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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专利丛林实质是一个反工地悲剧,正是由于权利人的分散形成了专利利用的障碍,是反工地悲剧的又一个实例。解决专利丛林有交叉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建立共同标準和构建专利池等方法。专利池是同类专利的集合,在解决专利丛林问题上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该注意避免专利池带来的效率和滥用问题。
关键词:反工地悲剧 专利丛林 专利池
一、反工地悲剧与专利丛林
反工地悲剧是对经济学术语公地悲剧的变形。公地悲剧源于美国学者哈丁,他描述这样的场景:一块公共草地有多人放牧,每个放牧人都想增加羊的数量以提高收入,尽管他们知道草地的饲养容量有限,过多的羊群数必然会降低草场质量。作为理性人,每个放牧人都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会认识到,羊数目的增加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效用。结果,每个理性的放牧人都会选择增加羊的数目,于是悲剧产生了。每个人都陷入了矛盾,理性会驱使他们无限制地增加羊的数目,而现实资源又是有限的,草地的荒芜将是最终结局。
而反公地悲剧则是另一个极端。学者米歇尔曼在1982年最早提出了"反公地"这一概念:它是一种产权安排,多个权利主体对某个客体享有一定排他权,但又不具备单独使用权。美国黑勒教授在1998年对此概念作了进一步发展,并构建了反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他认为反公地产权作为一种产权机制,机制内的多个产权人同时对某一稀缺资源拥有排他权。他认为,反公地悲剧是相对于哈丁的公地悲剧而言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公共资源所导致的后果,但他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而导致闲置浪费的情形。当公地内存在着多个产权主体,在自身利益驱使下,他们都通过各种手段给他人的使用设置障碍,结果是多个人都拥有产权,但每个人都没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这样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美国学者夏皮罗2001年最先提出"专利丛林"概念。他提出了专利制度是否放慢了新技术商业化步伐的疑问,他认为科学的本质是累积型调查研究与假设检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前人的成果至关重要,它为后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通常,每一个产品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许多不同的专利,这些基础性的专利和其他专利一起构成了阻碍该产品商业化的丛林。在这里,专利的权利人都手握专利权,然而纷繁复杂的专利地图上布满代表不能权利人的旗子,虽然外观繁荣,但却行进困难。因为时至今日,科技的发展让人们需求的产品不再是简单的发明,而是充满专利的一件件复杂制品。而每一件复杂制品都要踩踏在这些专利地图之上。但是,这种权利归属的明确与多样化反而不能促进专利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专利丛林现象是反公地悲剧的又一实例。
二、专利池介绍
克雷恩认为专利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所有人间的协定 ,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也可定义为"交叉授权标的的知识产权集合体,不论其是由专利权人直接授权还是通过其他媒介(如合资企业 )来专门管理;而墨杰斯则将其定义为"一种多个专利所有人之间汇集其专利的协议安排 ,在一个典型的专利池中成员间共享汇集的所有专利,并且通常也向专利池成员之外的企业提供标准的许可条款 " 勒纳和梯若尔认为,专利池是专利权人就专利的使用所达成的协议,采用方式是相互交叉许可专利使用权,或集体对第三方许可,专利池能有效解决互补型专利或阻碍型专利的问题,所以它对于产权所有者和消费者来说均有利。乔伊认为,专利池是 在专利诉讼的阴影下产生的机制,它涉及到交叉许可一揽子许可,其出现是为了解决专利侵权指控,促进专利的有效使用,提高社会福利。勒纳等人将专利池界定为,企业为了营利而组建的正式或非正式组织,在该组织内,各企业既可以共享专利,亦可以对外许可。詹映和朱雪忠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 ,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共同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组织,或者是指这种安排之下的专利集合体。专利池通常由某一技术领域内多家掌握核心专利技术的厂商通过协议结成,各成员拥有的核心专利是其进入专利池的入场券。
专利池的兴起有其深刻的经济与科技原因,因为它适应了全球联系日益紧密下,科技发展和技术标准化的趋势。专利制度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没有科技就没有专利。那么随着人类社会的一再演化,科技的作用一再提升,专利制度演变的趋势也是无法避免的。专利池正是基于这个最根本的因素而产生。具体来说,专利障碍需要专利池来消除,专利池提供了产品所需的宽阔马路;产业分工精细化,产业链不断拉长造就了专利池;另外,由于分工越来越细密,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技术标准化的形成过程也伴随着专利池的形成过程;最后,现代技术周期缩短加快了专利池的形成。
三、专利池对专利丛林治理的可行性
早在 1856 年,美国缝纫机联合会基于缝纫机专利形成专利池以来,越来越多的领域出现了专利池,尤其是在生物、医药、电信和电子电器设备等高科技产业中更为普遍。在产权制度这一政府规制给予每个专利权人强有力保护的语境里,他们加入该组织的原始驱动力,是实现所拥有专利的价值,从而给自身带来利益。
作为一种组织化和系统化的专利联合许可机制,专利池便于做到池内专利共享和池外一揽子许可,它是专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极有效率、极具价值、极富互惠性的运作模式。对池内而言,专利池的构建可以将各专利进行有效整合,池内各成员通过内部协调机制,相互交叉许可专利,从而减少或避免因专利侵权而引发的纠纷,降低许可成本和诉讼风险。对于池外而言,池内各专利所有人共同授权专利池的管理人与被许可人进行谈判,采用统一的标准许可协议和收费标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降低了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许多重要技术得以及时使用和推广。
鉴于专利池的上述优点,解决专利丛林问题似乎变得清晰起来。专利数量的增长,特别是改进专利的膨胀,专利分布结构发生了从离散型向累积型的转变。在以往的专利分布结构中,一个专利对应一个商业化产品,因此专利权人在不取得他人专利许可、不侵犯他人专利情况下,通过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而把自己专利加以商业化。但是,专利分布结构转变为以改进专利为主的犬牙交错的累积型结构后,往往需要对多个专利的集合加以实施才能制造出终端产品。专利池的出现,就像是一个万能的专利,你只需一次付费就能获取你想要的专利。 MPEG-2 专利池对该行业的发展贡献最具代表性。MPEG 组织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组(ISO /IEC JTC1)于1988 年成立的运动图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 Group)的简称,负责数字视频、音频和其他媒体的压缩、解压缩等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最早制定的 MPEG-1标准是免费使用的。MPEG-2 标准完成后,一些技术贡献方注意到了标准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开始组建MPEG-2 专利池,委托MPEG LA 代其收取专利费。创立于 1997 年的MPEG -2 专利池已陆续收集了50 多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四、专利池对专利丛林治理的有效性
专利池的主要作用在于能有效地加强技术互补、降低交易成本、消除障碍专利、减少专利纠纷。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现代专利池特别是技术标准下的专利池迅速发展。专利池不仅降低研发成本、分散研发风险,而且有助于创新者突破由于专利密集化而形成的专利丛林。就此而言,专利池的存在对于创新有着积极的影响。[16]所以说,专利池虽然不完美,但对专利丛林的治理却是行之有效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治理的有效性在于减少了自主研发成本。在没有专利池以前,一个企业如果要生产一个产品,而且却面临重重专利丛林时,就会存在一个抉择的困难:是支付别人狮子大开口的要价,还是自己研发呢?最后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自主研发。但是,现代社会已经实现了亚当斯密当年所设想的高度分工的社会理想。如果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则没有行业积累,也不具有经营地经验。
其次,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值得的有效性在于减少了专利交易的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市场信息所需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和制裁违约行为所需的成本。[17]根据科斯定理,现实的经济交往中都是存在交易成本的,要利用法律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消除这些成本。专利池通常对池以外的人实行一站式许可,采用统一的标准许可协议和收費标准,这样就节省了交易成本。专利池内部授权障碍的消除意味着专利池成员之间专利许可纠纷的降低,当专利池成员与外部企业发生纠纷时,专利池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诉讼,为其提供强大的策略支持和专利筹码,从而降低诉讼风险。另外,专利池能提高创新速度,带动中小企业的研发。
最后,专利池有利于研发资源的整合,免于形成专利丛林。国外专利池的组建一般包括了规则制定、专利召集、必要专利评估、知识产权谈判等流程,以特定的需求为向导建立规范的运作流程、逐步形成可行的运营模式。[18]在这一系列规范而标准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专利池之所以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在于其规范性和指引性。行业的发展需要什么技术,人们的需求定格在哪些方向,是对专利发展的指引,但是这种指引经过企业和市场往往并不能完全真实的体现。在单个专利授权的情况下,专利配置会导致需求与产出出现偏差,真正的需求不能得到专利的支持,另一方面却存在无数的"沉睡专利"。而构建专利池,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专利池直接以产品为导向,有什么需求就可以通过专利池直达产品。
五、专利池的局限性
当然,专利池也有可能催生另一方面的问题。尽管专利池的活动事实上已经遍及全球 ,并得到各国政府的认可或者默许,但是各国对其潜在的知识产权滥用危险仍然保持警惕.。兰普和莫泽在2009年指出,专利池内的专利价值随着成员的增多而被逐步稀释,这样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理性研发者的投资激励,一揽子许可容易产生捆绑许可,被许可方为了购买对自身有价值的专利,不得不同时购买无用的一部分专利,这样造成了专利池的滥用,专利池在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亦存在抑制竞争和效率的可能。[19]
首先对专利池的效率问题。正如上段所述,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到专利池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处不多说,坏处在于不断的新专利涌入池中,难免会浑浊了池水。也就是说,尽管不少专利池把持着高标准,但是仍然会有不必要专利存在池中,而花钱获取不必要的专利显然是有损效率的。
其次,专利池中专利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技术领域的应用与更新并不一致,许多专利例如药品专利的安全性、有效性需要经过长期的临床验证,因此,专利的实际价值也就无法准确预测,这样就使得专利池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中,专利池预期效果的实现受到影响。所以,构建专利池必须谨慎。
最后是专利池的垄断问题,这是各国对专利池最为关注的一点。专利本身就是给予权利人独占的权利,具有垄断的性质,专利池更是专利的强强联合,它更容易导致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专利池往往囊括了某一领域的多数核心专利,这方便专利池中的权利人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抢占市场,排除行业内其他人的竞争。专利池作为一个专利集合,往往夹杂着许多无效、过期以及非必要专利捆绑、整体许可,控制市场价格,收取高额的使用费。
六、结论
专利池存在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有不可不查的问题。瑕不掩瑜,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的治理是可行的、有效的,我们要做的是,在利用专利池的同时,需要对这些问题规制和防范,以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用。
参考文献:
[1] 詹映, 朱雪忠. 标准和专利战的主角 - - 专利池解析[J].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7(01)
[2] 郭丽峰, 高志前. 专利池的形成机理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科技产业. 2006(4).
[3] 和育东. "专利丛林"问题与美国专利政策的转折[J]. 知识产权.2008(1).
[4] 朱雪忠, 詹 映, 蒋逊明. 技术标准下的专利池对我国自主创新的影响研究[J]. 科研管理. 2007[3]
[5] [美]罗纳德·科斯. 社会成本问题[M]. 载《财产权与度变迁》,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作者简介:李妍(1988-),女,汉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11级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反工地悲剧 专利丛林 专利池
一、反工地悲剧与专利丛林
反工地悲剧是对经济学术语公地悲剧的变形。公地悲剧源于美国学者哈丁,他描述这样的场景:一块公共草地有多人放牧,每个放牧人都想增加羊的数量以提高收入,尽管他们知道草地的饲养容量有限,过多的羊群数必然会降低草场质量。作为理性人,每个放牧人都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会认识到,羊数目的增加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效用。结果,每个理性的放牧人都会选择增加羊的数目,于是悲剧产生了。每个人都陷入了矛盾,理性会驱使他们无限制地增加羊的数目,而现实资源又是有限的,草地的荒芜将是最终结局。
而反公地悲剧则是另一个极端。学者米歇尔曼在1982年最早提出了"反公地"这一概念:它是一种产权安排,多个权利主体对某个客体享有一定排他权,但又不具备单独使用权。美国黑勒教授在1998年对此概念作了进一步发展,并构建了反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他认为反公地产权作为一种产权机制,机制内的多个产权人同时对某一稀缺资源拥有排他权。他认为,反公地悲剧是相对于哈丁的公地悲剧而言的,公地悲剧说明了人们过度利用公共资源所导致的后果,但他忽视了资源未被充分利用而导致闲置浪费的情形。当公地内存在着多个产权主体,在自身利益驱使下,他们都通过各种手段给他人的使用设置障碍,结果是多个人都拥有产权,但每个人都没有有效的使用权,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这样就发生了"反公地悲剧"。
美国学者夏皮罗2001年最先提出"专利丛林"概念。他提出了专利制度是否放慢了新技术商业化步伐的疑问,他认为科学的本质是累积型调查研究与假设检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前人的成果至关重要,它为后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通常,每一个产品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许多不同的专利,这些基础性的专利和其他专利一起构成了阻碍该产品商业化的丛林。在这里,专利的权利人都手握专利权,然而纷繁复杂的专利地图上布满代表不能权利人的旗子,虽然外观繁荣,但却行进困难。因为时至今日,科技的发展让人们需求的产品不再是简单的发明,而是充满专利的一件件复杂制品。而每一件复杂制品都要踩踏在这些专利地图之上。但是,这种权利归属的明确与多样化反而不能促进专利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专利丛林现象是反公地悲剧的又一实例。
二、专利池介绍
克雷恩认为专利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所有人间的协定 ,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也可定义为"交叉授权标的的知识产权集合体,不论其是由专利权人直接授权还是通过其他媒介(如合资企业 )来专门管理;而墨杰斯则将其定义为"一种多个专利所有人之间汇集其专利的协议安排 ,在一个典型的专利池中成员间共享汇集的所有专利,并且通常也向专利池成员之外的企业提供标准的许可条款 " 勒纳和梯若尔认为,专利池是专利权人就专利的使用所达成的协议,采用方式是相互交叉许可专利使用权,或集体对第三方许可,专利池能有效解决互补型专利或阻碍型专利的问题,所以它对于产权所有者和消费者来说均有利。乔伊认为,专利池是 在专利诉讼的阴影下产生的机制,它涉及到交叉许可一揽子许可,其出现是为了解决专利侵权指控,促进专利的有效使用,提高社会福利。勒纳等人将专利池界定为,企业为了营利而组建的正式或非正式组织,在该组织内,各企业既可以共享专利,亦可以对外许可。詹映和朱雪忠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 ,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共同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组织,或者是指这种安排之下的专利集合体。专利池通常由某一技术领域内多家掌握核心专利技术的厂商通过协议结成,各成员拥有的核心专利是其进入专利池的入场券。
专利池的兴起有其深刻的经济与科技原因,因为它适应了全球联系日益紧密下,科技发展和技术标准化的趋势。专利制度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没有科技就没有专利。那么随着人类社会的一再演化,科技的作用一再提升,专利制度演变的趋势也是无法避免的。专利池正是基于这个最根本的因素而产生。具体来说,专利障碍需要专利池来消除,专利池提供了产品所需的宽阔马路;产业分工精细化,产业链不断拉长造就了专利池;另外,由于分工越来越细密,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技术标准化的形成过程也伴随着专利池的形成过程;最后,现代技术周期缩短加快了专利池的形成。
三、专利池对专利丛林治理的可行性
早在 1856 年,美国缝纫机联合会基于缝纫机专利形成专利池以来,越来越多的领域出现了专利池,尤其是在生物、医药、电信和电子电器设备等高科技产业中更为普遍。在产权制度这一政府规制给予每个专利权人强有力保护的语境里,他们加入该组织的原始驱动力,是实现所拥有专利的价值,从而给自身带来利益。
作为一种组织化和系统化的专利联合许可机制,专利池便于做到池内专利共享和池外一揽子许可,它是专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极有效率、极具价值、极富互惠性的运作模式。对池内而言,专利池的构建可以将各专利进行有效整合,池内各成员通过内部协调机制,相互交叉许可专利,从而减少或避免因专利侵权而引发的纠纷,降低许可成本和诉讼风险。对于池外而言,池内各专利所有人共同授权专利池的管理人与被许可人进行谈判,采用统一的标准许可协议和收费标准,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降低了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许多重要技术得以及时使用和推广。
鉴于专利池的上述优点,解决专利丛林问题似乎变得清晰起来。专利数量的增长,特别是改进专利的膨胀,专利分布结构发生了从离散型向累积型的转变。在以往的专利分布结构中,一个专利对应一个商业化产品,因此专利权人在不取得他人专利许可、不侵犯他人专利情况下,通过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而把自己专利加以商业化。但是,专利分布结构转变为以改进专利为主的犬牙交错的累积型结构后,往往需要对多个专利的集合加以实施才能制造出终端产品。专利池的出现,就像是一个万能的专利,你只需一次付费就能获取你想要的专利。 MPEG-2 专利池对该行业的发展贡献最具代表性。MPEG 组织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组(ISO /IEC JTC1)于1988 年成立的运动图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 Group)的简称,负责数字视频、音频和其他媒体的压缩、解压缩等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最早制定的 MPEG-1标准是免费使用的。MPEG-2 标准完成后,一些技术贡献方注意到了标准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开始组建MPEG-2 专利池,委托MPEG LA 代其收取专利费。创立于 1997 年的MPEG -2 专利池已陆续收集了50 多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四、专利池对专利丛林治理的有效性
专利池的主要作用在于能有效地加强技术互补、降低交易成本、消除障碍专利、减少专利纠纷。在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现代专利池特别是技术标准下的专利池迅速发展。专利池不仅降低研发成本、分散研发风险,而且有助于创新者突破由于专利密集化而形成的专利丛林。就此而言,专利池的存在对于创新有着积极的影响。[16]所以说,专利池虽然不完美,但对专利丛林的治理却是行之有效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治理的有效性在于减少了自主研发成本。在没有专利池以前,一个企业如果要生产一个产品,而且却面临重重专利丛林时,就会存在一个抉择的困难:是支付别人狮子大开口的要价,还是自己研发呢?最后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自主研发。但是,现代社会已经实现了亚当斯密当年所设想的高度分工的社会理想。如果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则没有行业积累,也不具有经营地经验。
其次,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值得的有效性在于减少了专利交易的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市场信息所需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和制裁违约行为所需的成本。[17]根据科斯定理,现实的经济交往中都是存在交易成本的,要利用法律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消除这些成本。专利池通常对池以外的人实行一站式许可,采用统一的标准许可协议和收費标准,这样就节省了交易成本。专利池内部授权障碍的消除意味着专利池成员之间专利许可纠纷的降低,当专利池成员与外部企业发生纠纷时,专利池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诉讼,为其提供强大的策略支持和专利筹码,从而降低诉讼风险。另外,专利池能提高创新速度,带动中小企业的研发。
最后,专利池有利于研发资源的整合,免于形成专利丛林。国外专利池的组建一般包括了规则制定、专利召集、必要专利评估、知识产权谈判等流程,以特定的需求为向导建立规范的运作流程、逐步形成可行的运营模式。[18]在这一系列规范而标准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专利池之所以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在于其规范性和指引性。行业的发展需要什么技术,人们的需求定格在哪些方向,是对专利发展的指引,但是这种指引经过企业和市场往往并不能完全真实的体现。在单个专利授权的情况下,专利配置会导致需求与产出出现偏差,真正的需求不能得到专利的支持,另一方面却存在无数的"沉睡专利"。而构建专利池,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专利池直接以产品为导向,有什么需求就可以通过专利池直达产品。
五、专利池的局限性
当然,专利池也有可能催生另一方面的问题。尽管专利池的活动事实上已经遍及全球 ,并得到各国政府的认可或者默许,但是各国对其潜在的知识产权滥用危险仍然保持警惕.。兰普和莫泽在2009年指出,专利池内的专利价值随着成员的增多而被逐步稀释,这样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理性研发者的投资激励,一揽子许可容易产生捆绑许可,被许可方为了购买对自身有价值的专利,不得不同时购买无用的一部分专利,这样造成了专利池的滥用,专利池在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亦存在抑制竞争和效率的可能。[19]
首先对专利池的效率问题。正如上段所述,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到专利池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处不多说,坏处在于不断的新专利涌入池中,难免会浑浊了池水。也就是说,尽管不少专利池把持着高标准,但是仍然会有不必要专利存在池中,而花钱获取不必要的专利显然是有损效率的。
其次,专利池中专利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技术领域的应用与更新并不一致,许多专利例如药品专利的安全性、有效性需要经过长期的临床验证,因此,专利的实际价值也就无法准确预测,这样就使得专利池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中,专利池预期效果的实现受到影响。所以,构建专利池必须谨慎。
最后是专利池的垄断问题,这是各国对专利池最为关注的一点。专利本身就是给予权利人独占的权利,具有垄断的性质,专利池更是专利的强强联合,它更容易导致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专利池往往囊括了某一领域的多数核心专利,这方便专利池中的权利人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抢占市场,排除行业内其他人的竞争。专利池作为一个专利集合,往往夹杂着许多无效、过期以及非必要专利捆绑、整体许可,控制市场价格,收取高额的使用费。
六、结论
专利池存在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有不可不查的问题。瑕不掩瑜,专利池对于专利丛林的治理是可行的、有效的,我们要做的是,在利用专利池的同时,需要对这些问题规制和防范,以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用。
参考文献:
[1] 詹映, 朱雪忠. 标准和专利战的主角 - - 专利池解析[J]. 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7(01)
[2] 郭丽峰, 高志前. 专利池的形成机理及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科技产业. 2006(4).
[3] 和育东. "专利丛林"问题与美国专利政策的转折[J]. 知识产权.2008(1).
[4] 朱雪忠, 詹 映, 蒋逊明. 技术标准下的专利池对我国自主创新的影响研究[J]. 科研管理. 2007[3]
[5] [美]罗纳德·科斯. 社会成本问题[M]. 载《财产权与度变迁》, 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作者简介:李妍(1988-),女,汉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11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