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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当前的研究来看,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区参与有不同的影响。但是,这些研究多是对居民社区参与的综合性探究,没有意识到居民参与的社区活动有不同的类型,需要针对不同的社区参与类型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通过运用CGSS2015调查数据,建立逻辑回归模型,对互联网使用频率如何影响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进行研究,并提出一对竞争性假设。从最终的研究结果来看,居民使用互联网越频繁,社区体制化参与的可能性越小。
关键词:竞争性假设;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互联网使用频率;逻辑回归模型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5-00-02
从2017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的上网人数不断增多,互联网的使用也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1],互联网逐渐占据了居民的大部分生活。
当前,许多政策文件的出台明显体现了国家对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重视社区居民在其中的影响。社区居民是社区重要的成员,共享成果的同时承担责任。这些政策文件的下发使社区居民有机会为社区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2]。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居民社区参与问题是学术界和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遍使用,社区工作者希望利用互联网采取各种形式将社区居民和社区联系在一起,那么居民的社区参与情况是否会受到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影响?
1 研究问题的提出
目前关于互联网和居民社区参与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
第一,从居民角度来看,基于深圳A区的实证研究,周林刚认为对于表达式参与和选举式参与来说,上网时间都对其有显著的积极影响[3]。袁浩等学者在讨论互联网的使用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时加入了对不同户籍群体和房屋产权群体的研究,希望能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来指导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治理工作[4]。魏晨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动机对社区参与程度的影响较大,出于搜集信息动机的上网行为有利于促进居民的社区参与,而情感娱乐动机则有相反的作用。同时互联网使用内容偏好也会影响社区参与,获取资讯偏向会降低社区参与、削弱人际交往与信任[5]。
第二,从社区角度来看,一些学者将互联网作为促进居民社区参与的新手段。杨贵华建议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增加社区居民的线上参与[6]。陈为智认为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建立互联网虚拟社区,包括以社区为主导的虚拟社区和居民自我组织成立的虚拟社区[7]。魏淑娟等学者认为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社区网络平台,提供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参与并进一步促进社区治理[8]。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来看,目前关于互联网使用行为对社区参与影响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当前大部分的实证调查数据地域覆盖范围较小,缺乏全国性的调查数据[9]。二是很少有学者看到社区参与的不同类型,而是将社区参与看成一个整体。黄荣贵等学者发现,可以将居民社区参与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其中体制化参与主要指的是社区居民被社区工作者动员起来进行的具有“体制”色彩的社区参与[10]。基于此,对于从居民角度出发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还可以展开更细致的研究,探讨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不同类型社区参与的影响。
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于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是否会有不同的影响?考虑到目前拥有的数据的局限性,本文主要基于全国性的CGSS2015调查数据来讨论互联网使用频率与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
2 竞争性假设
目前,学术界关于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本研究尝试提出一对竞争性假设:一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具有消极的抑制作用。
2.1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1.1 互联网为居民提供了社区参与的平台
周林刚学者通过对深圳某区的调查探究发现,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手段被应用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借助其自身的优势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线上参与社区活动的可能,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打开了新的渠道和思路[3]。同时,现在的社区工作者将互联网当作一个平臺,开展信息发布、党政思想宣传等工作,互联网也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了创新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新途径[11]。
2.1.2 互联网缩短了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
黄荣贵等学者认为,互联网的出现削弱了现代社区中空间距离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伴随社区中虚拟空间的增加,居民可以在其中自由发声,因此互联网的发展或许是解决居民社区参与问题的一个重要路径[10]。
2.1.3 互联网信息储存量大且易传播
孙波等学者发现,利用新媒体形式进行信息接收对于社区居民来说既便利又经济,同时新媒体还能承载巨大的信息资源量,具有丰富多元的内容形式,对居民来说更具有吸引力[12]。
从当前的研究可以看出,互联网的使用缩短了居民和社区参与之间的距离,增加了居民社区参与的渠道,加快了社区信息的传播,从这3个方面来说,居民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参与社区活动的可能性。
2.2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具有消极的抑制影响
2.2.1 互联网使用导致居民社区参与的时间减少
普特南是这个观点的主要支持者。他认为,休闲时间的技术性变化是造成美国社会公众参与减少的原因之一,新技术手段的出现导致人们在消遣上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其后果就是人们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参与上花费的时间减少[13]。
2.2.2 互联网的使用扩展了居民活动的范围
石静认为个人自身的因素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也需要引起重视。互联网的应用可以使人们接触到更多的领域,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自身和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人们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因此人们更有可能从自己的兴趣和利益出发采取行动[14]。 从上述学者的观点来看,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社区居民越关注自身的兴趣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投入到社区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减少。
3 研究数据和变量选择
3.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CGSS2015年的数据,该项目共有6个主要模块,包括经济态度和行为、能源、法制等模块,内容十分丰富。除此之外,该调查项目面向全国,地域覆盖面广,拥有足够的样本量,有效样本量有10968份。
3.2 变量测量
本研究中的因变量是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该数据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居委会选举,你是否参加了投票”,因此将其用来判断居民的体制化参与情况,如果参与了投票,则视为具备体制化参与行为(=1),如果没有参与投票,则视为不具备体制化参与行为(=0)。
本文主要使用的自变量是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过去一年,您对以下媒体的使用情况-互联网(包括手机上网)”,选项里有关于居民上网频率的5个回答,包括从不、很少、有时、经常和非常频繁,将该问题的回答用来判断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活动的频繁程度、政治面貌。
3.3 分析方法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居民是否参加了居委会选举。主要的自变量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在控制了个体自身因素,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去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娱乐活动的频繁程度等变量的前提下,采用逻辑回归模型进行数据分析,讨论个人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的影响。
4 研究结果
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来看,桂勇等学者认为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对其社区参与有不利的影响,即居民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可能不会参加社区活动[15],并且该模型的回归结果支持这一情况。同时,女性、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年人均收入较高的居民社区参与程度较高的发生比更大[16],并且居民与邻居的交往越频繁,会对社区有更多的认识,在相互影响下更有可能对社区活动产生兴趣并参与进来。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在控制了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活动的频繁程度、政治面貌这几个变量之后,该逻辑回归模型中,P值为0,并且互联网的使用频率的系数为-0.2,证明互联网使用频率和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是显著相关的。系数为负数,也就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和居民的社区体制化参与之间是负相关,即居民使用互联网越频繁,其社区体制化参与的可能性越小,这与前文中提出的“居民使用互联网频率越高,对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假设相反,也和袁浩等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不符合。
5 结语
通过运用CGSS2015的调查数据,本研究主要考察了全国范围内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和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个人微观层面的一些变量之后,互联网使用越频繁,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的程度越低,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社区参与看作一个整体,而应该展开更精细的研究,探讨互联网的使用对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的影响。同时,如何利用居民频繁上网的情况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增强公众的社区参与意识,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互联网的使用未有效增强公众参与社区的意愿,那么其也就很有可能不会进行社区参与。但是根据CGSS2017的调查数据显示,近一半的人认为互联网使人们更多地讨论政府事务,并且会帮助其更好地理解政治。不难发现,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对于解决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兴趣不高、意愿不强等问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本研究内容还有待改进。一是鉴于所用数据的局限性,本文主要讨论了互联网使用频率对于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的影响,并未对抗议型参与和公共型参与进行实证研究,之后要在搜集充足的数据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二是主要自变量的维度不够丰富,主要采用了一个问题,即居民使用互联网的频率,对于居民互联网使用行为需要进行更多维度的测量,包括频率、上网内容等,接下来的研究需要将这些维度合并为一个变量,即居民互联网使用行为。
参考文献:
[1] 田先红,张庆贺.新时代的互联网与基层社区治理:机遇、挑战与超越[J].湖北社会科学,2018(01):36-44.
[2] 徐艳.青年居民社区参与的状况及影响因素——一个城乡比较的调查与分析[J].当代青年研究,2001(05):44-48.
[3] 周林刚.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制约因素分析——基于深圳A区的问卷调查[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2):138-141.
[4] 袁浩,谢可心,王体基.城市居民的互联网行为对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J].城市问题,2019(04):81-87.
[5] 魏晨.互联网使用对社会资本的影响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2(S5):101-103.
[6] 杨贵华.转换居民的社区参与方式,提升居民的自组织参与能力——城市社区自组织能力建设路径研究[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127-133.
[7] 陈为智.城市社区参与中的互联网虚拟社区建设[J].兰州学刊,2009(01):173-175.
[8] 魏淑娟,李龙,章志敏,等.服务、参与、治理:以信息化完善城市社区治理[J].晋阳学刊,2017(02):103-114.
[9] 王珍宝.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参与研究述评[J].社会,2003(09):48-53.
[10] 黄荣贵,桂勇.集体性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基于多层次数据的分析[J].社会,2011(06):8-28.
[11] 郭恩强.借助互联网+让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N].经济日报,2017-04-22(006).
[12] 孫波,李勇杰,杨奎臣.新媒体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15(18):55-57.
[13] 陈华珊.虚拟社区是否增进社区在线参与?一个基于日常观测数据的社会网络分析案例[J].社会,2015,35(05):101-121.
[14] 石静.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状况分析[J].人民论坛,2010(20):226-227.
[15] 桂勇,黄荣贵.城市社区:共同体还是“互不相关的邻里”[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6):32-35.
[16] 谢治菊.村民社区认同与社区参与——基于江苏和贵州农村的实证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2(04):150-155.
作者简介:朱佳琦(1995—),女,河南焦作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区治理。
关键词:竞争性假设;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互联网使用频率;逻辑回归模型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5-00-02
从2017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的上网人数不断增多,互联网的使用也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1],互联网逐渐占据了居民的大部分生活。
当前,许多政策文件的出台明显体现了国家对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关注,重视社区居民在其中的影响。社区居民是社区重要的成员,共享成果的同时承担责任。这些政策文件的下发使社区居民有机会为社区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2]。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居民社区参与问题是学术界和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遍使用,社区工作者希望利用互联网采取各种形式将社区居民和社区联系在一起,那么居民的社区参与情况是否会受到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影响?
1 研究问题的提出
目前关于互联网和居民社区参与的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
第一,从居民角度来看,基于深圳A区的实证研究,周林刚认为对于表达式参与和选举式参与来说,上网时间都对其有显著的积极影响[3]。袁浩等学者在讨论互联网的使用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时加入了对不同户籍群体和房屋产权群体的研究,希望能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来指导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治理工作[4]。魏晨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动机对社区参与程度的影响较大,出于搜集信息动机的上网行为有利于促进居民的社区参与,而情感娱乐动机则有相反的作用。同时互联网使用内容偏好也会影响社区参与,获取资讯偏向会降低社区参与、削弱人际交往与信任[5]。
第二,从社区角度来看,一些学者将互联网作为促进居民社区参与的新手段。杨贵华建议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增加社区居民的线上参与[6]。陈为智认为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建立互联网虚拟社区,包括以社区为主导的虚拟社区和居民自我组织成立的虚拟社区[7]。魏淑娟等学者认为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社区网络平台,提供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参与并进一步促进社区治理[8]。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来看,目前关于互联网使用行为对社区参与影响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当前大部分的实证调查数据地域覆盖范围较小,缺乏全国性的调查数据[9]。二是很少有学者看到社区参与的不同类型,而是将社区参与看成一个整体。黄荣贵等学者发现,可以将居民社区参与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包括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其中体制化参与主要指的是社区居民被社区工作者动员起来进行的具有“体制”色彩的社区参与[10]。基于此,对于从居民角度出发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还可以展开更细致的研究,探讨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不同类型社区参与的影响。
互联网使用行为对于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是否会有不同的影响?考虑到目前拥有的数据的局限性,本文主要基于全国性的CGSS2015调查数据来讨论互联网使用频率与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
2 竞争性假设
目前,学术界关于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本研究尝试提出一对竞争性假设:一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具有消极的抑制作用。
2.1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1.1 互联网为居民提供了社区参与的平台
周林刚学者通过对深圳某区的调查探究发现,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手段被应用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借助其自身的优势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线上参与社区活动的可能,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打开了新的渠道和思路[3]。同时,现在的社区工作者将互联网当作一个平臺,开展信息发布、党政思想宣传等工作,互联网也为社区工作者提供了创新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新途径[11]。
2.1.2 互联网缩短了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
黄荣贵等学者认为,互联网的出现削弱了现代社区中空间距离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伴随社区中虚拟空间的增加,居民可以在其中自由发声,因此互联网的发展或许是解决居民社区参与问题的一个重要路径[10]。
2.1.3 互联网信息储存量大且易传播
孙波等学者发现,利用新媒体形式进行信息接收对于社区居民来说既便利又经济,同时新媒体还能承载巨大的信息资源量,具有丰富多元的内容形式,对居民来说更具有吸引力[12]。
从当前的研究可以看出,互联网的使用缩短了居民和社区参与之间的距离,增加了居民社区参与的渠道,加快了社区信息的传播,从这3个方面来说,居民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参与社区活动的可能性。
2.2 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具有消极的抑制影响
2.2.1 互联网使用导致居民社区参与的时间减少
普特南是这个观点的主要支持者。他认为,休闲时间的技术性变化是造成美国社会公众参与减少的原因之一,新技术手段的出现导致人们在消遣上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其后果就是人们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参与上花费的时间减少[13]。
2.2.2 互联网的使用扩展了居民活动的范围
石静认为个人自身的因素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也需要引起重视。互联网的应用可以使人们接触到更多的领域,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视角。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自身和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人们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因此人们更有可能从自己的兴趣和利益出发采取行动[14]。 从上述学者的观点来看,互联网使用频率越高,社区居民越关注自身的兴趣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投入到社区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减少。
3 研究数据和变量选择
3.1 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数据是CGSS2015年的数据,该项目共有6个主要模块,包括经济态度和行为、能源、法制等模块,内容十分丰富。除此之外,该调查项目面向全国,地域覆盖面广,拥有足够的样本量,有效样本量有10968份。
3.2 变量测量
本研究中的因变量是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该数据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居委会选举,你是否参加了投票”,因此将其用来判断居民的体制化参与情况,如果参与了投票,则视为具备体制化参与行为(=1),如果没有参与投票,则视为不具备体制化参与行为(=0)。
本文主要使用的自变量是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过去一年,您对以下媒体的使用情况-互联网(包括手机上网)”,选项里有关于居民上网频率的5个回答,包括从不、很少、有时、经常和非常频繁,将该问题的回答用来判断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活动的频繁程度、政治面貌。
3.3 分析方法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居民是否参加了居委会选举。主要的自变量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在控制了个体自身因素,包括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去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娱乐活动的频繁程度等变量的前提下,采用逻辑回归模型进行数据分析,讨论个人互联网使用频率对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的影响。
4 研究结果
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来看,桂勇等学者认为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对其社区参与有不利的影响,即居民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可能不会参加社区活动[15],并且该模型的回归结果支持这一情况。同时,女性、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年人均收入较高的居民社区参与程度较高的发生比更大[16],并且居民与邻居的交往越频繁,会对社区有更多的认识,在相互影响下更有可能对社区活动产生兴趣并参与进来。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在控制了性别、受教育程度、个人年总收入、与邻居进行社交活动的频繁程度、政治面貌这几个变量之后,该逻辑回归模型中,P值为0,并且互联网的使用频率的系数为-0.2,证明互联网使用频率和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是显著相关的。系数为负数,也就是互联网使用频率和居民的社区体制化参与之间是负相关,即居民使用互联网越频繁,其社区体制化参与的可能性越小,这与前文中提出的“居民使用互联网频率越高,对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假设相反,也和袁浩等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不符合。
5 结语
通过运用CGSS2015的调查数据,本研究主要考察了全国范围内居民的互联网使用频率和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了个人微观层面的一些变量之后,互联网使用越频繁,社区居民体制化参与的程度越低,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社区参与看作一个整体,而应该展开更精细的研究,探讨互联网的使用对不同类型的社区参与的影响。同时,如何利用居民频繁上网的情况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增强公众的社区参与意识,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互联网的使用未有效增强公众参与社区的意愿,那么其也就很有可能不会进行社区参与。但是根据CGSS2017的调查数据显示,近一半的人认为互联网使人们更多地讨论政府事务,并且会帮助其更好地理解政治。不难发现,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对于解决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兴趣不高、意愿不强等问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本研究内容还有待改进。一是鉴于所用数据的局限性,本文主要讨论了互联网使用频率对于居民社区体制化参与的影响,并未对抗议型参与和公共型参与进行实证研究,之后要在搜集充足的数据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二是主要自变量的维度不够丰富,主要采用了一个问题,即居民使用互联网的频率,对于居民互联网使用行为需要进行更多维度的测量,包括频率、上网内容等,接下来的研究需要将这些维度合并为一个变量,即居民互联网使用行为。
参考文献:
[1] 田先红,张庆贺.新时代的互联网与基层社区治理:机遇、挑战与超越[J].湖北社会科学,2018(01):36-44.
[2] 徐艳.青年居民社区参与的状况及影响因素——一个城乡比较的调查与分析[J].当代青年研究,2001(05):44-48.
[3] 周林刚.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制约因素分析——基于深圳A区的问卷调查[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2):138-141.
[4] 袁浩,谢可心,王体基.城市居民的互联网行为对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的影响[J].城市问题,2019(04):81-87.
[5] 魏晨.互联网使用对社会资本的影响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2(S5):101-103.
[6] 杨贵华.转换居民的社区参与方式,提升居民的自组织参与能力——城市社区自组织能力建设路径研究[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127-133.
[7] 陈为智.城市社区参与中的互联网虚拟社区建设[J].兰州学刊,2009(01):173-175.
[8] 魏淑娟,李龙,章志敏,等.服务、参与、治理:以信息化完善城市社区治理[J].晋阳学刊,2017(02):103-114.
[9] 王珍宝.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参与研究述评[J].社会,2003(09):48-53.
[10] 黄荣贵,桂勇.集体性社会资本对社区参与的影响,基于多层次数据的分析[J].社会,2011(06):8-28.
[11] 郭恩强.借助互联网+让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N].经济日报,2017-04-22(006).
[12] 孫波,李勇杰,杨奎臣.新媒体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2015(18):55-57.
[13] 陈华珊.虚拟社区是否增进社区在线参与?一个基于日常观测数据的社会网络分析案例[J].社会,2015,35(05):101-121.
[14] 石静.城市居民社区参与状况分析[J].人民论坛,2010(20):226-227.
[15] 桂勇,黄荣贵.城市社区:共同体还是“互不相关的邻里”[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6):32-35.
[16] 谢治菊.村民社区认同与社区参与——基于江苏和贵州农村的实证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2(04):150-155.
作者简介:朱佳琦(1995—),女,河南焦作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