滋地指着照片给我看。
  僵硬的笑容彻底从我脸上散去,我愣愣地看着那张照片,不知该如何是好:两寸的红底儿照片上,一个眼镜儿贴在另一个眼镜儿的身边,照片里两人的笑容一如此时此刻的他。
  “那时候的我还年轻,他也年轻,我们面馆儿刚开,你和那个小姑娘经常来,先写作业再吃面,我告诉他,你们一定会有个好结果。
  “年轻人,总要多点耐心。”眼镜坐在我对面看着结婚证絮絮叨叨地说着,只是藏在镜片儿后的那双小眼睛里多了几分惹人怜爱的流彩,声音变成了婉转的女声,我没有打断她说话,静静听着。
  我终于见到了阿香,她的声音一样很好听,墙壁上的双头蛇油画在昏暗的灯光中如此清晰,双生同身。
  眼镜老板和阿香老板娘告诉我年轻人要有耐心,这话一点儿没错。
  我最后终于还是和南小塘结婚了,新家还在面馆儿不遠处,偶尔还去那间面馆吃碗面,店里永远只有眼镜儿一个人,可他再也没给我说过那么多的故事,蔫老头儿和黄脸汉子依然蹲在门口,一如十年前一样。
  我特意查过了眼镜说的沿海某省超市杀人案,却没有查到一丝信息。
  哀草行
  文/黍蓠
  黍蓠,黍,五谷之一,黄粱也。蓠者,香草之一,江蓠也。合在一处,便是一个爱觅食的吃货。终日游走于现实与梦境之间,以实在的执著编织幻离氤氲的武侠之梦。
  夜幕已落,无月的夜空黑得深沉。
  舞玲抬起头,从监牢高处的一线天窗望出去,目力所及,除了几颗无力闪烁的星辰外,连一丝薄云也看不到。
  “明日,该是个好天气。”她喃喃地说着,鼻中轻轻“哼”了声,微微上翘的唇角勾出一丝讥讽的笑意。
  重重牢门在铁链开解的“哐啷”声中缓缓开启。一道,接着一道,间隔着一轻一重两种脚步声,由远及近,终于来到了身后。
  舞玲没有回头,唇角笑意渐收,只听一个女人的声音道:“班头辛苦了,不成敬意,和兄弟们一起喝杯茶。”话音落下,银块在袋中的撞击声,伴着一个男人戏谑的笑声响起,他半似调侃半似嘲笑地说道:“莫说是个姐儿,就是个寻常女人,到了这里也没人敢再念她。你这老鸨倒好,还巴巴地送饭来,也真有趣!”说罢,脚步声又起,随着声声铁锁的声响,渐渐消失在了远处。
  外头似有一阵风刮过,舞玲抬起头,就见一片细小的黄叶从高高的天窗外吹了进来,在空中左晃右摆,慢慢悠悠地落向她的肩头。她皱了皱眉,厌恶地将那干枯的黄色拂落,回过头来,鼻端便闻到了一阵腻人的脂粉香气。


  如豆的灯火下,那呆立于牢门前的妇人面无表情,满头珠翠和华贵的衣裳绚丽夺目,甚至有些刺眼。舞玲微微皱了皱眉,只觉得这以往早已看惯的装扮,现在竟是那样惹人厌恶。
  “也是啊。”舞玲在心里冷笑,环顾四周,“与这监牢最相衬的本就是囚犯啊。”
  那艳装妇人呆呆地站在那里看了她许久,终于叹了口气,走到了墙边一张破旧的板桌前,推开上面原本放着的一碗白饭和一碗肥腻的大肉,将手中食盒放了上去。她将食盒打开,把里面的盘碗一个个地拿了出来,说:“这些都是你平日爱吃的菜,还有酒……”
  “妈妈,你见过蛇吗?”舞玲走了过来,怔怔地看着她问。
  “你巴巴地要我来,便是要问这个?”那妇人沉着脸,手里动作不停,“你想要的胭脂我也带来了……”
  舞玲忽然一笑,改口说道:“是啊,妈妈能来,舞玲就已经很高兴了。”
  “衙门里上下都打点好了。太爷见了银子,便应允了明日上刑场前不验你身,也好少受一番苦楚。”那妇人放好碗筷,倒上酒,复又叹了口气,眼底已泛起了泪花,说道,“就算你不是‘春云阁’里的头牌,只凭着这一声‘妈妈’,我也要来送送你。”
  舞玲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放下杯时,眼中已生出了些许暖光,说道:“这‘花事了’在监牢中喝来别有风味。”
  “好好的酒,就该在外面好好地喝。”那妇人动容道,“你……你究竟为何要杀那何相公?”
  “是啊,‘春云阁’里最红的舞玲为何要杀一个恩客呢?”舞玲慢慢地坐下来,用筷子拨了拨盘中的脆莲藕,淡淡地说道,“只怕不仅是妈妈,这扬州城中该有不下一半的人都要问这个问题……‘青楼里都是些什么货色?连恩客都能杀,可见不止下贱,更是凶狠!’这样的话我已经听得太多了,只是听得多了,便会以为真是这么回事,便连自己也会信以为真。”
  “恩客、恩客,有‘恩’便是客。”那妇人坐到了她的对面,语气中透着深入骨髓的无奈,“入了欢场,便只当自己是块木头,你若在意,伤的便是自己。”
  舞玲摇摇头,说道:“他对我极好,还说要为我赎身,只等着……”只等着什么,她没再往下说,只是又倒上一杯酒喝了,低下头来时,一道清泪已然随着放落的酒杯滴落在桌沿上。   良久,舞铃忽然开口道:“舞玲八岁进了‘春云阁’。那时的事,妈妈可还记得?”
  那妇人微微点头。到得这个时候,就算本已忘了,现在也都记了起来。
  “春云阁”自然不是春天看云的地方,到那里去的都是来看人的——北地佳丽、江南碧玉,就连东瀛倭女、西域胡姬,甚至昆仑女奴,那里也全都可以找到……
  扬州城中销金之处众多,“碧云天”中红霓紫霭虚幻不定,藏着九重高楼上仙姿缥缈,翩若惊鸿;“琳琅雅苑”中以翠玉珍宝装饰楼阁亭台,姑娘们多扮作书香闺秀,作画弈棋,弹曲吟词;还有“红袖招”和“紫烟馆”,一个舞姿翩跹,楚腰若柳;一个歌声柔婉,芙蓉泣露……唯独这“春云阁”,在众多的秦楼楚馆中独树一帜,不雅不俗,却得一个“博”字。
  可这风月场中的风月便是如此,只见新颜,不看旧人,就算是“春云阁”,也不能免俗。
  而在那一年被牙婆送进阁来的丫头里,舞玲本就是让人印象最深的那个。
  那时的舞玲还只是个叫作“四儿”的乡下丫头,刚刚被牙婆买来,脸上的泪痕犹未干透,便套上了不合体的粗布衣裙,和其他五六个丫头一起,一溜儿地站在后院的墙根下,等着老鸨来挑选。
  这老鸨名唤春娘,早些年也是阁中的头牌,赚下些银子后便干脆将当时还不出名的“春云阁”买了下来,一直做到现在。场子里的人都知道她擅经营,眼光好,出手也不小气,所以每次只要有了“新货”,都赶着趟地先往她这里送。
  “哎哟,春姐儿眼光就是好!”那牙婆在她挑了两个匀称标致的女孩儿之后,不住口地夸赞,盼着她再点点手,把剩下的也包圆儿了。
  春娘将一袋银子放到她手里,不冷不热地说:“这几个还不如上回那些。王婆,你现在可是光长年纪不长眼色了。”
  那王婆“哎哟”连声,道:“瞧你说得,老婆子也得有那货色可挑啊!这几个不是家里孩子多得养不过来,便是换钱要去还债的,左右都是被嫌弃的命,到了春姐儿这里,说不定还……”一句话还没说完,一个站在最边上的小女孩忽然冲上来,一下将那王婆撞得跌倒在地,叫道:“你胡说!”然后回身就往一边的角门冲了过去。
  春娘一抬下巴,立时便有两个龟奴冲上去,一个拦在门前,另一个则上去一把将她拉了回来,二话不说,扬起巴掌便往她脸上招呼了过去。
  一连串皮肉相击的“噼啪”声响过,那丫头一张满是泪痕的脸上立时起了两坨绯红,连嘴角也淌下血来,将那原本暗淡的肤色衬得白了不少。
  龟奴扯着她的头发,拖到春娘跟前。那王婆嘴里骂着,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伸手便要去撕她的耳朵。
  春娘伸手将她拦下,笑着上前,勾起她小巧的下巴看了看,问道:“我又没挑中你,你何必这么急着逃跑呢?”
  那丫头一甩头,厌恶地将下巴从她手指上甩了开去,噙着眼泪,恨恨地道:“爹爹才不会不要我!你们骗我!我要去找爹爹……”
  那王婆气得跳脚,骂道:“就你那窮鬼老子,穷得叮当山响,连老婆都跟人跑了,不卖了你,他拿什么养活自己和儿子?”
  那丫头被按得死死的,一动也动不了,却哭叫得撕肝裂肺:“你胡说!爹最疼我!他说我长得最好看、最像娘了!还有弟弟,他们才不会不要我!不会!”
  王婆冷冷地笑着,说道:“你若长得像个歪瓜劣枣,老婆子还不收呢!老实告诉你,就因为你长得像那跑了的娘,你爹才会厌恶你,不想看到你!他若是真疼你,又怎会舍得卖你?”
  一句话落在这丫头耳朵里,便如晴日里的一道惊雷,将她打得僵在了原地。忽然间,她脸色惨白,张大了嘴,喉咙里发出尖利的抽气声,犹如一条离了水的鱼,拼命想要呼吸,却到底还是徒劳。只抽得几口气,她整个人便忽地一松,无力地软倒在地,晕死了过去。
  那王婆见了这情状,还以为她竟给吓死了,口中连叫晦气。倒是春娘微微一笑,说道:“这丫头倒也是个硬骨头,便留下来做些粗活吧。”说着,又将一锭银子添在了王婆的手里,嘴角边却泛起了些许寒意,“既然进了这门,又哪有这么容易出去呢?”
  于是,这四儿便这么留了下来。在开始的那些日子里,她还跑过几回。只是每次都会被抓回来,赏上一顿好打,再扔进黑屋子里饿上个两三天。这么来回几次后,她也知道了这院子非比寻常,渐渐地便老实了下来。
  丫头们的活本就不少,白天在厨房里打下手、给姑娘们浣洗衣物,打扫庭院,晚上则穿梭于后厨与各个院落之间,端菜送酒,打扫狼藉。只有等到三更天后,她才能回到丫头们住的破木屋中,躺在那生硬的板床上,累得一动也动不了。
  “是了,隔了这许多年,你还是恨的。”春娘淡淡地一笑,那笑容既无奈也酸楚。
  舞玲却摇了摇头,拿过酒来喝了下去,香甜的酒液滑过喉头,便绵绵地泛起来,似乎都要化作泪水,夺眶而出。
  “不管你恨是不恨,妈妈都不在乎。我只想谢你,只因后来若没有你,‘春云阁’便也不存在了。”春娘叹了口气,道,“树大招风。那一年的事,你该也记得吧。”
  舞玲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那年的事,就算她想忘,也是决计忘不了的。
  那一年的夏天,“春云阁”里出了命案。
  头牌姑娘香云的恩客,江湖人称“八荒六合掌”的胡松风,被人一剑刺死在了锦被之中,连同睡在一旁的香云也未能幸免,同样被一剑穿喉,鲜血溅得帐幔间到处都是。
  出了命案,官府照例是要彻查的。于是先封了“春云阁”,再将里里外外的人都挨个儿盘问过来,稍有答得不利落的,便立即当作嫌犯,拖进牢里细细审问。
  如此这般一来,便又有十来个人被捉了进去,其中不仅有龟奴杂役,也有几个正红得发紫的姑娘。一连数日的歇业,加之头牌死的死、捉的捉,“春云阁”中一片愁云雾霭,人人都有大祸临头之感。大家私底下窃窃议来,都说是别的馆子下了套,先安排了人在此处行凶杀人,又上下打点了衙门,要的便是让“春云阁”在扬州的风月场中彻底除名。
  为着这事,最着急上火的自然要算春娘。既然别人也是使了银子的,大不了再一样地使回去。破财消灾,保下“春云阁”这些年来经营积累下的基业,才是最要紧的。   终于,在打点下了大把的金银后,“春云阁”终于在中秋之前再度开门迎客。一连串鞭炮炸得震天响,也铺就了门前满地鲜红。可这红却只是一层破碎的纸屑,只一阵风刮过,便现出了底下灰败的泥地。
  彼时,不少姑娘已经被“碧云天”和“红袖招”等几个场子拉了去。最后还剩下的,便只是几个上了年纪的姑娘,和一些稚嫩得连台面也上不去的“雏儿”。一些过去常来的客人见了“春云阁”如今这等惨淡的模样,也是连连摇头,最多喝得几杯酒照顾下生意,留下过夜的却是少之又少。
  风月场中的风月夜夜如斯,只是对于“春云阁”来说,却是病入膏肓、每况愈下。尽管春娘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却再也无法重现以前的辉煌。还未等到年下,便又走了不少姑娘和龟奴小厮,昔日在揚州城中盛极一时的“春云阁”,眼看着便连这个冬天也撑不过去了。
  就在腊月将尽,人人等着看这名动一时的场子关门大吉时,一个名唤“舞玲”的舞姬横空出世,终于又将“春云阁”拉回了人们的视线中。
  “那日你来找我,也确实让人意外。”一提到这事儿,春娘的眼里又闪起了兴奋的光,“我瞪着一双看了二三十年美人的眼珠子,最后还是走了眼。”
  舞玲将食盒底下的一面小铜镜取了出来,支在桌上,又取过一柄木梳子梳着头发,哂道:“也难为妈妈,记得这么清楚。”
  怎能记不清楚?春娘在心底叹气,那样的大起大落,任谁都会记上一辈子。
  那天的风并不太冷,天空碧蓝高远,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仿佛已不是腊月的天气。春娘坐在空空荡荡的园子里,任由阳光照在身上,却感觉不到半点暖意。
  她环视四周,只见曾经鲜艳的雕梁画栋,如今都已漆画斑驳,只剩得满眼灰扑扑的颜色;园中几个原来种着牡丹、芍药的大花盆已经开裂了,枯干的花枝旁尽是萎黄的衰草;几个龟奴蹲在墙角边,袖着手,打着哈欠,看来似乎是睡得太多,还意犹未尽……
  自从重新开张以来,“春云阁”的生意便一天不如一天。这些天下来,人更是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春娘已经完全打消了再将这里经营下去的念头。好在这楼阁市口还好,她去商行打听了,还能卖个不错的价钱。等把楼卖了,将人都打发了,自己应该还能剩些银子,可以去乡下买间房子,置块地……
  “妈妈。”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按着以往的经验,会在现在这个时辰找她的,不是来讨要货款工钱的货商或是龟奴杂工,便是打算另投东家的姑娘,叫声“妈妈”都甜得出蜜来,可接下来递上的都是雪亮的刀,刀刀剜肉放血。
  “妈妈,若是坐在这里天上便会掉下银子来,不如让大家都来坐着吧。”那声音冷冷淡淡的,字字戳心。
  她怒不可遏,豁然站起,便看见一个身着淡黄衫子的小丫头,垂着眉眼站在跟前。院子里的丫头已经不太多了,但对于眼前的这个,她还是有印象的。抬眼一睄,她冷笑道:“好啊,如今连你也敢来排遣我老婆子了!”
  “四儿不敢。”四儿淡淡地道,“四儿只是想救一救‘春云阁’,不知道妈妈意下如何?”
  “救‘春云阁’?”老鸨只当她在消遣自己,怒极反笑,强压着胸中的火气,问,“你要如何救?”
  “前些日子有几位姑娘走了,留下了些衣服,正好有件合用的……”四儿抖开袖子,丈二的水袖展了开来,春水般铺陈在杂草渐生的石路上,“四儿以前看过几位姐姐跳舞,也暗中请教过。前些日子自己练习了一阵,现下便请妈妈看看。”说着,也不待她再说话,便自顾着挪步转身,甩袖舞了起来。
  那是春娘第一次看四儿跳舞,也是第一次看见这样浑然天成、美妙绝伦的舞。城中的“红袖招”向来以擅舞著称,可那些冶艳妖娆的玩意儿,便连四儿的裙角也及不上半分。
  “‘一舞流云散,莺飞草长动春风’原来这便是‘流云春风舞’啊!”
  后来,一位从朝堂上退下来的翰林老爷应邀前来观舞,无意中道出这舞的来由,被春娘听个正着。
  “……这原是早年战乱时,从前朝皇宫中流出去的。据说是宫中乐坊师傅参照着几种散落民间的古舞技,再糅合进了西域胡旋舞的技法编排的……”老翰林扪须微笑,悠悠说道,“老夫曾在一本旧时的宫中纪事中见过记载。这舞对修习者的要求极高,必须是身段窈窕、腰肢柔软的妙龄女子,否则即便驾驭得了这动静相宜的舞步,也难表现出那如风动流云般的缥缈身姿……”他目光闪烁,看着场中翩然来去的舞玲,水袖如流云,兴动满室春风,不禁感叹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古人诚不欺我!”
  春娘懂的诗词不多,更不知宓妃洛神,只是觉得这几句说得极对,似乎正是为四儿这一舞所写的。于是干脆央人说项,重金求了这翰林老爷的笔墨,将“流云春风舞”这五个大字,高高地悬在了华堂的正中。又在两旁的立柱上再配上一附对联:
  “霓裳动流云,惊鸿过处,满堂香云薄雾。”
  “羽衣化春风,游龙频现,瑶池紫鸾仙姿。”
  风月场中的风月流转不定。老翰林的一番夸赞很快就传了开去,一时间,扬州城中无论富豪达官,还是王孙贵人,都想争睹这绝世一舞的风采。人流直如潮水般,涌向了“春云阁”。
  彼时,四儿已改了花名“舞玲”,自此夜夜头牌高挂,赏红不计其数。
  已经暗淡了许久的厅堂,终于又被金银珠玉的光芒照亮。人人都说,这位舞玲姑娘不仅舞得好,还漂亮温婉,明媚可人。虽然话不多,可轻词缓语间,浑没有那些妓家的矫揉造作,让人如沐十里春风,全身温和舒泰……
  于是又有好事者在底下私语:“听说这位舞玲姑娘眼下还是卖艺不卖身。唉!如此美人,也不知将来谁能走上一番桃花运,将之揽入怀中呢?”
  “那时,有不少人为一亲芳泽,抬来了整箱的金珠宝玉。可你偏就谁也看不上,却对那位相貌平平、又没有才情的何相公情有独钟……”春娘叹了口气,说,“莫非这真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或许吧。”舞玲轻轻地将脂粉施在面上,只是注视着镜中的自己,声音低低的,好似叹息,“若是上天当真注定了这些,那倒也好。”她微微抬头,轻轻一笑,仿佛又将回到了“春云阁”中那专为她搭建的高台上,只等一舞,便可散去流云,化入春风。   可是,春娘看得出她眼神中的哀伤和痛苦,那是一种为情所伤的女子才会有的哀伤,一种被伤得深入骨髓时才会有的痛苦。
  “我托人带话给妈妈,便是想着这些事若是再不说,便不会有第二个人知晓了。”舞玲语声浅浅,随手翻开盛了唇脂的瓷罐,挑着最合宜的颜色。
  春娘点点头:“你心里有苦,便说了吧。省得带下去,下辈子还苦。”
  舞玲正拿起一个瓷罐看着,闻言手中微微一滞。只是在这一隙之间,她便将这一丝异样掩盖了过去。抬起眼来时,目光灼灼:“那一年,香云的恩客被杀在房中,的确是对头的两家青楼所为。他们刻意选了胡松风,就是为了装作是江湖仇杀,混淆视听。而那个前去杀人的人,便是一个名唤‘蛰牙’的年轻杀手……”
  那一日正是末伏里的最后几天,天气热得连树上的蝉也叫不动了,而四儿却一点也不觉得热。由于连日劳累,她已有好几日都觉得全身无力、浑身发冷,就算站在正午最毒的日头下,也驱不散周身那寒浸浸的感觉。
  到得傍晚,她实在累得狠了,趁着管事的婆子没注意,便偷偷溜到了一间绣房的锦帷后面,想要休息一下。那锦帷又厚又硬,躲在里头根本不会被发现,而且那帷幕的料子裹在身上十分暖和,仿佛连那从骨子里往外渗的寒意也能减轻不少。就在她想将更多的锦帷拉过来裹紧发冷的身体时,忽然发现有一片黑色的衣带贴着帷布移过来,挂到了自己的脸上。
  “春云阁”中极少有黑色的物品,不为别的,就因为那样暗沉的颜色本就只有死人才会用到——那些死了的姑娘、小厮、龟奴、丫头,不论如何死法,都是被一袭黑布裹着,抬出院去的。
  须臾间,她在阁中已呆到了十五岁,眼睛早已经习惯了到处堆金砌玉,绿树红花,但同时对于黑色的恐惧,也已根深蒂固。
  乍见得那黑色的带子,她大吃一惊,刚要开口叫喊,忽有一只手从身后伸出来,用力捂住她的嘴,将一声已经冲到口边的惊呼生生地堵了回去。
  那只手并不大,又潮又凉,还在微微发抖。但它仍然很有力,以至于直到快要将她捂得窒息时,才微微松开了一些。
  努力地吸着透过指缝的空气,她的惊魂还未定,便有一样冰冰凉凉的东西抵上喉头,一丝细细的声音同时钻进了耳朵:“敢出声,就割断你的喉咙。”
  不敢,她当然不敢。她已看到了刀锋折射在锦帷上的光斑,那又窄又尖的形状,看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此时夜幕刚刚降临,门外开始有人声传来,其中似乎还夹杂着管事婆子四处找她的叫骂声。她害怕得不住发抖,想要逃跑,却怎么也没法从那紧箍着自己的胳臂下挣脱出来。只觉得自己的心“咚咚”地跳得极快,与背后传来的沉重心跳声叠在一起,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她的,哪个又是那个人的。
  喉头的刀锋仍然没有移开意思,森冷的寒气沁得皮肤起粒。她只觉头脑一阵阵地发晕,眼看着便就要晕倒在那人的身上。
  便在此时,门口传来女子的娇笑声,紧跟着便有一个男子粗豪的嗓音响了起来,轰轰地,震得人耳膜发疼:“小香云,这阵子你可有想着爷啊?”
  “这话胡爷你也问得出口?”香云娇嗔道,“你一个月前便不告而别,只扔下香云一个人孤零零的……茶也不思,饭也不想,连人都瘦了一大圈呢!”
  “哦?哪儿瘦了?让我摸摸!”
  “哎呀!你坏!”香云似是抽身躲了开去,嗔怪着说道,“听说爷要来,香云可一早便叫人备好了酒宴。”说罢,轻拍手掌,便听脚步声响,盘碗一个接一个地端上桌来,酒菜香气穿过隔着厚厚的帷幔,扑鼻而来。
  “咕噜……”轻得几不可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身子微微一颤,头脑略略清醒了一些,听见厅中那粗嗓子向这边喝道:“谁!”
  感觉到挟着自己的手微微一松,她的本能地猛力一挣,竟从背后那人手中挣脱了出来!可是这一下用力过大,她整个人都从锦帷后滚了出来,摔到房中,正巧扑在香云的脚下。
  “你这小浪蹄子!是躲在这里偷懒么?”香云一见是个丫头,还鬼鬼祟祟地躲在帷后,心头立时无名火起,抓起她的头发便叫骂了起来。路过的管事婆子闻声进来,见她原来躲在这里,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一边连声地给香云赔着不是,一边挥手招来两个龟奴,将她拖了出去。
  便在被拖到门口时,她使尽了所有的力气回头望去,只见那锦帷仍然垂垂地挂着,不见半丝波动,而原来站在桌边粗豪汉子脸上分明闪过一丝松快,大笑声中一把将香云拉进了怀里……
  之后那桩人命大案引起的喧闹吵嚷,她都没有看到。那天被拖出去后,管事婆子便着人赏了她一顿鞭子,随后又扔进后院的柴房关了起来,整整五天,无食无水,她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
  可这世上,又哪来这许多奇迹呢?
  只有她自己知道,当她在那柴房中奄奄一息地等死时,有人將清水送到她的唇边。也是这个人,用同样火热的手拨开她额上散乱的发丝,沉吟低语,字字入骨:“活下去,活着才不枉受的这些苦。”
  那声音细细地,带着紧贴相拥才有的烫热,一同烙在了心里。以至于后来只要一想起,便觉心头暖得发烫,烫得让人挣扎,挣扎着咬牙挺下来,挺过每个白天与黑夜。
  “那个人便是‘蛰牙’?”虽已事隔了多年,但到得此时方才得知此中关节,便连春娘也惊得吸了一口凉气,“你没有死,只因为他救了你?”
  舞玲点点头,厚重的脂粉已然完全掩盖了她此刻脸上的绯红:“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日原来是第一次做杀手。由于等得饥饿,肚子叫了起来,引起了胡松风的注意。若非我阴差阳错地从帷后摔出去,只怕他当时就会被发现。而以他的武功,若非出其不意,是决计杀不了胡松风的……所以,细论起来,其实是我救他在先。”
  “他说,你要想离开这个地方,就得先活下去,让自己活得好,才能有出去的指望……他还说,等他多接下几单生意后,便能凑够钱来替我赎身……”只要一回想起往日的点点滴滴,舞玲的脸上还是会现出甜美的微笑,“他埋伏在帷后时,曾见胡松风将一本册子送给香云,二人还窃窃私语,随后将册子密密地保管了起来。他料定那必是很要紧的东西,于是便在杀了他们之后,顺手拿出来,最后送给了我。”说到这里,她抬起头,眼中现出喜悦的笑意,妙目流转,说道,“而那本册子便是‘流云春风舞’的舞谱了。”   听到此处,春娘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绝世的一舞,本是胡松风送给香云的礼物。她叹气摇头,那时香云虽是头牌,却疏懒散淡,最不喜欢练舞,胡松风的这份大礼可全然没有送到点子上。
  舞玲开始对着镜子描画新月眉,一时间,便专注得停了后面的叙述。不过春娘并不在意就中的细节,她已明白,为了再见到情郎,舞玲必定在暗中刻苦练舞。而那阵子正好阁中大乱,谁也顾不上去留意她的作为。
  春娘叹了口气,到了这里,对后面的事她已能猜出几分,便道:“于是你就日日等着,拒绝了诸多客人,直到那‘何相公’出现……”
  “是啊,他那时已经成了‘朔风堂’中的三等杀手,虽然这个名号听起来不怎么样,可在‘朔风堂’中,这就意味着每杀一个人,便能有一百两黄金的酬劳……”
  “一百两黄金!”春娘惊异得脱口而出,她完全无法想象记忆里那个穿着普通、其貌不扬的‘何相公’竟会比有些表面光鲜的纨绔子弟还要有钱。
  舞玲画完了眉,对着镜中左看右看,满意地放下了眉黛,将挑好的唇脂拿了过来,用手指沾了,轻轻点在唇上。
  囚牢内灯光昏暗得足以让所有的颜色失真。但春娘看那罐子的花纹便知道舞玲挑的是阁中姑娘们最爱的“点绛唇”。那殷红的颜色,原是所有红色中最艳丽动人的一种。也是与血的颜色最相近的一种。
  看着她指腹上的颜色,春娘只觉得一颗心在不住地往下沉,一错神间,仿佛又回到了案发的那一日。
  那天已是黎明时分,一声惨叫忽然响起,震动了整个“春云阁”。当大家闻声赶来时,便被眼前发生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舞玲衣不蔽体地呆坐在床沿上,那时她的手上也有这种殷红,但不是因为沾了唇脂,而是因为刚刚从何相公赤裸的胸膛上移开。殷红的指尖过处,一支长长的金簪正在刺何相公的心口上,溅出的血已喷得她满头满脸,还在汩汩地从伤口中流出,将锦被都浸得湿透。
  不多时,衙门里的捕快衙役闻讯赶过来,将舞玲锁了,送上了公堂。人赃俱获,又有众多人证,舞玲丝毫没有为自己辩白的意思,目光冷淡得仿佛说的是一件与自己没有半点关系的小事。她不仅对自己杀了恩客的事实供认不讳,而且坦言那是因为何相公欺骗了她,说要为她赎身,其实却是另有新欢,很快就不会再来找她了。
  一个女人的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有时候就连那个女人自己也不一定明白。可是,一个女人恨些什么,却似乎极少有人会猜不到。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春娘知道,舞玲对这何相公,是动了真情的。
  这时的舞玲已经上完妆,开始对镜梳起了发髻,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说完这些后便已不再难过。只是向春娘瞥了一眼,忽然笑道:“妈妈,我的妆好不好看?”
  春娘一怔,这才回过神来,细细端详之下,心头忽然便有一阵凉意泛起。只见眼前的女子脂粉厚施,黛眉腥唇,赫然与她自己的妆容有些相似!
  见了她吃惊的神色,舞玲反而笑得更开心了,那模样竟完全不像一个明日就要被处斩的人犯。笑着笑着,她忽然压低了声音,凑过来道:“妈妈,我杀了何相公,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移情别恋……”
  春娘瞪大了眼睛,却下意识地将身子往后挪了挪,声音已有些发颤,问:“什么?”
  舞玲轻轻一笑,道:“其实,几年的杀手做下来,他已然变了,早已不再是当年救下我时的少年了。他不仅变得心狠手辣,更是疑神疑鬼,总觉得我已不再相信他。有次他居然还要我将那舞谱拿出来还他,若是不给就不替我赎身。
  “那时,我其实早已不在意他是否为我赎身了,我自己存下的银两也足以赎了我自己。只是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忽然极是难过,便哭了起来。他见我伤心,便连忙来赔不是,又与我欢好,以示他的真心。后来,他才解释说那舞谱其实并不是一本简单的舞谱,而是一本内藏玄机的武功秘笈。当年胡松风无意中得到,怕有人追查,才要香云帮他收起的……结果阴差阳错,最后落到了他的手里……如今只要我拿了出来交给他,等他练成之后,便可跻身一流高手的行列,届时,那杀人的报酬又何止百两黄金?”
  “如此说来,这何相公还是为了那秘笈而来……”春娘一眼就看破了其中的关窍,冷冷地哼了一声,“这种男人以为自己骗得了天下人,其实不过自欺欺人罢了。”
  “妈妈说得极是。”似是极为赞同她的话,舞玲连连点头,忽然伸出了手去,迅如闪电地在春娘前胸连拍了数下。
  春娘只觉得全身猛地一震,身上立时一片麻木,她恐惧地想要叫喊,却发觉连舌头都在短时间内完全麻痹了。她惊恐至极,喉咙里“咳咳”地响着,却连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了。
  好在她的眼睛还能动,还能看到舞玲的嘴角现出的一丝诡异冷笑。她的发髻已经盘好,又伸手过来将她头上的簪饰一一取下簪到自己头上。一边簪着,一边慢慢说:“其实我不仅早已发现了舞谱中暗藏的玄机,还已练得初有小成。若没有内功辅助,我的舞技在短时间内又怎能精进如斯?这一点,妈妈这样的欢场老将,细想就明白了。”
  春娘如今还哪有工夫去细想这些,恐惧已如同汹涌而至的潮水将她整个吞没,冷汗从额上挂下来,混着脂粉,流进了眼里。她想去擦,可僵直的肢体根本不听她的指挥,麻木感越来越强烈,很快,就连喉头的“咔咔”声,也已发不出来了。
  舞玲仍然在对着镜子细细地调整着簪子的位置,口中继续说道:“与他重逢后不久,我原打算将这事情告诉他,岂料他竟按捺不住,以赎身为要挟,开口索要舞谱。正如妈妈所说,这样的男人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他既然不仁在先,也就莫怪我无义了……说起来,还得感谢妈妈的‘春云阁’,将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天真姑娘,变成了现在这副杀伐果决的模样。”
  春娘的目中几乎就要喷出火来,却只能无奈地看着那原本温柔可人的舞玲,一点点装扮成自己的模样,她忽然想起了方才进来时,舞玲开口问的那句话:“妈妈,你见过蛇吗?”
  “以前在家時,村后有一大片荒地,其中碎石遍地,杂草丛生。时日一久,便常有毒蛇出没,有时还会蹿进村中,害了人畜的性命。有人迫不过蛇群的危害,结伴前去捕杀,却也只能安静得一时。过不多久,便又会出现毒蛇,如此周而复始,始终难以根除。其实,并不是毒蛇杀不干净,而是那片荒地里杂草太多,就算将原来的蛇都杀光了,还是会有蛇从别处过来,栖息于此,继续为祸。”   她过来不紧不慢地除下了春娘的衣服,将自己囚衣褪下给她换了上去。等她再将春娘的衣服一件件地穿好,便抱着春娘,让她平躺在自己睡过的床上。
  舞玲用酒沾湿了帕子,为她擦去脂粉,一点点地重新上妆,只是这次不再厚施脂粉,而是尽量将眉眼画得和自己一样。等到这一切都做停当了,便拿过镜子来给她照着,笑说:“平日里看不出,原来妈妈的年纪也大不了舞玲多少呢!”
  镜中映出两张面孔,一个愉快得意,一个惊恐扭曲。舞玲笑着将她的头发打散胡乱地遮在脸上,让她侧身朝里睡着,就像往日里她自己入睡时一样。
  “这世道啊,便如那养蛇的荒地,杂草不除,便会继续生出蛇来,而且都是毒蛇,被咬上一口就能要去人的性命!”舞玲一边说着,一边将桌上的东西依次收进食盒里,道:“我这点穴的手法很是奇怪,旁人是一应解不开的。不过也无妨,就算你不说不响,也没法儿走路,他们也只当你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根本不会察觉有异。更何况你早已打点好了上下,不验正身,便更是无懈可击了。”
  说到这里,她对着外头空旷的走道甜腻腻地叫了两声:“班头!班头大哥!”远处的地牢入口有人应了一声,沉重的脚步缓缓走近。
  舞玲又看了春娘一眼,忽然伏到她耳边,低低地道:“那舞谱我已经烧了,上面的内容一字不差地记在了脑子里,再没人可以得到。而我也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世上能帮我的,最后还是只有我自己罢了。”
  她直起身,再也不看春娘一眼,身后牢门响动,那班头已经走了过来,他看了眼躺在床上的春娘,问道:“怎么?醉了?”
  舞玲回过头,无懈可击的笑容里泛着些许不忍,说道:“唉!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只盼她明日去了,下辈子可以投个好人家。”说着,她将一枚金戒指塞进了班头手里,眼里已经泛起了泪光,说道,“您就让她睡会儿吧,睡着了,心里也就不那么苦了……”
  那班头手掌一握,心里便有了数,脸上现出了笑意,悄无声息地将那戒指塞进了衣襟里,嘴里说道:“唉,这丫头也是个痴情种子……天晚了,你也快走吧!”
  舞玲诺诺连声,当先走出。掩在衣袖下的手,却紧紧地捏着,不停地发抖。到得此时,她只能强行压抑住内心的慌乱,鼓起所有的勇气,用这渐稳的步伐走上自己的未来之路。那班头浑未察觉她的异样,只是自顾着一重接一重地紧紧锁起了铁门。那哐啷啷的声响在舞玲听来也像是一道道的封印,将她的过往与前路隔成了两世。
  时间一晃而过,当舞玲将自己扮作一个普通的妇人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时,已是莺飞草长的三月。
  这半年来,她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不论是在八岁那年甫入“春云阁”时,还是在十五岁那年奄奄一息地遇见那个男人时,还是后来一舞倾城,做了阁中的头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时,这自由都是她一直深切渴望却始终无法得到的。只是当她终于明白与其在深渊里盼着旁人给予,还不如凭着自己的手段取得时,她才真正地成为了这荆棘纵横的世事荒地里,众多毒蛇中的一条。
  这到底有没有错呢?如果有错,那又错在何处呢?
  村后的荒地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乱葬的坟堆。一个佝偻着腰的老者正坐在其中一个坟前,用沾满泥灰的手去拔新长出来的青草,嘴里嘀嘀咕咕,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舞玲扫了眼那坟冢,只见坟前无碑无字,也不知埋的哪个遭了祸的横死之徒。
  记忆里村头二叔开的茶铺仍在,只是老板早已换了人。舞玲稍加打听,便得知这里前些年发了一场瘟疫,整个村子大多数人都已经病死了。村后的荒地也因此被铲掉,成了那些人的埋骨之所。
  她原也没对家人在世抱太大的期望,只是当听到了这个结果时,还是忍不住有些动容。正好这时有几个行脚的挑夫路过,要水要茶,老板忙着过去招呼,这才给了她转过头去,抹掉眼泪的机会。
  “哎!你看到了没有啊?那个老刘头又蹲在儿子的坟前说疯话了。”一个粗短脖子的汉子把腿搁到了长凳上,手中端着茶碗,咂着嘴感叹:“唉,他们爷儿俩也是可怜,好不容易躲过了瘟疫,儿子却出了事,死得不明不白的。”
  “可不是。”另一个瘦长个儿也道,“这老刘也是命苦,早年因为穷,婆娘跟人跑了。后来日子实在过不下去,只能把女儿卖了,拿钱置了块山间的地,才算勉强活了下来。他儿子也算有些出息,出门经商,赚了不少钱,听说正合计着在镇上买个宅子,谁知偏在这当口死了!”说到这里,他不禁叹了口气,说,“我家那婆娘就说,他这是遭了卖女养儿的报应。那丫头被卖掉时才七八岁的年纪,长得清清秀秀的,日后必定是个美人儿。只是可怜这老刘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时候再说什么报应不报应的,还有什么意思?”
  “你们知道些什么呀!”另一个黝黑面皮的马脸汉子忽然打断了他们,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可听我那在衙门当差的外甥说了,老刘那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赚得些钱便去逛窑子……”他“嘿嘿”地笑了两声,听来说不出的猥琐,“听说他原本还想赎了那姐儿回家当媳妇儿,却不知怎的给人杀死在了绣床上。这不正应了那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哐啷”一声,粗瓷的茶碗摔在了地上,碎片与茶水飞溅,将舞玲的一双脚全都打湿了。便在此时,那些纷纷议论的脚夫们忽然住了口,只见那刚才还坐在坟头前的老者正拄着一根枯竹杖,缓缓地从茶棚前走过。他衣衫褴褛、形容枯槁,整个人都没有半分生气。混沌的老眼里全无光彩,眼珠子就像两颗黑褐色的石头,嵌在干枯的眼眶中。
  他已经瞎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可是他還有嘴,还能说话,不仅能说,还能用嘶哑的声音唱着不知哪儿来的乡间野调:
  “我的儿啊,你慢些走,荒草地里有长虫。
  “我的儿啊,你慢些走,长虫腰身粗如钟。
  “我的儿啊,你慢些走,等你爹来把你送……”
  歌声越飘越远,终于消失在了湛蓝高远的天穹下,再也听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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