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山东省冠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所得税管理“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分类管控为突破口,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精细化管理,促进了所得税收入质量的提高。截至8月底,全县共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442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34.96%,较去年同期增长132.07%,增收2519.23万元。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实践
(一)分类控管,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为增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冠县国税局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税收贡献多少、纳税信用等级高低等标准,对辖区企业进行合理分类,明确提出了“抓大、控中、核小”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目标,切实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堵塞了监管漏洞。
分级管理,抓住重点税源的“牛鼻子”。为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分析控制,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动态和税收业务需求,该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级、县级、分局级的企业所得税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企业所得税源管理中的工作重点。对市级重点税源管理,根据市局定期发布的信息,比较全市同级、同行业之间的纳税信息,掌握和分析辖区市级税源的变化情况;对县级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季度预缴申报管理,推进“两税”联动管理,在与分局信息互通互用的基础上,把分析纳税人当期各项收入、成本、费用与历史状况相比是否有较大波动,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相比是否处于合理预警区间,收入和成本、费用之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实行预警指标监控,对预缴率进行考核;对各分局的重点税源,以日常评估和检查为基点,剖析异常数据原因,力求突破。截止8月底,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3557万元,占企业所得税收入比重高达80.34%,较上年同期增长157.89%,增收1382.37万元。
“三到位、一严防”,抓好中等税源企业的管理。“头重、腰细、尾巴大”是冠县局当前企业所得税税源分布的特点,也是管理的死角。今年冠县国税局采取了“三个到位”、“一个严防”的多角度管理举措,实行了中等税源企业应税所得率的规模弹性控管,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质量得到提高。“三个到位”:一是审核到位。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税收管理员“把关”审核,对季度申报的计税利润率低于全县同行业三年平均销售利润率的企业,要及时加强纳税辅导,调整纳税申报;严把应税所得率低于全县企业所得税最低核定标准企业的关口;突出对辖区内连续两年以上的亏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到期就亏损的企业和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的把关审核。二是约谈到位。通过与企业经营者或财务人员约谈,了解其生产经营的情况,并结合财务、税收专业知识,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瞒、少缴税款的逃税情况。三是评估到位。从疑点着手,通过对法定应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逐项查账核对,验证原材料购进真实性、产品成本核算准确性以及运费支出是否与购销业务同步匹配,并及时做出罚补税款的处理。“一个严防”:严防高利润行业纳税人实际应税所得率高于预警指标、减按最低预警值指标进行申报而少缴当期应纳税款。通过加强中等一般税源企业的管理,企业申报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低申报率由上年同期的27.72%降为8.14%,零申报率由上年同期的12.38%降为5.09%,亏损率由上年同期的3.96%降为1.27%。
夯实税基,强化小规模企业的核定征收。一是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的小企业的巡查和调查力度,准确核实纳税人登记、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为依法确定核定征收范围和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在督促企业建账建制的同时,以高核定促较大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以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督促中小企业限期整改,以上年度企业销售额规模的大小和行业利润水平实行弹性核定,不搞简单的一刀切。今年以来,冠县国税局的所得税核定面由上年的55%降为39%,户均核定税额1057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16%,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二)信息支撑,提升企业所得税专业管理效能。信息化建设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冠县国税局以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申报质量,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协作,提升干部素质和管理效能,逐步实现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
统一规划,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中,信息的主要来源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为解决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申报的真实性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通过通过税收宣传月、国税网站、召开税政联席会、进企业送税法等形式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让纳税人了解税法,懂得税法,提高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的辅导,提高了申报质量。三是把季度、年度申报前税收管理员的数据审核质量纳入冠县国税局的目标管理考核,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审核责任意识。
内外结合,提高采集涉税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及时、准确地采集足够多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有效监控。一是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作。将企业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资料管理系统以后,各个单位对该信息进行共享,税政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该类信息进行提取、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二是在系统内部制定一整套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建立严格的岗责考核体系,促使数据采集人员及时、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三是依托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建立起与工商、地税、统计、行业协会等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对所得税收入与营业税收入的比对时,我们发现了部分企业少报所得税收入的情况,都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培训,建立企业所得税信息化人才库。为培养一支既掌握现代科技手段,又精通企业所得税业务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冠县国税局制定了《冠县国税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学习培训方案》。一是与培训部门协作建立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体系,采取各种措施提供全员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全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以减少低水平操作带来数据采集失真的现象,确保采集数据的质量。二是选拔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又熟悉企业所得税征管业务的骨干,组建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人才库,并加以重点培养,建设适应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细化环节,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今年以来,冠县国税局按照 “完善机制、强化落实、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要求,突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所得税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过程监管。
以户籍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源控管。一是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按照税收管理员所管辖的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实地核对税源户籍增减变化情况,并填写税源户籍巡查台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二是建立定期核对制度。定期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取得联系,建立户籍管理联动机制,按季进行管户核对,随时掌握企业户数增减变动情况,摸清税源底数,特别是对新办证企业进行详实记录,从源头上掌控了税基的结构,把握了税源变化的“脉搏”。三是建立定期传递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要求,由岗位之间定期将各自掌握的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相互传递,使每个岗位都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第一手资料,确保了各项管理措施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以规范为根本,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根据上级局出台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政策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进行了明确,使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一是在户籍管理上,建立起所得税业务工作台帐,逐户掌握户籍管理情况,按月监控税收征收情况。二是在税源管理上,建立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行业和范围、生产经营规模等,便于对所得税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所得税税基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三是在档案资料收集上,建立起电子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做到手工查找与计算机查询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程度。
以完善汇缴为重点,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一是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将汇总纳税成员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减免所得税企业等特定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时间、集中业务骨干,实施重点检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二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严格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批管理,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辅导力度,有力提升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今年,通过对195户纳税人的深入辅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59.08万元,补交所得税163.71万元,对两户弥补亏损企业以前年度申报表、弥补亏损申报表,企业未考虑账务调整情况,未按照评估、稽查确认的亏损额弥补亏损,辅导和督导企业调减弥补亏损315万元。
以纳税评估为核心,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效。一是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和行业管理。将所辖管户分为大、中、小三类纳税人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强化了轴承行业、纺织行业、金融行业等行业的监控,做到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分析市场变化等原因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二是定期进行税源分析。从经济因素的增减变化、流转税变化、利润变化,税基之间的弹性分析,摸清税源数量、构成、分布和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税源监控和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以预警信息为依托,以疑点数据为线索,开展税收征管状况分析为契机,设置企业所得税预警值范围,采用行业评估模版和各种有效生产要素的分析方法、定额消耗分析法、第三方电量信息、费用配比分析法,对评估结果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存在的偏差进行纠正,逐步掌握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情况和纳税情况,指导企业所得税税源税基管理逐步迈向精细化。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重点税源企业是重要的管理“咽喉”,加强重点税源的分析,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对重点税源企业一是突出收入变动因素分析。重点税源所得税变动幅度超过30%的作为重点分析对象,超过50%的逐户分析,填制《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表》,并坚持月度比对分析、季度进度分析、半年行业分析、年度分户分析。二是完善收入分析指标体系。设立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四个绝对值监控指标,收入成本变动率、税负率、贡献率、利润率等七个相对值监控指标,方便税收管理员实施监控。三是细化收入分析操作规程。建立申报信息核实比对制度,每个申报期结束后,所得税管理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所得税与同期增值税销售收入或营业税营业收入进行自动比对,对发现的疑点制作《所得税收入分析疑点反馈单》,及时传递给有关分局,进行案头分析和实地核实,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托评估、预警“两个”系统,巩固管理成效。对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密切监控其生产经营和纳税申报状况,认真核实预警信息。同时,对于报表分析系统产生的纳税评估案源,通过“自定义”模块,录入纳税评估系统,分析存在的疑点,深入企业实地核实经营情况,存在问题的及时补征税款,防止企业明亏实盈,应缴少缴税款。在纳税评估过程中,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找出该部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突破口,以点带面,扩大纳税评估的实际成效。
(三)以行业所得税贡献率为“控制点”,不断提高行业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企业所得税的贡献率的高低受纳税人纳税意识影响较大,如果没有良好的监督制约措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便难以建立,这样就需要找准一个管理控制点,不同行业之间利润水平相差较大,同一行业的初加工、深加工之间利润水平也有差距,因此有效的措施是找准一个行业所得税贡献率的控制点,这样就能给管理提供一个方向,做到有的放失。
调查了解重点行业的工艺流程、投入产出比、能源耗用、原料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典型调查、综合分析测算,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行业贡献率。并以此作为控制点,加强同一行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控管。对行业所得税贡献率偏低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评估,查找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核算,防止税款流失。
(四)科学鉴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现各种征收方式的良性“互动”管理。目前征收方式鉴定管理存在几种问题:一是多数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偏低,不够科学合理,高利润行业故意不健全帐务,主动申请核定征收方式,以降低税负,没有达到以核定促进企业建账建制,逐步规范向查帐征收过渡的目的;二是一部分查帐征收企业申报所得税款明显低于同行业的其他查账征收企业的税负水平,有的甚至远低于核定税负;三是对于符合查账征收的标准,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四是核定的程序、方法规定比较笼统,没有细化的鉴定标准,人为因素较大,容易导致税收管理员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因此,建议对各种征收方式规定一个可以执行的细化标准,实现各种征收方式的良性互动管理。对账簿设置、财务核算和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方式的效果诸多因素加以分析,考虑行业税负、评估和日常管理的诸多因素,对各种征收方式明确一个鉴定标准,以便操作,实现征收方式鉴定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五)积极引导核定征收企业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加强核定征收企业的后续“动态”监管。企业所得税核定面高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水平较低、层次较粗浅,也不是我们管理的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核定方法,积极引导纳税人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逐步向查账方式过渡。核定征收不能一核了之,事前核定具有不确定性,核定未必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因此对账簿、申报继续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按照季度进行监管,发现企业经营变化较大、原定额核定不足的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后续动态监管,要将同行业实行实现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有机结合“动态对比”监管。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实践
(一)分类控管,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为增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冠县国税局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税收贡献多少、纳税信用等级高低等标准,对辖区企业进行合理分类,明确提出了“抓大、控中、核小”的企业所得税管理目标,切实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堵塞了监管漏洞。
分级管理,抓住重点税源的“牛鼻子”。为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分析控制,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动态和税收业务需求,该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级、县级、分局级的企业所得税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企业所得税源管理中的工作重点。对市级重点税源管理,根据市局定期发布的信息,比较全市同级、同行业之间的纳税信息,掌握和分析辖区市级税源的变化情况;对县级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季度预缴申报管理,推进“两税”联动管理,在与分局信息互通互用的基础上,把分析纳税人当期各项收入、成本、费用与历史状况相比是否有较大波动,与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相比是否处于合理预警区间,收入和成本、费用之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实行预警指标监控,对预缴率进行考核;对各分局的重点税源,以日常评估和检查为基点,剖析异常数据原因,力求突破。截止8月底,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3557万元,占企业所得税收入比重高达80.34%,较上年同期增长157.89%,增收1382.37万元。
“三到位、一严防”,抓好中等税源企业的管理。“头重、腰细、尾巴大”是冠县局当前企业所得税税源分布的特点,也是管理的死角。今年冠县国税局采取了“三个到位”、“一个严防”的多角度管理举措,实行了中等税源企业应税所得率的规模弹性控管,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质量得到提高。“三个到位”:一是审核到位。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税收管理员“把关”审核,对季度申报的计税利润率低于全县同行业三年平均销售利润率的企业,要及时加强纳税辅导,调整纳税申报;严把应税所得率低于全县企业所得税最低核定标准企业的关口;突出对辖区内连续两年以上的亏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到期就亏损的企业和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的把关审核。二是约谈到位。通过与企业经营者或财务人员约谈,了解其生产经营的情况,并结合财务、税收专业知识,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瞒、少缴税款的逃税情况。三是评估到位。从疑点着手,通过对法定应税收入和税前扣除项目逐项查账核对,验证原材料购进真实性、产品成本核算准确性以及运费支出是否与购销业务同步匹配,并及时做出罚补税款的处理。“一个严防”:严防高利润行业纳税人实际应税所得率高于预警指标、减按最低预警值指标进行申报而少缴当期应纳税款。通过加强中等一般税源企业的管理,企业申报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低申报率由上年同期的27.72%降为8.14%,零申报率由上年同期的12.38%降为5.09%,亏损率由上年同期的3.96%降为1.27%。
夯实税基,强化小规模企业的核定征收。一是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的小企业的巡查和调查力度,准确核实纳税人登记、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为依法确定核定征收范围和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在督促企业建账建制的同时,以高核定促较大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以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督促中小企业限期整改,以上年度企业销售额规模的大小和行业利润水平实行弹性核定,不搞简单的一刀切。今年以来,冠县国税局的所得税核定面由上年的55%降为39%,户均核定税额1057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16%,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二)信息支撑,提升企业所得税专业管理效能。信息化建设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冠县国税局以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申报质量,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协作,提升干部素质和管理效能,逐步实现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
统一规划,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企业所得税信息化管理中,信息的主要来源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为解决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申报的真实性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通过通过税收宣传月、国税网站、召开税政联席会、进企业送税法等形式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让纳税人了解税法,懂得税法,提高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二是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的辅导,提高了申报质量。三是把季度、年度申报前税收管理员的数据审核质量纳入冠县国税局的目标管理考核,提高了税收管理员的审核责任意识。
内外结合,提高采集涉税信息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及时、准确地采集足够多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有效监控。一是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协作。将企业的申报表信息录入资料管理系统以后,各个单位对该信息进行共享,税政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该类信息进行提取、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二是在系统内部制定一整套数据采集标准和规范,建立严格的岗责考核体系,促使数据采集人员及时、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三是依托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建立起与工商、地税、统计、行业协会等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业务联动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对所得税收入与营业税收入的比对时,我们发现了部分企业少报所得税收入的情况,都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培训,建立企业所得税信息化人才库。为培养一支既掌握现代科技手段,又精通企业所得税业务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冠县国税局制定了《冠县国税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学习培训方案》。一是与培训部门协作建立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体系,采取各种措施提供全员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全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以减少低水平操作带来数据采集失真的现象,确保采集数据的质量。二是选拔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又熟悉企业所得税征管业务的骨干,组建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人才库,并加以重点培养,建设适应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细化环节,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今年以来,冠县国税局按照 “完善机制、强化落实、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要求,突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所得税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过程监管。
以户籍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源控管。一是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按照税收管理员所管辖的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实地核对税源户籍增减变化情况,并填写税源户籍巡查台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二是建立定期核对制度。定期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取得联系,建立户籍管理联动机制,按季进行管户核对,随时掌握企业户数增减变动情况,摸清税源底数,特别是对新办证企业进行详实记录,从源头上掌控了税基的结构,把握了税源变化的“脉搏”。三是建立定期传递制度。根据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要求,由岗位之间定期将各自掌握的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情况相互传递,使每个岗位都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第一手资料,确保了各项管理措施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以规范为根本,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根据上级局出台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政策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进行了明确,使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一是在户籍管理上,建立起所得税业务工作台帐,逐户掌握户籍管理情况,按月监控税收征收情况。二是在税源管理上,建立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行业和范围、生产经营规模等,便于对所得税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所得税税基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三是在档案资料收集上,建立起电子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做到手工查找与计算机查询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程度。
以完善汇缴为重点,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一是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将汇总纳税成员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减免所得税企业等特定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时间、集中业务骨干,实施重点检查,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二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高度重视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审核,严格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批管理,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基础管理工作。三是加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辅导力度,有力提升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今年,通过对195户纳税人的深入辅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59.08万元,补交所得税163.71万元,对两户弥补亏损企业以前年度申报表、弥补亏损申报表,企业未考虑账务调整情况,未按照评估、稽查确认的亏损额弥补亏损,辅导和督导企业调减弥补亏损315万元。
以纳税评估为核心,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效。一是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和行业管理。将所辖管户分为大、中、小三类纳税人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强化了轴承行业、纺织行业、金融行业等行业的监控,做到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分析市场变化等原因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二是定期进行税源分析。从经济因素的增减变化、流转税变化、利润变化,税基之间的弹性分析,摸清税源数量、构成、分布和发展变化的基本情况,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税源监控和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通过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以预警信息为依托,以疑点数据为线索,开展税收征管状况分析为契机,设置企业所得税预警值范围,采用行业评估模版和各种有效生产要素的分析方法、定额消耗分析法、第三方电量信息、费用配比分析法,对评估结果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存在的偏差进行纠正,逐步掌握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情况和纳税情况,指导企业所得税税源税基管理逐步迈向精细化。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重点税源企业是重要的管理“咽喉”,加强重点税源的分析,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对重点税源企业一是突出收入变动因素分析。重点税源所得税变动幅度超过30%的作为重点分析对象,超过50%的逐户分析,填制《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表》,并坚持月度比对分析、季度进度分析、半年行业分析、年度分户分析。二是完善收入分析指标体系。设立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四个绝对值监控指标,收入成本变动率、税负率、贡献率、利润率等七个相对值监控指标,方便税收管理员实施监控。三是细化收入分析操作规程。建立申报信息核实比对制度,每个申报期结束后,所得税管理部门对纳税人申报的所得税与同期增值税销售收入或营业税营业收入进行自动比对,对发现的疑点制作《所得税收入分析疑点反馈单》,及时传递给有关分局,进行案头分析和实地核实,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托评估、预警“两个”系统,巩固管理成效。对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密切监控其生产经营和纳税申报状况,认真核实预警信息。同时,对于报表分析系统产生的纳税评估案源,通过“自定义”模块,录入纳税评估系统,分析存在的疑点,深入企业实地核实经营情况,存在问题的及时补征税款,防止企业明亏实盈,应缴少缴税款。在纳税评估过程中,选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找出该部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突破口,以点带面,扩大纳税评估的实际成效。
(三)以行业所得税贡献率为“控制点”,不断提高行业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企业所得税的贡献率的高低受纳税人纳税意识影响较大,如果没有良好的监督制约措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便难以建立,这样就需要找准一个管理控制点,不同行业之间利润水平相差较大,同一行业的初加工、深加工之间利润水平也有差距,因此有效的措施是找准一个行业所得税贡献率的控制点,这样就能给管理提供一个方向,做到有的放失。
调查了解重点行业的工艺流程、投入产出比、能源耗用、原料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典型调查、综合分析测算,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行业贡献率。并以此作为控制点,加强同一行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控管。对行业所得税贡献率偏低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评估,查找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核算,防止税款流失。
(四)科学鉴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现各种征收方式的良性“互动”管理。目前征收方式鉴定管理存在几种问题:一是多数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偏低,不够科学合理,高利润行业故意不健全帐务,主动申请核定征收方式,以降低税负,没有达到以核定促进企业建账建制,逐步规范向查帐征收过渡的目的;二是一部分查帐征收企业申报所得税款明显低于同行业的其他查账征收企业的税负水平,有的甚至远低于核定税负;三是对于符合查账征收的标准,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四是核定的程序、方法规定比较笼统,没有细化的鉴定标准,人为因素较大,容易导致税收管理员执法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因此,建议对各种征收方式规定一个可以执行的细化标准,实现各种征收方式的良性互动管理。对账簿设置、财务核算和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方式的效果诸多因素加以分析,考虑行业税负、评估和日常管理的诸多因素,对各种征收方式明确一个鉴定标准,以便操作,实现征收方式鉴定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五)积极引导核定征收企业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加强核定征收企业的后续“动态”监管。企业所得税核定面高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水平较低、层次较粗浅,也不是我们管理的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核定方法,积极引导纳税人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逐步向查账方式过渡。核定征收不能一核了之,事前核定具有不确定性,核定未必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因此对账簿、申报继续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按照季度进行监管,发现企业经营变化较大、原定额核定不足的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后续动态监管,要将同行业实行实现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有机结合“动态对比”监管。