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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中,实施全流程电子化的方法可以有效地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快捷性以及便利化。不管是采购工作的招标竞争还是采购管理都需要依托于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关键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践探索
引言
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初衷是为了实现采购活动的无纸化、便捷化以及标准化。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尤其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现场参与要求,对于提升采购效率、减少供应商负累、鼓励供应商跨地域竞争均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也恰恰与当前疫情管控中避免人员聚集的目标不谋而合。
1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现状分析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财政部已经提出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2017年、2019年连续两次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都对此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特别是在这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当中,更是将“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纳入了改革方案。由此可知,中央和财政部对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的高度重视。面对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暴露了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和短板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短板和紧急采购制度的缺失。目前,各地由于重视程度、管理理念、财力保障的不同等诸多原因,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全国各地发展并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平衡、地方与地方之间的不平衡。在地方,还存在着省级与市县之间、市县与市县之间的不平衡,甚至个别地方连采购计划备案还是纸质人工备案,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改革号角已吹响之时,还存在等靠思想,不主动作为、不愿担当。即便是实施了电子化采购的地方,在交易规则、供应商入驻管理、品目范围、价格监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2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具体措施
2.1应当厘清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认知,明确电子化的实质内涵
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意义与目的在于推进政府采购活动的便捷化与标准化,通过减少供应商负累的方式,鼓励和吸引更多供应商参与项目。因此,不应将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接触,设置为电子化的唯一目标,否则极易本末倒置。另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涵盖了整个采购流程,涉及采购中的方方面面,因此,仅仅在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投标材料的提交等环节中采用网络手段,尚属于电子化的初级阶段,不应将此视为成功而有所懈怠[1]。
2.2设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考慮到《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项目区分为了中央预算项目和地方预算项目,因此,为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尽快落地,在平台建立之前,应当明确各层级各部分平台的数据规范,统一各自的架构、功能、信息交换体系和技术保障的要求,确保在将来的对接与整合中数据无缝联通、信息完全共享。
2.3与交易中心平台连通,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高效“协同”
按照政府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应进必进”的要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要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采购单位在采购系统备案完成后,需要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平台填写采购项目、分包信息、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编号等信息,同时需要上传采购系统中下载的政府采购申请表、委托协议申请表,以及进场交易申请表、委托代理协议等,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需要分别在政府采购网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在采购单位实际办理过程中,存在进场交易所需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等信息重复录入,两个网站采购信息不同步、发布时间不一致等情况。财政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了采购计划、项目分包、场地预约、采购信息、招标文件、专家抽取、资金审查、评标报告、质疑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互通共享,有效地实现了采购整个活动的高效协同,极大地提高了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活动效率。通过系统对接,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采购系统中完成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后,自动将备案的采购计划信息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交易中心平台完善项目分包、场地预约等信息后,组织采购活动,信息反馈至采购系统[2]。
2.4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府采购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已初具成效,在政务服务建设方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不断涌现。为方便业务办理,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优化政府采购网、电商平台、供应商注册、投标报名、下载标书、更正公告短信提醒和缴退保证金等功能,有效防止采购信息泄漏,减少围标串标几率,同时解决交易各方来回跑的问题,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财政部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以市场主体感受和诉求为导向,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励创业创新、不断精简审批事项、推动制度改革、积极改善社会服务。
2.5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建议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明确管理机构和分管领导、项目经办人员、档案人员的权限及归档节点的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现代化水平;提出具体的归档技术与业务要求,确保归档的电子文件具备证据价值;确定电子档案分类方案、档号命名规则,规范归档操作流程;建立电子档案数据管理机制,确保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严格执行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制度和电子档案销毁工作程序,做到万无一失;明确电子档案利用群体、利用登记、利用审批、利用范围、利用方式等内容,充分发挥采购档案服务统计分析、经验总结和接受监督检查及司法调查的作用;明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实行月份绩效考核与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3]。
2.6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以及在新技术成熟后的积极引用,借用技术之力化解政府采购电子化过程中的障碍
当前,AI(人工智能)、VR(虚拟实景)等技术发展迅速,结合5G所带来的无线数据传输速度的激升,许多在以往存在于科幻片中的构想已经成为现实。比如,现在一些房产中介机构推出的VR看房,一些信用平台创设的企业信誉AI抓取等。而将这些技术运用于政府采购电子化领域,如对以往必须通过现场考察方能充分了解项目实景或构造的情况,可让供应商依托5G网络实现远程VR查看,这就能够化解供应商现场参与和人员禁止接触等之间存在的天然矛盾。
结语
在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随着市场的逐渐扩展,对于全流程电子化的应用模式也逐渐的提高了重视。通过相关的处理方法,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环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政府采购电子化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高效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吕侠.谈韩国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政府采购,2019(03):57-60.
[2] 田剑.我国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9,29(11):105-109.
[3] 张建成,闵珍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开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局面[J].党史文苑,2020(02):75-77.
关键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践探索
引言
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初衷是为了实现采购活动的无纸化、便捷化以及标准化。尤其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减少政府采购活动尤其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现场参与要求,对于提升采购效率、减少供应商负累、鼓励供应商跨地域竞争均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也恰恰与当前疫情管控中避免人员聚集的目标不谋而合。
1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现状分析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财政部已经提出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2017年、2019年连续两次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都对此进行讨论并征求意见,特别是在这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当中,更是将“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纳入了改革方案。由此可知,中央和财政部对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的高度重视。面对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也暴露了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和短板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短板和紧急采购制度的缺失。目前,各地由于重视程度、管理理念、财力保障的不同等诸多原因,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全国各地发展并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平衡、地方与地方之间的不平衡。在地方,还存在着省级与市县之间、市县与市县之间的不平衡,甚至个别地方连采购计划备案还是纸质人工备案,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改革号角已吹响之时,还存在等靠思想,不主动作为、不愿担当。即便是实施了电子化采购的地方,在交易规则、供应商入驻管理、品目范围、价格监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2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具体措施
2.1应当厘清对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认知,明确电子化的实质内涵
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意义与目的在于推进政府采购活动的便捷化与标准化,通过减少供应商负累的方式,鼓励和吸引更多供应商参与项目。因此,不应将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接触,设置为电子化的唯一目标,否则极易本末倒置。另一方面,政府采购电子化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涵盖了整个采购流程,涉及采购中的方方面面,因此,仅仅在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投标材料的提交等环节中采用网络手段,尚属于电子化的初级阶段,不应将此视为成功而有所懈怠[1]。
2.2设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考慮到《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项目区分为了中央预算项目和地方预算项目,因此,为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尽快落地,在平台建立之前,应当明确各层级各部分平台的数据规范,统一各自的架构、功能、信息交换体系和技术保障的要求,确保在将来的对接与整合中数据无缝联通、信息完全共享。
2.3与交易中心平台连通,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高效“协同”
按照政府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应进必进”的要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要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采购单位在采购系统备案完成后,需要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平台填写采购项目、分包信息、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编号等信息,同时需要上传采购系统中下载的政府采购申请表、委托协议申请表,以及进场交易申请表、委托代理协议等,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需要分别在政府采购网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在采购单位实际办理过程中,存在进场交易所需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等信息重复录入,两个网站采购信息不同步、发布时间不一致等情况。财政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了采购计划、项目分包、场地预约、采购信息、招标文件、专家抽取、资金审查、评标报告、质疑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互通共享,有效地实现了采购整个活动的高效协同,极大地提高了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活动效率。通过系统对接,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采购系统中完成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后,自动将备案的采购计划信息推送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交易中心平台完善项目分包、场地预约等信息后,组织采购活动,信息反馈至采购系统[2]。
2.4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府采购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已初具成效,在政务服务建设方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不断涌现。为方便业务办理,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优化政府采购网、电商平台、供应商注册、投标报名、下载标书、更正公告短信提醒和缴退保证金等功能,有效防止采购信息泄漏,减少围标串标几率,同时解决交易各方来回跑的问题,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财政部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以市场主体感受和诉求为导向,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励创业创新、不断精简审批事项、推动制度改革、积极改善社会服务。
2.5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建议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明确管理机构和分管领导、项目经办人员、档案人员的权限及归档节点的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建立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现代化水平;提出具体的归档技术与业务要求,确保归档的电子文件具备证据价值;确定电子档案分类方案、档号命名规则,规范归档操作流程;建立电子档案数据管理机制,确保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严格执行电子档案数据备份制度和电子档案销毁工作程序,做到万无一失;明确电子档案利用群体、利用登记、利用审批、利用范围、利用方式等内容,充分发挥采购档案服务统计分析、经验总结和接受监督检查及司法调查的作用;明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实行月份绩效考核与年终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3]。
2.6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以及在新技术成熟后的积极引用,借用技术之力化解政府采购电子化过程中的障碍
当前,AI(人工智能)、VR(虚拟实景)等技术发展迅速,结合5G所带来的无线数据传输速度的激升,许多在以往存在于科幻片中的构想已经成为现实。比如,现在一些房产中介机构推出的VR看房,一些信用平台创设的企业信誉AI抓取等。而将这些技术运用于政府采购电子化领域,如对以往必须通过现场考察方能充分了解项目实景或构造的情况,可让供应商依托5G网络实现远程VR查看,这就能够化解供应商现场参与和人员禁止接触等之间存在的天然矛盾。
结语
在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随着市场的逐渐扩展,对于全流程电子化的应用模式也逐渐的提高了重视。通过相关的处理方法,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环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政府采购电子化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高效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吕侠.谈韩国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政府采购,2019(03):57-60.
[2] 田剑.我国政府电子化采购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9,29(11):105-109.
[3] 张建成,闵珍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开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局面[J].党史文苑,2020(02):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