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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是渭南市国企改革任务最重、难度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一年。一年来,我们按照“严密组织启动一批、积极主动申报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扭住关键,稳妥推进,全面完成了政策性破产年度目标任务。
截止目前,我市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的9户企业已经正式批准。按照要求,5户企业进入了法律程序,其中,4户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3户企业顺利召开了债权人大会,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余4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计划2月底前全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4月底前陆续启动破产程序。
政策性破产工作涉及资产总额大、企业债务重、职工人数多、破产重组难。在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中,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力求稳妥推进,确保了政策性破产工作顺利进展。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前提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此,我们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国企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三次研究政策性破产工作,并确定5条基本意见:一是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三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组织部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国资委、劳动、财政、总工会、国土、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四是以每年500万元的标准设立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五是对企业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优秀专业干部,由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妥善安置和任用。这些意见的出台,解决了企业领导同志的后顾之忧,提供了国企改革必要的资金保障,完善了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国企政策性破产工作的开展。同时,市政府建立了国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市长召集召开,相关部门参加,每月两次研究国企改革,特别是政策性破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政策性破产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财政、劳动等部门,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出台优惠政策,确定专人参与国企改革,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实现重组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核心
找准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企业破产后的资本重组,是做大做强我市工业经济、解决国企改革突出问题的根本所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会议后,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制订重组方案,做到因企制宜、一企一策、逐个突破。在企业政策性破产启动程序之前,我们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积极招引有实力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重组,努力寻找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争取实现企业破产后顺利重组。同时,我们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强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协商、谈判,着力抓好企业债务集中打包处理工作,加快处置不良债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实现企业破产重组扫清障碍。去年,我们成功处理了黄工集团3.77亿元债务的打包处理问题,湖南长沙中联重科以1.2亿元的价格进行了收购,目前先期600万元定金已拨付到位,可望在2月份前处理到位。
三、安置好职工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关键
职工安置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破产企业涉及安置职工1.9万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贯穿于破产实施的全过程,坚持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坚持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实施。一方面,我们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在破产企业层层召开会议,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别是把职工安置方案传达到每一個职工,使广大职工真正理解并积极支持破产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严格执行职工安置的各项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向职工利益倾斜。同时,我们在企业改革中重视解决职工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将企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解决职工安置和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多渠道、多层面安置职工。从目前情况看,我市职工安置工作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影响企业破产正常进行的问题发生。
四、确保稳定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基础
我们始终将安全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下大气力有效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破产中求稳定,以稳定促破产。在实施政策性破产过程中,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实施,规范操作,扎实细致地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债权人大会、职工安置和资产重组等各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二是按照稳定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依靠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三是在市国资委机关设立了信访办公室,在每个破产清算组成立了信访稳定组,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来访接待制”等八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接待企业职工来信来访的工作责任,确保将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委领导包联企业制度,由一名委领导包联一户破产企业,对职工工资发放、养老以及医疗保险缴纳等突出问题,由联系领导牵头,一个一个排查,一个一个研究解决。去年,我们妥善处理信访上访问题58件次,其中“4050”人员和涉军上访达10余次,为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的有序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我们在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展,下一步我们将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力做好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截止目前,我市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的9户企业已经正式批准。按照要求,5户企业进入了法律程序,其中,4户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3户企业顺利召开了债权人大会,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余4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计划2月底前全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4月底前陆续启动破产程序。
政策性破产工作涉及资产总额大、企业债务重、职工人数多、破产重组难。在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中,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力求稳妥推进,确保了政策性破产工作顺利进展。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前提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此,我们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国企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三次研究政策性破产工作,并确定5条基本意见:一是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会议;三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组织部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国资委、劳动、财政、总工会、国土、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四是以每年500万元的标准设立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五是对企业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优秀专业干部,由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妥善安置和任用。这些意见的出台,解决了企业领导同志的后顾之忧,提供了国企改革必要的资金保障,完善了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国企政策性破产工作的开展。同时,市政府建立了国企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市长召集召开,相关部门参加,每月两次研究国企改革,特别是政策性破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政策性破产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财政、劳动等部门,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出台优惠政策,确定专人参与国企改革,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实现重组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核心
找准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企业破产后的资本重组,是做大做强我市工业经济、解决国企改革突出问题的根本所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会议后,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制订重组方案,做到因企制宜、一企一策、逐个突破。在企业政策性破产启动程序之前,我们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积极招引有实力的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参与重组,努力寻找适合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争取实现企业破产后顺利重组。同时,我们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强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协商、谈判,着力抓好企业债务集中打包处理工作,加快处置不良债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实现企业破产重组扫清障碍。去年,我们成功处理了黄工集团3.77亿元债务的打包处理问题,湖南长沙中联重科以1.2亿元的价格进行了收购,目前先期600万元定金已拨付到位,可望在2月份前处理到位。
三、安置好职工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关键
职工安置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破产企业涉及安置职工1.9万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贯穿于破产实施的全过程,坚持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坚持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实施。一方面,我们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在破产企业层层召开会议,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别是把职工安置方案传达到每一個职工,使广大职工真正理解并积极支持破产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严格执行职工安置的各项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向职工利益倾斜。同时,我们在企业改革中重视解决职工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将企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解决职工安置和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多渠道、多层面安置职工。从目前情况看,我市职工安置工作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影响企业破产正常进行的问题发生。
四、确保稳定是推进政策性破产的基础
我们始终将安全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下大气力有效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破产中求稳定,以稳定促破产。在实施政策性破产过程中,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实施,规范操作,扎实细致地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债权人大会、职工安置和资产重组等各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二是按照稳定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依靠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三是在市国资委机关设立了信访办公室,在每个破产清算组成立了信访稳定组,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来访接待制”等八项制度,进一步落实了接待企业职工来信来访的工作责任,确保将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委领导包联企业制度,由一名委领导包联一户破产企业,对职工工资发放、养老以及医疗保险缴纳等突出问题,由联系领导牵头,一个一个排查,一个一个研究解决。去年,我们妥善处理信访上访问题58件次,其中“4050”人员和涉军上访达10余次,为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的有序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我们在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展,下一步我们将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力做好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