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事实上,征兵从殖民地时代就开始运用,即保持民兵。但那只是作为一种原则、而不是作为一种法律存在。那时征兵受到州政府的支持,并且也仅是在战争中很短暂的时间内强迫人们服役。内战作为一场彻头彻尾的总体战,急需一种新的人力动员模式。内战中出台的义务兵役制确保了兵力来源,对以后的人力动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堪称美国历史上人力动员的一次革命。
关键词:美国内战;义务兵役制;法律
内战中的征兵法在没有国内先例可以遵循的情况下,开创了一种新动员模式——义务兵役制——的先河,这就破除了沿袭已久的志愿兵役制,使参军服兵役成为每个国民的义务,变自愿入伍为强制性的行为,保证了兵力来源,称得上美国历史上人力动员的一次革命。与志愿兵役制相比,义务兵役制有着两个显著的特点,也即优点:
一是用法律强制,这样谁不服从就要受到惩罚,从根本上保证了兵力来源。在志愿兵役制下参军服兵役全凭个人意识,即使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如果人们不愿参军,政府对此也只能干瞪眼,无计可施。而在义务兵役制下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义务兵役制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征兵的严肃性,使服兵役与否不再以个人的意愿为转移,被征者必须服从,否则就要受到严惩。更为重要的是,征兵法确立了一个坚定的原则,即联邦政府能直接把征兵的义务加在公民身上而无须各州调停,从而避免了州权的掣肘,这样政府就能根据战局的需要,从宏观上确保兵力充足。在内战以前( 包括内战前期) 的历次战争中,政府动员人们参战的唯一措施就是优厚待遇及“好言相劝”,这种方式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当人们不堪忍受战争伤亡的触目惊心而对这种优厚待遇不为所动、对政府的呼吁置若罔闻时,其人力动员也就陷入了困境。而内战中美国的《合众国征兵法》以强硬的措辞规定所有年龄在20—45 岁的健康男子都有为联邦政府服兵役的义务,被征人员必须服役期满三年或直到战争结束,使服兵役有了法律保障,成为强制行为,这也从根本上克服了志愿兵役制服役期过短的问题。
二是体现了平等,明确了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平息了人们的不平衡心理。在志愿兵役之下,只有少数人为国家出力,在他们感到不公平时肯定导致忠诚性下降,逃兵无数。而在义务兵役制下,人人都要服兵役,这比自愿入伍更为合理,因此公众普遍认为逃避征兵是一种耻辱。虽然也有少数人对强制征兵颇有微辞,认为这是对自由的一种干涉,但鉴于征兵体现了平等和公平,他们也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虽然豁免权的规定和雇用替身是对征兵法平等原则的一种挑战,但这只是一种暂时现象,南北双方政府都力图使征兵法体现平等原则,以确保兵力来源。以南方为例,1863 年夏天,邦联政府规定,如果替身不是由于战争伤亡,以任何其他原因丢失,那么雇用替身的人就要服兵役。当战争步履蹒跚地步入1864 年之后,邦联国会最终废除了替身制,并在年初大幅度削减豁免权。即使在豁免权和雇用替身现象存在时,它们也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可谓瑕不掩瑜。
内战中确立的征兵制也承认某些豁免权,那就是在后方发挥重要职能的公民可以免服兵役。政府规定豁免权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其“有选择性服役”的原则也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然而在确定被豁免的人时却漏洞百出。以南方为例,法律允许太多的职业和集团享有豁免权, 而他们是否“在后方发挥重要职能”却没有现实的标准可以参照。人们为了在职业领域内获得豁免,学校在没有学生、报纸在没有读者的情况下也都纷纷创办起来,新药店更是遍及整个南方。其结果导致了更多的上层社会人士免于服役。在南方,除了豁免那些在后方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外,它也承认下列人士的豁免权:邦联和各州的官员与职员、工场主、大学的校长和教授、有着20 名或更多学生的教师、被州长证明为地方需要的民兵官员,以及报纸编辑。[1] ( P223) 最为明显的阶级偏袒就是有着20 或20 名以上奴隶的白人享有豁免权。同时富有阶层还可以通过雇用替身来逃避兵役。北方征兵法虽然规定了较少的豁免权,但人们可以通过雇用替身或交纳代偿金来逃避兵役,这种措施同样也是对富人有利。
与后来的征兵实践相比,内战中两个政府的征兵政策都不够尽善尽美,它们有太多漏洞,为逃避兵役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但评价南北双方的征兵制,不能只着眼于它们的缺点,而应看它们产生的积极后果,那是卓有成效的。内战中南北双方主要靠征兵制征得了大量兵员,“ 规模超过了西半球以往所能动员兵力的数倍”。[2] ( P210) 据统计,南方有90 万,北方有276. 5 万,其人力动员的规模之大可谓史无前例,这是志愿兵役制永远都无法企及的,不能不归功于义务兵役制这种新型的动员方式。
内战是最后一次由国家军队和志愿兵部队共同参战的大战,鉴于志愿兵部队所呈现出来的种种难以克服的弱点,美国在以后的战争中不再用这种方式组建大规模的战时部队。“就美国将来动员战时部队而言,内部的主要经验是联邦征兵制”。 [2] ( P228) 征兵制为后来美国参加一战和二战时的人力动员提供了借鉴,使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一参战便实行了普遍义务兵役制,确保了兵力的来源。两次世界大战都因美国的参战而加速了战争进程,特别是在二战中,美国凭借征兵制迅速扩编了一支历史上最大的军队,大大增强了世界反法西斯的力量,为最终赢得了二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同时美国也崛起为世界军事强国。可以说, 内战中开创的义務兵役制确立了美国以后人力动员的模式,对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军事强国地位的最终奠定功不可没!
关键词:美国内战;义务兵役制;法律
内战中的征兵法在没有国内先例可以遵循的情况下,开创了一种新动员模式——义务兵役制——的先河,这就破除了沿袭已久的志愿兵役制,使参军服兵役成为每个国民的义务,变自愿入伍为强制性的行为,保证了兵力来源,称得上美国历史上人力动员的一次革命。与志愿兵役制相比,义务兵役制有着两个显著的特点,也即优点:
一是用法律强制,这样谁不服从就要受到惩罚,从根本上保证了兵力来源。在志愿兵役制下参军服兵役全凭个人意识,即使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如果人们不愿参军,政府对此也只能干瞪眼,无计可施。而在义务兵役制下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义务兵役制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征兵的严肃性,使服兵役与否不再以个人的意愿为转移,被征者必须服从,否则就要受到严惩。更为重要的是,征兵法确立了一个坚定的原则,即联邦政府能直接把征兵的义务加在公民身上而无须各州调停,从而避免了州权的掣肘,这样政府就能根据战局的需要,从宏观上确保兵力充足。在内战以前( 包括内战前期) 的历次战争中,政府动员人们参战的唯一措施就是优厚待遇及“好言相劝”,这种方式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当人们不堪忍受战争伤亡的触目惊心而对这种优厚待遇不为所动、对政府的呼吁置若罔闻时,其人力动员也就陷入了困境。而内战中美国的《合众国征兵法》以强硬的措辞规定所有年龄在20—45 岁的健康男子都有为联邦政府服兵役的义务,被征人员必须服役期满三年或直到战争结束,使服兵役有了法律保障,成为强制行为,这也从根本上克服了志愿兵役制服役期过短的问题。
二是体现了平等,明确了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从而平息了人们的不平衡心理。在志愿兵役之下,只有少数人为国家出力,在他们感到不公平时肯定导致忠诚性下降,逃兵无数。而在义务兵役制下,人人都要服兵役,这比自愿入伍更为合理,因此公众普遍认为逃避征兵是一种耻辱。虽然也有少数人对强制征兵颇有微辞,认为这是对自由的一种干涉,但鉴于征兵体现了平等和公平,他们也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虽然豁免权的规定和雇用替身是对征兵法平等原则的一种挑战,但这只是一种暂时现象,南北双方政府都力图使征兵法体现平等原则,以确保兵力来源。以南方为例,1863 年夏天,邦联政府规定,如果替身不是由于战争伤亡,以任何其他原因丢失,那么雇用替身的人就要服兵役。当战争步履蹒跚地步入1864 年之后,邦联国会最终废除了替身制,并在年初大幅度削减豁免权。即使在豁免权和雇用替身现象存在时,它们也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可谓瑕不掩瑜。
内战中确立的征兵制也承认某些豁免权,那就是在后方发挥重要职能的公民可以免服兵役。政府规定豁免权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其“有选择性服役”的原则也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然而在确定被豁免的人时却漏洞百出。以南方为例,法律允许太多的职业和集团享有豁免权, 而他们是否“在后方发挥重要职能”却没有现实的标准可以参照。人们为了在职业领域内获得豁免,学校在没有学生、报纸在没有读者的情况下也都纷纷创办起来,新药店更是遍及整个南方。其结果导致了更多的上层社会人士免于服役。在南方,除了豁免那些在后方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外,它也承认下列人士的豁免权:邦联和各州的官员与职员、工场主、大学的校长和教授、有着20 名或更多学生的教师、被州长证明为地方需要的民兵官员,以及报纸编辑。[1] ( P223) 最为明显的阶级偏袒就是有着20 或20 名以上奴隶的白人享有豁免权。同时富有阶层还可以通过雇用替身来逃避兵役。北方征兵法虽然规定了较少的豁免权,但人们可以通过雇用替身或交纳代偿金来逃避兵役,这种措施同样也是对富人有利。
与后来的征兵实践相比,内战中两个政府的征兵政策都不够尽善尽美,它们有太多漏洞,为逃避兵役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但评价南北双方的征兵制,不能只着眼于它们的缺点,而应看它们产生的积极后果,那是卓有成效的。内战中南北双方主要靠征兵制征得了大量兵员,“ 规模超过了西半球以往所能动员兵力的数倍”。[2] ( P210) 据统计,南方有90 万,北方有276. 5 万,其人力动员的规模之大可谓史无前例,这是志愿兵役制永远都无法企及的,不能不归功于义务兵役制这种新型的动员方式。
内战是最后一次由国家军队和志愿兵部队共同参战的大战,鉴于志愿兵部队所呈现出来的种种难以克服的弱点,美国在以后的战争中不再用这种方式组建大规模的战时部队。“就美国将来动员战时部队而言,内部的主要经验是联邦征兵制”。 [2] ( P228) 征兵制为后来美国参加一战和二战时的人力动员提供了借鉴,使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一参战便实行了普遍义务兵役制,确保了兵力的来源。两次世界大战都因美国的参战而加速了战争进程,特别是在二战中,美国凭借征兵制迅速扩编了一支历史上最大的军队,大大增强了世界反法西斯的力量,为最终赢得了二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同时美国也崛起为世界军事强国。可以说, 内战中开创的义務兵役制确立了美国以后人力动员的模式,对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军事强国地位的最终奠定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