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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自2004年5月29日全省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山西省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晋政发[2004]17号,以下简称《决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5年3月17日,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