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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旨在探究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把案例教学引进课堂,阐述了案例教学的具体步骤。通过具体实例展示了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知识课堂教学中的操作以及案例教学在法律教学中的效果。同时,还有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本文能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对案例教学的重视。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 犯罪构成; 效果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优秀的教学模式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被越来越多的教师重视,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课堂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使教学更加生动活泼,还能把深奥的理论具体化,从而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为了让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学科的基本理论就必须要把生活中一些实实在在的案例引入课堂,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涵义
所谓有案例教学法就是指利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case)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让学生针对案例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讨论案例中各种问题,逐步达到高层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它起源于美国,并成为美国许多职业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充分显示了它的价值。
二、步骤
在教学中,针对学生基础差,理解力、领悟力相对较弱的特点。案例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分为三步:①撰写教学案例。②组织学生案例讨论。③学生自我考核和教师考核相结合中。这种方式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师生分工明确,老师负责教学案例的选择和编写,负责导学、点拨,是课堂教学组织者的角色,学生是案例讨论的主体者。
三、操作
以职高《法律基础知识》的第五章《刑法》第二节犯罪构成中的意外事件为例。犯罪构成是青少年十分关注但又十分困惑的问题。加之意外事件又是犯罪构成中的特例,而教材的处理十分简单,充满说教的气息,很难让犯罪构成所涉及的概念、原理潜移默化地深入学生的脑海,如何看待意外事件如何理解刑法所讲述的意外事件,我在教学中选了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点突破。
案例:王大妈是个热心肠,平日里为街坊邻居做了不少好事。有一次,她去邻居叶某家串门,叶某一边喝着酒一边说自己关节炎的毛病又犯了。王大妈听后说:“我儿子有一种药酒治关节炎很有效。要不要我拿来试试?”叶某治病心切就答应了,王大妈曾看见儿子从自己的床底下拿药酒倒酒喝,于是她也从儿子的床底下摸出一只瓶子,想也没想就给叶某倒了一小碗。叶某喝后,顿时感觉头昏、恶心、呕吐不止,家人急忙把他送到医院,但叶某仍不治身亡。经诊断叶某喝的不是药酒而是剧毒农药。原来放在王大妈儿子床底下的不仅有药酒瓶。对此,王大妈并不知情,而且两个瓶子非常相似,局外人很难区分,在这种情况下,王大妈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点评:定罪的法律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的,就构成犯罪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就不构成犯罪。而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总和,从主观要件方面来说,我国刑法明文规定成立犯罪必须有故意或者过失,不是在故意或过失支配下实行的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从表面上看,是王大妈的行为导致了叶某的死亡,王大妈具有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对这一行为,王大妈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她拿酒给叶某是为了给他治病,不存在毒害叶某的故意,她并不知道酒和农药放在一起,对拿酒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无法预见,也不可有预见。因此,叶某的死亡是意外事件,王大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四、效果
1.能面向全体学生,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自学互研、讨论交流,质疑释疑”能让有差距的学生在琐的起跑线上参与集体讨论,参与知识形成的过程,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充满自信的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学会”为“会学”。
2.有利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实现双向发展,较好地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是一个双边、多边活动的过程,老师精心撰写教学案例,引导学生自我预习,找出案例中所体现的道理,把学生推到自主学习的主动地位。形成有序有控的自主学习过程,同时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能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生在自觉讨论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得到教师的解答,这就实现了师生双方的共同提高,教学相长。
3.能构建学生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完成学科基本素质和社会人文素质的结合。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贴近了学生的生活实际,能有效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关注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从而关注纪律,法律问题,使学生真正地能够自省、自律,让学生始终意识到他们所学的知识学有所用,能够应用于实践,促进自我的发展。
五、问题
1.案例编写失败,课堂教学目标就无法很好地实现。如果教师对教材和学生的研究还不到位,过高地估计学生的思维能力,编写案例容易忽视学生日常的生活实践,或者过高地对学生的思想能力提出要求,导致撰写的案例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学生思考的活跃性。
2.实施案例教学,要求教师有较高的教学素质。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职责由系统讲授,变为点拨启发,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首先要求教师有较高的课堂调控能力,能够在学生的思路脱离了教师的导学思路后,及时引导回归课堂教学。其次要求教师有高超的应对技巧和丰富的学科知识,在案例教学的讨论中,各种问题都有可能出现。并且案例本身所涉及的学科知识不只是一门,往往是几个学科知识的迭加,一个应对技巧并和学科知识贫乏的教师就无法把握课堂,甚至可能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无法作出解答,造成减弱,乃至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案例教学的做起性就难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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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4-25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 犯罪构成; 效果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优秀的教学模式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被越来越多的教师重视,它不仅能加深学生对课堂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使教学更加生动活泼,还能把深奥的理论具体化,从而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为了让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学科的基本理论就必须要把生活中一些实实在在的案例引入课堂,以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涵义
所谓有案例教学法就是指利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case)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让学生针对案例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讨论案例中各种问题,逐步达到高层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它起源于美国,并成为美国许多职业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充分显示了它的价值。
二、步骤
在教学中,针对学生基础差,理解力、领悟力相对较弱的特点。案例教学在实施过程中分为三步:①撰写教学案例。②组织学生案例讨论。③学生自我考核和教师考核相结合中。这种方式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师生分工明确,老师负责教学案例的选择和编写,负责导学、点拨,是课堂教学组织者的角色,学生是案例讨论的主体者。
三、操作
以职高《法律基础知识》的第五章《刑法》第二节犯罪构成中的意外事件为例。犯罪构成是青少年十分关注但又十分困惑的问题。加之意外事件又是犯罪构成中的特例,而教材的处理十分简单,充满说教的气息,很难让犯罪构成所涉及的概念、原理潜移默化地深入学生的脑海,如何看待意外事件如何理解刑法所讲述的意外事件,我在教学中选了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点突破。
案例:王大妈是个热心肠,平日里为街坊邻居做了不少好事。有一次,她去邻居叶某家串门,叶某一边喝着酒一边说自己关节炎的毛病又犯了。王大妈听后说:“我儿子有一种药酒治关节炎很有效。要不要我拿来试试?”叶某治病心切就答应了,王大妈曾看见儿子从自己的床底下拿药酒倒酒喝,于是她也从儿子的床底下摸出一只瓶子,想也没想就给叶某倒了一小碗。叶某喝后,顿时感觉头昏、恶心、呕吐不止,家人急忙把他送到医院,但叶某仍不治身亡。经诊断叶某喝的不是药酒而是剧毒农药。原来放在王大妈儿子床底下的不仅有药酒瓶。对此,王大妈并不知情,而且两个瓶子非常相似,局外人很难区分,在这种情况下,王大妈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点评:定罪的法律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的,就构成犯罪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就不构成犯罪。而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总和,从主观要件方面来说,我国刑法明文规定成立犯罪必须有故意或者过失,不是在故意或过失支配下实行的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结果也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从表面上看,是王大妈的行为导致了叶某的死亡,王大妈具有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对这一行为,王大妈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她拿酒给叶某是为了给他治病,不存在毒害叶某的故意,她并不知道酒和农药放在一起,对拿酒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无法预见,也不可有预见。因此,叶某的死亡是意外事件,王大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四、效果
1.能面向全体学生,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自学互研、讨论交流,质疑释疑”能让有差距的学生在琐的起跑线上参与集体讨论,参与知识形成的过程,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充满自信的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学会”为“会学”。
2.有利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师生教学相长,实现双向发展,较好地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是一个双边、多边活动的过程,老师精心撰写教学案例,引导学生自我预习,找出案例中所体现的道理,把学生推到自主学习的主动地位。形成有序有控的自主学习过程,同时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能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生在自觉讨论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得到教师的解答,这就实现了师生双方的共同提高,教学相长。
3.能构建学生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完成学科基本素质和社会人文素质的结合。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贴近了学生的生活实际,能有效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关注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从而关注纪律,法律问题,使学生真正地能够自省、自律,让学生始终意识到他们所学的知识学有所用,能够应用于实践,促进自我的发展。
五、问题
1.案例编写失败,课堂教学目标就无法很好地实现。如果教师对教材和学生的研究还不到位,过高地估计学生的思维能力,编写案例容易忽视学生日常的生活实践,或者过高地对学生的思想能力提出要求,导致撰写的案例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激发学生思考的活跃性。
2.实施案例教学,要求教师有较高的教学素质。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职责由系统讲授,变为点拨启发,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首先要求教师有较高的课堂调控能力,能够在学生的思路脱离了教师的导学思路后,及时引导回归课堂教学。其次要求教师有高超的应对技巧和丰富的学科知识,在案例教学的讨论中,各种问题都有可能出现。并且案例本身所涉及的学科知识不只是一门,往往是几个学科知识的迭加,一个应对技巧并和学科知识贫乏的教师就无法把握课堂,甚至可能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无法作出解答,造成减弱,乃至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案例教学的做起性就难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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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